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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回到桃宅时,刚走到门口便闻到了一股野鸡的香味,我仿佛听到了肚子叽里咕噜的乱叫声。我先去后院洗了把脸,发现老臧正在教孩子们打拳,但是他的招式实在是拙劣。
“你们想不想跟我学武功,我教你们。”我这么一说,只见那群孩子都跑到了我这边来,也许是我捉野鸡的事情被爱亲美化了之后告诉了他们。
“真是白养你们了,我去厨房看看,有没有跟我一起去的,吃野味去喽。”老臧的脸上很没面子,真是难为他了。
我一招一式的教着孩子们练功,他们都很听话,也肯吃苦。我往厨房瞧了一眼,发现老臧正趴在窗台前偷看呢。他一看到我在望着他,立刻把头扭开了。倒是爱亲忙完晚餐之后跑到孩子们后头一起蹲起了马步。
“孩子们今天就练到这里吧,开饭了!”老臧一来乱轰孩子们便没了练功的毅力,个个跑去了食堂。
端饭的时候我跟爱亲一起进了厨房。厨房里的香味令人陶醉其中。我用勺子撇了一点鸡汤,光闻闻香味就让人很有食欲,再喝上一口,暖暖的在心间。
孩子们早已经坐好了自己的位置,眼睛直直地盯着我手中盆子里的鸡肉。爱亲给每人盛了一碗米饭,并且还盛了三碗鸡汤。孩子们吃得很痛快,吧嗒吧嗒一会儿功夫便吃饱了。
“你们都叫什么名字呀?”饭后我跟孩子们聊了会儿天。
“我叫大娃。”
“我叫二妞。”
“我叫三娃。”
“我叫四妞。”
“我叫五妞。”
“我叫六妞。”
“我叫七娃。”
“我叫……”
“你叫八妞对吧,我都能替你抢答了。谁给你们起的名字怎么这么俗气。”我回头看了老臧和爱亲一眼,发现老臧的脸都发青了,我又不小心惹他生气了。
“刘裕,既然你现在做了他们的师父,不如给他们重新起个名字怎么样?”爱亲这么一说,只见老臧垂头丧气的走掉了。
“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怎么样?天尊、地煞、玄真、黄玉、宇凡、宙斯、洪流、荒岭。”我感觉每个名字将来都可以建立一个门派,若是再能为我所用,实属幸事。
“太好了,我又有新的名字了,谢师父赐名!”天尊竟然管我叫师父了,真让人受宠若惊。
“好啦,你们快去睡觉吧,如果对自己的名字不满意再来找你师父改。”爱亲是他们的文化老师,我是他们的武术教练。
爱亲陪我一起去了后院散步,不知不觉便来到了一处桃园。这里的桃花比门口的桃花开得鲜艳。月光下的桃花一副羞答答的样子,而桃树下的爱亲比桃花更好看。她和妖姬比起来完全是另一款类型,太和我胃口了。
“刘裕,你是做什么的,以后打算去哪里生活?”听爱亲的语气好像知道我快要走了,可能舍不得我离开想挽留我。
“我是混江湖的,但我很讨厌打打杀杀的日子,等我干完这一票以后可能会在军队里混口饭吃,如果有朝一日我混得不错的话,希望你能到我的府上做客。”虽然不知道以后会发生什么事,但是我还是喜欢先把牛皮吹起来。
“那我们一言为定,到时候你可不能忘了我,拉钩。”爱亲边说边伸出一根小指头来。
“等我做了将军,娶你为妻可好。”我凑到她耳旁轻声的说了句喜欢她的话。只见她的耳根立刻红了起来,立刻和我划开界限。
“这种事情人家还没有考虑过,我要去睡觉了,再见。”不知道她对我有没有想法,只见她匆匆的跑开了。
其实我还有很多话想跟她说,只是还没来得及说。我觉得她身上有荷露的影子,但我又说不出来到底哪一个动作像荷露。
我和荷露已经十年没有联络了,也不知道她现在在什么地方,过得怎么样,是否快乐。即使我发现现在已经爱上爱亲姑娘了,但我不想背叛荷露,我一定要找到她。
每次看到那条贴心的手绢,我都会想起荷露。想着她十岁时的样子,成人时的样子,想着和她重逢的日子。
今日龙门镖局的车队就会路过那片树林,我早早的起床背着我的包袱便出了桃宅。没想到爱亲也起得很早,她为我包好了几块地瓜和一些鸡肉,并且千叮咛万嘱咐要我一定要小心行事,一定要活着回来。
我谢过她之后便走了,没想到刚走到一里远的地方就看到了老臧。老臧正蹲在一棵树下饮酒,那匹镇宅之马也在旁边吃着青草。见我走来,那马儿叫了一声,接着跑到了我跟前。
“老臧,今天怎么醒这么早,出来遛马吗?”我摸了摸马脸,它还是那么健壮。
“刘裕,你给老夫听好了,这马可是老夫的命根子,老夫平时都舍不得骑它,现在我打算把它送给你了,你一定要好好善待它知道吗,你先别急着高兴,想得到我的马你必须答应我一个条件。”我说老臧最近怎么郁郁寡欢呢,原来是想把宝马送给我。
“只要不是杀人放火、违背良心,什么条件我都答应你!”我太需要这匹宝马了,所以我没多想便答应了他。
“刘裕你过来,先把这半壶酒喝掉,那你可听好了,若想得此马,便娶爱亲为妻。马就作为嫁妆送你了。”老臧真是老糊涂了,这也叫条件,这简直就是天上掉馅饼,买一送一,我当场笑得把酒喷了出来。
“老臧,我想问你个问题,在你心中是你女儿爱亲重要,还是这匹宝马重要?”我的问题好像把他难住了,一时半会儿不说话了。
“喂,我说臭小子,你到底是答应还是没答应啊,给句痛快话。”老臧并不傻,马儿固然重要,但是情义无价。
“这马儿我一定会好好善待的,谢谢你了老臧,至于娶妻之事,还是先问问爱亲的意见吧,走了,驾、驾驾!”我骑上马儿去了那片树林。
这匹宝马最终还是成为了我的坐骑。至于爱亲的话,只要她肯吐口,我就敢娶她。反正在这个朝代娶十个媳妇也不犯法。
当我骑马来到林子之后,我把马儿牵到一棵树下让它休息。因为他太懂我了,我也懂它,所以我没有栓住它。只是跟它讲我要去办点大事,很快就会回来。它向我点了点头,便趴在树下休息了。
我穿上了一袭黑袍,脸上绑上黑丝带,只留出一双眼睛。就算我劫镖失败,我还可以全身而退。可是我身上没有武器,出门只带了一个铁锨和一把弓箭,铁锨和弓箭放在马背上了。
等我干完这一票就去打造一样属于自己的兵器。斧头锤子之类的我不喜欢,刀的话这世上也没有几把好刀。要么用剑,要么用长枪。想想赵子龙用枪多帅,而最好的剑便是尚方宝剑,只有皇室血脉才能拥有,岂不是更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