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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章 千华木
“九臂弓,要求弓长与人的身高相等,因为人的左右两臂分开,正好与人身体等高,如果再长就不能完全开弓,就算有力量也没用,短了弓力受限,箭射的就不会太远。
”边说边在纸上计算了一会。
计算完,拿出一把小尺来,在原来的标记上,向上提高了一些,余下未作标记的部分,大约有半尺长左右。
“姑娘,这弓上了弦后,会弯曲,根据千华树的硬度和韧性,我又加上了一点,这样等上好弦的时候,弓身正好与姑娘的身高相等,九臂弓的基础就完成了。
这样的弓带着实在不方便,即使上好弓弦,也与姑娘同高。 最好将它再截为两段。 ”说着,在作好标记的部分中,量出正中心来。
指着上面多余的部分说道:“这多出来的一点,也不会浪费掉。
先将弓身截成两段,作成组装弓,组装的时候,由于这里截断过,弓身的力量会变弱,把多余部分也组装在这里,加厚弓背中心,这样弓力会更强。 ”
听完弗雷德连说带比,本的脸上眼中精光四射,她从没想到,弓居然还有这么多讲究,可以这样制造,即方便带在身上,又能加强弓力,这大贤者好厉害啊。
“再说这箭,由于你的弓身太长,因此你的箭没办法配合它,如果要完全配合的话,箭身太长,你就没办法使用了。
按目前这张弓计算,你的箭由头至尾,最佳长度是五尺半长,那已经不是箭了,是短投枪了。 ”
“为了方便使用,你的弓弦用的一定是韧力极大的东西,刚才没看清。
应该是某种魔兽筋,这样力量变大了,箭就可以作的短很多,你使用的箭身,不过两尺多点,这样地箭根本发挥不出千华树弓的力量来。 ”
“按我说的方法改造这张弓,箭使用姆指粗细的箭杆,箭身长三尺六寸。 应该最为合适。 这样一来,你的九臂弓射程超过六百步绝对没有问题。
”经过一翻计算,弗雷德给出最后的结果来,虽然还没有办法实验,可众人不得不信。
姆指粗细的箭杆,三尺六雨的箭长?这样地箭自己能连射多少只?本稍一想就明白了,这样的箭,以她的能力。 即使熟悉一段时间,最多也不可能超过十箭连珠。
那玛娅所说的十八连珠箭,可就太恐怖了。
想要让箭首尾相连,有两种方法。 一种是左右手持弓持箭,通常左手持弓背的时候。 手里还会握上几只箭,右手手心中,再握上几只箭,嘴里再咬上几只箭。
射出的时候。 不需要有取箭的动作,才能让箭连珠射出,要是从箭囊取箭,速度就慢太多了。
另一种方法更方便些,将箭支插入地上,蹲在箭前,不停的取箭射箭。 这种方法连珠箭会慢一些,优点是可以射出更多地箭。
一般来说。
连珠箭指的是前一种,后一种则多是军中军士所用,猎户和普通的弓箭手,在射箭的同时,还要保持身体的灵活性,不会选用后一种地,那样的方法,在射箭的时候。
箭在身前地上。 不能随便移动位置。
姆指粗细的箭身,自己两手加上嘴。 能拿十一二根都不容易,十根以内倒是有把握。
看来玛娅所说地连珠十八箭,不说其它,单是拿箭,就必须是个粗手大脚的壮汉才能作到,女性在这方面,无论怎么努力都没用,是先天的差异。
“多谢大贤者指点,不过这千华树杆坚硬异常,必须找一柄利刃才能截断。
”本犹豫起来,自己的弓自己制作最好,工匠的手艺虽巧,但很难让弓主人满意,只有自己才最了解自己。
“试试这个。 ”玛娅将自己的短阔剑拿出来,上面还露着两个洞,两人没时间回草原山谷,玛娅又不习惯使用长的阔剑,因此一直在用它。
除了露两个洞外,这柄剑的作用没什么变化。
“玛娅小姐,这……”看着这柄破剑,本更犹豫了。 玛娅看来见识也不弱,怎么会拿这样地破剑?
“试试看。 ”玛娅笑着说道,这可是记忆金属制成的,记忆金属虽然不是最硬,最锋利的剑,不过已经非常好了。
“还是我来吧。 ”费列格取出两柄墨剑来,找好角度,两剑相击,用力极大,一会的功夫,两柄剑都变成了简易的锯子,锯齿还算均匀。
“这……”马修和本两人看的眼都直了,两柄看起来还不错的剑,就这样变成破品了?这样的剑,能截断千华木吗?
“好,我试试。 ”本接过两个现作地锯子,按弗雷德作出地标记,没想到手中的锯子居然异常锋利。 刀剑难伤地千华木,几下就截成两段。
“好剑,可惜了。 ”马修也看出来了,这两柄剑可不是凡物,而且剑质相同,才能互击而伤,这样的好剑,随手被人糟蹋,看得他心痛啊。
魔法师就是有钱,而且也不用这东西,可为什么不给那玛娅用?
外面风雪越来越大,帐篷内倒是温暖如春。 弗雷德设计弓箭的接头部位,不需要任何东西,只要雕出榫头,连接非常巧妙。
本有一双修长而灵活的手,对弓又熟悉无比,制作起来,并不比能工巧匠差。
第二天,风雪依旧没有停止的迹象,到了下午,本的九臂弓终于完成了。 除了弗雷德,其他人都不畏风雪,兴致勃勃的走出帐篷试弓。
刚刚赶制出来的箭只有十只,本连射三箭,满意极了,这才是她要的弓。
吃过晚餐,费列格看本依旧爱不释手的把玩九臂弓笑着问道:“两位怎么会在一起,来这里有什么事吗?”
马修的职业是游侠,游侠不同于佣兵,他们都是单干户,拥有很强的实力,却不属于任何家族势力。
他们本身就有钱,不需要为钱而工作,只为了兴趣,这样的人,帝国非常难于掌控,整天四处游荡。
一个偶然的机会,马修听说在北方,有一处所在非常奇怪,就孤身前来。 可是他的消息非常模糊,北方的面积大了,从一开始,他的方向就走错了,走的是东北方。
在接近极北之地的时候,杀死了两只受伤的剑齿虎,它们是被本射伤的。 这剑齿虎是极北之地,最凶猛的两种野兽之一,如果是普通的野兽,中了本的箭,必死无疑。
认识本之后,马修说出自己的目的,这传说本也听过,在遗民部落早就住烦了,向大巫禀明之后,随着马修到西北极地,探寻西北极地的古怪。
费列格这才知道,原来大家的目的是相同的。 这西北极地,除了前辈魔法师标出的地方,再没有标出其它的问题来。
既然目的相同,费列格不介意大家同行,至于最后结果如何,谁说得准呢。 这里是象七里河那样,还是如同废墟,只有看到之后,才能作出结论。
前辈魔法师来过,却没能探索出秘密来,事情应该不会简单,敢于接英雄眼泪任务的魔法师,都不是无能之辈。
暴风雪在四天后,终于停了下来,雪鹿本就是极北的生物,这样的天气对它来说不算什么。
费列格带来的马匹就不同了,尽管为它们作出了许多的准备,可还是有一半冻死了。
学着马修的样子,砍了几棵小树,作出雪滑,套上余下的马,拉着装备物资,继续向西北方前进,这次又多了两个伙伴。
弗雷德倒是更高兴了,这雪滑可比骑在马上舒服多了。
将雪滑上铺了厚厚的兽皮,穿上费列格送他的铠甲,身上再盖上几层,手中抱着暖炉,除了两只眼睛,弗雷德将自己包得严严实实。
据本说,要去的地方,每天都会有许多次冰雹,因此穿上重甲是非常有用的。
好在费列格的戒指里,最不缺的就是墨铠墨剑,三人也换上了墨铠,费列格这才明白,这么冷的天,他们居然还穿铠甲的原因。
本是弓箭手,平时根本不穿金属铠甲的,在金属铠甲里面,还有一套魔兽皮制成的软甲,那才是她平时用的。
向西北行了三日,每日不过四五十公里,这已经是极速了,连飓风也感觉很吃力。 地上的雪太深,想快也不可能。
“前面就是冰雹区,要小心,每天至少有几十场冰雹。 ”本指着前方的峡谷说道,所谓的冰雹区,就是这道长五十公里,宽不过一公里的峡谷。
峡谷北面是目标所在,南面是连续的高山。
这条山脉大约有六千米高度,放在南方,这样的山峰比比皆是,费列格了登上过几处。 山高的地方自然就会有雪,道路难行。
这里是北方,从山脚下开始,覆盖着厚厚的冰雪,想要翻山,难度太高。
何况有弗雷德在,凭他的体力,别说极北之地的冰山,就是南方,超过五千米的高山,他都没办法上去。
费列格戒指中的武器不少,盾牌却只有三面,这东西对他来说,没什么用处,所以只炼制了三个,本来准备送人用的,现在倒是有了用武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