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百里涂鸦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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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黔州,一骑快马抵达黔城,传信人将一卷信筒递给甄丙。甄丙与林稚灵相顾一眼,犹疑地打开信封。

    “宸王归,三军迎?…”

    林稚灵神经一紧,夺过甄丙手里的信一辩真假,这字绝非有鱼所写,但后面缀着的老鹰捉鱼图无疑是有鱼真迹。林稚灵将信递给林池:“林老爷,你看看。”

    由于林稚灵和周常之间有一道永远无法修缮的隔阂,使得她大庭广众之下不敢唤林池一声父亲,林池亦知道女儿的难处,平日里也不同林稚灵接近。

    林池看罢澎湃不已:“有鱼真的回来了,不枉我一番心思。”

    “宸王回来就好,回来就好。”甄丙声音甚微,看着林稚灵欢愉的背影,心中有一份难受,却又替她开心。

    林稚灵激动的心情一时难以平静,记得当初有鱼“殁”时,苍鸾允许林家人为有鱼打点后事,在收拾有鱼的包裹时发现了一枚碧玉色的护心鳞甲,虽道不出它是什么材质,但坚硬无比、刀枪不入,以为是有鱼贴身之物,林家人便带回了淮城,后来随林池来到黔州,交给林稚灵保管。

    林稚灵兴冲冲跑回闺房,将这枚护心鳞甲捧出来,交给下人道:“宸王从南越而来,穷乡僻壤难出一件与之相称的铠甲。你去召集城里最好的工匠给宸王打造一套新的铠甲,要将这片鳞甲镶嵌其中。”

    这边事情交待完,林稚灵又忙去吩咐另一伙人:“三军也要赶制新的铠甲,在接宸王那天穿上,从城门到郡府要铺上红毯,城道两旁要插满‘郁’字旌旗,鼓瑟相迎,开仓放粮,欢迎宸王大归,必须隆而重之,不得吝惜钱财。”

    林池顿了顿,不赞同道:“这过于劳民伤财,使不得,有损有鱼清誉。”

    甄丙点头道:“老爷说的在理,只一个迎接仪式便耗费不菲,存库一空必会伤及根本呐。”

    林稚灵分毫不让,坚决道:“不行,哪怕耗尽所有物资也要让宸王风风光光的归来。”

    林池不解:“这何解呀?”

    “你们忘了吗?有鱼他已经不是完人,他从南越以一副强酸落魄的模样回来只会遭人耻笑。兵不尊将、将不尊君是兵家大忌,如果一个小小的士兵都敢取笑他的话,还拿什么来统治三军!我们无论付出多大的代价也要重塑他万人之上的尊严,记住,形式必须隆重浩大,以示他王的身份、荣耀和权威。挑选一个黄道吉日让宸王进城,当日如有口出狂言、大逆不道者,格杀勿论!”

    林稚灵气态不容置喙,有不敢苟同者也不敢站出来提议。从得知林夫人去世那一刻起,林稚灵就变了,变得更加果决强势。林池为此不知该喜该忧。

    林稚灵:“还有,收罗奇珍异宝,必须镶满他的王冠。周常呢?”

    侍从吞吞吐吐道:“还在牢里玩萧四呢。”

    自从虏获萧四,周常就没一天不在牢狱里呆着。

    “岂有此理!”林稚灵一掌桌面,“把他叫来!”

    周常刚喝了一坛酒就被拖了进来,醉醺醺道:“夫人有何事要吩咐。”

    林稚灵:“宸王归来,我令你在城门跪迎。”

    周常不悦地皱起眉头,虽知林稚灵的用意,但出于内心他压根不想向有鱼下跪,男儿膝下有黄金,他没有嘲笑有鱼的意思,只是连苍鸾他都不屑于跪何况有鱼。“不过虚张声势,何必那么认真。”

    “你必须跪。你是三军之首,只要你心悦诚服将士们才会无话可说,才会承认宸王凌驾于你之上。”

    “宸王自然凌驾于我之上,可我能不跪吗?”周常憋屈道,“能换个其他方式吗?”

    “你是在藐视军威吗?”林稚灵严声厉色,颇有女王气概,“你若不从,我可是会处置你的玩具。”

    “我的玩具?”周长不知所云。

    林稚灵拿起盘子里的水果刀,指尖触着刀峰,冷冷道:“我会削了萧四。”

    周常打了一个颤,立马行了个军礼:“咳咳,末将遵命!”

    一场商议结束,甄丙困扰地走到后/庭,除了叹气之外还是叹气。林稚灵追了上来,一改方才气势凌人的姿态,平声静气道:“你有忧虑?”

    甄丙垂下头,心甘情愿:“凤姑…我俩还是做挚友就好,天不负你,你终于等到他回来了,你是他的王后。”

    “你错了。”林稚灵给甄丙一个鼓励的眼神,“我跟他不是夫妻,是志同道合的盟友。我曾有心随他,而他至始至终没有顾我,谁用心待我好我心里清楚。你不用感到自卑,我不会抛弃你的。”

    甄丙欣慰地笑了,贪问一句:“我想知道我和宸王对你来说分别意味着什么?”

    “你们?”林稚灵寻索内心深处最真实的感受,只想到一个字,“膀,膀子。”

    甄丙木木呐呐:“我和宸王是膀子?”

    “他是能让我一展宏图的翅膀,你是我累了乏了能给于我安眠的臂膀。你取代不了他,他也取代不了你。我跟他是君臣,我跟你,是…”林稚灵顿了顿,一时绯红了脸庞。

    甄丙迫切想知道这个区别:“是什么?”

    林稚灵转过身疾步走开,冷不丁地抛下一句:“是家。”

    甄丙愣愣的,细细琢磨了一下才恍然大悟,想跟她说什么时,她已不见了踪影。

    ——

    赶了两个多月的路,有鱼终于踏入黔州地界。这一路走来意想不到的顺风顺水,就算遇到麻烦,虞米糯挥一挥衣袖便云消雾散,并没遇到多大的阻挠力量。路经其他奴营时,那些囚犯擒了牢头纷纷前来投靠,一千名散兵游勇一下子增加到了五千,像雪球越滚越大。

    马车上,虞米糯一敲有鱼脑门:“鳖孙干什么拿一块绿布裹头?”

    入冬了,寒风破窗而入,凉得有鱼只哆嗦。要是马车内还有其他颜色的布襟,他也不至于用绿色的来裹头了。“我冷。”

    陈浦走近马车启禀:“宸王,黔守来信了,让你先在城外的参星馆洗尘,然后派人来接你。”

    “林池这老头有思想,”虞米糯捋了捋胡须,满意道,“让你去道馆洗尘,意在让你沾沾仙气,脱胎换骨、改头换面。你有这样的岳父是你前世修来的福分。”

    有鱼摇头:“老爹擅长看相,论谋略还是我媳妇高明,估计是我媳妇的意思。”

    “哦,林丫头,林池…”虞米糯努力寻思,锤了一下自己不中用的脑袋。林氏?好像自己见过,大约是什么时候的事了?他忘了,只隐约记得那年自己流落街头、饿极穷疯时,好像去林府敲诈过一把钱。

    噢,原来是那件事!

    记忆的碎片连成一片,他想起来了!那年林稚灵刚出生,他为了蹭几个馒头钱,上门给林稚灵算命,骗说她将来必生天子。那姑娘丑得他至今记忆犹新,原来脑海里的那副挥之不去面孔叫做林稚灵,不知她现在是什么模样。

    有鱼:“祖父你想说什么?”

    冥冥中,虞米糯感觉自己又坑了有鱼一把,支支吾吾:“啊?没…我想说我从没见过林家人。”

    有鱼来到参星馆,道长已在大门候迎多时。道长引有鱼去了温泉,令有鱼好好沐浴,一来洗去漫漫长路的风尘,二来洗去布满全身的疮痍。

    沐浴过后,有鱼来到偏室,偏室正中央静静杵着一套崭新的铠甲和一套红色做底黑色作衬的王袍,两旁分别是发冠和宝剑。铠甲与王袍皆用金丝银线不说,那黄金作胚的发冠竟镶满珠翠宝石,大放异彩,其造价一定不菲,价值连城。

    奢华的服饰有鱼已见惯不惊,但那件铠甲真真撼动了他的心,他以为自己弄丢了它——一件曾经不以为意的交换物。

    ——“礼尚往来,我也赠你一件宝贝,这是我妹妹给我做的护心鳞,刀枪不入。”

    它曾是他铠甲上的鳞片,他生生从铠甲上将它拔下,送给了自己。

    有鱼手指触摸冰冷的鳞片,一瞬间坚韧的心碎裂,他本能地拥了上去,紧紧搂住铠甲仿佛扑进了他的怀里,左脸贴在鳞片上寻听铠甲后的心跳,却什么也挺不着。他想他快要想疯了,只想这样死乞白赖的靠着他,盼着这份静谧不会有人来打扰。可他只能在没人的时候,才敢从皮囊下掏出憔悴的心好好的透一透。

    “宸王…?”这时一名侍女走了进来。

    有鱼当即吓了一跳,连忙弹开铠甲,整了整情绪回头看,见是一名十七八岁的少女,问道:“你谁?”

    “我是黔府的侍女,奉命来为宸王更衣和梳妆。”

    有鱼应允了,侍女给有鱼穿好王袍、戴上王冠,巧妙的双手把占尽一半的白发藏在了黑发之下。

    侍女感慨道:“宸王穿上盛装精神饱满,神采奕奕呢。”

    有鱼面对着铜镜,终于照上了镜子,他的容貌跟从前一样,只有眸里的情绪有很大不同,或许像虞米糯说的那样,神韵已不是从前。

    “亏你一双妙手把本王的白发藏得好好的,本王重重有赏。”

    “谢宸王。”侍女欢天喜地的,安慰有鱼,“宸王也不必烦恼,您生出白发是因为受了太多苦,如今你回来了,养尊处优,白发一定会变回黑发。”

    有鱼神色忽的冷了下来,沉默了许久。

    “你岂能知我这半壁白发并非来于身体疲疾,而是绝望,对世道不公的绝望。”

    有鱼自认为这句话说得心平气和,可镜子里的人竟满目杀气、咬牙切齿,似有一个怨灵围绕着躯体,发出幽绿色的冥光。

    身后的少女突然见了鬼一样,害怕得笑颜尽失,尖叫了一声怯懦地跑了出去。

    有鱼下意识去感受自己,才发觉自己真的在紧咬牙根,像恨不得把什么东西生吞活剐。有鱼懒得去理会,凑近了镜子细看,手指划过下巴,他触到的竟是滑如丝绸、再也长不出胡须的皮肤,他惶惶不安地看着双手,曾经他该有的骨骼分明又粗糙的手掌已经不见,取而代之是细致如冰的、纤细如玉女的双手。他恨得发了疯,狂躁地拔出宝剑将铜镜砍成了两半。

    可自己不能逃避现在的模样,不应该…

    “来人,给本王拿一面新的铜镜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