第37章 痛风

朱砂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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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华走到船舱门口,回头看了一眼,从这里可以看见船上那两人的半个身子。因为背着阳光,看不清楚面容,只见女的倚在男人身边,仿佛青藤附树一般。男的则低头看着江水,瘦削的身影颇有几分落寞。

    可惜桃华对这幅看起来挺美好的画面不怎么感冒。听含章的名字就知道,她和那白鹿一样,都是丫鬟,说不定就是刚才冯秃子所说”穿戴不一般”的几位。是丫鬟,却又跟男主人如此亲近,十之八-九就是所谓的通房了。对这种生物,以及蓄通房的男人,桃华都没有什么好感,虽然在这个时空中,这一切都是合理的。

    很快就把含章姑娘和她的郡马老爷抛在脑手,桃华一家子下了船,径直往九江城里去了。

    当归是蒋锡身边最得用的人,年纪已经二十多岁,比那些十五六岁的小厮办事更仔细可靠。他在城里找了一家中等客栈,房间不大,却十分干净。且离着江边远些,没有江景可看,却也没有那么潮湿。一家子安顿下来,蒋锡便兴致勃勃,要带妻女们出门去品尝美食了。

    九江府乃鱼米之乡,九江县更是交通要冲,其繁华不下无锡,或许因为来往多商人,看起来街上行人的脚步都比无锡街头的人更快一些。

    “咱们去浸月亭。”蒋锡兴致极好,“我方才问过了客栈中的伙计,那浔阳楼虽好,可人太多,若是不预订座位,多半等不到。不如浸月亭,虽稍稍偏僻些,景致其实不错。”

    蒋燕华眨着眼睛:“爹爹,浸月亭是什么地方?我不曾听过呢。”

    蒋锡史书读得不少,欣然为她答疑解惑:“浸月亭在甘棠湖中。那原是三国周瑜的点将台旧址,唐代白居易在湖中建亭,才取名为浸月。宋代时一度颓圮,听说是近些年才重修的。”

    蒋燕华想了一会儿,道:“取名为浸月,是不是取《琵琶行》里‘别时茫茫江浸月’的诗句之意呢?”

    蒋锡喜读史,对诗词却不甚了了,闻言怔了一怔方道:“啊——大约是吧。这个,爹爹也不大清楚。”

    蒋燕华不免有些尴尬。她提起诗句,不过是为在蒋锡面前表现一二,谁知蒋锡竟是只知浸月亭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倒好似是她比得蒋锡无知了。

    桃华看破她这点小心思,转头笑了一下,解围道:“爹爹,我怎么听说,还有一处琵琶亭,却在琵琶湖里。到底白居易这《琵琶行》,是在哪里听的琵琶呢?”

    蒋锡立刻就忘记了什么别时茫茫江浸月,笑道:“那琵琶亭的名字,不过是要沾些大诗人的名气罢了。白居易听琵琶,当然是在江上了,既不在甘棠湖,也不在琵琶湖。不过是后人为了传名,才起了这名字。”

    《琵琶行》头一句就说”浔阳江头夜送客”,当然是在浔阳江上听的琵琶。蒋燕华心里知道,但看了看蒋锡,想起方才自己弄巧成拙,默默地把到了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

    不管是为了附庸风雅还是沾大才子的光,这浸月亭建得不错,甘棠湖的风景也不错,最重要的是,湖里新打上来的鱼虾味道实在不错。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酒家的伙计又送上一壶茶,笑道:“这是近年来江南一带流行起来的花茶,小店奉送一壶,请诸位尝尝可对胃口?”

    “这花茶是哪里产的?”蒋锡在京城住了将近二十年,自然是京城口音,便是回了无锡老家,仍旧惯于讲官话。桃华自然是随了他,毕竟那吴侬软语她上辈子连听都听不太懂,要学说实在是困难。且她是带着记忆过来的,其实口音之中仍旧带着点普通话的意思,在小二听来,就觉得他们定然是北方人了。

    曹氏倒是一口南边话,但不大出声。蒋燕华则是进了蒋家之后,就着意向蒋锡靠拢,学着讲官话,如今虽然还带点无锡一带的口音,却也差不太多了。

    “是无锡一带新兴起来的。如今苏杭也开始产这种茶了,有茉莉香片和玫瑰香片,饭后饮一杯,满口花香。不过要细论起来还是无锡的珠兰茶最好,香气清雅,不会因花香影响了茶的清气。”伙计口齿伶俐,说起来一套一套的。

    蒋锡笑着问:“那这是哪种茶?”

    伙计笑道:“自然是珠兰茶,您一品就知道。给您几位送的,自然是最好的。”

    蒋锡哈哈笑起来,随手给了一小块银子:“多出来是给你的。”

    酒家的伙计们,眼睛堪比量银子的戥子,一眼就能估出来,这块银子付了酒菜钱之后,至少还能多出三四十文。这钱听起来不多,可一个伙计一个月的工钱也不过一两银子,三四十文算得上一笔收入了,当即眉开眼笑地道谢:“您若喜欢这珠兰茶,我们柜上有茶叶,都是去年的新秋茶,绝对不比茶行里的价钱贵。”

    桃华笑道:“你们掌柜挺会做生意呀。这珠兰茶,你们是从哪家茶行进的?”

    “是无锡的汇益茶行。”伙计很是自豪地回答,“这花茶就是汇益茶行先做起来的,至今他家都只出珠兰花茶,就为这珠兰花香气清雅之故。我们酒家都是向汇益进这珠兰花茶,最是正宗的。”

    桃华欣然。汇益的买卖已经沿江做到这里来了,看来今年该再买点地,多种几亩珠兰花,也丝毫不愁没销路。

    “伙计,一个雅座。”门口传来清脆的女声,桃华听着耳熟,抬头一瞧,一个锦衣中年男子,身边带着两个侍女一个小厮,走了进来。

    伙计回头一瞧,那锦衣中年人衣着倒并不出挑,可身边两个侍女的穿戴却是出众,其中那个年纪略长些的侍女,头上竟戴了一根玉簪,且颜色葱绿,十分莹润。

    本朝开国皇帝虽自称承大唐遗风,但登基之后所宣扬的风俗理念却更近于宋,且秉俭朴之风,于衣饰上有诸多规矩,譬如规定平民只可以金银饰,不得用珠玉;平民不得穿绸缎及皮毛;官员品阶不同,可用皮毛亦不同等等。虽然历经几代帝王,到如今这些规矩已经淡化,有钱的商人都一样可以穿绸着缎,但给侍女这样的贱籍使用玉饰,可就不是有钱就行的了。

    伙计眼尖心亮,立刻堆起满脸笑容过去,殷勤地将这四人让到窗边最好的位置,并拉开旁边的屏风,将那一小块空间隔离出来。

    说话的年轻侍女穿着淡绿色绸面的灰鼠皮袄,手里还拿着个小巧的银手炉,挑剔地将桌椅看了一遍,才向中年男子道:“老爷,这酒家还算干净。”

    她一说”老爷”二字,桃华突然想了起来,这不就是之前在码头那艘大船上说话的女子吗?名字应该叫个白鹿才对。这么说,这男子就是那位郡马,而另一个年长些的侍女就是那个含章了?

    锦衣男子看起来已经四十多岁,眉梢眼角有些风霜,并不像仔细保养过的样子,倒像是时常在外活动。然而他五官生得极好,年轻时必定是个出色的美男子,现在虽然年纪已长,仍旧称得上风度翩翩。桃华瞧了两眼,很遗憾地发现并不能找到与江恒相似的地方,因此也就无法准确地判定他究竟是否南华郡主的郡马。

    相形之下,两个侍女就只能算清秀了,尤其是含章,看起来也有三十来岁,容貌更是平平。不过她皮肤却是十分白皙,穿一件莲青色银鼠皮袄,越发显得如美玉一般。

    她一双眼睛温柔如水,眼角且微微下弯,似乎总有几分含愁之意,说话更是柔声细气,跟那个上古宝刀的名字也实在相差太大了。

    桃华才多看了两眼,旁边那个小厮的目光就盯了过来。这人看起来年纪也就二十出头,目光却十分锋利,两只手的虎口处有厚厚的茧子,看来不是普通的小厮,大概跟江恒身边的飞箭一样,应该属于侍卫之类。

    桃华很识相地把目光转开,看向窗外的湖水。蒋家的位置离锦衣男子一桌不远,虽然屏风被拉上,但里面说话的声音还是隐隐能听见。白鹿似乎是个很活泼的性子,伙计送上酒菜,她一边布菜,一边还要絮絮叨叨地评论这菜做得如何,虽然有点儿聒噪,但也不乏趣语,听着颇有解颐之效。那含章却甚少说话,偶有一语,也是低得几乎听不清,仿佛是在劝锦衣男子不要饮酒,但语声中那种如水的温柔却更能够清晰地感觉得到。

    蒋家其余人也看过那锦衣男子一行人几眼,但屏风一合,也就失去了兴趣,只欣赏着窗外湖光,饮酒用饭。

    这酒家卖的是自酿的白酒,味道竟十分醇烈,除了蒋锡和桃华还能喝一杯,曹氏与蒋燕华都不敢沾。蒋柏华扒着蒋锡的酒杯直看,被蒋锡用筷子蘸了一滴抹在舌头上,辣得直伸小舌头。

    倒是旁边屏风里头那锦衣男子一行人要了一壶又一壶,白鹿开始还痛快地斟酒,到后来便连连劝阻,连含章的声音也提高了些,但锦衣男子不知是不是有了几分醉意,并不肯听。

    蒋锡出门之前就问过客栈伙计,知道这甘棠湖落日也算一景,一家人虽酒足饭饱,却也不急着起身离开,只饮着茶等看落日。

    眼见红日西斜,在湖面铺上一层红锦,果然如同画卷。蒋锡刚笑道:“可惜没个会画的,不然若画下来也是幅好画——”话犹未了,忽听屏风里砰地一声有椅子翻倒之声,接着白鹿惊声叫道:“老爷,老爷你怎么了?”

    “没什么,只是脚上有些不自在。”锦衣男子语声有些勉强,似乎想起身走几步,却脚下不稳。虽有那小厮急着过来搀扶,仍旧撞在屏风上。这酒家所用的是纸屏,其底座不过是竹制,只图轻便,哪里经得住人撞,顿时歪过一边,将屏风里头众人都显露了出来。

    蒋家人离得最近,自然都转头去看,只见锦衣男子由人扶着,面有痛苦之色。含章跪在他脚下,双手虚按在他膝上,想碰又不敢碰的样子,口中道:“老爷,可是腿又疼痛起来了?”

    白鹿扶着锦衣男子,急道:“我就说不该来这湖边的,可不是受了湿气又犯了病?吴钩,快去叫车,再请个郎中来做艾灸。”

    吴钩答应一声,就要往外走,可他刚一松手,锦衣男子才稍稍动了动脚步,就站立不稳要向一边趔趄下去,幸好被含章伸开双臂,死死抱住了。

    白鹿惊呼起来,锦衣男子跌坐在椅子上,却伸手去按住自己鞋尖,紧紧皱起了眉头。白鹿声音里都带了几分哭腔:“吴钩,快去啊!”

    吴钩颇有些进退两难,蒋锡在一边看着,便道:“这位小兄弟,你去叫车,我来帮你把人扶出去。”

    锦衣男人抬起头来,苦笑道:“多谢这位先生。我这风湿之症,唉——”

    蒋锡上前将他架了起来,口中安慰道:“风湿之症虽是麻烦,但只要移居气候干燥之地,便可大大减轻,并不妨事的。”

    桃华在旁边,看着锦衣男子似乎迈不开脚步,忽然问道:“这位先生,你此刻究竟是膝头发痛,还是双脚脚趾疼痛?”

    锦衣男子额头渗出细汗,看了桃华一眼:“似乎是双足疼痛。”

    “老爷不是腿痛?”含章有些惊讶,“莫非是被什么硌到了?”

    桃华看了看屏风里那一桌酒菜。桌边摆了四个空酒壶,一大盘白灼湖虾也吃得精光,还有一份蟹酱烧豆腐,也去了大半。

    “先生是否在饮酒或食鱼虾蟹类之后,就易觉疼痛?”这恐怕不是风湿,而是痛风急性发作。这酒喝得不少,又进食这么多高蛋白的东西,很容易引发痛风。而急性痛风好发于趾端,这锦衣男子不是平常的膝关节疼痛,而是脚趾疼痛,就很能说明问题了。当然如果能让他脱下鞋子来看看脚趾关节,桃华就更有把握一些,不过她反正也不是要替这人看病,只是本着良心提醒几句罢了。

    “姑娘怎么知道?”锦衣男子被蒋锡架着往外走,惊讶地转头看着桃华。他平日里倒没有注意,但现在桃华这么一说,倒还真是这样。

    “既然有这些原因,先生日后应该禁酒,最好也少食鱼虾。与其治病,不如防病。”桃华没有正面回答,只是给了他一个提醒,“且这病症听起来不像风湿,先生还是请个好郎中仔细诊一诊才好。”痛风在表征上跟风湿性关节炎颇多相似,这个时候既没尿检也没血检,如果患者也没有向郎中讲明发作时的饮食特点,误诊也很有可能。且这位郡马本身大概就有风湿症,就更容易让人忽略这痛风之症了。

    白鹿忙着搀扶锦衣男子,并未十分注意桃华的话,含章却把一双水濛濛的眼睛看了过来,急切地道:“这位姑娘竟是精通医术的吗?可有办法先给我们老爷止住这疼痛?”

    桃华摇摇头:“我只是曾经见过有类似症状的患者,当时曾听郎中说过,此症与一般风痹之症有些不同,于饮食大有关系,应仔细向郎中说明方好用药。我听了记在心里,日后若能因此免了一些误诊也是积德之事,至于医术却是不通的。”

    含章面有失望之色,但仍道:“姑娘有此仁念,一语提醒,也是大恩。”

    此刻几人已经走到酒家门外,吴钩赶了马车过来,将锦衣男子扶上车内,酒家伙计已指点道:“往南边走第四条街有个回春堂,里头王郎中治风痹之症是最拿手的。”

    吴钩抬手扔给他一小块银子,含章已经取了个荷包就塞在桃华手里:“多谢姑娘,多谢这位先生援手。”爬上马车,吴钩一甩鞭子,马车便绝尘而去。

    曹氏望着那马车远去,啧了一声道:“也不知是什么人家,马车这般华丽。”

    蒋锡随口道:“听口音像北边人。”接着转头看了看女儿,似乎有话想说,但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只道,“天色不早,我们回去吧,明日还要早起赶路。”

    几人回了客栈,蒋锡将蒋燕华和蒋柏华都打发到曹氏屋中去说话玩耍,自己进了桃华的房间,兴致勃勃地问道:“桃华,你如何看得出今日那人不是一般的风湿之症?”

    他虽然没有行医,但十几岁之前是跟着父亲和伯父正经学习过的。京中贵人多,身子也娇贵,有个小病小痛就喜欢召太医。这风湿症是上了年纪的老人常见的病症,所以蒋锡知道得多些,看出来今日那锦衣男子发作起来不似风湿,却没想到女儿也看了出来。

    桃华眨眨眼睛:“爹爹,难道我那望诊之法是白学的吗?咱们南边风湿症多得很,我瞧得多了,也知道一点的。”

    蒋锡严肃地摇了摇头:“不对。风湿之症是很多,你能看出不同来不算什么,可知道询问此人饮食,就是另一回事了。这个,不是望诊能诊出来的。”风湿和痛风的表征都在身体上,来药堂买药的人,不会像去找郎中看病一样脱衣露体,桃华一个姑娘家,自也不可能去扒着人家衣裳看,所以望诊虽然也包括”望”病体患处,但桃华是不可能都学到的。

    桃华抿住嘴唇,心里微微有些紧张。蒋锡迟疑片刻,却问:“你是不是,还向苏老郎中学过诊脉开方?”

    啊?桃华睁大眼睛看着蒋锡,一时不知是该庆幸还是该好笑。她这个天真的爹爹啊,到了这个时候,居然是疑心她向苏老郎中在学医?

    蒋锡却误会了桃华的神情,连忙解释道:“桃姐儿,爹爹不是要怪你,你若是真喜欢医术,向苏老郎中学也无妨的,他知道咱们家的事,也不是外人。只不过——这事万不可再有别人知道了。”

    他说这话的时候,神情黯然之中又带着些愤怒。蒋方回出事的时候他已经十几岁了,并不是不记事的小孩子。父亲和伯父每日是如何研读医书精益求精的,是如何对每副药方都仔细讨论谨慎下药的,他全都看在眼里。可就是这样,因为贤妃身亡,就被先帝一句话评判成了不配行医。

    且不说妇人生产本就艰难,贤妃又是难产,乃是险症,换了华佗再世,也未必敢说绝无差池。且贤妃之死,其中大有蹊跷,先帝不敢深查后宫,却拿一个太医撒气。君要臣死,臣不能不死,可是若细论起来,说一句与先帝有杀父之仇,也是不为过的。

    “爹爹——”桃华不愿蒋锡再想从前的事,撒娇地抱住了蒋锡一条手臂,“咱们不是说好了的吗,女儿不会再让别人知道的。”这个时代就是如此,天地君亲事,君尚在亲之上,蒋锡纵然对先帝有怨愤,又能怎么样呢?

    蒋锡一被女儿抱了手臂,心里就软起来,方才的愤怒伤感都抛到了一边,抬起手来想摸摸女儿的脸,却惊觉女儿已经是大姑娘了:“爹记得你八岁就跟爹去庄子上看草药,没过多久就对这些草药了如指掌,那丁公藤,当初还是你提出来入药的;又自己做了金疮药。这些,爹爹从前只以为你是看了家里的医书,通晓药性。后来,你在药堂里看出了错开的药方,这风寒风热,有些有经验的郎中都会诊错,你却能看出来,那时候爹爹就觉得,这不是看医书就能学会的了。”

    这很显然啊,桃华暗想,也就是她这个爹,这么好糊弄,嘴上还要搪塞:“女儿也是误打误撞的,运气好,瞎猫碰上了死老鼠嘛。”说着,俏皮地吐了吐舌头。

    “女孩儿家家的,吐什么舌头,不规矩。”蒋锡嘴上说得严厉,语气却是极温和的,“你也别骗爹爹,爹爹知道你不是胡说的。严肃些,爹爹说正事呢。”

    天哪,这是不好糊弄了吗?桃华只得坐直身子,嘟哝道,“爹爹说什么就是什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