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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著中, 这枚玉简也是原主送给方拓的, 不过却是在强势的退亲之后, 为了让他看清自己和林灵儿之间的距离,侮辱性的扔给他的垃圾。但作者君安排给男主的基础性功法,怎么可能真的是垃圾,于是男主开始接触修真界, 开始慢慢崛起。
林诺不是原主, 他原就不是高傲的人,更何况面对的还是以后横扫八荒的男主?不过他也没存什么讨好的心思,很随意的将玉简给了他。
让方拓抓着自己送他的东西死, 林诺觉得膈应的很,于是就将玉简抽了出来。
然而手刚触到玉简,一篇文字便浮了出来。
没有抬头, 没有落款, 只是用平淡的语气告诉他,他脖子上的铁片其实是空间法器, 里面的灵药有些可以用来炼换骨丹,对他的伤势有好处,不要随意卖了;藏在黑色匣子里的地图是无尽海一处秘境的, 据说那里有延寿果,但里面危险诡秘, 没有把握不要轻易尝试;海角阁三年后有一次拍卖会, 他攒的灵石应该可以买一颗造化丹, 别忘了到时候去看看;紫色葫芦里的灵乳喝一口就能恢复全身灵气,带在身边以后和人斗法就不怕动不动灵气不济了,他取灵乳的地方每隔三百年就能汇聚一葫芦……
林诺没有看完,指尖微微用力,玉简化为粉末,一扬手飘飘荡荡散了。
而后冷笑。
他一直不明白,为什么方拓会对他做那样的事,他在小说中认识的方拓,在男女之事上并不随意,虽然恩怨分明,但不管多大的恩情都绝不会拿己身相报,便是当初自己是因他而受伤,方拓也不该做到那种地步。如今看来,虽然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但是方拓,或者是喜欢他的。
可是喜欢又怎么样?喜欢就可以不顾他人的意愿任意妄为?
也许一开始的时候,他昏迷不醒,方拓无从征求他的意见,可是后面他已经清醒过来了,他记得很清楚,方拓从未对他解释过一句,从未询问过一句他愿不愿意。无论他表现的如何抗拒,也从未停止对他的侵1犯。
林诺冷笑:这种毫无尊重的爱,也配叫爱?
他和方拓见面不过数次,说话不过十句,他很清楚自己没有爱上方拓,也不屑于方拓对他所谓的爱。
林诺没去取他的空间法器,也没走,就在地上坐了下来,开始一坛坛喝酒,等着方拓断气,好将他从自己的房间弄出去。
他没想过救他,就算想救也救不了,方拓受的伤,比当初他的还重,到现在还留着一口气,已经是奇迹了。
地上的酒坛逐渐增多,方拓却还没死,反而身上有一种特殊的气息弥漫开来。
醉醺醺的林诺感受到气息的牵引转过头来,然后嗤笑:真该说果然不愧是男主吗?像他们这样正牌的带着凤凰血脉的林家人,也几万年才能出一个有涅槃潜质的,可是人家男主,不过吸收了他一半的涅槃之力,居然开始浴火重生了。
不过也就这样了,且不说只有一半的涅槃之力,方拓体内没有凤凰血脉,那涅槃之力便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浴火是有的,重生却不可能。
林诺看了一眼便扭头继续喝他的酒,然而他体内的涅槃之力却开始蠢蠢欲动,同方拓身上的两下里相互呼应,几乎要脱体而出。方拓身上的也是一样,似乎他只要勾勾手指头,就会飞回到他的身上。
原本只作壁上观的林诺面临抉择:或者将方拓体内的涅槃之力召唤回来,方拓自是难免一死,他却有可能彻底治好身上的伤,又或者自我牺牲一下,助方拓涅槃重生,救他一命,又或者就这样看着,让该死的去死,该伤的还伤。
林诺大口喝着酒,有点后悔方才没有直接一走了之,忽然觉得坐在地上奄奄一息的方拓是那般碍眼。
如今距那件事儿已经过去百年,他对方拓虽膈应尚在,但杀心早已消弭。
的确是方拓用价值连城的圣药冻结了他的伤势,的确是方拓数百年来为他四处奔波寻找灵药,的确是他寿元将近,方拓无法可想之下,牺牲了数百年修为,延了他的寿命、治了他重伤、提升了他的境界……林诺生性骄傲,他可以恨方拓、杀方拓,却不会因为他不需要、不愿意这种理由,去否定方拓为他付出的代价,不管对方是不是好心办了坏事。
罢了罢了!就当是我欠了你的!日后我们恩怨两清就是!
林诺将剩下的半坛酒一气灌了下去,然后起身,先将自己血脉中的凤凰精血逼入方拓体内,又引导涅槃之力合二为一,然后将几百年前因方拓闯入而破坏的栖凤阵重新修复、启动。
看着方拓被金色的火焰包围,林诺转身便走,凤凰涅槃并不需要人护法,便是需要,他也没这个能力——逼出凤凰精血并非是没有代价的。
林诺原本对长生就没多大执念,生生死死的并没太放在心上,所以并不觉得多么失落,只是依旧忍不住苦笑:果然这就是男配的命运,花了百年千年的时间去准备有什么用?男主只需要在关键的时候出现,什么好东西,就统统是人家的。
而他林诺,就是那个从无尽海万里迢迢送上门的金手指!
精血的损伤是无可弥补的,林诺在暂时栖身的小门派修养了三年多,才稍稍恢复了点精神,出关的时候,他发现门内又给他换了一批服侍的弟子。这在修真界是很正常的,这些服侍弟子隔三差五就要换一批,或者是修为到了,有了自己的洞府,或者是寿元到了,化为了一抔黄土。
但这次却有些不一样,新进的弟子中有个看去七1八岁模样、眉清目秀的小男孩儿,让他格外看不顺眼。
林诺神色自若的喝了一杯茶,宣布要继续闭关,然后回到密室,捏碎了大乾坤符。
方拓这个不要脸的,以为涂上绿漆就真成了嫩黄瓜?哼,要不是有他布下的栖凤大阵,他方拓此刻还是个三头身的奶娃娃呢,他会认不出来?
有了这次相遇,林诺就不再在修真界里乱逛,改混在凡人堆里过日子。
若说要在诺大的修真界找一个人,宛若大海捞针,那么在凡人世界里找一个人,那就是在大海里找某一滴水。
反正他修为已经不可能再精进了,在凡世过几年清清静静的日子也不错。
只是没想到,这个人竟不惧生死道消,违了心魔重誓引发千丝蛊来找他,更想不到的是,短短几百年时间,他硬是将修为提升到高出他两个境界,若非如此,他便是有千丝蛊在,也不能用这种方式助他破镜。
若早知如此,林诺咬牙:当初绝不会救他!
一双手有些笨拙的解下他的衣带。
方拓低低的声音落入耳中,带着几许哀求:“你再忍这一次……就这一次……等我助你破境,就又有三千年的时间。三千年,我一定能找到治好你的灵药……”
林诺闭上眼,身体微微颤抖,心中却是一片冰寒:他林诺便是再不堪,也不愿靠雌伏在不爱的男人身下来换取修为、性命。
系统的声音适时的响起:“主线任务已完成,是否选择回归。”
“回归。”
不知道是因为白天睡得太多,还是外面的月光太过明亮,在牢里都能睡得香甜的琴歌,居然在高床软枕上失眠了。琴歌试了几次未能成功,索性放弃了,爬起来将房间里藏着的几坛美酒取出来,刚给自己斟了一碗,就听见原本该在左右厢房熟睡的两个人,一个翻上了屋顶,一个守在了门外。
琴歌扬声道:“你们两个,谁进来陪我喝酒?”
房顶上的动了两下又安静了,门外的更是稳如泰山。
既没人赏脸,琴歌只有自饮自酌。酒一入口,琴歌就想骂娘,明明就是他记忆中的味道,明明就是他最喜欢的江南醇酒,怎么就是觉得——真他妈难喝!这玩意儿也敢叫酒?
算了,劲儿不够,量来凑。
琴歌一坛子酒下肚,终于把自己灌得晕晕乎乎,最后人事不知,有人进门将他弄上床都没什么反应——倒是做了一晚上光怪陆离的梦。
在梦里,他高高站在云端,一挥袖,海水倒卷、天翻地覆,一拔剑,山崩地裂、石破天惊,纵横驰骋,好生快意……可惜一早醒来,依旧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无用书生。
简单梳洗后出来,韩朴和余生正在院子里过招,琴歌看了一阵,觉得有趣,随手折了一枝柳枝在手,叫道:“韩朴!”
韩朴回头:“怎么?”
琴歌笑道:“看剑。”
一“剑”刺了过来。
韩朴翻了个白眼,“别闹”两个字还未出口,瞳孔猛地一缩,似要抽身后退,又似要提刀来挡,最后却只呆呆的站在原地,眼睁睁看着软软的柳条儿顿在他额前。
看着韩朴发散的瞳孔、额角豆大的冷汗,琴歌缓缓收“剑”,微微一笑,道:“如何?”
韩朴觉得自己的心脏这会儿才重新开始跳动,看怪物似得盯了琴歌好一阵,艰难的吞了口唾沫:“这是,你昨天一晚上……”
琴歌点头,只见韩朴发出“啊啊啊啊啊”一连声怪叫冲了出去。
琴歌大笑。
余生茫然道:“他这是怎么了?”
琴歌笑道:“他大约是觉得自己这辈子白活了……”
话音未落,门外传来韩朴的怪叫声:“老子这二十年都他妈的白活了!□□的老天爷,没这么欺负人的……”
余生将自己的兵刃——两柄短剑收了起来,道:“我去吩咐她们摆饭。”
琴歌点头,目光微凝:他并未刻意掩饰与韩朴之间的相识,反正他在南楚时交游广阔,也认识一些武艺高强的豪侠,有朋友担心他的处境前来帮忙,也说的过去——以韩朴的身手,若是真的误打误撞卖身到他身边倒惹人起疑了。
让他诧异的却是余生的反应,余生除非是瞎的,否则早该看出端倪,但他却无动于衷——并不是掩饰的太好看不出来,而是,他根本不在意、不在乎这些。
这个暗卫,单纯的有点可怕。
琴歌收回心神,又是一“剑”刺出,这一次却无论如何都找不到刚才玩笑时随手一刺的感觉,又一连试了几次,却是一次比一次更不中用……好在他也从未想过要一步登天,耸耸肩扔了柳条去用早饭。
因为韩朴跑了个无影无踪,早饭就只能琴歌和余生两个人用,等韩朴回来的时候,琴歌已经练了一轮剑回来,正和余生两个在做木工。
“你要的剑!”韩朴大大咧咧将一柄连鞘的长剑重重插在琴歌身前,得意道:“你让我做的事儿,我可都做好了。”
琴歌知道他说的是茶馆的事儿,嗯了一声,目光落在面前的长剑上,额角青筋开始跳动。
韩朴笑嘻嘻道:“你不是要重一点的剑吗?我保证,这是全秦都最重的剑了!”
琴歌也相信,这的确是秦都最重的“剑”:插了一小截在地上,剑柄还差点到了他胸口,将近两掌宽的剑身跟个门板儿似得,虽剑在鞘中看不出薄厚,但看如此长宽,绝对薄不到哪儿去,这样一柄剑,分量可想而知。
琴歌将它从地上拔了起来才拔剑出鞘——他个头不够,直接拔剑有点难度。然后琴歌发现,以他的力气,把它提起来不难,但想握着剑柄将它平举起来……还差得远。
“你故意的?”琴歌一边把玩,一边漫不经心道。
这绝对是报复!不就用柳条吓了他一下吗?这心眼儿小的!
韩朴坚决不认:“不是你要重剑的吗?我好不容易才弄到手的!”
琴歌会信他才怪了,低头研究自己新得的宝剑,除了样子奇葩一点,剑绝对是好剑,材质和炼制手段皆是一流,而且琴歌还闻到一股浓厚的血腥味儿……这柄剑,是见过血的,而且很可能曾杀人如麻。
再联想韩朴口中的“弄”字,问道:“这是何人的佩剑?”
韩朴嘿嘿的笑,余生答道:“是齐将王猛所用。”
王猛琴歌是知道的,大齐有名的先锋官,身高八尺、力大无穷,每次攻城掠寨皆冲在第一,杀人无算,在与齐接壤的各国,他的名字有止小儿夜啼的神效。
“王猛来秦都了?”
韩朴冷哼道:“不仅来了,还嚣张的很。前些日子在长街纵马,伤人无数,被秦王派人警告之后,虽不再纵马,却还是那么嚣张。那日随手掀了人的摊子,摊主壮着胆子向他索赔,差点被他一拳打死,前来劝阻的小吏也被他打掉两颗大牙……我亲眼看见的便不止这两回,听说街上的小娘子也被他抓回去糟蹋了好几个,如今稍稍漂亮些的妇人都不敢出门呢!”
“今儿出门,正好看见他拿了人一大屉包子,吃着就走,连笼屉都不还……我横看竖看他不顺眼,加上你又想要柄重剑,我就顺手将他的剑弄来了。”
琴歌双手握剑,勉强挽了个难看的剑花,问道:“偷的,还是抢的?”
“额,”韩朴挠挠头,道:“算是……半偷半抢吧?”
余生抬头问道:“什么叫半偷半抢?”
琴歌接口道:“就是偷东西动作不利索被人发现,只能拿了东西拔腿就跑呗!”
“胡说!”韩朴怒道:“我有那么没出息吗?我和他过了几招才走的好吧?”
琴歌将剑戳在地上,道:“拿去还给他。”
韩朴不满道:“你就算不喜欢,也不用还给他吧?为了抢这玩意儿,我被他差点把骨头打断了。”
琴歌道:“就是喜欢,才要你还给他,好再光明正大的弄回来——我将来上了战场,难道要用偷来的兵刃吗?”
“就你还上……”想起早上那一剑,韩朴话说了一半改口道:“反正我不去!”做刺客的,向来都是管杀不管埋的,让他去还东西,没门!
琴歌也不勉强,道:“余生,你把剑送去衙门,就说是路上捡的——让他们帮忙张榜寻找失主。”
余生还未答话,韩朴已经笑开了,道:“这个我喜欢!榜一张,那王猛岂不是颜面扫地?哈哈!我去我去!”
琴歌冷哼道:“你去告诉官府,你就是那偷儿吗?”
“我……”被降格成偷儿的韩朴气的话都说不出来,偏余生就在一旁,他连辩驳一下自己不是偷儿是刺客都不能。
余生拿了剑离开。
琴歌继续削木头,韩朴接过余生留下的活儿。
琴歌边干活边道:“大韩是秦国灭的,为什么你看起来更不喜欢齐人?”他倒不是非要自己动手,只是这个时代的技艺向来是靠言传身教的,他绘出图纸让木工去做,他们却只能看个似懂非懂。琴歌有将形状和尺寸讲解清楚的功夫,自己都已经做出来了——横竖他只需要做一套,而且据余生所言,这样也可以锻炼腕力和指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