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横狗夺爱

忠义仁孝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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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阳村不大,李青云骑着小毛驴拐过路口,便看到刘荟站在志平叔叔院子门口。

    “荟荟,过来。”

    李青云扬手招了招,刘荟面带微笑的走了过来。

    “上车,走!”

    刘荟饶有兴致的盯着李青云胯下的电动小毛驴,然后上了车。

    “青云哥,你这是去哪?”

    刘荟坐上小毛驴以后,李青云握紧油门,骑向土房老屋。

    “带你去我住的地方呗。”

    刘荟纳闷了,“你不是住在你叔叔家吗?”

    “嘿嘿,搬家了。”李青云狡黠一笑。

    独自一人住在土房里,虽然有些简陋,但是胜得自由。

    “哇!搬新家了吗?”

    刘荟不知道情况,还以为李青云有了更好的住处,不由憧憬道。

    “到了你就知道了!”

    李青云拐过了几个弯,载着刘荟来到了土房子门前。

    电动小毛驴停下,刘荟皱着眉头下了车。

    两间房的土屋,黄土泥墙有些地方都已经掉落,两扇木门上的铁锁也泛着锈迹。

    “青云哥,你不会告诉我这就是你的新家吧?”

    “对呀,住了两晚还挺舒服!”

    李青云向刘荟眨了眨眼色,带她走进屋里坐下。

    “我的天,这破房子你也住得下?”

    刘荟坐在屋里,难以想象。

    好端端的水泥新房不住,要住几十年的黄土老屋?

    “房子确实破了点,可是和道观相比,也差不了多少。”李青云不是那种贪图享受之人,住在屋里并不觉得有何不好。

    “你还是赶紧想办法赚钱吧,住这种破房子这辈子也娶不到媳妇。”

    刘荟鄙夷的看了李青云一眼,故意挖苦道。

    三分真,七分假。

    李青云比刘荟大了四岁,村里年龄相仿的青年,几乎在大城市里打拼,努力赚钱。

    虽然李青云从小就跟他老爷子学道,常年隐居山上的道观。但他毕竟是个男人,需要赚钱成家立业。

    所以刘荟才会故意挖苦,刺激刺激李青云。

    “哈!”李青云心中一乐,刘荟这丫头,居然教训起他来了。

    “你家不是有水泥新房吗?”李青云脸上挂着诡异的笑容,反问刘荟。

    刘荟不解,“我家是水泥新房,不过这和你有什么关系?”

    李青云看到刘荟纳闷的表情,心中窃喜,继续调侃道:“我记得某人说过,等她哪天炼化出接骨水,就把我娶了!”

    刘荟瞪着大眼,看着满脸偷笑的李青云,瞬间想起了前几天的那次赌约。

    “哼,老娘是不会娶一个穷鬼回家的!”

    双手抱于胸前,斜着脑袋看向一边,不时用眼角余光挑衅着李青云。

    刘荟这番表情,论可爱,可以打99分!

    李青云现在的处境,确实是一个穷鬼。

    调侃归调侃,李青云过了把嘴瘾,打断了话题:“说正事吧,找我干嘛?”

    “当然是找你还债啊!”

    刘荟放下架子,一本正经的说道。

    “还债?你说的是手机的钱吗?”

    李青云一头雾水,除了刘荟送给自己的那款价值3000多的手机,好像自己没有问刘荟借过钱吧?

    “傻瓜,你不是欠我一顿饭吗?”

    这下轮到刘荟偷着乐了,她看到李青云茫然的眼神,便发自内心的笑道。

    李青云一拍脑门,苦笑摇头,原来刘荟是为这事来的。

    “行,午饭就在我家吃吧,我亲自为你下厨!”

    幸好在刘荟来之前,李青云已经准备好了午饭要烧的菜。

    若不然,刘荟跟在身边,李青云绝不敢在她面前使用生命之泉,催生山药种薯。

    “家里也没啥菜,就买了一根山药。你在屋里坐会,我去镇上买点猪肉,很快就回来。”

    反正李青云骑着电动小毛驴,来回安地镇一趟,也花费不了多少时间,刘荟朝他点了点头。

    李青云前脚刚踏出房门,后脚便收住了。

    阿黄嘴里叼着一只肥壮的野兔,慢悠悠的朝家门口走来。

    家有一狗,如有一宝!

    李青云扬起嘴角,走到阿黄身边,弯下腰溺爱的摸摸它的脑袋。

    “荟荟,你看这是什么!”

    李青云拎着脖子流血的野兔,站在门口对刘荟说道。

    “野兔?哪里来的?”

    刘荟跑了出来,看着断气的野兔,脖子上印着两个血洞。

    “阿黄抓的。”李青云指了指一旁吐着舌头的阿黄。

    野兔身上流淌的鲜血,沾满了阿黄的嘴角,刘荟忍不住扭头遮眼。

    “呀!好恶心!”

    女孩子就是娇气,李青云无奈讪笑。

    阿黄一定是听懂了刘荟的话,居然走到一旁的水池边,前爪并用,清洗嘴边的血迹。

    这番动作,被刘荟看在眼里,明眸闪动:“青云,你养的是什么狗,这么有灵性?”

    “土狗一只,哪来的灵性,也就会点捕猎的本事罢了。”

    在刘荟面前,李青云非常谦虚的贬低着阿黄。

    明明是一头拥有谛听血脉的中华原生猎犬,却被李青云说成是土狗。

    正在清洗血迹的阿黄,呲咧着尖牙,对着李青云低吼,表达不满。

    “叫什么叫,说你是土狗还不乐意了?”

    李青云一声怒喝,阿黄立马焉了回去,乖乖的清洗血迹。

    “哇,好有灵性的狗狗!”

    刘荟明眸放光,脸上露着两颗小酒窝,跑向阿黄身边,弯下身子轻抚它的毛发。

    阿黄已经将嘴边的血迹洗净,眯着狗眼靠近刘荟,还不由脸的伸出舌头,舔着刘荟的芊芊玉手。

    那根小尾巴,摇得就像拨浪鼓似的!

    “阿黄,你是一头公狗,注意自己的行为!”

    公狗怎么了?公狗就不能享受女主人的爱意吗?

    阿黄睁开狗眼,居然对李青云翻了个白眼。

    过分了,过分了!

    谁会被一只狗鄙视?

    此刻,李青云恨不得上去踢阿黄一脚,这货居然敢对自己翻白眼?

    “你跟一只狗较什么劲,还不赶紧去做午饭!”

    刘荟将阿黄护在怀里,幽怨的刮了李青云一眼。

    “回头等再收拾你!”

    李青云恶狠狠的瞪了阿黄一眼,走进灶房,烧水做饭,还要将野兔褪皮处理内脏。

    刘荟和阿黄玩的不亦乐乎,俨然将自己当成了客人,任由李青云一个人在灶房里忙里忙外,也不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