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第十四章

随侯珠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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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只是到底多伤心,老大才会哭成这个样子?

    灯火通明的921宿舍里。猴子、壮汉,包括林煜堂全都一言不发地看着沈熹,他们全体沉默是因为真不知道要说点什么——去打破此此时此刻怪异的气氛。

    瞧,床上的人刚从被窝出来,虽然极力忍住不再哭了,但一双帅气逼近漂亮的眉眼像兔子一样又红又肿;因为长时间躲在被窝里闷哭,整张清俊的脸都变得红通通的;秀气浓密的长睫毛还悬挂着几滴晶莹的泪珠儿。

    “老大……”猴子试图开口,然后给壮汉一个眼色,壮汉难得机灵了一回,手忙脚乱地拿了一包纸巾过来。

    沈熹接过纸巾,不知道说点什么,就跟他们打了声招呼:“嗨……”

    猴子:“嗨。”

    壮汉:“嗨……”

    “那个……我可以解释的——”沈熹尽量让自己放松下来,可是因为着急脸又红了。她猛地伸手拍了下猴子和壮汉的肩膀,“很意外对不对!”

    猴子和壮汉连连点头:太他妈意外了!

    沈熹又转头看向林煜堂。林煜堂也看她,眼里有着意味不明的东西。沈熹撇过头——都怪你!

    林煜堂也默默撇了下头,他真觉得不可思议,但眼前的画面必须让他相信——他前阵子还把这个男人当成自己的假想敌……

    结果还有更崩溃的,看到床上的人鼻子通红,他居然想到了沈熹。

    他比沈熹大两岁,以前他和她都是住家属院里,可以说他是看着沈熹哭大的。有一次沈妈妈抱着沈熹出来,瞧着明明就像只小小糯米团子的她,哭起来却有哭倒长城的气势。后来幼儿园的沈熹就被体校选走了,训练很辛苦,有一次她回来过节,抱着他就哭了:“堂堂,训练好辛苦,我不要训练了,我也不要拿金牌了……”

    之后,她真从体校回来了。

    林煜堂真认为自己不是心软的人,但他有个毛病,就是很容易被湿漉漉的眼神触动,比如现在……

    靠!他疯了么?林煜堂重新逼迫自己看向何之洲这张脸,逼自己清醒过来。随后他以室友的身份淡淡询问:“发生什么事了么?”

    发生什么事?沈熹现在真是有苦说不出,脑袋还顶着何之洲留给她的八个大字“壮士割腕、保全名节”。沈熹蹙着眉头看向窗外,她现在去跳楼还来得及么……

    “到底怎么了,老大?”壮汉满脸肌肉都写满了好奇和关心,当然好奇比关心要多一点。

    沈熹幽幽叹了口气,清清嗓子对三位室友解释说:“其实事情是这样子的,刚刚看一本小说,看到主角死掉……我忍不住悲伤了。”

    猴子:“……”

    壮汉:“……好吧,什么小说?”

    沈熹脑子一片浑浊,她说本什么小说好呢?

    《西游记》?他们肯定不信的;

    《冷清总裁的前妻》?不行!

    《心有不甘》?貌似内容也差不多啊……

    “……是《狼图腾》。”沈熹终于找出一个靠谱点的。

    “哎呀,这本啊,我也看过。当时我也哭了。”壮汉有点激动,“是不是看到小狼死掉哪里?”

    沈熹鸡啄米地点点头。

    壮汉找到书友了,有着共同经历的他更能理解老大了,他抓上沈熹的手说:“老大,想不到你清冷的外表下跟我一样有一颗温柔的心脏。”

    “滚犊子!”猴子推开壮汉,“老大,其实我看那段也流泪了。说起来,我们都是性情中人。”

    沈熹握着猴子的手:“不好意思啊,让你们笑话了啊。”

    猴子:“……没笑。”

    壮汉:“一点也不好笑!”

    林煜堂开口了:“既然没事,那就继续睡吧。”

    猴子和壮汉纷纷各回各的床铺,沈熹到卫生间洗个脸,对着镜子她想:今晚的事一定不能让何之洲知道,不然他真要壮士割腕了。

    921宿舍再次恢复安静,过了会传来了壮汉打鼾的声音,沈熹躺在床上有点睡不着,想周末跟何之洲去青岛能不能换回来,想林煜堂跟凌潮汐的关系……

    同时,一样睡不着觉的还有下铺的林煜堂。

    第二天,沈熹早起跑步了,她答应何之洲每天跑一万米,但一万米一次性跑完很吃力,所以她分成早晚各5000米。

    什么样的男人最有男人味呀!

    爱运动的男人呀!

    沈熹跑完步,拍了一张照片,对着镜头大秀胳膊上的肌肉,然后她将照片发给了何之洲,顺带一句话“今天的一万米已经跑了五千米了,身材棒棒的!我给你的美容液,你也别忘了擦哦。”

    呵呵。何之洲一大早就收到了沈熹发来的消息,他起床洗漱结束,喝了一杯清水。然后他看向桌上的瓶瓶罐罐,只觉得一阵蛋疼。

    真奇怪,都没有蛋了,居然还会蛋疼!

    何之洲抹了点美容液,然后胡乱擦了擦,只是脸部肌肤的手感太好,何之洲忍不住捏了好几下。

    出门前,何之洲又到卫生间换了里面的衣服,然后他发现一个问题——为什么沈熹每件内衣里都塞着海绵?

    何之洲默默地把内衣里的海绵全抽了出来,叹了口气:如果以后沈熹不要嫁林煜堂了,他能接手就接手吧……

    何之洲换了衣服走出来,豆豆立马发现哪儿不一样。她看了半天说:“阿熹,你胸小了呀。”

    这是什么眼力!何之洲一口老血呕了出来。

    ——

    下午,何之洲的课表上有一堂专业课,而且是上机的。为了怕穿帮,沈熹特意找了一个角落的位子坐着。她打电话问何之洲需要做什么,何之洲只有一句“不要乱动就好。”

    这个简单,沈熹安安分分地把电脑开机,然后不停地给电脑换好看的桌面,结果十分钟之后,老师布置了课堂作业。布置作业就算了,还必须这节课就上交。沈熹只能给何之洲发了个短信。

    五分钟之后,何之洲远程操控了她的电脑,鼠标“蹭蹭蹭”地动了起来,才一块儿功夫,一个简单的电路图就出来了。沈熹看得那个目瞪口呆,然后连忙用手护住电脑屏幕——可不让人看到她的暗箱操作啊。

    沈熹成功上交作业,为了庆祝再一次合作胜利。她给何之洲发了一个笑脸,何之洲只是简单地回了她一个酷帅的表情。

    真是闷骚到极致!沈熹她哼着歌儿,扬长而去。

    科级教学楼出来就是一个自行车车棚,沈熹刚出来,就看到林煜堂推着车走过来。沈熹想到昨晚的电话问题。三步并两步就来到林煜堂面前:“是要回宿舍吗?”

    林煜堂点点头,没怎么说话。

    沈熹:“那就搭我一程。”

    林煜堂:“……”

    男生结伴搭一辆车,在s大其实特别常见。因为s大女孩子少得可怜,男人与男人之间的友情就加厚起来了。

    但林煜堂真不习惯搭男人,就在上个月沈熹特意告诉他,让他不要随便捡肥皂,之后他上网查了查才知道捡肥皂是什么东西,然后也知道了这个世上有腐女的存在。

    从科级教学区到9号男宿舍楼,一共十几分钟车程。林煜堂骑着车,打算抄人少的林荫小道,然后他发现小路更让人误会,可惜掉头已经相当麻烦了。

    后面的沈熹在心里想着几个问题,不知不觉,她的手无意抱上了林煜堂的腰。结果导致林煜堂脚一哆嗦,踏板踩空了,气急败坏道:“何之洲,你放手!”

    “哦。”沈熹连忙放开手,然后特别认真地问林煜堂:“林煜堂,昨天我听到你打电话了,那个……潮汐是谁……啊?”

    林煜堂:“一个高中同学。”

    沈熹接着审问:“我觉得你们关系挺好的。”

    “是还不错。”林煜堂哼笑一声,语气却偏冷,显然不想跟后面的人多说话。

    沈熹咬咬牙,直接问:“……那你喜欢她吗?”

    喜欢?!林煜堂一门心思都在想着如何摆脱“何之洲”这个麻烦,过了会,才回应问话:“你胡说什么!”

    胡说?刚刚他停顿了多少秒?!沈熹顿时脑热了,本能地伸手掐了下林煜堂的后背:“反应那么慢,想撒谎对吧?”

    后背突然被人掐了一下,措手不妨的林煜堂“哐当”一声,连人带车全摔在了地上,后头的沈熹也一屁股蹲在了地上。

    林煜堂狼狈地从地上爬起来,对着地上的沈熹骂了一句:“何之洲,你有病吧!”说完,快速扶起自行车,直接骑上车,弯弯曲曲地离开,逃似的模样……

    卧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