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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看到他在车棚里推单车出来,我又心疼了一把。
最近一直有个想法,看能不能搬到距离他学校近一点的地方。
现在住的这里,离我公司不远,却离他学校就像万里长征,我计划了好几个月,一直在物色学校附近的房子,看能不能找个好点的两房一厅,家明就不用天天冒着生命危险,踩单车上学什么的。
回到公司的时候,王姐就咚咚的跑来,在我面前炫耀昨天拍的照片。
张曼琳果然很有气质,拍出来的照片张张都很有范,只是我不知道,陆霆什么时候还跟那些蜜蜂一样的花痴女同事一人拍了一张照片了?
靠之,我这个铺路搭桥的中间人都没这样的福利,却被人抢着了先机,我有点幽怨。
幸好老板大力的夸我,说我不用一分钱就找了个名模来帮他公司做宣传,我应记一功,我这才觉得心里平衡许多。
卢冠清眨着细长的眼睛对我说:“若初你真厉害,连这样的老板也能随叫随到,还带来一个名模,你果然不容小觑啊。”
我骄傲的一挺胸脯:“哪里哪里,只是碰巧认识而已。”
“认识很久了吗?那你怎么不早点说?”老板瞪了我一眼,一副害他花了很多冤枉钱的样子。
我汗颜:“认识没几天,只是刚好他欠我一个人情。”
老板有点失望,叹气说:“好可惜,要是他多欠你几个人情,该多好。”
我瞬间石化。
老板你能不这么明显吗?自古人情债是最难还的,陆霆什么都不欠我的,现在倒好,我为了年底的分红,倒欠了人家一个人情。
想起昨天订的西餐厅,我翻出早就准备好的发票递给了老板:“这是昨天的消费金额,老板你看看没问题的话,报了吧。”
他接过去看了一眼,眼底露出浓浓的吝啬:“六百八十八?你们吃龙虾了?”
我愣了一下,龙虾这么便宜吗?我以为都要一千多以上的。
有种顿胸垂足的冲动,早知道老板一猜就是龙虾级别的,我就弄个贵一点的发票过来报销该多好。
现在后悔已经来不及,我只能狡辩:“老板,你忘记了你还交代我,一定要跟陆老板去KTV什么的,这个已经算便宜的了。”
老板这才眉开眼笑,麻溜的在支付单上签了大名丢给我:“初初做得好,下次有机会让陆老板带张小姐再过来一趟,我亲自接待。”
来他的大头鬼,又不是每次都能在那种小饭馆就能解决的,陆霆那样的身份,每次利用完就去吃个蒸饭,谁愿意啊。
平白得了六百八十八,我也是暗自高兴了一阵子,家明的一个月午餐费绰绰有余了,还能给他买件衣服什么的。
都是拜陆霆所赐,我才能捡到便宜,想了想,我还是给他发了条微信,谢谢他昨晚的理解。
陆霆很快就回:你别忘了你承诺的大餐。
我大囧,他的记性也太好了点,我就这么随口一说他记住了,下次可长点记性,别再开空头支票了。
我回了哈哈两个字,陆霆没再复我。
中午时分,林怡给我打来个电话,说下午过来公司找我,说有东西要给我。
我问她是什么,她神神秘秘的说:“是你那个最讨厌的人给你的,我没看。”
她再次提到我最讨厌的人,我首先想起的是我的后妈张金兰,然后就是我的亲生父亲,再然后才是他——于子轩。
我跟于子轩高中的时候就认识,高一的时候,我跟他分在同一个班。
于子轩是我们班公认的班草,眼角眉梢却总是带着一股骚气。
早餐有人去食堂替他排队,午餐有人打好饭霸占位置等他,晚餐经常开小灶。
校运会的时候,他整天带着一群女生自称是她们的教练,半夜三更晚自修后,还带着电筒去足球场踢足球,结果被看门的大叔抓个正着,第二天罚留堂两个小时。
高中生还要被老师罚,丢脸啊丢脸。
身为团支部的组织委员,我当然要狠狠的批评他,让他没有我的允许之下,绝对不能擅自组织其他同学进行夜间运动,特别是女同学。
于子轩总是一副瞧不起人的样子,每次我跟他说话,他就左顾右盼,不然就对着学妹吹口哨。
我说的话他一句都没听进去的。
后来我没忍住,就去老师那打小报告,这家伙去了一趟教导处回来后,就发誓要跟我势不两立。
高中三年,他都是跟我对着干的,每次有活动让他这个全能运动员参加,他都不屑一顾。
我说他小心眼记仇,他说我小人专打小报告。
高三第二学期的时候,他突然就转校不知所踪,后来听同学说,他其实不是转校,而是退学了,因为他觉得自己不是读书的料,别说大学,就是大专也考不上。
现在想想,高中三年级没有了他的存在,还蛮寂寞的,少了一些吵闹,多了一些复习功课的时间,比起他在的那些日子,总是觉得好漫长。
林怡没到中午就来了,在门口等着我,没直接进办公室。
因为之前她来过的那两次,都有人用怪异的目光去看她,她有点自卑。
身高不到一米六,却一百二十多斤,我觉得胖不是缺点,那是心宽造成的,事实上,她就是个乐天派。
她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我还在埋头苦干,下班前要赶两张草图给客户,一点灵感都没有的我,已经废掉好多A4纸,王姐总是嫌这嫌那,我头都要大了,根本不敢离开办公桌半步。
好不容易等到放饭时间,同事们都去了饭堂,我才喘了一口气,匆匆的赶到楼下跟林怡汇合。
她递给我一个紫色的盒子说:“给你,大老远跑过来就是为了帮别人传情达意,你怎么报答我。”
我一边拆着上面的丝带,一边说:“如果是吃的,我全给你,如果是其他的,能分就分。”
林怡笑得咯咯响,抱着我的手臂说:“就知道你对我最好了。”
盒子打开,里面还有一个盒子,我又去拆。
卧槽,里面竟然还是一个盒子!
我跟林怡对望了一眼,她说:“包的这么密,该不会是什么贵重的东西吧。”
“怎么会,我跟他又不是好朋友。”我只怕里面是一坨翔。
开到第四个盒子的时候,只有火柴盒那么大小,我捏了一下,里面硬硬的圆圆的,感觉像是个玻璃弹珠。
打开一看,我擦,不是个弹珠,是个圆形的鹅卵石。
林怡捏起来对着阳光看半天,嘀嘀咕咕:“这什么鬼啊,一点都不透,是个宝石吗?”
我抢了过来,嫌弃的说:“哪是什么宝石,就是个鹅卵石,是我当年扔他头上的。”
这颗鹅卵石有个故事。
当年高三第二学期,于子轩就没有再读,放弃高考意味着放弃学业,他的成绩其实没自己说的那么差,努力一下还是能考个二流大学。
在他走的那一天,班里的同学帮他搞了一个欢送会,地点定在同学租的那个单间出租屋里。
从来没喝过酒的我们,那一晚都喝醉了,感叹着时光一去不复回,又高呼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豪言壮语。
我这种三杯酒下肚,能成世界第一疯的女子,喝了两杯就醉意朦胧。
酒醉看人朦胧美,这时候觉得于子轩其实也没那么讨厌,还是有那么一点点帅的。
那时候家穷,别人都送他很有纪念价值的礼物,那时候流行送钢笔啊,笔记本啥的,就我,送了他一个用火柴盒包起来的鹅卵石。
于子轩当时还很嫌弃,啧啧有声,他说:“林若初,我知道你吝啬又爱钱,可是你也不能光送个石头就算了吧,老子可是一去不知道啥时候回来的,你送点干粮让我好上路也行啊。”
我年纪小,却又倔强,这么一说,同学都哄堂大笑,我憋红了脸,把石头抢了回来,愤愤的说:“你懂什么,这是我小时候在河里捞上来的,陪了我十年了,我都舍不得丢,现在送给你还被嫌弃啊,不要算了。”
“你真的保存了十年?”于子轩眼睛亮了,又把盒子抢过去,直接塞进口袋,“算了算了,看在你家穷人丑的份上,我就勉强收了吧。”
本来送给他的东西,他现在给我送了回来,这还是嫌弃的意思吗?
林怡盯了半天,石头也没变成宝石,也嫌弃的扔回给我:“切,还以为是什么礼物,害我跑大老远大路就是为了送这个,连跑腿费都没给我。”
我说:“我中午请你吃饭怎么样?”
林怡一脸的疑惑:“你又想套路我什么?”
我一点都不掩饰自己脸上的企图,搂着她的肩膀往外走:“反正你也藏不住是不是。”
林怡撇着嘴,表面看起来很不情愿,腿却很听话的往外走。
楼下萨莉亚坐定,点了餐,我问她:“你可以说了,于子轩为什么找你把石头带回来给我?”
林怡一边吃沙拉一边说:“我也不知道啊,街上遇到他,他认出了我,我没认出他。“
“他变了很多么?”记忆中,于子轩还挺瘦的。
林怡说:“嗯,没以前那么瘦,样子还是那么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