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初遇白发俊公子

梵梵音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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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前在国师府时,从不觉得时间过得这么慢。现在、度日如年。几日前,我被派到火房做帮厨,鸡鸭之类的走禽都交由我斩杀。起初不大愿意,结果换来一顿狠打,最后还是妥协。我骂自己‘没骨气’,窝囊废。骂着骂着,心情竟莫名其妙的舒朗起来。啊,对了,还有那只鸟儿,我又去井边看了,什么都没了,只剩下几片羽毛飘在水面。想来,死亡真是一件简单的事。】

    ——七月九日

    日子一天天过去。某一日,阿九被吩咐去‘捡尸’,他起初颇为迷茫,直到被驱赶至屠宰场、看见堆叠了两米高的尸体时,幡然明白。

    阿九和其余奴隶一起被命令搬运尸体,他上前翻动,蓦地看见尸堆中埋着一家子,男子的身体满是刀疤,连头颅都不见了,却仍紧紧护住怀中娇小的女人和七八岁的孩童,三具躯体像是互融了一般,无论怎么费力,也无法将他们分开。

    “你看那小孩,本是可以活下来的。我见他长得好,想留他一命。谁知他张口便说,‘我爷爷是朝中大官,你们等着,我一定会报仇的。’嘿,爷这臭脾气,听着扎耳,刀啊,咔擦就下去了。”

    阿九听言,默然垂手,不再试图掰开他们,而是喊了其他奴隶前来一同搬这‘大家伙’,齐齐丢到了山林中,给树做养料。

    【人如果可以放下痛苦仇恨,便是真正的超脱。可惜、凡夫俗子尚不及此,那是神仙。如有一日,我能回去,必要亲手斩杀灭我族之人。抽其筋骨,啖其血肉。以此为誓,至死方休!】

    ——七月十三日

    猪圈中满是粪便的臭气,其间还夹杂奴隶此起彼伏的呼噜声,隆隆作响。阿九蜷缩身体窝在角落,身侧粗壮的奴隶在睡梦中抠脚丫,口水糊了满嘴,还不断往他身上挤,气味难闻极了。

    阿九被压了半边身子,偏偏力气薄弱,死命都推不开。他一个哆嗦,睡意全无。手脚并用,堪堪将这人挪开,翻了个身坐了起来。他双眸环顾四周,散发刻骨寒意。

    阿九睡不着了,索性起身走到院中,坐至冰冷的石阶上,举头望树。干裂的手指描摹起自己的五官,薄凉情绪在眼中泛滥。

    独自一人,在浩渺苍凉的月光下,渺小得仿若沧海一粟。

    他太弱了,太弱小了。阿宋说的不错,若想反抗,光有勇气是不够的,还要有实力,能够杀死所恨之人的实力。

    他的实力?

    实力吗?

    阿九张开五指,遂而紧握成拳,霍然起身,踏进满地树叶,捡起地上落枝,瞄准卧在树干的夏蝉。手掌用上八分力度,狠狠刺了过去。

    临近时,枝尖突地抖动,阿九剧烈一颤,没刺中蝉,身子却失了控,如同滑稽小丑,以奇怪搞笑的姿势重重撞在树干上。头磕破了,膝盖也青紫一片,血雾渐渐弥散在眼前。

    沾血的树枝从手中无力脱落,阿九捂腹蹲下。不知是不是错觉,一瞬间他似乎听见树上传来一声极低的轻笑。仰起头,只余风动,四下空寂无人。

    阿九心中一动,眼光稍锐,缓慢上前,攀着枝干麻利的爬上了树,一路往上而去,直到越过三个树杈,再也爬不动了,他抓紧枝干,慢慢转了个身。

    从这个角度往下看,正巧可以望见下山的小道。天破初晓,远处太阳正缓缓从地平线升起,亮光迸发。阿九俯瞰,从左到右彻底扫视了一番,暗中将所视之景尽数记入脑中。

    莲山对奴隶的自由限制宽松得可怕,许是有两个原因,一是匪盗利用钩蕈控制住了奴隶,并不担忧有偷跑者,其二是莲山已被重重围困住,连只苍蝇也飞不出去。

    他现在能做什么?若想出去,凭自己之力,绝无可能。倚仗阿宋也不靠谱。眼下,或许能利用一下对他存有兴趣的程钦?

    他这几日,有留心观察过。自己所处位置为半山腰,是下山必经之处。程钦居于山林深处,会来此处,必是下山之时。且他有个规律,每三日来一次,而且都是在清晨时分。算算时间、他下次来的时候不就是今日?

    阿九凝神思索,猛然抬眸时,前方忽然闪过一个圆点,倏地一下,一支长箭破空袭来,裹挟凌厉寒气,直直射向他的眉心。

    何处来的箭?有人看见他了?!

    阿九心脏砰砰乱跳,急忙侧身躲闪,一个不注意,从树上翻了下来,他仓皇伸出手,险险拽住了树枝,悬挂在树上。

    是谁?清晨雾气重,还有树枝密叶作遮掩,谁又有如此好的眼力能分毫不差的瞄准他?

    “大清早的,你在这做什么?”

    阿九低头一看,程钦不知何时站到了树底下,抚摸着头上小辫子,好玩的看着他,眯眼时疑惑杀意浮现。

    阿九手臂酸涩难耐,他用尽全力往上提了提身子。程钦是多疑之人,若被盯上,会有大麻烦。他侧头,看见树杈中正好有一鸟窝,借着树叶的掩饰,伸手在里头一掏,而后快速松开手,急促下坠,狼狈地摔在了程钦脚边。

    “你手里握着什么?”

    阿九摊开手,两只被活活闷死的幼鸟印入眼帘,他撑着地面站起,“这种幼鸟很好吃。奴在火房做帮厨,想来抓只回去做饭罢了。”

    “哦。”程钦显然不信,但意外的没有问下去,而是语重心长打趣道,“小朋友,这里可没人喜欢吃鸟,我们只喜欢吃人肉,你会做吗?”

    他双眸热烈的注视阿九,十分期待他像上次牢中那般露出绝望胆怯的神色,凑近哼了两声。阿九浑身掩在清晨的雾霭中,声音有些低颤,“切碎拿葱花酱油拌一拌,再放入锅中煎炒。出锅后,气味和焖鸭烧鸡一样,都是香的,皆可入腹,只是口感大不一样而已。”

    程钦被他勾起了些兴趣,心头痒痒的,弯下身子在他耳边道,“你也吃过?”

    “没有。”阿九勾唇,眼角泪痣万般妖娆,“吃不起,会拉肚子。”

    “嘿,你是没这福气。”程钦说罢,转了话题,“今日大当家生日,在山顶长庆屋举办寿宴。我预备送老大一个史无前例的人体盛宴,那叫一个壮观豪迈!昨日和阿宋谈起这事时,他让我带你去。小朋友,你要不要来玩玩儿?天气这么热,脱光光凉快凉快。”

    阿九怔神,听见阿宋的名字,心里疙瘩一声,“我哥哥在么?”

    程钦闻言,心知他说的是玉蝶,“当然。不过他最近可不好过,大当家前些日子将他丢进了一堆好几年没见过女人的死囚中,被折腾得不成人形。”

    “为…何…”

    “他犯错,偷了东西,该受罚。”

    阿九瞥见程钦猛然间变的寒冷的双眸,知道触碰了他逆鳞,不能再问下去了。当下掩紧了嘴。

    “心疼了?”

    阿九低笑,吸了吸通红的鼻头,“他活该,我为何要心疼。”因为弱小,所以活该。如果强大,哪怕把整个莲山掏空,也没有人敢有丝毫不满。强者,无畏。

    “冲他在牢里护你的劲儿,我还以为你是他的心肝儿呢。我还纳闷,两兄弟怎么这么不像。”

    程钦在阿九身边晃悠了一周,轻嗅一口,“啧啧,越瞧你,叔叔越喜欢。”

    阿九不动声色,强忍他粗糙的手在自己脸上磨蹭。程钦见时候不早了,就挥挥衣袖,丢下一句‘傍晚见’,匆匆转身离开。

    忙碌一天,很快到了傍晚时分,程钦一如所言,前来将他带走,约莫步行三刻钟,方到长庆屋。

    推门而入,很普通的装扮格局,屋内尚未有人。程钦冲他扬了扬头,示意他去角落站着。阿九虽然诧异,但还是安安静静的走到了墙边。

    程钦随意找个位置坐下,斟了杯酒,畅快的喝了起来,目光游离在门口处。不多时,厚重的门被推开。

    “二叔,我来了。”

    随着声音而进入的,是一道白色身影。

    走进来的这人很白,肌肤是毫无血色的惨白,眼睫眉毛和头发尽是雪白一片,更为奇特的是,他的眼珠为淡红色,具双瞳子,无害呆滞的表情衬得他像极了小白兔。

    虽说怪异,但也算俊美无双,温良的翩翩公子。

    他牵起身旁姿容美艳的女子,缓缓走入屋内。那女子小腹微隆,显然已有身孕,他小心翼翼扶着女子,两人一齐跪下磕头,“白阙子见过二叔。”

    程钦颔首,唤他‘小怪物’。

    白阙子起身后,万分谨慎的将女子扶起,牢牢圈在自己怀中,笑容温如清风。

    “你成亲了?”

    “是的,三月前成的亲,现今淮儿已有三月身孕。”

    程钦大笑道,“坐吧坐吧。免得磕着碰着,不小心流了孩子,你这怪物又要和我们拼命了。”

    “二叔言重了,我怎会做这种残忍之事?”白阙子并不生气,柔声低笑。携着女子,走向角落里的位置,先让女子安然入座,自己再掀袍坐下。他布碗筷时,抬眸稍看了阿九一眼,略有些惊讶。

    “你的眼睛是很漂亮的黑色,很好。”阿九呆愣一霎,白阙子温柔笑了笑,揽紧怀中女子,话语如涓涓细流,“眼睛是黑的,心是红的。眼睛要是红了,心就黑了。”

    “咳咳。”

    白阙子听见程钦掩嘴咳嗽,神色微变,“我怎么和奴隶讲这东西?真是糊涂了。”他不再看阿九,转而从包裹里拿出一小盒子,夹出一块里头放着的糕点,递至身侧人嘴边,“淮儿,这是你最喜欢的桃花糕,我带了许多来,你慢些吃。”

    两人相视一笑。淮儿吃完后,白阙子又拿起手巾,轻轻擦去她嘴边的残渍,一举一动,温柔至极,脸上始终挂着满足的笑容。

    “有了夫人就是不一样,真碍眼。”

    白阙子听言,放下筷子,和淮儿咬了会耳朵,送她进了后室,而后只身走出。感叹道,“三年未归,莲山变化挺大。”

    “我让你回来不是说这些废话的。阿宋的身份,查到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