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二章 舅甥同学

梁夜白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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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夫人为了廷哥儿读书之事,好吃好喝地招待了庄亦谐一日。

    又让廷哥儿出来,舅甥两个在她跟前,看起来很是亲热。

    并没有老夫人想象之中,身为庄婉仪的娘家人,会对廷哥儿有不喜之意。

    约莫是年龄相近,他们看起来不像舅甥,倒像是兄弟似的。

    庄亦谐淘气,却也不是个不学无术的草包,想来在相府读书确实很有长进。

    廷哥儿好学,不过年纪尚小,还没有把自己学成一个老学究,两个人算是兴味相投。

    在庄婉仪的大力促成之下,让廷哥儿跟着庄亦谐去相府读书的事,就算议定了。

    自此以后,每个庄亦谐要去相府的日子,廷哥儿都要早早地出门。

    张管事会亲自命人备好马车,马车不算华丽,只是小小一乘。

    清早送廷哥儿去庄府,到庄府的后门落下,自有府里的小厮来开门迎他进去。

    而后庄亦谐再给他换上庄府小厮的衣裳,带着他朝相府而去。

    “商大哥!”

    在廷哥儿这个小孩子面前,庄亦谐也没有多避讳,照旧同商不换相处。

    倒是商不换一眼便看见了廷哥儿,眉梢微微一抬。

    庄亦谐就知道。

    廷哥儿长得那么俊秀,虽是个身有残疾的少年,却掩盖不住将军府出身的尊贵气度。

    要想瞒过商不换的眼睛,几乎是不太可能的。

    廷哥儿被他看了一眼,忙上来拱手行礼。

    “这是……”

    他穿着庄府的小厮衣裳,却十分面生。

    若是不看衣裳,应当是个高门大宅的子弟,面容和气度都极好。

    庄亦谐凑到商不换耳边,把廷哥儿的身份说清楚,又把老夫人的态度也说了一遍。

    显然,老夫人并不愿意他知道,廷哥儿在将军府的身份。

    “哦,既然是个求学心切的书童,那就在这里留下吧。”

    商不换面不改色,好像庄亦谐说的真是这话一样。

    廷哥儿忙朝他拱手一礼。

    他看着商不换的口型,实际上是在观察他的眼神。

    商不换的眼神,比岳连铮这个武人出身的大将军,更要犀利。

    一个是满眼关山皓月的沧桑,一个是历经尘世纷扰的深邃。

    他默默地低下了头。

    这样的男子,光看外表,的确配得上庄婉仪。

    只是不知道,他的心,到底是何等满目疮痍……

    “这个给你,这些,都给你。”

    庄亦谐在商不换面前,一点都不见外,给廷哥儿搬了一张椅子,放在自己的书案旁边。

    廷哥儿抬头看了商不换一眼。

    只见那人坐在自己的书案后头,一双骨节分明的手,捧着一卷古籍。

    整个人仿佛与世隔绝,目光全在那书上。

    他这才坐了下来,看着庄亦谐给他的书本和纸页,还有笔墨等物。

    这些东西,他自己也带了。

    没想到,庄亦谐还特意给他准备了一份。

    东西并不算名贵,和他自己用的,却是一模一样的。

    不同的是,他自己手上的已然半旧,似乎用了很长的时间。

    而给他准备的,全是崭新的。

    这样的待遇,说是一个普通的书童,谁信呢?

    他微微勾起唇角,想到商不换目不斜视的专心模样,不禁露出半点笑意。

    这半点笑意,却全落在了商不换的眼中。

    这个将军府唯一的嫡孙,边关贱婢的儿子,耳聋口哑的十岁少年。

    他看着庄亦谐的目光,总是那么纯真。

    可打量商不换的眼神,总是带着探究。

    那眼神,可半点都不像十岁……

    “公子,有信儿了。”

    小厮悄悄地进来通报,他一摆手,自己走出了书房去听。

    廷哥儿竖起耳朵,却什么都没听到。

    庄亦谐正默写完一篇论语,转头看到廷哥儿的纸页,大呼小叫了起来。

    “你这字写得也太好了吧?怎么练的怎么练的,教教我!”

    窗外的商不换听见他的声音,不由嘴角微翘,轻轻笑了起来。

    那小厮朝书房里探了探头,觉得他这笑真是莫名其妙。

    大公子不是一向说,读书要清静,不可急躁吗?

    怎么庄家公子大呼小叫的,他不但不恼,反而还笑起来了?

    “你继续说。”

    “啊?哦,公子让小的盯着翰林院那边,果然出事了。那个李掌院不知为什么,忽然查起了旧的存档,说怕庄大人做的不好,结果真的查出问题了。”

    “嗯。”

    商不换笑着应了一声,似乎对此很是乐见。

    那小厮又道:“今日是休沐,所以这件事还没闹出来。大公子,是不是要想办法阻止这件事?”

    “不必阻止,明日就开朝了,李掌院必定会在朝会上提出此事,这件事……闹得越大越好。”

    自家大公子和庄大人交好,怎么会说,让这件事闹得越大越好呢?

    那小厮不解,却也只能照办。

    “对了。”

    本要退下的身影,忽然又转了回来,静听他的吩咐。

    “岳连铮那个庶子,在长安城中,知道的人并不算多。你去查一查,他还和哪些人有过接触,越详细越好。”

    “是。”

    等商不换再转回书房中,廷哥儿已经握着庄亦谐的手,在教他如何运笔了。

    庄亦谐年纪长于他,身姿也高大,写字便比他有一个优势。

    那就是力道足。

    可廷哥儿的字写出来,就是比庄亦谐的好看,胜在巧劲。

    两人的手握在一处较劲,一个不能说话,另一个索性也不说话,只靠手上的力道传达情绪。

    一个要点勾,一个要点提,彼此胶着到了一处。

    商不换不知何时走到他们身后,目光先落在两人胶着的手上,而后落到了廷哥儿的背上。

    他小小年纪,力气倒是不小。

    庄亦谐怕伤着他,显然手下留情了。

    而廷哥儿竟也没有用尽全力。

    不知是听到了身后的脚步声,还是感觉到了他落在自己身上的目光。

    廷哥儿的背脊,一下子汗毛都竖了起来。

    这一惊,手上便没控制好力道,被庄亦谐一下子压住笔杆,在纸上用力地点提了一笔。

    “哈哈,我赢啦!”

    庄亦谐大笑一声,再低头去看那纸页,忽然泄了气。

    纸上那一划十分难看,像是一只张牙舞爪的小兽,正在嘲笑他的坚持。

    廷哥儿说的果然没错,这一笔还是点勾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