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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她太大意了,这么引人注目的车子无论是行驶在哪里,都是一道格外惹人关注的焦点。
于是,顾诗若也体验了一把,明星下车走红毯时被千万双眼睛紧盯着的耀世瞩目。
还好,她也只是适当的夸张化了,这条街上的人并不算太多,而且她没记错的话,现在还是上学日。
寂静的街道,寥寥无几家的商业街,她没有想过这里会落破成这样...
明明当初她在这边上学的时候,还很热闹繁华。
只不过当时还是拥挤狭隘的小街道,小摊贩很多,曾经路边摊可是她的最爱!
没想到这么久不回来,不过寥寥几年之内,这里的变化就这么大,简直就是翻天覆地。
可惜店铺不多,人流量也少的很。
站在车旁,看着已经被彻底翻修改变的街道,她怅然若失。
你看,失去了的就是回不来了,她再也找不到有关过去一星半点的记忆了...
“唉~”她长长叹了口气,穿着红色尖细高跟鞋踩上了这片既熟悉又陌生的土地。
过去的石板路被红砖代替,以往沿街的石砖灰瓦的街道也被争相拔起的精修店铺替代。
轻抿唇瓣,她四下张望着,试图找出那么一丝一毫跟过去挂钩的物什来。
她已经将傅云墨完全抛之脑后了,完全没有去在意他。
只不过,对方并不介意她的举动,反而很有耐心的慢悠悠的跟在她身后,始终跟她保持着不近不远的距离,而司机早已经将那辆惹人注目的车子开走了。
人就是不能够太忘乎所以,容易衍生出悲剧。
穿高跟鞋的潜在危险除了崴脚以外,还要提防各种缝隙。
她用她血一般的惨痛经历证实了这一点,当鞋跟陷进细缝里的时候,她差点爆粗骂娘。
咳,觉得那样有失风度,生生忍了下来。
不动声色的扯了扯,都没能够拔出来,她也觉得自己是体验了一把童趣,拔萝卜。
虽说这街道冷清,可多少还有人过路,一开始她还能够强装镇定。
可在人面前装柱子一动不动的杵了那么久,别人也不是傻子,纷纷将怪异打量的目光投向了她。
扯了扯嘴角,尴尬一笑,随后便半蹲下身子,手拉着腿,试图将鞋跟拔出来。
这就很尴尬了是不是!她不重啊!怎么一脚下去,鞋跟嵌进去这么深?
手脚并用,几乎全身力气都使出来了,鞋跟还是屹然不动,完全拔不出来。
额上已经沁出了一层薄薄的汗珠,贝齿紧咬着下唇,实在说不得有多美观,五官狰狞,面容因憋气而通红。
不耐烦的撩了一把从肩上垂落的长发,动作流畅,豪情万丈,她已经顾不得什么名媛不名媛的形象了!
本就跟在她身后不远处的傅云墨,看她在那里一抽一抽的滑稽模样,不厚道的笑出了声。
清润的眉眼舒展开,眼中光华千转含着细碎浅薄的笑,嘴角也漾开了好看的弧度。
万念俱灰下,她终于自我放弃了,直起了腰身,长长呼出了一口气。
天呐!老腰都快折了!
倏忽,小腿一热,她身子猛地一僵,微微低头,看到那毛茸茸窜动的头,美眸微滞。
傅云墨他在不远处看也看够了,他发现自己还是很喜欢顾诗若这副窘迫的模样,够真实不做作。
生动的表情刻画的她五官都灵动起来,栩栩如生。
看戏看的差不多了,他才出来准备将她从困境中解救出来。
顾诗若一瞬不瞬的垂眸看着他,男人半蹲在她面前,没了过去高高在上,俯瞰他人的高傲态度。
眼见过往的人不时看向他们,还相互碎碎低语,顾诗若脸一红,轻声道,“傅先生,您先起来,我自己来就可以了。”
“你自己来就可以了,还用站在这里拔半天?”
“....”有一种病叫傅云墨不戳穿别人就会死病,有一种局促,叫被当面揭穿伤疤的痛哭流涕。
眼角微不可见的抽了抽,她一时间竟拿傅云墨没办法,谁让她是真的这么流年不利陷入了囧迫境地中?
用力扯了扯,男人轻蹙起剑眉,“看着挺瘦,落地挺重。”
好了,不用说的这么婉转的好吗?不就是变相的说她很重很胖吗!
手轻轻在她脚踝拍了拍,说,“先把鞋子脱了。”
好嘛!脱就脱,大不了当一回光脚司令!顾诗若心里如是想。
乖乖脱了鞋,跳着脚站在一边,举累了就踩在另一只脚上。
傅云墨手下微使力,鞋子就把出来了,站在一旁的顾诗若心情很微妙。
真是郁闷,她很重吗?这就是大写的尴尬了好吗!她在,鞋子死活不出来,她一走,鞋子立马就出来了。
她觉得她有必要跟鞋子好好聊聊人生,没事手拉手去趟天台,赶个流行殉殉情。
“脚”一如既往的惜字如金,顾诗若微撇了撇嘴角,伸出了脚,身子虚晃了两下,吓得她再不敢大意,慌乱之下,抓住了傅云墨的肩膀。
嗯...准确的说是她揪住了对方的衣服,这何止是一个囧字说的清楚?
如同风中萧瑟的枯黄树叶,她摇晃不定的单腿站立。
何况她还穿着高跟鞋,单腿站立实在是个考验,直到脚被男人温暖的大掌包裹住。
脸颊蹭地爆红,虽说他们两人是滚过床单N多次了,但是这么怪异的举动还是第一次,她不自觉的往回缩。
男人的手强劲有力,不容置疑的握着她的脚不放,一点一点的慢慢将鞋子推进去。
他站起来的时候,迫于来自他身高的威胁,她踉跄着后退,脚下一崴,她整个人失去平衡,往后倒。
男人眼疾手快的将她捞到了怀里,靠在温热的胸膛之上,她还心有余悸。
直到头顶传来傅云墨似笑非笑的话,“看来你是打算故地重游的时候,将偶像剧里的狗血一一亲身体验一遍。”
“...”不!这就是个巧合!十分美丽又充满着言.情小说气息的...巧合。
她如同触电般从男人怀里出来,瞪着大眼珠子炯炯有神的望着他。
男人逆光而立,隆冬旭日的暖暖阳光洒在人身上,使人都变得懒洋洋的。
可偏偏他看上去与众不同,格外的精神,脸隐匿在阴影里,她仰着头,视线有些迷糊,看不太清楚。
讲真,刚刚他就那么蹲在她面前帮她弄鞋子,不顾及自己的面子和自尊,那一刻她心里不无触动。
恍惚想起了陈老夫人的话,把他缺失的心填满,让他心脏空缺的一块刻上自己的名字。
在心脏的驱使下,她做出了最真实的反应。
她说,“嗯,我想体验一次偶像剧里所有浪漫的情节,还差一点,差一个男主角一个吻,所以...我要征用你一会。”
话音刚落,她便稍稍踮起脚,主动凑上前,在他还没有反应的时候,吻上他削薄的唇瓣。
都说薄唇男人最冷血无情,不,他的唇是热的,他的嘴也是温暖的,和她一样,所以老话不可信,她只忠于自己的心声。
吻的时间不长,因为她支撑自己的力量有限度,又不敢将手搭上他。
生涩的吻技,只来得及胡乱咬了他嘴唇一下,唇碰唇,完全没有唇齿交融,耳鬓厮磨的唯美意境。
她跟个做错了事情的学生一样,规矩的站好。
最要命的就是她率先撩拨起了男人的旖念后,又装的无辜天真,惹得他哭笑不得。
双眸幽深,看着她伸出粉舌舔唇时,眸色微闪了闪。
唇角微微上扬起浅小的弧度,“这可不是偶像剧正确打开的方式。”
“啊?”她一脸懵懂。
“我教你”
他声线低磁喑哑,趁着她还微张着小嘴时,就一把搂过了她纤细的腰身,低下头,以唇封唇,将她的惊呼尽数吞进了口中。
轻而易举的便攻略进城池中,扫过每一处细微的小角落,霸道而强势的勾住了无处躲闪的丁香小舌,邀之共舞沉沦。
她缓缓闭上了眼睛,手勾住了他的脖子,陶醉而沉迷的主动回应着他。
确定了,她走了第一步,不要说是剩下的九十九步了,哪怕是九千九百九十九步,她都愿意坚定不移的走下去。
陈老夫人有一句话说得好,没有心的人不会无缘无故对一个人好,既然傅云墨能够对她有所担心,那就说明她或许在他心底的犄角旮旯里有那么一个小小的位置。
这一幕,被她珍藏,也被其他人以拍摄的形式记录下来。
一吻过后,他恋恋不舍的松开了她,浅浅一笑,“记住了,这才叫接吻。”
唇上覆着一层莹润水光,翦水秋瞳潋滟着雾气,眉梢微微上挑出魅惑的弧度。
白净脸颊上攀爬着红晕,她点了点头,不过她记住的不是正确的接吻方式,而是跟她接吻的人。
“我会记住,那你可不可以也记住这一刻?”美眸里满是殷切期盼,像是在祈求他永远记住并且珍藏起来。
蓦地心脏一软,仿佛被触动了,他看着顾诗若,低声开口,说,“你想让我记住什么?人还是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