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流浪的意义

余言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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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房之后,下一站,毫无疑问是去洱海。来到了大理,逛完了古城,也该去洱海了。

    我们向酒店前台问清了怎么走之后,便向着洱海边走去。走着走着,我们发现有些迷路了。

    大方并不着急,安慰我说:“没关系啊,走在路上总会迷路,反正我们有的是时间,慢慢地走,总会走到。”

    “所以,你旅行的时候就是这样漫无目的地走吗?”我问。

    “是啊。”大方满不在乎地点头说。

    “可是……我讨厌迷路!这样来来回回地走,真是浪费时间和精力!我的脚走得好痛!”我强烈地抗议道。

    “呃……好吧,那怎样才能不迷路呢?”大方虚心求教。

    这次出门我只拿了三样东西,手机、钥匙、钱包,都放在了大方的包里面。钱包里面的钱都已经用光了,钥匙现在更是用不到,手机为了避免接听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我拿出手机在他面前扬了一下:“用手机导航啊原始人!”

    要开机的时候,我犹豫了,一旦开机使用,我可能就会面临无数的电话的轰炸,关机就是因为我无法面对楚非凡的追问。

    我举目四顾,看见不远处有个手机维修点,我伸出手对大方说:“给我一百块钱。”

    大方从口袋里掏啊掏,掏出了一把钱,其中只有唯一的一张一百元面值的纸币,其他的都是零钱。大方二话不说把那张一百的纸币给我,又把剩下的零钱分了一半给我:“你不说我都忘了,是要给你一些钱哎,没钱在身上多不方便。对了,你要一百块钱干吗?”

    迄今为止,我自己还没有独立地挣过一分钱,我所有的钱都来自给予,爸爸妈妈给的,有的时候是忘记带钱了楚非凡随手给的,不管是哪一次,这都是我收到的最少的一次钱。然而,我第一次手捧别人给我的钱,觉得无比感动,因为我知道这笔钱是大方卖唱一点点地挣来的。所以当他毫不在意地把手上的钱分一大半给我之后,我拿着钱,竟然觉得手上沉甸甸的,别有一番重量。

    “我去办个手机卡。”我扬了扬手上的钱走进了小店。

    在小店中我办了一张新的手机卡,拿着处于关机状态的手机,我犹豫着要不要开机看下再换卡。但想了想,其实该说的话都已经说了,最终我没有开机,把旧的手机卡取出放进钱包的夹层里,在流浪的路上,和所有的人断了联系。我装进新的手机卡开机,现在没有任何人知道我的号码,这是只属于我一个人的号码。

    手机上显示出流量信号的时候,我打开手机地图,伸到大方的面前:“看,这是手机地图,通过手机导航我们就不会迷路了。”

    “哇,手机不是只能用来打电话和接电话的吗?现在居然这么先进!”大方惊奇地说。

    果然是一个不用手机的男人,在科技如此发达的今天,他仿佛来自世外桃源,只有着最简单最淳朴的物质需求,看起来虽然和现实的世界脱节,自己却过得异常满足和自得。

    “对啊。手机不但会帮忙导航,还会帮我打架呢!所以,你不要随便招惹我,否则我就让我的手机打你!”我认真地说。

    “真的吗?”大方半信半疑。

    “真的。”我忍着笑,一本正经,但终究还是憋不住,扑哧一下笑出声来。

    “原来你是骗我的!”大方恍然大悟。

    我看着他憨傻的模样,忍不住大笑起来。

    在手机导航的帮助下,我们很快就来到了洱海边。看着那一大片清澈如镜的洱海,美丽得让人的呼吸没来由地一窒。我几乎是雀跃着、欢呼着扑向了洱海。

    洱海四周苍山环绕,湖光山色秀美,清澈的湖水倒映着蓝天白云,一时间分不清天与海。

    我用手机在网络上搜索了一下洱海,不少人都推荐说想要看洱海就要去双廊。于是,我们拦了一辆车直奔双廊。在车上我忍不住再一次炫耀手机:“你看手机多么有用,可以告诉我们哪些地方值得一去,如果没有手机的话,我们就不会知道双廊,我们来到了大理却错过了双廊的景点,那多可惜啊。”

    大方听得连连点头,然后我趁机打开大众点评找到了双廊菜做得最好吃的饭店,打开去哪儿挑选了一家位置、装修、价位都合适的客栈,充分让大方领教了如今科技带来的便捷。最后我总结性地说:“大方你也买部手机吧。这样就算我们两个人半路走丢了,还可以电话联系呢。”

    “好啊。”大方终于被我说动,“可是……我没有钱哎。”

    “赚啊。”我一拍胸脯,大包大揽,“我帮你一起赚。”

    双廊虽是洱海边的一个小村庄,却是洱海之畔的一颗明珠,洱海中充满灵气的风光都聚集于此了。

    海边有很多新客栈正在叮叮当当地修建着。漫步在街道上,道路两旁房屋古旧,晨起的居民在狭小的街道两旁卖菜,商业化程度低,很有生活气息。当地居民的村落也是临海而建,装修清新的客栈和古朴的庭院民居相混杂。我觉得当地的人一定是相当爱美的,因为所看到的每个庭院都种着花草,整修得别有一番闲情逸致。

    漫步在洱海边的青石小道上,水清云白,身边偶有游人经过——人刚刚好,不多,太多太拥挤就没有旅游的心情了。偶尔有三五成群的人经过,证明了这里并不荒凉,有些风景里,要有人才好看。

    “真美啊。”坐在海边的护堤上,海风吹拂着我的面颊,带走了所有的愁绪,我自言自语道,“真想在这里住下来呢。”

    大方微笑着看着我,说:“是挺美,我都想唱歌了呢。”他取下了吉他,开始神色自若地唱歌,“啦啦啦,啦啦啦,我要你陪着我,看着那海龟水中游……”

    海浪从远处层层涌动而来,拍打着脚下的岩石,偶尔有浪花溅在脚上,一片舒服的冰凉。有风,有海,有歌声,走出来,抛开一切,此身行在路上,看白云悠悠,美景如画,心旷神怡。

    不知不觉,身边聚集了一群游客在聆听大方的歌声,还有的人拿出手机拍照,我坐在大方的身边,手中抱着那个手鼓。

    观众中一个女生在问她男朋友:“哎,那个鼓手怎么不打手鼓伴奏啊?”

    她的男朋友认真地答疑解惑:“笨蛋,当然是这首歌不需要手鼓伴奏啊。”

    我的心中一阵惭愧,我……我是不会啊。和大方一起流浪,他一个人卖唱赚钱,我好像什么都做不了,跟着他混吃混喝混玩,还时不时地欺负他,怎么看都是一个累赘啊。这么一想,我顿时有点坐立不安起来。

    大方唱完一首歌之后,我厚着脸皮说:“大方,你看啊,我们接下来还要继续流浪,你一个人弹吉他唱歌,和别的那种自带乐队装备齐全的歌手比起来战斗力差太远了。要不你教我打手鼓吧,我们组成一个组合,你唱歌的时候我就可以用手鼓给你伴奏,这样才会唱得更好,赚到更多的钱啊。”

    大方听了,点了点头,然后又摇了摇头,面露难色地说:“教你是可以,可是……”

    “可是什么?”我追问道。

    “你看起来一点都不具有音乐细胞啊。”大方故作苦恼地说。

    他又在拿话取笑我,我才不会上当呢。我叉着腰,怒目而视道:“你居然敢小瞧我,我就让你看看什么叫作音乐天才,怎么说,我也是艺术氛围浓厚的传媒大学的学生呢!”

    见我坚持,大方拿过手鼓,向我示范了打手鼓的正确坐姿,他将手鼓夹在两腿中间,倾斜在地上,以前我一直以为手鼓是直接放在地上打的呢。

    手鼓只能发出三个音,低音、中音,高音,大方先教了我最简单的三个基本音的打法。单独打出三个音很简单,接下来进入三个基本音的练习,需要双手交替打鼓,顿时令我手忙脚乱起来。我夹着手鼓,一会儿打快了,一会儿打慢了,一会儿打轻了,一会儿打重了,好不容易都对了,节奏又打错了。

    我们坐在临海的路边打鼓,不时有游人经过,也有人好奇地驻足观看。当被人围观的时候,我就越发地手忙脚乱。大方很有耐心地一遍遍地纠正我的动作,一个小时过后,终于幽幽地叹了一口气:“我就知道!”

    “知道什么?”我摆出气势汹汹的样子,只要他敢说出“我就知道你没有音乐细胞”这句话,我就让他好看。

    “知道……我是一个笨老师啊。”大方很识相地将责任揽到了自己的身上。

    “那当然了,没有笨的学生,只有笨的老师。”我总结道。

    为了不给他再嘲笑我的机会,我跑到前面的路边坐下来一个人独自练习。大方见了,一笑置之,一个人坐在海边看海。我一个人笨拙地打着手鼓,练习着基本音,偶然抬头,看见大方面对大海坐着。海风吹着他的头发徐徐舞动,吹动他白色的衬衣,他凝望着海水,那么美的画面让我忍不住拿起手机拍了一张照片。我看了一眼照片,照片中海天之间坐着一个怀抱吉他的少年,画面干净如上帝画下的笔触。

    我独自练习了一会儿,终于渐渐找到了感觉。反复练习熟练了之后,我屁颠屁颠地跑过去打给大方看,然后满心期待地等着大方的夸奖。不料大方看完之后说:“对于笨人而言坚持练习虽说是个笨方法,却是最有效的方法,不过这种方法更需要坚持,三分钟热情谁都有,你能坚持吗?”

    “你说谁是笨人!”我横眉冷目以对。这家伙,看起来如无辜的小白兔,实则毒舌腹黑,明明在打击我,表面上却又一本正经,损人的功力已经达到了登峰造极无人能及的境界。

    大方这回学聪明了,拼命地忍着笑意身子乱颤,都不接口搭话。

    “告诉你,三分钟热度这种事情才不会发生在我身上呢。”我坐下来,把手鼓递给了大方,“废话少说,赶快教我吧。”

    大方立刻正色地接过了手鼓,开始从入门的节奏打法教了起来,他示范了几遍之后,我继续跑到前面一个人练习。最初的激情过去之后,重复着一个节奏不停地打,确实是件挺枯燥的事情。说来,这么多年以来,我只有一件事是在一直坚持着的,那就是喜欢一个人,从我初见楚非凡到现在,喜欢了他整整十二年。除此,很多事我都太过随性,只保持三分钟的热度。

    我是缺乏天赋,但是很多事情的成功,恰恰不是依赖天赋,而是依赖勤奋和坚持不懈的努力。被大方这么奚落和不看好,我可是铆足了劲,一定要坚持下去,如果半途而废,那这一路上肯定要被他嘲笑死。

    坚持!坚持!

    我低着头不停地练习着节奏,从最初的生涩到渐渐熟练。我打得正欢呢,忽然有人在我面前停下,弯腰在我身前丢下了十块钱。我忙抬起头,只看到一个远去的闲庭信步看风景的老爷爷。那个老爷爷一定是把我当成流浪艺人了,所以才会在我的面前投钱。

    我抓起那张十块钱,冲到大方的面前,激动地拿给他看:“看,快看,有人给我钱了!”

    大方一脸震惊——什么,你一新手打得这么烂还有人给钱?!这果真是个看脸的世界!不过继而他对我们组建的乐队充满了乐观的想法,因为我已经用事实证明了,我的加入可以增加卖唱时的吸金能力。

    “大方、大方,你要不先教我一首歌的打法吧,这样晚上卖唱的时候我就可以给你伴奏了。”我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试试了。

    大方略作沉吟:“我觉得你还是好好练好基本功循序渐进比较好,我可不能让你毁了我这个老师的招牌。”

    “你有什么招牌啊,说的好像你是著名的歌手一样!”我毫不示弱地和他斗嘴。旅途中只有两个人为伴,斗嘴是调节气氛必不可少的法宝。一路走来,大方斗嘴的功力渐长。

    “以你的进度,在天黑之前,估计也只能练好一首歌,可是我一晚上要唱好多首歌啊,难不成我们卖唱的时候要把一首歌翻来覆去地唱吗?等你练好了基本功,再学习每首歌的固定伴奏就会比较快,进阶之后无论什么歌,你都知道怎么伴奏了。”大方苦口婆心地劝我。

    听起来似乎很有道理,我妥协道:“好吧,就按照你说的来吧。”

    我把手上的十块钱摊开铺平整,然后将它小心地放入自己的钱包中,告诫大方千万不要用这张钱,因为,这是我人生中赚的第一笔钱,非常具有纪念意义。

    当天夜晚,大方继续独自一人在街头卖唱,我站在一旁继续做最忠实的观众。我很喜欢这种开放又自由的氛围,歌手唱自己想唱的歌,听众来去自由,喜欢可以驻足,又可以随时抽身而去,不喜欢大可视若无睹,高兴的话可以投些钱,不乐意投钱呢,也没人强迫。

    双廊的街头,只有大方一个人在卖唱。街头人来人往,观众们聚了又散。一个头戴鸭舌帽眼戴大大黑框眼镜留着络腮胡的男人,站着听了几首歌之后走了。一个小时后,大方唱完了歌,这时听众都走得差不多了,我们正准备散场,他却又来了。

    “你好,我是浮游酒吧的老板游乐,我想邀请你到我的酒吧里面担任驻唱歌手。”他递上名片,指着不远处的一处霓虹招牌说。

    大方笑着拒绝了:“对不起,我是一个流浪歌手,只是途经这里,驻唱歌手一般都要长期的,可我在这里待不了很久呢。”

    “可惜了,可惜了……”他搓着手连声感慨,转身走去,刚走了两步又折了回来,有些不死心地问道,“你会在这里待多久呢?”

    大方一脸迷惑,将目光投向了我:“你不是说你想在这里多待段时间吗?待多久呢?”

    山好水好,这个地方令人流连忘返,是我一直向往的地方,当我来到这里的时候,顿时觉得这是我愿意长久为之停留的地方。

    “可以一直待在这里吗?”我笑着问。

    “你觉得这里的风景很美是吗?在旅途中流浪,我们还会遇见很多的风景,只有看过这世间的万水千山,你才能确定最好的风景在哪里,否则,最美的风景,永远只在下一站。更何况,你也不可能永远待在这里啊,最终还是要回到繁华的都市,那里才是你的家。”大方娓娓道来。

    我怅然若失:“那可以在这里待一个星期吗?”

    “可以啊,只要不是待上一年半载都可以,生命有限,我们还有地方要去呢。”大方说。

    “那可以考虑在我的酒吧当一个星期的驻唱歌手吗?”游乐热切地问。

    大方有些讶然:“只能做一个星期的驻唱歌手你也愿意?”

    “愿意啊,因为你真的唱得很好,我很喜欢。就在我们酒吧,每个晚上唱一场,两百块,还包住。”游乐一再盛情地邀请。

    大方还在犹豫,我已经替他作答了:“好啊好啊。”

    我们随着游乐去了浮游酒吧,酒吧里面有歌手正在唱歌,三个人的乐队在台上,属于“小编”,酒吧里面客人并不是很多。

    和酒吧里的人打了一声招呼之后,游乐带着我们向楼上走去。在酒吧的上面有个阁楼,阁楼里面收拾得挺干净,临洱海的方向开着一扇窗户,房间里面放着一张大床,正对着床还开着一扇天窗,躺在床上还可以看星星。

    本来以为酒吧老板提供的房间应该会是个集体宿舍,想不到却是一间这么棒的房子。

    “这个阁楼是我偶尔夜里留在酒吧时住的,你们来了我这几天就回家去睡啦,让给你们住。”游乐笑着解释道。

    大方期期艾艾,欲言又止。

    “怎么?有什么难处吗?”不愧是酒吧老板,见多了形形色色的客人,每天迎来送往,惯于察言观色。

    “那个……”大方挠了挠头,有些羞于开口,“还有没有多余的房间?”

    “你俩不是情侣吗?”游乐脱口而出,神色有点讶然。

    “不是。”我和大方异口同声地否认。

    “对不起,对不起,你俩一起出来,站在一起又很般配,所以我才误会了。”游乐连连道歉,继而面露难色,“酒吧里面只有这一个房间……”

    “老板,你有席子吗,拿一条来打地铺好了。”我主动开口解围。

    “有啊有啊。”游乐打开储物柜,拿出了一张竹席,然后告辞而去。

    大方自觉地在离床最远的地方,摊开竹席铺上被子。我睡床他睡地铺这是一个很默契的决定,因为我知道就算我想睡地铺,出于对女生的照顾大方也不会同意的。

    我跑到窗前看了看,正对着洱海,夜色中只能看见粼粼的波光涌动。我奋得不得了,拉着大方聊天:“大方,你看我的决定多么英明,之前我们卖唱的钱都只够住客栈,现在在酒吧驻唱,我们有免费住的地方哎,那么我们卖唱的收入就是纯赚的,而且我们住的地方这么好,比客栈好多了!”

    大方微笑着说:“你喜欢那就挺好的呀。”

    我拿起手鼓继续咚咚咚地敲打着练习,一直到大方抓狂地咆哮“你到底还让不让人睡觉”,我这才放弃练习躺在床上。刚上床,我就立刻起身去拉大方:“快来快来,躺在床上。”

    “啊,你又要干吗!”大方以为我又要出什么幺蛾子,充满警惕地防备着我,但经不住我的生拉硬拽,只好躺到了床上。然后他就呆住了,夜空清晰干净得如一块幕布,一轮明月高悬,群星如碎钻一般镶嵌在上面。漫天星光洒下,我们沐浴在星辉中,耳边传来有节奏的海浪声,此刻全身心仿佛都放松沉醉在这美景中。一时间,我们两个人都静默不言,感受这夜色之美。我们生怕一不小心,打破了宁静。

    不知不觉,我们并肩躺在床上睡着了。

    第二天,我在海浪声中醒来,一睁眼看见一张安详素净的面庞沉睡在我的面前,鼻翼随着呼吸轻轻地起伏。昨天躺在床上不小心睡着了,只是这次大方比较老实,是我把手和脚搭在了他的身上。小的时候我睡觉总爱乱动,被我妈妈不知道批评过多少次,但是积习难改。

    我小心翼翼地将我的手和脚抬起来放下,蹑手蹑脚地下床,走到了窗边。临窗是一片清澈的洱海,群山环绕,抱着这一片清澈的海水,清晨初升的阳光洒在海面上,霞光万道,波光粼粼,涛声阵阵,海鸥们轻快地翻飞,风带着湿润的气息扑面而来。

    面对此情此景,什么杂绪都被一涤而尽,只会觉得人生如此之美。

    身后传来一阵响声,我回头一看是大方醒了。他坐在床上,有些理亏地看着我,眼神躲闪,手足无措:“那个……我……我没想在你床上睡觉,我也不知道怎么就睡着了。”

    他紧张害羞的样子,让我觉得有趣极了,我本来想趁机再好好地欺负他一下,不过他可怜兮兮的样子让我有些于心不忍,于是安慰他说:“哦,没事,我又没怪你。反正我也没有把你当男人看,在我心目中,你就是我姐们儿!”

    “也是,反正我也只是把你当哥们儿,从来没把你当女人看。”大方微微一愣,随后毫不示弱地反击,愤愤不平地下床了。

    酒吧要到下午五点钟才会开门,白天我和大方一起逛风景,近的地方就走路,远的地方就租辆自行车一路骑过去,看鸟、听风、爬山、拍照,走遍洱海边的每一处风景。

    闲暇的时候大方就在酒吧唱歌。浮游酒吧走的是清吧的路线,没有热舞劲曲,只是歌手安静地唱歌,一个晚上唱四节,一节四十分钟。从大方开始担任驻唱歌手之后,酒吧的生意大好,大方的声音安静而又干净,很贴合游客来洱海边旅游的心境。当他一开嗓的时候,喝酒吆喝的声音都会低下去,大家都会静下来听歌。

    中间还会有人点歌,每点一首歌一百块,酒吧会分走二十块,剩下八十块是大方的。客人高兴了会买酒送给大方,酒吧主要卖酒,增加酒的销量本就是大方的重要职责之一,所以他不会拒绝,会礼貌地喝上一口。好在客人们也都随和,更怕他喝醉了听不到他唱歌,也就不硬逼着他喝完。

    中场休息的时候,我们和老板就坐在一起聊聊天。几天相处下来,我们和游乐已然成了朋友。游乐是本地人,年轻的时候在外闯荡,近年来家乡旅游业快速发展,游客越来越多,所以他就回家开了一家酒吧。他性情豪爽,每次出去吃饭,都会呼朋引伴,唤来一大帮人,从儿时的玩伴到初来此地开店的店主皆有。

    我苦练了几天手鼓,掌握了基本的节奏之后,大方教了我几首歌的打法,在我的强烈要求下,我终于可以和大方一起演出了。

    初次登台的我,环顾着台下的人群,不免有些紧张。游乐走过来拍了一下我的肩膀,在我的耳边说:“好好打,看好你哦!女鼓手挺少见,更何况是漂亮的女鼓手,你只需要往台上一坐,会打的你就打,不会打的你就不打或者做做样子,都很吸引顾客的。”

    “我要靠才华不是靠脸!”

    游乐哈哈大笑:“那就祝你成功!”

    演出时间到了,大方回头看了我一眼,他的眼神安定而温柔,我的心一瞬间就安定了下来。大方拨动琴弦,前奏的音乐声响起。到了开始进手鼓的地方,大方用眼神向我示意,我开始打了起来。但我毕竟是新手,面对台下那么多的客人,一紧张就出错,一出错节奏就乱了,和吉他的旋律撞到一起立刻显得不和谐起来。怕听众察觉,我赶紧停手,打算休息一下缓解紧张之后再打。所以在台下的观众看来,我这个鼓手时而打鼓时而停下不打。等到第二首歌的时候,我已经完全不紧张了,虽说偶有差错,但是无伤大雅。

    第二首歌唱完的时候,竟然有客人买酒送给我。想姑娘我长年出入各种party,酒量还是有一些的,所以我也是来者不拒,随意地喝上一口意思一下,也算收下酒了。

    第三首歌的时候有客人点歌,因为我练好的曲目没几个,所以再往下的歌我就不会打了,只能抱着手鼓发呆。意想不到的是,我发呆都还有客人送酒给我,嘿,真是有魅力,嘿嘿!

    一晚上下来,酒吧打烊之后盘点收入,相比之前大方的单打独斗,足足增长了一倍不止。

    我叉腰大笑,睨着大方说:“哈哈哈哈,你服了吧。看,我加入之后赚的钱多了这么多,这充分说明了我比你还有价值!”

    大方目瞪口呆:“好吧,我服了。”

    游乐笑着说:“我能想到你上台会比较受欢迎,但是没有想到会这么受欢迎。”

    大方若有所思地对游乐说:“温婉是个女生,喝酒不太合适,我建议你明天在酒吧准备一点鲜花,这样客人们可以送花给她。”

    “嗯。”游乐深表赞同,“这个主意好。”

    第二天演出的时候,当客人再要送酒给我的时候,服务员就会拿出准备好的玫瑰花让他们买花送我,一枝玫瑰二十元,一个花环一百元,一束花二百八十八元。演出结束后,我收了十几枝玫瑰、五六个花环和两束花。游乐脸上乐开了花。

    我抱着一堆花准备回房间,游乐却让我把花放下,我不明所以:“这花是客人送给我的,你不让我拿走吗?”

    游乐翻了一个白眼:“你拿回去放在房间里也是枯萎啊,不如放到酒吧里明天继续让客人买啊。”

    “奸商!”我愤愤不平地放下花上楼去了。

    在大理每天闲逛、喝酒、打鼓、唱歌,日子过得轻松而愉快。不知不觉已经是第七天了,那是我们在大理的最后一天。

    当天夜里在酒吧唱歌,我兴致高昂,显得异常活跃,因为这是在大理最后一天的狂欢。为了冲淡离别的悲伤,整晚我们都在唱一些欢快的歌曲,所以酒吧的气氛是难得的活跃。

    正对着吧台坐着一桌客人,居中而坐的那个人头剃圆寸,脖子上戴着一根粗金链,一圈五六个人对他恭敬有加,他不时睥睨四顾,指指点点,一看就很有那种大佬的范儿。

    每首歌结束,他都会送花给我,从一朵花到花环,再到一束花。这种大手笔的土豪行径,由不得我不注意。

    当四节歌曲唱完之后,我刚刚下台,服务员就对我说,那位大佬要请我过去喝杯酒。对于这种投了重金的人,是要当面陪一杯酒表示感谢的。

    我走了过去,大佬身边的人立刻让开了一个位置。我和大佬坐在一起,他倒了一杯酒递给我,眼神蒙眬,显然是已经有了几分醉意:“美女,你的鼓打得不错,真的是太美了!我很喜欢,来,干了!”

    他举杯,我也不推辞,仰头一饮而尽,我正准备抽身而退,他却伸手揽住了我的肩膀,又倒了一杯酒给我:“来来来,见面要喝三杯酒,还有两杯要喝。”

    他的手指短粗,一层油腻的肉摸在我裸露的肩膀上,让我的心里涌起一阵恶心,这种人我一刻都不想在他身边多待,只想早点抽身。我躲开了他的胳膊,婉拒道:“不好意思,我酒量不是很好,喝不下了。”

    他面色一沉,端着酒杯的手依然停在半空中,一时间气氛尴尬。正在这时,大方走了过来,他接起那杯酒,说:“这杯酒我替她喝了。”不由分说,将酒喝下了,然后他又倒上第三杯酒一干而尽。

    “这位大哥,谢谢你的好意,你忙,我们有事,先走一步了。”大方拉着我走开。

    “慢着!”那位大佬面色不善,此言一出,他身边立刻有两个人拦在我们身前,气氛陡然紧张起来。

    游乐一看情形不对,立刻上前来解围:“这位大哥,我是酒吧的老板,大家出来玩都是为了开心,我们的歌手不懂事惹你不高兴了,我这个当老板的来替他们赔个罪。这样吧,今晚你的消费免单,你就别和他们计较了。”

    那位大佬冷笑一声:“我是买不起单的人吗?”

    “那……您的意思是?”

    “我要带她出台!”

    游乐急急忙忙解释道:“大哥大哥,我们的歌手不出台呢……”

    “可以啊。”我打断了游乐的话,游乐和大方震惊地看着我,我不理他们,因为我决定给这个人一个难堪,“要我出台可以,二十万!”

    游乐和大方都愣了一下,他们转瞬明白过来,我是在故意刁难他让他难堪。二十万是一个足够天价的要价,就算他有也不见得会舍得出,更何况谁会带二十万现金在身上,当他拿不出来的时候,自然会灰溜溜地走了。

    但我们都想岔了。

    那位大佬从座位下拿出一个皮包,将拉链“唰”的一声拉开,里面居然是一捆捆的钱。他一捆捆地向外拿,边拿边数:“一,二,三……十八,十九,二十!”他把这一摞钱推到了我的面前,咧嘴森森一笑,“怎么样,可以跟我走了吧?”

    游乐和大方也大出意料,我也吃了一惊,这个人脑袋不正常吧,来个酒吧带这么多现金!开出条件来别人答应了,我不去那就是我的不是了。游乐一声叹息,大方神情紧张,等着我最后的答案。

    “这钱还是请你收好吧,我们早就事先声明过,我不出台。”事到如今,哪怕对方人多势众,我也只好硬着头皮拒绝了。笑话,别说二十万,就算两百万两千万也抵不过一句我不愿意,要不是大方把我的卡全剪了,我真想丢四十万砸到他头上让他滚!

    大佬彻底地怒了:“你消遣我呢!”伸手一个巴掌扇来,大方眼疾手快地拨开。这下一交上手,场面顿时混乱起来,大佬带了五个人,由于酒吧是开在本地的清吧,所以并没有请保安,我方能打架的只有游乐、大方和一个男性服务员,一时间乒乒乓乓打斗声四起。

    大方将我护在身后,对我吼道:“快跑!”

    我才不会丢下他们自己一个人跑,我躲到了一个相对安全的地方——吧台后面,看着桌椅杯子横飞。大方的表现居然大出我的意料,打架的时候身手利落。他晃肩闪过迎面击来的一拳,趁势抓住对方的胳膊一个背摔丢出去,右边一个人拎着酒瓶子冲过来,他一脚侧踹放倒。反观游乐,他挨了一拳之后一屁股坐到吧台上,和游乐对打的那个人原本狞笑着要趁势追击,大方一脚踢翻了他,成功地引开了那人。那个人转而追打大方,大方成为众矢之的。面对两个人的时候大方还能游刃有余,三个人的时候他还能左支右绌,四个人的时候他只有招架之功没有还手之力了,形势颇为危急。

    游乐从口袋里面摸出电话,一边打电话,一边说:“敢在我的地盘闹事,真的欺负我没人吗?”

    电话刚刚打通,大佬领着另外一个人向吧台后直扑而来,游乐再次陷入了被虐的境地,已经无暇顾及我了。大佬冷笑着逼近了我,我把手边能抓到的东西不停地砸向他——可这样除了只能更加激怒他,根本给他带不来任何实质性的伤害,而我退到了墙角已经退无可退。

    大佬伸出手一把揪住了我的衣领,另一只手毫不客气地色眯眯地摸着我的脸:“小妞,你逃啊。敢消遣本大爷,看我怎么收拾你!”

    我奋力地挣脱,却无济于事,生平从未陷入如此危险的境地,我又气又急又屈辱又无助,眼泪不争气地夺眶而出。

    突然,凌空一脚飞来,大方竟是拼着挨打不管不顾地冲了过来,一脚踹飞了大佬。大佬猝不及防,跌了一个跟头,摔得头破血流。紧随而上的四个小弟趁大方立足未稳一哄而上,将大方压在了身下。

    大佬爬了起来,用手一摸,发现额头破了,沾了一手的血,顿时暴怒起来,一脸戾气地踱到了大方身前。

    “呵呵。”他一声冷笑,令人不寒而栗。看着被死死按在地上动弹不得的大方,他抓起了地上的啤酒瓶。

    “不要!不要!”我哭喊着冲上去,早被另外一个人抓住动弹不得。

    他在水泥地面上一下一下地敲击着啤酒瓶,笑意狰狞。每一声敲击,刺耳如魔鬼的丧钟。大方知道自己即将面临的危险,手膝并用极力地拱起身子想要掀掉压在他身上的人。然而,身子刚刚离地,就会被一群人强力地压趴下去,这样让他的挣扎显得更加无力,只能徒劳无功地垂死挣扎。

    大佬扬起啤酒瓶,狠狠地砸在了大方的头上。一声脆响,啤酒瓶碎裂成无数碎片,大方的头无力地垂了下去,鲜血顺着他的额头一滴滴地落在地上。

    “不——”撕心裂肺的喊叫声自我的心底汹涌而出!绝望的恐惧的伤心的痛苦的情绪排山倒海般裹住了我。

    酒吧的门被撞开,一群人冲了进来,是游乐儿时的玩伴,是街头巷尾新开店的店主,是聚餐时朋友喊来一起喝过一场酒的路人。现在……他们都来了,在游乐打出一个电话之后,似乎整个小镇的人都被惊动了,大地震动,吆喝着呼喊着,无数的人蜂拥而来。

    那一瞬间,我竟然有一种这样的感觉,一种久违的感动涌上我心头——一支穿云箭,千军万马来相见!

    大佬手下的那帮人被声势浩大的涌进来的人群吓傻了,他们刚想负隅顽抗,就被摁倒在地上了。

    游乐分开人群走了出来,摆脱了被追击的狼狈之后,他对着大佬说:“小样,就算你是过江龙,来了大理敢兴风作浪,那我就得请你乖乖地趴着做条虫!”

    游乐还正打算说几句找回场面的话呢,结果一看,大方已经倒地了,他立刻上前抱起了大方向门外冲出去。在经过那大佬身边的时候,游乐狠狠地踹了他一脚才解气。大佬刚爬起来,我经过的时候又狠狠地补了一脚,他再次趴在了地上。他愤怒地想要挣扎着起来,却被我们的人摁倒在了地上。

    我跟在游乐的身后,直奔医院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