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2章 分别

吃蘑菇的熊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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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童家村的兵器是很少的。

    进入狩猎队,才勉强能分派到一把刀,一根矛,像普通村人,趁手的兵器,要么是铁木做的大棒子,要么就是各种木柄铁头,闲时用来忙农活,战时用来杀敌的农具。

    荒村大多全民皆兵,手头上却无法真的全民皆“兵”。

    就算是狩猎队手中的兵器,也大多是残次品质,粗制滥造的武器,队长童岩手里的大刀,说是狩猎队中最好的“宝刀”,却也只占着“重”之一字。

    跟真正的神兵利刃比起来,那就是个屁!

    可想而知,在得知孟星元瞧不上死去的赤狼盗留下来的兵刃的时候,这些村人的欣喜若狂之情。

    兵器,可是吃饭的家伙啊。

    有兵器,才能出去狩猎,才能杀敌,才能保护家园。

    更何况身为荒域边缘,赫赫凶名的赤狼盗,他们的装备可比童家村狩猎队的好多了。

    哪怕是队长童岩手中的砍背大刀,也不及普通赤狼盗小兵手中的兵刃好使。

    鸟枪换炮不外如是。

    自然是令得整个童家村兴奋莫名。

    童虎也跟着挑了一把。原本作为一名毛都没长齐的毛孩,他是没资格挑兵器的。

    童虎也知道这一点。

    毕竟狩猎队才是整个童家村的主力军,守护者。好东西,当然要紧着他们先用,你一个毛用都没有的小屁孩,敢上来挑武器?弄不死你了还!

    不过这次却不同。

    他只是站在人群外围,眼巴巴往那一大堆兵器堆中望了一眼,马上便有热情的村人将他推着向前,并且旁边还有就是狩猎队的叔伯长辈,热情万分地让他先挑!

    先紧着他用,再让其他的狩猎队队员挑!

    如此待遇,童虎受宠若惊。

    他一眼便看中了兵器堆当中,最为晃眼的那一对血色巨斧。

    血色巨斧,特殊的金属色泽明亮,而且威武,霸气!是个人一眼看上,都会喜欢它的。

    虽然一把巨斧的斧身被洞穿出了一个小洞,但以巨斧巨大的斧身来说,根本无伤大雅。

    比之旁边那些什么狼牙棒,鬼头锤,大砍刀,明显是这血色巨斧要更加晃眼,一眼也更加高级。

    眼见童虎一指就指向了血色巨斧,村人们笑容突然有点僵,纷纷看向队长童岩。

    童岩脸上也有点僵,因为这把血色巨斧,是他先看上的。

    一堆战利品,孟星元不要,全村人紧着他挑,用屁股想也知道,最好的,一定是留给他这个狩猎队队长。

    他也有这个底气拿。

    毕竟,他实力越强,童家村人的好处才能越大。守卫家园也好,狩猎猎物也好,靠的,都是他这个狩猎队队长。

    村人们面色尽皆讪讪了。

    道理谁都懂。而且如果是以往,童虎别说是跟队长抢东西,就是挑战利品,挑猎物,也没有让他指手画脚的份啊。

    众人很尴尬。

    特别是将童虎推过来的那个村人,更是尴尬。

    他已经察觉出来别人看他的眼神不对劲了。

    尴尬的气氛僵持片刻,还是童岩主动,将兵器堆中那一对血色巨斧抽出,递给了童虎。

    童虎倒没觉得有什么。

    望向血色巨斧,他只觉得自己浑身燥热,兴奋莫名。

    毫无疑问,他小小年纪已显示出武痴的特性来。如同所有好武的人一样,见到好兵器,都会两眼发光。

    他当时便是这个状态。

    只不过很快他的脸便苦了下来,因为他发现,自己根本拿不动这一对血色巨斧!

    拖动这玩意都很是勉强,更遑论挥舞?!

    在村人善意的嘲笑之下,童虎无奈放弃血色巨斧,转而选了一把狼牙棒。因为他之前就是耍棒子的。

    血色巨斧,自然归了童岩。

    皆大欢喜。

    这时候童虎拎着狼牙棒冲出来,那一脸的兴奋,自然是想在孟星元面前炫耀炫耀。

    孟星元眼神有些嫌弃。

    就眼前这根狼牙棒,除了重,材料坚硬以外,他根本找不出其它夸这根狼牙棒的优点。

    简而言之,这根狼牙棒放在人族世界,就是造价非常昂贵的一件凡兵而已。

    如果不是使用它的人,是力大无穷,又刀枪不入的兽人,想用这东西跟人族修士战士,那当真是自寻死路。

    钢钉密布的狼牙棒,在眼前晃啊晃。孟星元开始充分领会到童虎这小子熊孩子的一面。

    一把夺过狼牙棒,在童虎瞪大的眼睛当中,他手上覆盖住一层黑金铠甲,大力死握,直接将手上这根狼牙棒,一节一节捏瘪,而后揉成一团,揉成一个大铁球,一踢,刹时间化作一道流光,消失在天际。

    童虎都傻了。

    门边的童凰也傻了。

    童虎悲从心起,他觉得自己好委屈啊,喉咙里呜咽一声,马上便被孟星元按住,“别哭,一会孟大哥再送你一件更好的兵器。现在跟我回屋来,我有事跟你们说。”

    进屋,孟星元简明扼要地说一下自己的决定。

    他的意思,是留一些宝物,当作对童凰童虎姐弟救命之恩的报答,以及这些日子照顾的感谢。

    孟星元准备了不少。

    从那赤狼盗头领手中夺来的储物戒指里,藏着的那些凶兽骨头,听村长说可以卖上一笔大价钱。而在角落堆里,那些散落的白骨碎片,便是之前童凰跟他提起过的‘白骨币’。有不少,貌似对于这座小荒村来说,已经是一笔难以想象的巨款财富。

    而为了让他们有力量自保,孟星元留下了几道中级符篆,同时还有几把趁手兵器,以及那枚还有九次使用次数的飞剑丸,也被他解除了认主,当成礼物放在储物戒指里。

    因为童虎喜欢练武。他想了想,又花了点杀戮点,兑换了一门黄阶七品的不错拳法,通过【录魂玉符】,剥离出来,也一并放在了储物戒指之中。

    当然,这东西非同小可。他会叮嘱童虎,什么叫韬光养晦,徐徐图进,以免进步太快,引得有心之人的猜疑。

    能考虑到的,孟星元都考虑到的。

    然而当他将手上戒指递给童凰的时候,满以为这财迷会满心欢喜地接过去,却被推了回来。

    孟星元错愕,抬头看着她。

    却见到这小姑娘摇着脑袋,看着他坚定道:“我想跟你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