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金店劫案(16)

箭心归程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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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开物业,没等我向澜山询问,他就从口袋中拿出了一张纸,我展开一看:“这么多!”上面记录的是小区里所有租住的信息,密密麻麻的写了半张纸之多。【ㄨ】

    “一共一百多户租赁户,不过我排除了一些常年的租户,现在还有43户是近一年来搬进小区里的人。”

    “近一年?是不是有些长啊。”

    “不会,李大壮的那辆二手车就是今年年后购得的,也就是说他们是在一年内才获得了充足的购车资金,在此之前他们应该没有多余的钱用来租赁高档小区里的房子。”

    “那这43户我们要一一拜访吗?”

    “当然。”

    “可是我们就这样冒然的去人家的家里,会不会太奇怪了。”说真的我对这个数量还有些发憷。

    “有什么奇怪的,你每敲一户们就说自己是小区派来查看水表的,没有回应的自动排除,老人和小孩回应的也排除,但如果是成年人应门但却找理由不开门让你进去查看的就重点记录下来。【ㄨ】”

    原来是这样的一种排除法,家里没有人的就是正常的上班族,有老人和孩子的也不可能是歹徒的同伙,只有做贼心虚的人才会找各种理由不让他人进入房间。按照澜山的方法,我手中的21户人家很快就缩小到了2户,从声音上判断一户是一个中年男人,另一户是一个年轻女人,将这两户标注上重点符号我就回到了和澜山分开的地点。

    澜山虽然比我多出一户要查看,但他的速度却比我快多了,已经早早的回来了:“查到几户?”

    “两户,一男一女。”

    “嗯,我这边只有一户。”

    “可他们并不想让我们进去,我们怎么查看他们是否有嫌疑?”

    “不想和不能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概念,我已经联系了警察,很快就会有人来协助我们,如果他们连警察都不让进的话那他们就真的有问题了。”

    仅仅五分钟的时间一辆警车就开了进来,从车中下来的是两个中年刑警,我并不认识他们,但他们对澜山很是熟悉,听到了澜山的要求很痛快的跟着我们一起前往那三所房间。

    我们首先去到的是我标记的那个年轻女人的房间,看到是警察来了,她还是很自觉的将门打开供我们查看,那是一个皮肤白致的女人,穿着一席简洁的家居装束。她房间里装饰不错,但厨房里却堆积了不少一次性餐盒,说明她应该有一个不错的工作而且还不需要在外奔波,至于其他的方面我们并没有发现什么问题,也不知道她之前为什么不让我进去。接着是澜山找到的一间房子,房间的主人是一个看起来没睡醒的小青年,对于我们的到访他很是烦躁,但因为警察的关系他也只能任由我们进屋查看,他的家中摆放着好几台手柄游戏机和大量的游戏卡片,看来是个标准的游戏宅男,没有任何可疑之处,只是在我们离开后他重重的将房门关上以示对我们的不满。最后是那个中年男人的房间,可奇怪的是门外居然贴了一张外出勿扰的纸条,这算什么,他知道我们还要来?这不正是此地无银三百两的现实情景嘛,他一定是有问题的,联系了小区的物业我们准备强行进入这个房间进行调查。

    房间内的装饰很是传统,没有瓷砖也没有粉饰过的墙面,桌椅沙发也都是木质的,一台大号背投电视很不和谐的摆放在客厅,但家中的确没有了人。澜山走到电视前摸了摸:“还是热的,人没走多久。”

    显然之前住在这里的人拥有的重大的嫌疑,在我们到来前跑路了,不过我很奇怪他是怎么察觉到我真实意图的。

    澜山对物业的人说道:“我要这个住户的所有信息。”

    其中一个物业人员说道:“可住户信息都是保密的。”

    前来协助我们的一名刑警很客气把那个物业的管理员带了出去,后面的事情就不需要我们操心了,到时候自然会有人把资料送到澜山手中的。

    “他才刚走没多久,不需要让人守住小区的出口吗,说不定还能抓住他。”

    “来不及了,从他意识到你敲门的动机不纯以后,必定会立即收拾行装跑路,前后十几分钟的时候,逃出小区肯定不成问题。”

    “可我不明白他是怎么知道我的目的不纯的,我敲其他人家门的时候也没人怀疑过啊。”

    “这要问你自己了,刚才那个女人不是也没有给你开门吗?”

    可我并不觉得自己到底做错过什么,算了现在的首要任务是追查这个住户的线索,还是不要去纠结他如何看出我不纯的动机,说不定他只是心虚所以才跑掉的。

    而对房间进行了简单查看的澜山似乎已经有了发现:“这个房间一共住了三个人。”

    “可不是只有两间卧室吗?”

    “大的那间住了一男一女。”

    “你怎么知道的?”如果只是判断出三个人住在一个房间我可以接受,但这个一男一女他是怎么判断出来的。

    澜山轻蔑的看了我一眼:“看看你旁边的垃圾桶里有什么。”

    噢,原来是这个,同性之间的确没人会用。而且如果是两男一女的话也符合停车场管理员的证词,三个嫌犯两男一女。被杀的人是李大壮,在这里居住的人就是另外的两名犯人,似乎很是符合整个案件的结论,可又有一些生搬硬套的感觉。

    另一名刑警也是这样认为的:“这么说逃走的那两个就是金店劫案的犯人和杀害李大壮的凶手了。”

    这时澜山的话点醒了我:“哼,杀了人还这么悠然自得的住在这里,心可真大。”

    对啊,如果这里住的三个人就是抢劫案的元凶,他们为什么在杀死李大壮以后还住在这里,等待我们到来才想着跑路。又为什么不将李大壮的尸体埋藏在屋里而是抛尸花园,这不是故意让人发现吗?这一切的行为都好像是要将自己的后路截断,绝不应该是抢劫案犯人应有的心态。

    一个不好的念头出现在了我的脑海:难道我们的之前的推测都是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