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4章 番外·普林斯顿09

姬泱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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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

    买了一杯咖啡一个三明治,就坐在路边,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

    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跑到这个时空来,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在这里呆多久,还不知道自己那个时代的家人究竟会怎么样,她暂时不想那些,不管怎么说,今天是周末,她打工的店面放假,还有,今天真是一个好天气。湛蓝色的天空几乎可以用万里无云来形容了。

    华尔街还是那条华尔街。

    只不过,这个时候,华尔街没有arthurhsun,也没有康斯坦丁。

    世贸双子塔还屹立与曼哈顿岛的西南端,十年后,它将被炸毁,二十年后,它将在废墟的原址上重生。

    这个时候的纽约,似乎与她居住时候的纽约相比,几乎没有什么区别。

    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城市似乎已经进化完美,所以,从20世纪初期开始,这些高楼大厦开始保留一个堕落繁华的躯壳,进入漫长的时间长河。

    阳光照在头顶上。

    她咬了一口三文鱼苹果蔓越莓三明治,身边忽然坐下来一个人。

    她扭头。

    “你怎么在这里?”

    arthur穿着帽衫牛仔裤。他还没有进化成为勋世奉,所以他的后背没有那么直,他像这个年纪的普通的男孩子一样,微微驼着背,手肘压在膝盖上,双手握在一起。

    “今天是周末,波士顿离这里又不远。”他拿起来原本放在一旁椅子上冰沙饮料,“走吧,我带你逛逛纽约。”

    “嗯,不去。”

    他当然知道,她在拒绝他。

    “你现在住在sophie的屋子,和她一起分担房租,为了表示感情,我带你逛逛纽约?”

    “嗯,不太想动。”

    “好吧,我本来不想这么说。”arthur歪着头,“,你看,虽然我们是朋友,但是好朋友也要分清楚一些事情。sophie并没有收你一半的房租,并且她没有要你分担水电有线电视的费用,所以,其实sophie实在适当的照顾你。基于你拥有这些额外的好处,那么,你是不是应该适当的表示一下你的善意,比如,陪我逛逛纽约?”

    ,“……”

    原来,勋先生从小就是一个讨价还价的高手!

    她抬手摸了摸他的头发,——,呃,今天稍微整理了一下,看上去似乎整齐了一些,不想杂草丛生的荒原,只是还是那样的嚣张与桀骜不驯。

    “别摸我的头发。”

    不喜欢被她这样摸头发,好像她在抚摸安慰一个小孩子。

    果然说,“你这个样子,很像我儿子大牛。”

    “你有儿子?”

    “嗯,在我老家。”

    “orwidow?”(离婚还是寡妇?)

    “都不是,他们都很好。”

    “大牛?”

    “daniel,他的名字。”

    “他有中文名字吗?”

    “原本他爸爸只想管他叫大牛,不过,后来,他爸爸还是给他起了一个名字,正则。”

    正则,出自《离骚》:“名余曰正则兮,字余曰灵均”。

    arthur不说话,从吸管中吸了几口橙子味道的冰沙。

    “那么,你丈夫是个什么样子的人?是个好人吗?”

    好人,……,勋世奉。

    忽然想起来一个经典笑话。如果有一天勋先生下葬了,有人树一块墓碑,上面写着——arthurhsun,一个好人。

    那么,肯定有人以为,这块墓地埋葬了两个棺材,——好人,与勋世奉。

    呃。

    她想,她应该就是那个好人。

    “不算是。”认真的想了想回答。

    “那么他是个好丈夫吗?”

    “以后也许是,现在还不算。”

    “你为什么会同他结婚?”

    “我爱他。”

    arthur很认真的说,“爱情是一场狂热的疾病,会被治愈,会消散。”

    ,“……”

    呃。

    少年,希望你以后能记得你今天说过的话,每一个字。

    “好了。”arthur跳过这个话题,“我说过这么多,有没有足够的理由让你和我一起逛逛纽约?”

    其实,她对这个城市并不陌生。

    她同勋先生结婚之后就搬来这里,但是大部分时间她都居住在里面,那里像一个独立的王国,隔绝了她同这个真实的世界。

    20世纪90年代初的纽约,是很多江湖大佬心目中的青春。

    这个时候他们还没有叱咤风云,他们很多人只是在美帝的穷学生,一面啃着面包艰苦的读书,一面骑着自行车满街道的送披萨。

    如果你爱他,就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他,就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地狱。

    这种语句会在2年后广泛流传。

    他们没有去那些异常著名的景点,比如自由女神,比如大都会博物馆,比如曼哈顿的帝国大厦,还比如那个坐落在曼哈顿的海边,却与整个岛上欧式三段建筑格格不入的中国驻纽约总领馆,他们去的是一些不为人知的地方。

    arthur,“在19世纪,这是一片砂石滩,后来荷兰人来了,他们把这里建造成一片褐石建筑,现在已经有一个多世纪的历史了。很古老,哈?”

    看着这里,很宁静的一条街道,树荫弥漫。

    “一个世纪的古老,呃,其实,在中国,我们把这段历史划分为近现代。”

    “那对于你们来说,什么是古老?”

    “别的不说,我爷爷有一个涮洗毛笔的笔洗,就是1000多年前的老东西,10个历史的历史,这还不算很古老。他的园子中还有一个养花草的陶土罐,据说,那个年代,制造它的河姆渡人还在刀耕火种。”

    arthur斜睨着。

    马上笑,她今天的妆容还算无辜,冲着男孩子笑了两下,arthur就不斜她了。

    巨大的枫树下面,是一见书店。

    arthur,“前面是一个犹太人开的肉铺,小的时候我每次去买香肠的时候就路过这个书店,有时间就进去看看,那个时候我发现自己的记忆力有些好的令人奇怪。一本书,我看过一遍就根本无法忘记,你好像从来没有对我的智力感觉到好奇。难道,你不觉得我这个年纪没有读中学就进入普林斯顿读书很奇怪吗?”

    “呃,难道你想要让我赞扬你的与众不同。”

    “不是。”

    arthur看着那个小书店。

    它还是那个样子,阳光透过树荫以斑驳的光点撒进去玻璃窗,店主人是一个很老的男人,老式的眼镜片架在高耸的鼻梁上,他从来不以看怪物一般的眼神看待他。

    每次推开那扇门,他总能得到一个善意的微笑,一本几本十几本几十本好书的推荐,同时还有一杯清水,那位老店主自己喝咖啡,却从来不给他喝,——“你太小,等你长大一些,我给你煮蒸馏咖啡喝。”

    “我喜欢,……”他说,“你把我看成一个普通人。”

    ……

    莫斯卡亲自飞到纽约,约见凯瑟琳,她是他弟弟曾经的未婚妻。

    其实,他已经约了她一年了,但是她从来不回复。如果是普通家庭的女人,莫斯卡有一万种方法让她乖乖的滚到拉斯维加斯来,可是凯瑟琳不是。这位金发美人出身上流社会,如今的未婚夫在华盛顿任职,作为共和党的一颗新星正在冉冉升起。

    莫斯卡给凯瑟琳送了一把百合与绣球花,上面插|了一个小卡片,写着,——一块新鲜的肝脏,背后令人瞠目的交易。

    最后没有落款,却写了一个约会的时间,还有一间很高级的餐馆。

    这是他最近找到的信息,凯瑟琳的父亲去年移植了一块新鲜的肝脏,于是,他的生命得到了完美的延续。那块肝脏的捐献者是一位出身贫民窟的大学生职业棒球员,身体状态极端良好,没有任何不好瘾症,他意外去世,他的肝脏在第一时间就被摘下,安装在凯瑟琳父亲的身体中。至于,为什么他死亡的时间刚好是凯瑟琳父亲手术做到一半的时间,难道只是巧合吗?

    这就是巨富的权势。

    莫斯卡知道自己用尽了一切手段爬上来为的就是这个。

    不是豪宅名车,美酒还有无尽的美人,真正的权势就是这个,当自己需要一块新鲜的肝脏的时候,他的名字永远不会被排在waitinglist后面。

    他用这个理由约见凯瑟琳。

    如愿以偿。

    莫斯卡在他规定的时间见到了凯瑟琳。

    她真美!

    金发整齐的梳着,她身上还保留着当时在耶鲁读书时候的气质,身上是一套浅色的套装裙,60年代的手工皮鞋包养的就像刚摘下来的玫瑰。

    “好久不见,凯瑟琳。”

    的确好久不见,自从他弟弟卡萨帕死后,他再也没有见过她,甚至连卡萨帕的葬礼,她都没有出席。

    “你有什么事,莫斯卡?”

    “我们长话短说,凯瑟琳。”莫斯卡开门见山,“卡萨帕死前那一天,你们中午一起吃饭,但是你同他吵架了,为了什么?”

    凯瑟琳还是那张完美的淑女脸,但是却掩盖不住她听见这个问题后极端嫌恶的表情。

    “一些私事,我们当时分手了。”

    “什么事?”

    “这还需要问我吗?”凯瑟琳声音很轻,却冷硬的像窗外曼哈顿的钢铁森林,“你知道你弟弟是什么人,他恶心到极点。”

    “别这么气恼,亲爱的。”莫斯卡不以为然,“当时你们在一起不过各取所需,我捐了一大笔钱给你叔叔竞选,以后我还会继续写支票,给你叔叔还是给你未婚夫,只要你张口我都同意,你就别再摆出这张嘴脸了,来,笑一下,你真美。”

    凯瑟琳的手指攥紧扶手,5秒之后,她松开。他们在玩权力的游戏,游戏就有游戏的规则。

    “那一天,我知道了一件他的私事。他一直买|春,并且,对象全部是未成年的,……,男孩子。”

    “这些我知道,说一些我不知道的事情。”

    “他好像看中一个什么孩子,开价20万美金,但是可惜,交易没有达成。”

    “这可真是大手笔,凯瑟琳。”莫斯卡说,“当年他送你的钻戒也不过10万美金而已。美人儿,你生气是因为卡萨帕买|春,还是,他在这上面支付的金钱比你的钻石更昂贵?”

    “莫斯卡,如果你再评论我的钻石,我不会再告诉你任何事。”

    莫斯卡的手指划过自己的嘴巴,想成一个封口的姿势。

    凯瑟琳说,“我听到他和手下的对话,本来交易取消了,但是卡萨帕不甘心,他好像想要用一些强硬的手段。我对于他这些事情非常反感,所以爆发了激烈的争吵,就这样。”

    “你知道那个孩子,是谁吗?”

    “不知道,但是,……”

    凯瑟琳停下。

    “但是什么?”

    莫斯卡掏出支票本和钢笔,写下一个不错的数字,随后,他将这张支票交给凯瑟琳。

    “那个孩子,家住在皇后区杰克逊高地,那里有一大片贫民窟。别的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美国自我标榜人类历史与整个地球上人权状况最好的国度。但是,它是一个国家,不是天堂。有一个问题异常尖锐与突出,这就是它的xx市场。

    莫斯卡自然熟知这一切。

    在这个市场上,价格最高的是10岁左右的白人男孩子,最顶级的可以卖到10万美金。卡萨帕不是蠢货,他是其中的老手,自然也知道这个价格,所以,他心甘情愿愿意支付20万美金的货品,一定会是整个市场都难以寻觅的顶级货色。

    他是谁?

    莫斯卡坐在纽约的办公室,看着外面的哈德逊河,入海口,还有一座座的高楼大厦,夜晚,这里灯火辉煌,像是使用金子堆砌起来一样。

    桌面上全是关于卡萨帕的资料。

    调查进行的非常缓慢,有用的信息不多,他又翻开了勋亭泽的相关资料。这个人,他看上去同卡萨帕完全没有关系,虽然他身后的生意并不都是合法的,但是他似乎没有涉足到关于人口买卖方面的事情。

    可是,他为什么会知道卡萨帕死之前打过了6把牌呢?他同卡萨帕的死亡一定有某种联系,究竟是什么?

    莫斯卡一张纸一张纸的翻看。

    勋氏家族原本在中国只不过是没落王孙,没想到来到美国竟然成为新的豪门贵族,他们过着奢华却诡异的生活。他们的信息很难找,但是并非一点消息都没有。就比如,勋亭泽的哥哥勋亭澜的花边新闻就很多,还有,他最近有一个私生子,这个孩子天赋极高,不到12岁就取得了mit的博士生资格,他,……

    莫斯卡翻看了这个私生子的资料,一张照片。

    男孩子在波士顿读书,天气很不好,光线也不好,但即使这样,依然无法阻挡照片中的人像给人的感觉,——那是蓝钻希望之星!

    瑰宝,却占满了鲜血的不祥之物。

    三百年来,它那些声明显赫的主人们都死于非命。

    当年的印度王公被叛|乱分子绞杀,后来法王路易十六失去了他的姓名与国家,随后,几代富豪级别的收藏家都因为它而死无葬身之地。

    莫斯卡放下照片,看了一眼这个私生子的资料:

    ——家庭住址:s.(皇后区杰克逊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