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白头佬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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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篯铿紧了紧背后的剑囊,又摸了摸胸口,朝篝火堆旁的众人说道,“我走了。“

    篝火堆旁站着十几个人,离篯铿最近的是他的大哥昆吾,他一脸严肃的问道,“这次你打算几天回?“

    篯铿说道,“最长一个月。“

    昆吾皱着眉头问道,“怎么这么久?“

    篯铿说道,“两个月一个,这两年我去了十几次,他们防备的越来越严了,不过我已经看出些端倪,想来这次会有所收获。“

    昆吾说道,“老三,鬼王是杀不死的,唉。“

    昆吾觉得自己劝说也没用,何况那又是自己的杀父仇人,叹了口气,最后说道,“注意安全,早去早回。“

    篯铿点点头,说道,“知道了,大哥,我每次去都搅闹一番,这样它们也没有力气继续袭扰咱们,你放心,不会有事的,你照顾好家里,我那边万事无忧啦。“

    昆吾摆摆手,说道,“放心,我这边没问题,一切按照你制定的规矩来。“

    篯铿朝其他人摆了摆手,转身要走,这时重瞳说道,“族长,记得那件事。“

    篯铿笑了笑,说道,“记得,只要我知道她的踪迹,肯定带她回来,你放心吧。“

    惠连在别人的搀扶下站了起来,说道,“老三,注意安全,还有。。。“

    未等惠连说完,篯铿说道,“二哥,你放心,只要找到了鬼王,你和四弟还有六弟的病肯定会好起来的。“

    篯铿走了,迎着秋风下山了。

    篯铿两个月一次的袭扰,不仅仅是为了让鬼族没有精力继续进犯火族,他还想找到鬼王,他要杀了他,也要获得鬼王永生的秘密,当然,探寻这个秘密并不是为了自己成为鬼王,而是为了自己的兄弟,四弟和六弟很难坚持过这个冬天了,即使自己再不情愿,不愿用邪恶的办法救治,可人都要死了,哪里还顾得了这么多。

    一想到这他就埋怨自己,活在另一个世界的他见识过科技的神奇,既然自己都能活下来,那么肯定有更好的办法救自己的亲人,可惜他只念过一年书,他没办法找到答案,他又不能请求别人帮他,他知道

    自己要是真的去找什么科学机构,呵呵,别说研究这个问题,他本人肯定会被送进精神病院研究。

    山路崎岖,很难走,其实根本称不上是路,只能算做兽道。

    篯铿不能直接南下,需要绕到西边然后再往东走,他害怕暴露火族村落的位子,如今这个地方已经住了两年了,他可不想再惹来鬼族大举进犯。

    独自行路难免孤独,还好篯铿几乎每次入睡后都能享受另一个世界的繁华。

    不过他喜欢这边的夜空,睡前仰望星空总不舍得闭上眼睛,这里没有横贯天穹的银河,可天幕上的月亮比那个世界大一些,星星更亮。

    每每看到这些,他常常想起小时候躺在父亲的怀里场景,看着美丽的星空,听着动人的故事,不知不觉中进入“梦乡“。

    如今篯铿明白,那是父亲因为他总做“噩梦“,几乎每夜都会来陪他,因为这,他听了很多故事。

    听他父亲讲,火族第一个灵武士叫做祝融,他是夏族人。

    那时的夏族远远没有如今这般强大,不说夏族,即使人类也不是这个世界的主宰,那时天空中的猛兽不仅仅只有雄鹰,还有巨龙,而陆地上不仅仅有猛虎,还有巨兽。

    不过有一天这一切变了,而变化的开端则是因为天火降世。

    有一天,一颗巨大的火球横贯天穹,最后坠落西荒,大地颤抖,黑雾遮天,好几个月之后才重新看见了太阳。

    天空中开始飘落“黑雪“,那时木头燃尽的碳灰,它遮住了天空带来了持续的“黑夜“,这黑暗让捕猎变的十分苦难,夏族陷入了饥荒,当时的首领叫女娲,她决定带着族人往西边走,去那碰碰运气,西方持续的火光昭示着那边的山林一直在燃烧着,有光亮,又温暖,食物也一定充沛,族人觉得她这个推断十分合理,举族西行。

    果然不负众望,那里的确有大量的食物,熏烤过的动物俯首即是,即使不打猎也能填饱肚子,夏族人觉得在这儿住上一段时间,熬过这漫长的“黑夜“。

    “黑雪“渐渐地停了下来,天空渐渐变亮,而夏族人因为寻找食物越来越靠近天火降世的中心点,直到有一天他们发现了天坑中的“五色石“,就是这个“五色石“杀死了夏族大半人口,可它成就了第一个灵武士,女娲。

    有第一个就有第二个,祝融带走了火灵石,成就如今的火族。

    篯铿找了一处遮风的岩洞,岩洞位于山腰,勉强可以躺下一个成年男子,里边很干燥,放些干草,再钻进去,像一个睡袋一样。

    篯铿躺在干草中,右手边放着火神剑,他摸了摸挂在颈部的火灵石,准备睡觉,这块可以杀死大多数生物的灵石对他来说只是一块永远温热的红色石头。

    天刚蒙蒙亮,篯铿就被吵闹的鸟鸣进行了,他揉了揉眼睛,轻声说道,“又回来了,唉,我虽然挂念这个世界,可还是我那个软床睡觉舒服一些。“

    他钻出岩洞,双手抱膝俯视着山脚,说道,“如果现在能来两碗热面,一瓶沙士汽水那该多好啊,唉,我越来越喜欢那个世界了,如果有一天我开始讨厌这里怎么办?“

    发了会牢骚,篯铿开始吃自己的早餐,还是老样子,肉干和木薯干,他不吃热食是因为燃火产生的痕迹会暴露很多信息,走之前还要把这个岩洞恢复原样。

    他不得不小心一些,两年前他就因为曝露痕迹被二十多个夜枭围攻,要不是火神剑大发神威,他肯定被乱矛穿身而死,最后他杀死了大多数夜枭,连夜逃遁。

    灵武士各种能力超越常人,恢复能力也同样惊人,侥幸,两处贯穿伤没有碰到内脏,仅仅半个月时间,篯铿又活蹦乱跳了。

    吃饭早餐,天已经大亮,篯铿要翻上这座上梁辨认一下方向,走了三天山路,相当于普通人需六天走的距离,他该转向东南了,从今天开始,就要额外打起精神,因为再往前遇到的人不是鬼族也是依附鬼族的山民部落,他总不能把所有看见他的人全部杀死,那么只有躲着点。

    秋日里,天高气爽,汉固国产的丝麻布透气性特别好,凉风透体让人格外精神,又有虎皮做的夹袄和短裙包裹着躯干丝毫感觉不到寒冷。

    篯铿的装束很特别,衣着又特别干净,这让他冒充山民变得没有可能,走山路时就要十分小心,还好自从成了灵武士,视力和听力有了大幅提升,每每遇到人都能提前避开。

    远处传来了声音,篯铿轻轻一纵跳进了一旁的草丛。

    他藏在路边草丛里窥视着。

    声音越来越大,十几人出现在视野中,为首那人同篯铿一样内衬着丝麻衣外罩兽皮,脚下是兽皮靴,而其他人则空身穿着兽皮,脚穿着草鞋。

    为首那人手中什么都没拿,面无表情在前边带路,而身后十几人吵吵闹闹说着什么,就是这个吵闹声让篯铿提早很久发现了他们的踪迹。

    为首那人突然站定转身,他身后的人来不及停下脚步差点撞到了他,那人瞪了他一眼,接着喊到,“这一路上吵闹不停,看来你们一点也不累。“

    他的话得到强烈反应。

    “累死了,怎么不累。“

    “毫无头绪,漫山遍野的找,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打仗,打猎还有点趣味,这算什么,白浪费粮食。“

    别看声音嘈杂,这些话全落入了篯铿的耳朵,心说,“两年,十几次的潜入碰到的不是狩猎队就是武士团,这是什么情况?他们在找什么?“

    首领大喊一声,“别吵啦,有能耐跟长老会说去,跟我说有个屁用,休息一会,今天从这开始往西两个山脊。“

    篯铿已经无路可退了,他没想到这伙人会在半路上休息,他尽量蜷缩身体不让分散休息的人发现,当然,如果不可避免,那么只能解决掉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