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缠绵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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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拿到这个作文题,突然间,我很是迷茫。这十几年来,我真的是崇拜过很多人,例如:小时候学过的刘胡兰姐姐,代替父亲上战场的花木兰姑娘,还有解放了全中国的毛主席……不过说到最让我崇拜的人,哎!脑海中不停地思索着,一直的回忆着,回忆着。啊,有了,应该是霍金吧。

    尽管他没有那些明星们那么出名,不过,我就是对他非常地崇拜,我很崇拜他身上的那种不屈服的勇气和一颗智慧的头脑。

    说起霍金,我的脑海中就想到那个科学巨人充满智慧的眼神和那副安静的笑脸。尽管他的身体遭受到了如此大的摧残,全身上下只剩下三个手指能够动弹,不过他还是如此勇敢顽强地和命运作着斗争。他一直都说他失去的并不多:他有三只可以运动的手指;他有一个思维敏捷的大脑;他有自己的追求和理想;他的身边有他的爱人还有这么多爱他的人;最后,他一直都怀有一颗感恩之心。即使遭受了如此大的挫折,他还可以如此坚强乐观的生活着,微笑从容地接受这一切,可以想见,他并不是个平庸普通的人。

    只要是对科学有一些兴趣的人都会了解,霍金有一本巨著《ABriefHistoryofTime》,这本是里面,霍金给我们讲到了黑洞,讲到了宇宙是从哪里开始的以及今后会怎么变化,讲到了时间旅行这一些。他在量子物理学方面有着很大的成就。但是你们能够想象的出来吗?当霍金些这一部书的时候,他已经完全不能说话了,而且是在刚做过手术的情况下完成的。之后他的左手又受伤骨折了,在缝了十几针的情形下,不到两天,他就又开始全身心的工作着。这究竟是为了什么呢?正是他对于科学的浓厚兴趣以及不懈的追求。

    他就是我最崇拜的人,我真的对他佩服的五体投地。原因就是——他那种乐观积极的生活态度和对科学的不懈追求深深地打动了我。

    人的一生当中总会偶然与一些美好的失误相遇,就好像是那些悲欢离合一样是不能够避免的。

    在五年之前一个百花争艳的春天里,我刚读完大学来到那个风景异常美丽的南方小镇的,在一个外资企业里当一名翻译官。那个时候初来乍到的,又没有一个可以依靠的人,我一向性格比较内向一时间也没有和别人太过亲密,每一天上完班之后,就是回到房间里看小说。某一天里,我发现卫生间的水管好像出了什么问题,房间里一时间水漫金山。我用毛巾想将门堵住,但是还是一点用都没有,却将自己也弄得全身都湿了。就在我真在发愁的时候,听见了敲门声,而且还在叫着楼上那户人家的名字。在这个极其相似的水泥房子里每天都会有人走错地方,我大声向他回应道:“你走错了,是上面那一层!”那个人却还是继续的敲着门。我真是被他给打败了,很是厌烦的过去将门打开了。

    门口站着一个一身工人打扮,有着一双明亮的大眼睛的男孩子。他望着我愣了愣。我也明白我现在这副模样有多么的难堪,就急忙说道:“你走错了。”便想将门给关上。他用手卡住门,有些踌躇的样子,好像是担心我会生气似的很是小心地问道:“你这里的水管是不是有问题?”我说是,他又说道:“我就是修水管的,我……能帮你一下吗?”

    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我和宇相识了。认识之后他经常笑着说道:“要是那一天不是我正好放假,要是那天堂哥没有叫我过来吃饭,要是那天我没有找错地方,要是那天我没有这么坚定的想要敲开门……只要是哪一部分缺失了,我们都不会相识了。”还真是,这就是缘分吧,是缘分才让我们走近了彼此的世界,最初的时候他总是来我家修理一些东西,之后我们就回去外边一起吃个饭,看电影,网上聊天。刚失去家庭庇护和校园里的单纯生活的我,对这个社会还是傻傻的一点都不了解。直到认识了宇,我的世界才变得精彩,让我重新对生活充满了希望,让我这二十多年都一片空白的生命变得生动!我好像是一个刚刚来到这个世界的初生儿,突然之间发现了这天空下美好的世界,突然很敏锐的捕捉到内心世界的小小情绪。我这个曾经在街边买串小吃都很害羞的小姑娘,如今已经疯狂的迷上了电子游戏机,还会一路尖叫的玩着云霄飞车,在看足球比赛的时候还会响亮的吹着口哨……就连在过年回家的漫长旅程中,我也不会再感觉沉闷,而是很心平气和的听着车厢里播放出来的怀旧歌曲,看见车窗外那突然闪现的几树桃花也觉得如此地美好,内心深赤忽然有一种不可名状的快乐和幸福。我能够预料到,我一回到家里,就会接到他的问候,在电话的那一段会有他熟悉关怀的声音:“怎么样,路上还好吗?”

    可以被别人如此地关心爱护,真的感觉很幸福!

    就这样一年很快就过去了,我们之间却变得越来越暧昧。每一天他都会过来探望我,早晨的时候会打电话催我起床上班,下了班之后就会过来给我做饭。我们之间都有种感觉,已经在彼此灵魂里占有很重要的位置,我们再也不能分开了。

    一天的午夜,我忽然感觉不舒服。而就在这个时候,宇过来了。当时他还在上着夜班,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心里很是不安宁,有种很强烈的预感可能我出什么事情了,因此马上请假赶到我这里。看见我已经大汗淋漓痛苦不堪的模样,立刻将我带到了医院里。检查之后,才知道是阑尾炎,还是急性的,需要立刻就动手术。宇一直都将我的手紧紧的放在胸前,一直叫我不要担心不要害怕。可能是因为他如此无微不至的挂怀,或许是因为药物发生了作用,我渐渐觉得不那么疼了,医生又检查了一下说是不用做手术,输液就能好了。

    在这个寂静冷漠的冬天的深夜,窗户外边雪花静静的飘下,病房里边亮着淡淡的灯光。宇就这样在这里陪了我整整一夜,在半睡半醒之间,朦胧间我好像听见他温柔又略带伤感的给我念着一首诗:虽然天空里没有留下翅膀的证据,但鸟儿已经从这里飞过……我真的很希望他可以将我俩都心照不宣的那句话挑明啊,但是他依然沉默不语。

    过了很长时间我才在他堂哥那里间接了解到他心里边的真实想法。他一直都觉得,他不过是还没有读完高中就出来做打工仔的小人物,而我却是个大学毕业的白领工作者,他很明白我们自检是注定不会有什么结果的那就没有必要开始了,就这样默默地爱着我疼着我就已经很满足了——爱她只要付出就可以了,有时候没有必要捅破,之后又将对方伤害才无奈的分开,只要能够像现在这样至少会在两人心里边留下一些美好的片段。

    我并不赞同他那种模模糊糊的理由。我不需要理会别人的想法,我从来都是这么想的,学识、金钱和权利什么的在真爱面前真的算不了什么,在天主那里,我们的灵魂没有什么区别。不过这些我不可以先说,应该让他自己去明白。要是他爱我够深的话,要是他真的不能离开我的话,那么他心里边的那些障碍自然就会自动消除。我希望他能够明白这些。

    终于有一天,他找到我,跟我说,他就快结婚了,妻子是和他同一家公司的一个同事。

    顿时,我泪流满面。我使尽全力想要压抑住自己,不要这样掉眼泪,很是淡定的说道:“那么祝你幸福。”

    之后就是一阵沉默。

    两人都不知该说些什么,只怕只要说出了口,那么这强忍的心酸便会喷薄而出。现代人是多么的可怜啊,在身份和地位面前,就没有了表达爱情的勇敢,更不用说像梁山伯与祝英台那样誓死反抗了。事实上,真正的压力是他自己给自己的。他没有勇气跨过去,害怕那无法预知的结果,说到底,就是他爱我还没有爱到足以地方一切自私的压力。

    突然,宇张开双手,将我紧紧地抱在怀中,眼泪一滴滴落在我的发间,我可以感觉到他的内心还在痛苦地纠结着,我内心的坚持在那一瞬间烟消云散,只想勇敢地和他说一声:“不要走。”但是他很坚决的放下手,头也不回的走了。

    到这个时候,我终于明白了,我们之间的爱情,不过是一扇敲错了的门而已。

    过了一年,我在工作之余考研成功。就在要离开这里时,宇给我寄来一张他的近照。在那张相片上,他与她那平凡的老婆还有自己那可爱的孩子在一起,眼睛里多了些成熟,还有一些不易察觉的哀伤。

    我终于忍不住哭了出来。

    我明白,我们都不过时最最平凡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