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112章

醉今朝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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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ddy穿着白色的T恤,外面套着黑色夹克外套,脖子上的那根金色项琏暴露无遗。30多岁的大叔,配上这身打扮,圆圆的脑袋上寸草不生,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他嘻笑着朝我走过来,从头到脚将我打量了一遍,不满的说:“不是叫你穿的休闲一点吗,怎么还是这样。”

    “没有了,这已经是最休闲的了。”要特别休闲的运动装还真没有,自从学校出来过就没进过以纯美特斯邦威这种店。柜子里的衣服不是偏淑女系列的就是黑白成熟搭配。

    其实我穿的也挺休闲的,下身深蓝牛仔裤,上身长款薄卫衣,只是怕夜间起风多加了黑色西装小外套,而鞋子穿的是平底单鞋,梅红的颜色有点跳跃。

    两个人傻乎乎的站着,我突然发现那个特别严重的问题:“老大,你的车呢,我们傻站在门口做什么?”

    这么问起,他终于想起来说:“等人。”

    “等谁?”

    “我兄弟,这票子就是他送的。”

    我轻轻哦了一声,等着专车到来。熟悉的车型,熟悉的标志,以及熟悉的车牌号,那辆黑色的大奔不管不顾我心里万马奔腾的咆哮,最终还是停在了我们前面。

    坐在里面的吴逸皓抓着方向盘,侧着头看向我和Eddy,眼神清澈明亮,荡漾着一波春意。Eddy口中的兄弟居然就是他,如果早知道的话,我肯定打死也不会来。其实早应该猜到了,平时两个人说话这么口无遮拦,只是令人费解的是Eddy这么不遵守规章制度,身为公司形象代表人的吴总怎么也不管一管。就算是所谓的兄弟,但吴逸皓怎么看也不像是会开后门放油水的人。

    硬着头皮坐进后车位,Eddy在前面和他两人聊的非常欢畅,倒显的自己是个多余的。也许这票子三张本就是个错,但是如果只有2张票……到底谁才是多余的。

    漫长的车程,熟悉的环境,手里抽出放在车后的一个抱枕,塞在怀里欣赏沿途的风景,粉色的流氓兔,还是我执意要放的。也不知道Eddy到底知道不知道我和吴逸皓的奸情,今天这事到底他是不是帮凶还有待考究。

    熟练的将车子开到酒店停车库放好,我跟在他们旁边屁颠屁颠的走。站在酒店门口的迎宾员热情有礼,旁边穿着深红旗袍的女服务员身材修长,头发梳的一丝不挂,淡淡的妆容显的人精神十足。

    第一次来这种超五星级酒店,心里不免多了很多探究。大厅装修金碧辉煌,从大门进去,到大堂吧,约100米。高高挂滴水晶灯折射出华丽灯光,地毯及四周墙壁的颜色配合恰到好处,是那种比较富贵大气,感充分展示设计者所能想象的最大恶俗。但中国人就是好这口,比如我,脚已经软了,设计者的目的,达到了。

    进入大堂,闻到一股似有似无的兰香气息,这种若有若无的香味以独特的魅力让我印象深刻。宽敞的大堂酒廊,乐队演奏着轻松愉快的曲目,柔和的灯光从三盏独特的吊灯中洒落下来。客人低声交谈,空气中飘荡着香气,流动着音乐,坐在软软的沙发上,感觉真是舒服,而那单人沙发宽敞到足以两个人打野战。

    Eddy说,香格里拉酒店的香味是一种独特的香薰,通过中央空调散发到酒店的各个角落。这种香味让客人记住了香格里拉酒店,也记住了在那里度过的美好时光。

    大堂吧屋顶高耸入云,约十几米高,再次充分展示“老子吓死你”的老牌五星风格。四周贴满墨绿色的壁画,还是壁纸。这些不重要,重要的服务员。每一个大堂服务员,你都想让她做你老婆,基本上都是165以上身高。细腰,丝袜,黑旗袍。

    第一次上茶的时候,全部是跪式服务。当然,也只是单腿下蹲而已。为什么要下蹲了?因为茶几太矮,如果弯腰的话,走光是必然的。

    为了节省大叔的鼻血,替国家血库着想,只能下蹲。

    猥琐的幻想结束。100块一壶的翠竹茉莉送上来了,泡开以后,喝了一下,基本就是把B市里臭名昭著的自来水煮开以后,撒了一把绿花包末子而已,成本约五毛,翻二十倍卖出,这就是享受中的滚出的利润。

    三个人足足坐了有半小时有余,终于被一个美女服务给领到酒店的后屋园林,旁边有着喷泉迷雾,被鲜花绿草映衬得犹如仙境一般。园林中间搭起一个临时建筑,里面有个活动舞台,随着人群入场。那是一个类似于边吃边喝的演绎舞台,只是这档次要比市面上高出几倍。

    统一着着黑色制服的男女服务员分别站在会场两边,不同于在大厅里的,全部显的精神干练。我们随着服务员的引领会到指定位置,桌上已经按程序摆满各种餐具,但面对这阵仗,我依旧有些摸不着头脑,原不是只吃个饭这么简单。

    第一道餐前点心上来,舞台上面的活动也开始,却是个手表展示的走秀。吴逸皓向舞台投去目光,我看了两眼觉得并无什么吸引人,那些模特手上戴的东西,不是我这种小百姓可以奢想的,况且我也没有配戴的习惯。

    若大的会场,几个服务员忙的有条不紊,我切着手下这块牛排,觉得又厚又硬,嚼了两口甚至都没什么味道。

    然而我却听到吴逸皓对着Eddy说:“今晚的牛排不错。”

    Eddy也难得的附和表示:“嗯,软硬适中,正合口味。”

    我听着这话,连忙又切下一块牛肉放进嘴里,仔细嚼了嚼,始终没吃出他们口中的所谓不错。依稀记得以前和吴逸皓出去吃牛排,他不是干脆直接点意面就是随便吃两口,每当我夸奖牛排口感极佳时,他都是谨慎的不发表任何意见,不反驳也不赞同。

    如今看来,他和Eddy才是一路人,喜欢这种硬不拉唧没有任何味道的有原味牛排?看他们吃的那么起劲的份上,好在牛排的份量也不多,配上桌上的红酒勉强的一点点磨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