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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2017年8月27日,米国通过“全民禁枪”法案,自此,米国街头将不再允许私人携带枪支,亦不准藏枪于家,违者重判!
禁枪令的颁布,实则是格斗界的狂欢,自我保护意识超强的米国人开始考虑怎么赤手空拳来保护自己的安全,这样,各种格斗搏击训练馆应运而生,层出不穷的格斗赛事也争相斗艳,格斗,也成了米国人像开车驾驶一样普遍的技能。
。。。。。。
2025年某个早晨。
牛仔州某个城市的机场。
一个周身明媚衬衣,戴着眼镜,面相斯文的年轻人走了出来,优雅的举止就像皇宫里走出来的王子。
他叫李行欢,今年22岁,却已经是个力学博士,只身漂洋过海到这,这是为了心中埋藏很久却一直没有被埋葬的心愿,流浪,一次将自己流放出固有圈子的流浪。
“救命!”突然,不远处传来呼救声。
原来是一个刚下飞机的乘客遭遇了打劫。
劫匪手里举着明晃晃的刺刀,另一只手已经将乘客的手提包抢过,然后撒开腿就要跑出机场。
就在他已经接近出口,即将消失在人们的视线里时,一个亮白的身影晃在了他的跟前,劫匪好容易看到来者的相貌,却气恼地发现此人面对他手中杀气腾腾的刺刀,还是带着明媚的微笑,如同一轮朝阳,温暖,却不刺目。
“狗~娘~养的,滚开!”劫匪怒目而视,嘴里喷出脏话,手却已握着刀子捅了过去。
“噢——my god!”周围人见状,不禁大声惊叫,一片惊呼像海浪惊涛翻越人潮。
胆小的甚至已经用手蒙上了眼睛,害怕看到即将出现的血腥。
然而,机场里很快就安静了下来,静得如果有花开,也一定能听到花开的声音。
拽拽的读者们,你们猜为什么会这样呢?
别用砖头砸我,我不卖关子了好不?请看:
劫匪的刀子捅出去了没错,但在半空却停住了。
当然不是自己停的,而是他的刀子,被李行欢食指和中指轻轻地夹住了。
是的,没人看错,李行欢只用两个手指头,就轻而易举地将劫匪捅过来的刀子稳稳地夹住,无论劫匪怎么用劲,也不能把刀子继续往前捅,甚至抽出来都不行!
反应过来的警察赶紧扑过来,将劫匪按倒在地,待有人想起方才的英雄李行欢时,李行欢已没了人影。
这个时候,他早出了机场,转过几个街道,来到一家酒吧里。
这是一个低档酒吧,所以客人比较杂乱,各色人等都有。
进来的时候不止一处有吵嚷声,这里的客人随时都有动粗的可能。
李行欢可不管这些,要了个靠窗的位置,点了瓶红葡萄酒,和一份三分熟牛排,就自顾地坐着,往椅子上一靠,眼睛微闭享受着浪人才有的心灵空旷。
以他现在的身手,在一个容易闹事打架的场合,自保还是可以的。
脑袋空空,却自然地浮现起方才在机场里的遭遇。
自己两个手指头夹住劫匪刀子的镜头让自己都感到很酷。
不禁抬手在眼前,晃动着食指和中指,开玩笑,少林72绝技之一的拈花指,对付一个劫匪是绰绰有余,虽然对方拿着一柄锋利残酷的刀子。
在一次去西藏的旅行中,在荒无生灵的戈壁里,他救了一位眉毛快长到地上的老僧人,之后便被送了一打秘籍,竟然是少林早已失传的72绝技!
还教他打了一套佛门最基础的武功——罗汉拳。
这大概也是李行欢产生流浪念头的原因。
哪个侠客不愿仗剑走天涯,尤其是当他少林72绝技之一的拈花指练成后,更是把自己当成了一代侠者,于是,挥别旧友,踏入异域的流浪生涯便开始了。
“嘿,小~杂~种,起来,这是我的位置!”突然,耳边传来一阵咆哮。
这个时候,李行欢正陷入无尽自由和颓废的流浪感受中,因此这声音便显得分外的刺耳,简直让人恶心。
发出咆哮的是一位皮肤晒得几乎黑的白人男子,年纪30岁左右,但暴戾的坏脾气使得他看上去显得更老。
“你的位置?你买的?还是你先来?”李行欢有点莫名其妙,他还不太能接受所谓垃圾人的逻辑。
还有,他刚才骂自己什么?!
我不喜欢打架,可我一定要让他因为随便骂人而后悔!
李行欢不由得站了起来,他的站起,立即引来了酒吧里人的围观,虽然酒吧里每天都在发生着暴力事件,但新的暴力事件产生时,人们还是喜欢看个热闹。
“嘿,你这是要干嘛?!想挨揍是吧,我认为你一定这样想!”肤黑的白人揉捏着拳头,上来就是一拳!
“唔——”人群中一阵尖叫,这是外国人看恐怖片的习惯,虽然可怕,但一定要睁眼看个彻底。
“嗨”但李行欢的拳更快,在对方的拳还没挨着边时,自己的一拳就已经打在了对方的额头上。
拳头打得对方皮开肉绽,血像鲜花一样展开,然后迸射。
“啊——”肤黑白人男子一声惨叫,白眼一翻就倒了下去。
对付这种小角色,罗汉拳就够了。
李行欢摸了摸拳头,打人的手有点发热,是急剧摩擦在人肉骨上的结果。
“啪啪啪”这时候,人群里飞出一阵掌声,然后是一个棕色长发的女子走了出来。
乌黑充满活力的眼睛,豹纹的衬衣勾勒着要往外挤爆的凹凸曲线,充满了野性的诱~惑。
“干得很棒,小伙子,我想要跟你谈一下。”女子说完,拉起李行欢的手,走到酒吧后台的办公室,然后合上了门。
整个过程李行欢没有一点挣扎不愿的意思,其实,这个充满莽荒气息的女子,他更想拥着走进这间办公室,然后关上门。(你懂的)。
女子让李行欢坐下,然后转身从酒架里拿了瓶威士忌,给他倒了一杯,然后又给自己倒了一杯,之后就像一只野猫一样钻进了李行欢的怀里,坐在他的大腿上。
几口浓烈的白酒下肚,女子喷着酒气说起了她的故事。
原来她是这家酒吧的老板娘,凭着吃苦耐劳倒也把生意做了起来,只是最近来了一帮不知哪冒出来的流~氓帮派——小猫帮,时常来这捣乱,如果从老板娘这里要不到钱,就要打砸店里。
老板娘的酒吧又不是金刚做的,哪经得起这样折腾,但要按小猫帮的要求给钱,自己赚的钱都不够,这几天来可谓茶饭不思。
直到今天见到李行欢一拳将一个强壮的白人男子撂翻,心里一个激灵,激动地认为,自己的救世主来了。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