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亡灵书

玄色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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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医生坐在候机室里,拿着iphone玩着水果忍者,却根本不在状态,总是切到炸弹挂掉。失败了几次之后,他终于放弃,把手机收好,拿起包里的埃及旅游指南。

    其实他去埃及并不是去玩,而是出差,他工作的医院和开罗的一家医院建立了合作关系,他是去考察的。这种出国公干的机会很多,但医生觉得自己很倒霉,居然被分配到埃及。为什么是埃及啊?他好想和淳戈换一下,那臭小子好命可以去英国转一圈呢!埃及除了黄土就是黄土,而且最要命的是很热啊!

    医生随意翻着手中的旅游指南,有种微妙的恐惧感。他会说英语,但不会说埃及语啊!再一次诅咒好命的淳戈……

    正在碎碎念的医生发觉身边坐了人,正想把包挪过来,却在一抬头的时候猛然睁大了眼睛。

    昨晚刚见过面道过别的老板,正一脸淡定地坐在他身边,而他手中拿着的……居然是登机牌和护照!

    医生已经彻底无语了,虽然上次去西安的时候知道老板肯定是有身份证才能坐飞机的,但他没想到老板居然连护照都能有!而且明显是和他一班飞机,他昨天才告诉老板他要去埃及,怎么这么短的时间里,连签证都办好了?要知道他办的时候费了好几天的工夫呢!

    不过,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

    “你怎么和我一起去啊?”医生抹了把脸,觉得非常不可思议。在他的印象中,老板是个真正意义上的古代人,虽然身处现代社会,但他明显留恋哑舍那种古香古色的环境,除非必要,否则不会主动接触外界。而现在太阳是从西边出来了吗?老板居然要出国?

    老板觉得医生脸上崩溃的表情很是有趣,盯着他看了半晌后,微微一笑道:“埃及我一直都很想去,借这个机会一起去玩玩吧。”

    医生被他唇边的笑容吓得毛骨悚然。玩玩?喂!虽然同样拥有五千年的历史,但埃及的那些古董可不是能随便玩玩的啊!医生脑海里瞬间闪过N部有关于木乃伊的恐怖电影,然后强迫自己冷静下来。老板喜欢中国的古董,但不代表国外的古董也喜欢,他太杞人忧天了。

    平静下来之后,医生倒觉得有人陪着也不错。老板现在穿的已经不是以前的那件古旧的中山装,而是赤龙服改良后的衬衫。全黑色的衬衫在袖口和衣摆处都绣着赤金色的滚云边,既现代又时尚,非常的惹眼。那条阴魂不散的赤龙趴在老板的右肩上,龙身蜿蜒在后背处,倒是再也没有变动过地方。再配上他外面穿的米色风衣,十足就是一个俊秀帅气的都市青年,谁能猜到他身边的这个人实际上已经活了足足两千多年呢。

    医生这时注意到老板的耳轮上居然夹着一枚半圆形的金质耳环,戴这种耳环并不需要打耳洞,只要夹在耳轮上即可。医生挑了挑眉,没想到老板这样的人会戴饰品,不过他注意看了看,发现老板只戴了左边的耳朵而已。倒是因为这样,显得非常别致。

    啧,天要下红雨了?这老古董居然也懂得时尚了?医生却不敢调侃,只是默默地在内心吐槽。

    过了不久便开始登机,两人的座位相连,因为他们坐的是凌晨的红眼航班,随意地聊了一会儿后,医生便头一歪睡死了过去。

    老板帮他拿下脸上的眼镜,唤来空姐为他要了一个毯子,然后便定定地凝视着医生的睡颜。

    他口中虽然说得轻松,可是心下却纠结万分。

    胡亥对扶苏的执念,他早就知晓,但这两千多年以来,胡亥并未出现过。或者他以前也出现过,只是因为扶苏转世每一世都活不过二十四岁,对此并没有什么办法,索性都不甚在意。而身为这一世扶苏转世的医生,却因为长命锁的破裂而顺利地活了下去,胡亥便开始了各种小动作。

    胡亥要做的,无外乎就是复活他的皇兄,抹去这具躯体内医生的灵魂。这种事胡亥已经尝试过了一回,幸好没有让他得手。老板已将九龙杯妥善地收好,也顺利地把烟幕弹释放了出去,但他却不能保证胡亥真的会上当。

    所以这一次医生出国远行,他也怀疑是胡亥动的手脚,想要医生离开他的保护视线,所以他连夜占了一卦——没想到居然是水雷屯卦,是卦象中甚少出现的下下卦。屯者,难也。下下卦象曰:“风刮乱丝不见头,颠三倒四犯忧愁,慢从款来左顺遂,急促反惹不自由。”其中一卦中有六爻,这次占出的是阴爻六三,爻辞曰:“即鹿比虞,惟入于林中。君子几,不如舍,往吝。”虞指虞人,古时入山林必有虞人做向导。这个爻辞的意思就是说,追扑鹿而无当地人的帮助,只能迷失在树林中。君子自应机警,如不舍弃,就会有大难。

    先不说这不祥的爻辞,水雷屯卦是周易六十四卦中对远行最为忌讳的一卦。所以老板火速动用关系办了签证订了机票,决定陪医生一起去开罗。

    “放心,不管是哪里,我总是能把你护住的……”老板喃喃自语,最后低沉至微不可闻。

    二

    从上海到埃及首都开罗并没有直达航班,他们中途在卡塔尔的多哈转机,再在机场等了三个多小时才坐上去开罗的航班。这样一折腾,到开罗的时间是当日的中午十二点。虽然表面上他们只用了十二小时就到了开罗,但是其中有时差问题,再加上从他们的城市到上海坐动车所耗的时间,林林总总,途中已经过去了二十多小时。

    就算是曾经在手术室站过十个小时的医生,在走出开罗机场,看到头顶无比刺眼炽热的阳光时,也不由头重脚轻地眩晕了一下。

    很快被人扶了一把,医生揉了揉生疼的太阳穴,发现一直没睡的老板依旧精神奕奕。好吧,不能以常理来揣测这个人,毕竟某种程度上来说,他根本就不是正常人。

    并没有人来接机,医生早就想到了。像他这样的小虾米,不能奢望对方医院兴师动众。医生拦了辆出租车。虽然语言不通,但好在他已经记下了对方医院预订的酒店地址,出租车司机也习惯了这样语言不通的游客,用手指比划了一个数字。医生顿时无语了,原来开罗当地的出租车根本不流行打表,而是习惯双方先讲好一个价钱。杀价自然是不用言语沟通也能进行的,医生比了几个手势之后,司机便一脚油门奔向目的地。

    路上看到了飘满三角帆船的蓝色尼罗河,和城市里不计其数的尖塔直刺云端。被称为千塔之城的开罗,是尼罗河之畔的一颗明珠。一路风景很好,所以医生对住宿的地方也很期盼。他还坚持拽着老板一起过去,打算两人住一起,省点钱。而且,最重要的是老板并没有手机,在这个现代化的社会,没有手机根本无法联系,医生可不想在异地他乡找不到人。可是在看到那间酒店破旧不堪的房间时,他还是说不出留下老板同住的话。

    因为房间里只有一张小得可怜的单人床。

    老板对这里非常不卫生的条件甚为不满,难得地皱了皱眉,在医生说话之前便把他从这里拽了出去。“你不住在这里也没关系吧?”老板淡淡地问道。

    “是没关系,对方一样可以联络到我,只是住宿就需要自己掏钱……”医生的话被老板的眼神掐灭在喉咙里。他突然觉得自己有点傻,省钱?做什么替这个人省钱啊!

    老板拦了辆出租车,说了一个地址,不过这次却没有讲价,而是直接拍给了对方两张绿色美钞。

    这个出租车司机居然还会说英文,一听他们要去米那宫酒店,立刻热情洋溢地介绍起来。米那宫酒店在苏伊士运河开通之前就已经存在了,历史悠久,与吉萨三大金字塔只有一街之隔。而其中的丘吉尔套房,是赫赫有名的全球十大酒店套房之一,是中美英三国订下《开罗宣言》的会址。而现今这间套房依然没有保护起来任人参观,而是照样和其他房间一样任人居住,只是房价高得让人咋舌。

    伴随着司机风趣的解说,车子沿着金字塔大街一直开到头,医生看着车窗外矗立在一望无际的沙漠中的金字塔,有种极度不真实的感觉。

    而这种不真实的感觉,在老板居然刷卡入住了那间丘吉尔套房之后,达到了顶点。

    虽然知道老板很败家,但败家到这种程度简直就是人神共愤!丘吉尔套房那么大,他们两个人住?虽然说这个房间的阳台直面胡夫金字塔,但别的房间也可以看得到啊!可是房价居然是其他房间的N倍……医生恍惚觉得自己其实根本就没到开罗,应该是正在飞机上做梦吧?

    老板并不理会站在门口发呆的医生,在屋内转悠了一圈,感慨一句:“家具都已经大多不是原物了啊……”

    “你……你来过?”医生差点咬到了自己的舌头。

    老板并没有回答,只是取下了墙上的一幅油画,从油画的画框里小心地取出了一个物事。

    医生立刻凑了过去。躺在老板掌心的,赫然是一枚半圆形的金质耳环。医生反射性地抬头往老板的左耳看去,两枚耳环果然一模一样,别无半点差别。

    “这……这……”饶是见惯了老板能做出的层出不穷的怪事,医生此时也有点无语。这……这是埃及啊!

    “幸好这幅油画是一个很有名的人画的,没有人擅动。”老板把画框复原,重新把画挂上,“别那么吃惊,虽然我没有来过这里,但当年来这里的另有他人。”至于他为何能看出家具都换了样,那是因为他对古董有股异于常人的直觉。只消看一眼,就能知道物事的大概制造时间。

    医生愣了愣。一进丘吉尔套房的客厅里,挂着好几张照片。尽管历史学得不好,他也能看得出,其中一幅是中美英三巨头的合影,丘吉尔和罗斯福他不怎么认得,但另一个人他却熟得不能再熟了。他念书的时候曾经在历史课本上见过这个人。

    除了这张三巨头的合影外,墙上还有几张丘吉尔的单人照,和与会人员的合影。其中那名来自中国的重要人士和他夫人的身影也身在其列。在不甚清楚的古老照片中,隐约可见那名女士耳边的一点金光。

    这样一副耳环,其中一个在丘吉尔套房之中,而另一个当年却在那名女士的耳边。那名女士是出了名的交际广泛,并且帮助丈夫开创了一个极好的局面。虽然最终因为在西安的一次转折而每况愈下,最终党派退居台湾,但在当年也是叱咤风云的人物,是不容小觑的角色。

    “这耳环有什么作用?”医生兴致勃勃地问道。

    老板并没有多卖关子,而是把新取出的耳环递给了医生。“戴上吧,照现在的说法,这个鎏金耳环可以当成翻译器和通话器使用。”

    医生从善如流,也大概猜出这枚耳环当时应该是被当成窃听器使用的。而后来不知什么原因,对方没有找到机会收回,至此沉寂了近六十年。医生不是不想问这耳环到底是什么来历,但他的体力根本不能支撑他的好奇心了,匆匆洗漱之后便直接沉入了梦乡。

    三

    医生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清晨了,而老板并没有在房间里。

    医生并不着急去那家医院报到,考察虽然只有一个礼拜,但医院给了他足足半个月时间,所以他有充足的时间。

    开罗此时虽然已经十月了,但依旧酷热如夏,医生很不适应。换了件薄衫,他试着用鎏金耳环和老板联系,在房间里自言自语了半晌之后,医生觉得自己很傻。

    怎么就这么轻易地相信了他说的话?这玩意可以媲美手机?这不是搞笑吗!医生愤恨地想要摘掉耳环,但手抬起来后又默默地放了下来。

    反正也不碍事,戴着就戴着吧。

    他在房中转悠了一圈,发现客房的床铺并没有动过的痕迹,说明老板根本就没有休息过,屋内也没有留给他的字条。医生开始着急起来。他去前台询问有没有人看到老板出门,正纠结地用蹩脚的英语表达自己的意思,医生讶然地发现他完全能听懂对方的英语,而且他说出口的居然也是一串非常流利的英语!

    医生四下看去,发觉前台上摆放着的各种外文资料他都看得懂。随手拽了一个埃及人,对方说埃及语他竟然也能沟通无障碍!换了法国人、德国人也都完全没关系!

    就算是再不敢相信,医生也不得不承认这鎏金耳环实在是太TNND给力了!!

    这就是一个多国语言翻译器啊!医生在四周膜拜的目光中,得意洋洋地扬起了下巴。为什么他不早点遇到老板?这样念书的时候,英语六级就可以HOLD住了啊!

    正在医生各种YY时,老板步履匆匆地从酒店外面走了进来,医生只看到他手中拿着一卷东西,还没询问他去了哪里,便被他一把往电梯拽去。

    “早餐送进来……”医生及时地喊了一句,等最后一个字说出口时,整个人都已经消失在电梯里了。

    前台的客服小姐惊鸿一瞥地看到这对年轻的东方男子戴着同款式的耳环,露出了然的笑容,决定客房服务晚一些再送去。

    “怎么了?出了什么事?”医生被老板拽进了房间,有些忐忑地看着老板凝重的神色。他很少看见老板的脸上出现如此严肃的表情,他向来都是那么的淡定,就算当初在说他自己要死的时候,都是一脸的波澜不惊。

    老板皱了皱眉,像是不知道该怎么解释,直接把手里拿着的东西递给了医生。

    这是一张很古怪的纸卷,从上面发霉和破损的痕迹来看,应该是经历了很长的岁月。纸卷上有许多图画,还书写着若干字符,有些已经破损不堪不能辨认了。医生虽然已经能读懂埃及语了,但一眼看上去也觉得十分吃力。他猜想这应该是古埃及的诗词歌赋,就像是即使懂汉语的外国人,也不容易看懂中国的唐诗宋词一样。

    “我昨晚在开罗市内逛了逛,听说前不久有暴动,毁了一小部分埃及历史博物馆的藏品,我去了解了下情况。然后早上去了趟对面的吉萨金字塔,因为胡夫金字塔每天只接待三百个游客,所以我托了人帮我排队。”老板沉下心,仔细地解释起来。他虽然平时不爱讲话,但他原来并不是这样的。这是因为在两千年漫长的岁月之中,他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生活。就算是与每一世的扶苏转世相处,他也从日夜相伴,到最后发展到基本不和对方接触,只是远远地看着,知道对方过得还算可以便罢了。

    因为他不能承受每一次短暂的相处之后,便是无可奈何的死别,这样就等于把两千多年前的惨事重复地再一次上演,然后伤痛不断地放大,再放大。就像是个永远醒不了的噩梦。

    可是医生不同,他主动推开了哑舍的雕花木门,他身上的长命锁已经断裂,他已经没有了那宿命的枷锁。他可以活下去,他可以像正常人那样活下去。

    所以他很想像和当年的扶苏相处那样,希望两个人可以成为长久的朋友。

    可是医生和扶苏根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人,他在这漫长的岁月中,也丢失了一些与人交流的技巧。老板难得地苦恼了一下,觉得自己简直像是害怕没有朋友的小学生。

    “然后我就去了哈利勒市场,对,就是你的旅游指南上着重推荐的那个哈奈·哈利勒市场。在公元十四世纪时便已经存在的市场,足足有一个区那么大……”老板尝试着组织自己的语言,但显然效果并不是那么的好。

    “哦哦!所以你去捡漏了?”医生显然没有老板那样敏感的神经,根本没有察觉到老板的不自在。但作为一个优秀的医生,他还拥有着强悍的联想能力。“这纸卷就是你捡的漏?真不错!大概能是多少年前的古董?糟了,你不会搞得太夸张了吧?若是很古董的东西,过海关的时候我们会不会被扣留啊?”

    老板撇了撇嘴,觉得对着医生这个迟钝的家伙,自己想得那么多简直就是自寻烦恼。

    “这是埃及特产的纸莎草做成的纸卷,纸莎草的茎芯去壳后排列整齐连接成片就可以造纸,一张莎草纸共有两层,上层用于书写,和下层叠在一起经过敲打之后,芯内的酵素就会在压力下起到黏和作用。将多张长纸沿边黏和,可以制成长卷。这是历史上最早最便利的书写材料,历经了三千年不衰,直到公元八世纪中国的造纸术传到了埃及,才取代了这种莎草纸。”老板不仅对于国内的古董了若指掌,他还拥有漫长的生命,有许多时间可以用来学习。

    “那这上面写的是什么?我看好像是什么赞美死亡的诗吧?”医生一听果然是古董,立刻小心地把纸卷放在了茶几上。他可不想不小心撕坏了,然后里面冒出了什么可怕的木乃伊之类的东东。好歹山海经里的穷奇和环狗那两货还挺可爱的!

    “这是亡灵书。是古埃及人为死者奉献的一种符,写着咒语和对神的赞美。通常是写在纸草卷上,放入死者的墓中。古埃及人认为可以保障死者在阴间的安全,而亡灵书上的咒语,会让死者在白昼返回世间。”老板轻描淡写地说着,但他的声音在空旷的套房之内回响着,让人不由自主产生一股浑身战栗的寒意。

    “那……那这个亡灵书……不会是什么无名小卒的吧?”医生知道老板的眼力一向很刁,能让他另眼相看的古董,那绝对都是超级恐怖级别的。

    “是……拉美西斯二世的……”

    “……”

    一阵足以溺死人的沉寂,就算医生历史学得不好,但也知道拉美西斯二世这个名字代表了什么。那是埃及历史上最伟大的法老王!在位六十七年,比中国的康熙皇帝在位的时间都要长,也许甚至是世界上在位时间最长的统治者!更别说他统治的还是四大古文明之一的古埃及!在三千多年前,统一了埃及,缔结了第一条战争和平条款,在埃及的土地上,到处都建有他的雕像和他的神庙……

    “这东西我们能带出国吗?”医生回过神,首先想的就是安全问题。三千多年前的古董啊!他可不想因为这个被海关拘留啊!

    “放心,没有人会相信这是真的古董,因为莎草纸不可能保存三千多年。”老板不以为然,哈利勒市场上到处都在卖这个东西,任谁拿在手里都觉得这是仿造得很逼真的赝品或者旅行纪念品。

    “那……”那这个并不是真品?

    “所以我怀疑这卷亡灵书,是真的有法力的。”老板一边缓缓地说着,一边居然伸手去撕那张珍贵的亡灵书。

    医生想要阻止,但动作却没老板快,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老板揭下一层莎草纸。浅棕色的莎草纸一揭就开,显然之前已经被老板揭开过了。一行古埃及语出现在第二层亡灵书之上,其中还有部分词语破损,医生读得勉勉强强,下意识地去看身边的老板。

    “当阳光再次照射到……时,远古的亡灵即将归来……大概翻译过来就是这个意思。”老板叹了口气,“中间破损的词组根本猜不出是什么,也许,是当阳光再次照射到这第二卷亡灵书时……”

    医生脸色难看地看着外面的阳光透过玻璃窗,毫无阻碍地照射到了亡灵书上。可是除了让那上面的裂纹及纤维痕迹更清晰外,根本没有任何异变反应。

    “什么都没发生,老板,你肯定是太紧张了。也许外国的古董没你想象的那么神奇呢!”医生干笑了两声,起身道,“你昨晚都没睡吧?还是先休息休息。怎么客房服务还没送来?服务太差了!我要投诉!”

    其实医生更想亲自去餐厅转悠一圈,看看有什么好吃的。有了鎏金耳环,医生便不怕独自出门了,沟通没有障碍了嘛!

    听着房门关上的声音,老板又盯着茶几上的亡灵书看了好一会儿,才收回目光,随意地躺在沙发上。

    他们住的这个套间的客厅里,有着一套豪华的家具,他现在躺着的便是仿地中海风格的欧式贵妃椅。老板虽然并不是同普通人一样需要每日固定的睡眠,但这贵妃椅非常舒适,他闭上了眼睛,放空思绪休息,确实很不错。

    过了一小会儿,当阳光完全把亡灵书照射在内时,浅棕色的莎草纸骤然间亮了起来,一股白烟在阳光下升腾而起,慢慢地凝聚成一个人形,五官逐渐清晰,最终幻化出一个半透明的年轻英俊的男子。

    此人大概只有二十多岁,眼眉深邃,鹰钩鼻,头上戴着亚麻布,上身赤裸,胸前还挂着若干镶嵌着珍贵宝石的项链,下半身穿着白麻布窄裙,是典型的古埃及贵族的打扮。他虽然只是一具灵魂体的状态,整个人却透露着一股睥睨天下的气势。

    男子先是疑惑地观察四周,对屋里的所有东西都分外好奇,尤其是客厅墙上挂着的照片,更是让他看了又看。最后,他才把目光转向了在贵妃椅上小憩的老板,本来只是漫不经心的一瞥,却在看到老板穿着的衬衫时,吃了一惊,瞬间便飘到了贵妃椅旁。

    那人英俊的眉眼间显示出越来越惊奇的神色,最终控制不住地向老板伸出了手。

    “我就猜你应该快出来了。”老板缓缓地睁开双目,并不去看已经搭在他胸前的那只半透明的手,而是直直地看向那名突然出现的古埃及男子。“我应该怎么称呼你呢?法老王?陛下?还是……拉美西斯二世?”

    英俊的法老王收回了他的手,挺直了身体,微扬下颌,居高临下地看着老板,傲气十足地沉声道:“异国的庶民,朕准你称呼朕为陛下。”

    老板挑了挑眉,知道这是鎏金耳环把古埃及语翻译成了他能理解的意思,否则一个埃及法老王不会称自己为朕。老板无礼地看着法老王,并没有起身,事实上,他觉得这个贵妃椅舒适极了,一点都不想动。

    “我想你应该知道,现在的埃及,并不在你统治之下。”

    法老王环顾了一下四周,点了点头道:“显而易见,可我已经做够了法老王,好不容易从漫长的沉睡中醒了过来,我可不想继续以前那种无聊的日子。”

    老板没想到拉美西斯二世居然如此上道,不过换了是谁重生,都不会想让自己的生命一成不变地重来一次。人的灵魂体应该是可以控制外表的,法老王逝世之时虽然已经九十九岁高龄,但现在的外表却是他二十多岁刚登基时,最年轻气盛的样子。

    老板微微起身,看向茶几上的那张莎草纸卷,感慨道:“没想到亡灵书真的能令亡灵复活……”

    “复活?不,这只是第一步,解放我沉睡的灵魂。”法老王摇了摇手指,然后深深地弯下了腰,盯着老板的双目,缓缓道,“尼罗河的河水可以降而复涨,草木收割之后又可以再生,所以我们相信,人也是可以复活的。人死后,是要找到Osiris大神,洗清自己在人世间的罪恶,然后用亡灵书重返人间。此外,还必须保持肉身的不朽。”

    “哦?那你生前一定是犯了不少的罪孽,现在已经是你逝去后的三千多年了。”老板难得吐槽了一句,自觉得若是医生在的话,他肯定也会这么说。

    法老王的表情僵硬了一下,在阳光的照射下,他的身形越来越清晰,呈现出如蜂蜜般棕黄色的皮肤,看上去根本不像是一个灵魂体。他的面目和埃及四处可见的拉美西斯二世雕像一模一样,如刀削般的面容就像赞美他的诗篇中所写的一样英俊无匹。

    老板一向喜欢收集美丽又富有艺术气息的物品,哑舍也是因为他的收藏癖泛滥而产生的,此时见到法老王富有异国气息的俊美面容,老板也不禁眯起了双目,开始考虑如何把这个高傲臭屁的法老王拐回哑舍中好好收藏起来。其实他更想弄走一座拉美西斯二世的雕像,可是这家伙在世的时候,给自己所立的雕像一个比一个巨大,甚至都有几十米高的,实在是没办法搬进他的小店。

    老板正在走神,而法老王却整理了一下表情,意味深长地继续笑道:“知道我们如何保持肉身不朽吗?木乃伊?有没有见过?有没有听说过木乃伊是如何制作的?”

    法老王并没有等老板回话,而是自顾自地把手伸向了老板挺直的鼻梁,一边抚摸一边缓缓道:“首先,用铁钩,从鼻腔之中钩出脑髓。除尽之后,用药物注入其中。”

    法老王的手向下,沿着老板的下颌,拂过他的脖颈,然后掠过胸前,最终落到他的腰侧。“其次,用石刀剖开侧面,取出内脏,然后用棕酒冲洗腹腔,撒以香料,填上药物,再小心地缝合起来。然后再用一种强碱溶液泡制整整七十天,再冲洗干净。最后再用一种涂有胶质的蜡布,一条一条,细细地包裹起来……”

    法老王的声音低沉,带着古埃及语特有的卷翘舌音,在房间内回响着。他的手在老板的身上肆无忌惮地游移着,一点都不掩饰自己对掌下身体的渴望。

    “朕以为我们的木乃伊技术应该是最好的了……可是你究竟是怎么办到的?这具身体……应该保持了有五百年了吧?不……至少有一千多年了……”

    老板躺在贵妃椅上,大大方方地任凭法老王的骚扰。法老王现在看起来虽然和真人无异,但其实根本碰不到他。他和一个空气计较什么?他此时想到的,是他临走前占的那一卦,水雷屯六三爻辞:“即鹿比虞,惟入于林中。君子几,不如舍,往吝。”那个所谓虞人的向导,指的应该就是这位法老王吧?那么那匹鹿究竟指的是谁呢?又要必须舍弃谁才能使得医生不会濒临险境呢?

    英俊的法老王没有察觉到老板的神思不属,问了几个问题都没有得到回答之后,他反而越来越癫狂,深棕色的双瞳闪烁着异样的神采。

    “喔喔!看来是这件衣服有古怪!”虽然法老王察觉到了关键,但却碍于他的灵魂体状态,根本无法扭开老板赤龙服的纽扣。万分着急的法老王束手无策,整个人都几乎覆了上去。

    四

    “老板!埃及这里吃的东西都很奇怪啊!我挑了几样能看明白原料的……喂喂!这是怎么回事?你是谁啊你!”推门而入的医生硬生生地被吓了一跳。

    这确实是很惊悚的一幕,从他这个角度看去,老板被压在贵妃椅上,任凭那个陌生的男人对他上下其手,若不是老板脸上并没有任何恼怒的神情,他几乎下一秒就要按门边的报警按钮了。

    “大胆庶民,竟敢对朕大呼小叫!”法老王抬起头,反而把怒火全部烧向突然闯入的医生。

    老板一时也懒得起身,对着医生指了指法老王道:“这位就是尊敬伟大的拉美西斯二世陛下。”他虽然前缀后缀都加了,可是语气却很随意,听上去像是在开玩笑。

    医生推着餐车的手抖了一下,赶紧回身把房门关上。他可不觉得老板在和他开玩笑。

    “这么说……亡灵书上的咒语实现了?”医生搓了搓手,不断上下打量着新鲜出炉的法老王。这可是活生生的灵魂耶!虽然他是个崇尚科学的研究者,但非自然现象也是需要研究的!

    老板却想起一事,坐起身来,指着第二层亡灵书上缺失的那个词问道:“当阳光再次照射到……时,远古的亡灵即将归来,中间的那个词是什么?”

    “Horis!”法老王双手环胸,扬起了下巴,盛气凌人地说了一个词。但是医生和老板都没有听懂,显然这是个古埃及语的专有名词,鎏金耳环也无法翻译。

    法老王想了想,解释道:“我们认为,复活一个人,让他的灵魂和肉体重新融合在一起,必须要有个作为媒介的物品。Horis在埃及语中是珍惜的意思,我选的Horis是我执掌埃及时所用的权杖。Horis平时不能被太阳照射到,需要积累阴气来吸收能量,但当太阳隔了许久照射其上时,只要灵魂和肉体在其附近,便可以重新融合。”

    医生听着听着,忽然想到一事,拿起茶几上的埃及旅游指南,翻到一页道:“你说的不会是你建造的阿布辛拜勒神庙吧?每年太阳光只有两次穿过六十二米的隧道,照进神龛。一次是2月21日,法老王陛下您的生日,另一次是10月21日,是法老王您登基的日子……”

    “是的,我把权杖放在了神龛里我自己的雕像之中。前一个你说的没错,是我出生的日子。可是后一个日子,虽然是我登基的日子,可是最重要的,是我为我自己挑选的,重返人间的日子!哈哈哈哈!”法老王张开双臂,旁若无人般肆意大笑起来。

    医生听得目瞪口呆,虽然早知道古埃及人的天文历法强悍无比,但这阿布辛拜勒神庙也太神奇了吧,简直就是巧夺天工,居然不用电脑计算也能搞出这么强大的神迹。

    老板却不爽法老王气焰熏天的模样,支着下巴淡淡道:“怎么?你要重返人间?用你那具残破不堪的木乃伊?听说你的那具木乃伊还曾经被当成鱼干在市场出售过,还因为发霉去巴黎进行过会诊。哦,对,埃及政府还专门给你办了一个护照,上面写着国王陛下。而且你的木乃伊,现在可是埃及历史博物馆的镇馆之宝,想要进去参观还要再买张门票呢!”

    笑声像是被人按了暂停键,戛然而止。法老王目瞪口呆地看着老板,想要从他的脸上看到一丝戏谑的表情。

    但很遗憾,老板从来不开玩笑。

    “至于那个阿布辛拜勒神庙,虽然经历了三千多年还没倒塌,但是不好意思,五十年前就因为埃及政府要修建阿斯旺水坝而移到了几百米外的高地上。虽然还保持着原来的模样,每个石块都保持完整,可惜,每年阳光照射的日子,便推迟了一天,变成了2月22日和10月22日。喏,希望你不是非要10月21日这一天才能复活。”老板撇了撇嘴,心情不错地看着英俊的法老王僵着一张俊颜,整个人散发着怒气,像是马上要燃烧起来了。

    医生忽然觉得这法老王也挺可怜的,本来以为有希望重返人间,可是却一下子从天堂掉入了地狱。医生瞥了眼淡定的老板,觉得法老王最不应该的,就是惹到老板了。

    法老王确实受到很大打击,木乃伊倒是好办,埃及这么大,他肯定可以找到一具和他灵魂契合的身体,纵使花了再多年也不怕。

    可是最悲剧的就是权杖居然被人移动过了!

    他的权杖其实并不是最好的Horis,但更多更好的Horis都已经被以前的法老王所占据。就像神器一样,不可能量产,只会用一件少一件。他的权杖只能在阿布辛拜勒神庙原来的地方才能产生效应,因为必须配合天空的星星,权杖才会产生巨大的能量。现在除非他能把神庙重新建造在被水淹没的地方,否则他根本没有复活的期望。

    但这根本就是天方夜谭。

    “早知道……当年就再等等,派人寻找更好的神器……”法老王颓然垂下挺拔的背脊,像是负伤的雄狮。

    看来他应该可以把这个收藏品拐回哑舍了……老板轻勾唇角,拿起茶几上的埃及茶,抿了一口,却因为古怪的味道皱了皱眉。

    医生此时也扛不住饿了,把餐车上的早餐端过来给老板一份,然后捧着另一份自顾自地吃了起来。

    埃及的饭菜并不合老板的口味,他只吃了几口便放下了刀叉。老板看着茶几上那破损的亡灵书,抬头向那英俊的法老王问道:“对了,我想知道,你的灵魂究竟是怎么保存在这亡灵书里的?”

    “其实并不是保存,亡灵书真正的秘密,是可以召唤逝去的灵魂。”法老王毕竟是睥睨天下的纵横人物,很快便从打击中恢复过来,对老板神秘地笑了笑。其他人的亡灵书根本没有用,只有他找到的这一张才有用。

    老板闻言挑眉。

    “你是不是也有想要复活的人呢?”法老王端详着老板的神色,好整以暇地坐了下来,翘起了双腿搭在茶几上。他虽然是灵魂体,碰不到有生命的物体和他们所接触的东西,碰不到老板和老板身上的赤龙服,但其他东西他都可以碰触得到。

    老板沉默不语。

    法老王笑了笑,很是好心地补充道:“先不说能不能找到那人生前最珍惜的物品,也不说那物品是否有扭转乾坤的能力,最重要的其实是,如果召唤出来的灵魂没有像我这样强大的话,短期之内没有和他相匹配的身体,就会很快地渐渐淡去,最终消散在空气中。”

    老板想到在秦始皇地宫之中,那瞬间烟消云散化为飞灰的扶苏,心中猛然间剧痛。原来……原来他居然真的有机会找回他?

    老板看向一旁吃过饭,兴致勃勃翻看埃及旅游指南的医生,这才发觉自己临走前占的那一卦,其实并不只是说医生的。

    还有他在内。

    “即鹿比虞,惟入于林中。君子几,不如舍,往吝。”

    谁是鹿?

    谁是君子?

    谁要……舍弃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