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常思晨的故事

大懒妖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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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满洲的一生在军营中被裱为典范。

    朝廷无数次拿出他的事例来激励刚入军的新兵。

    十五岁入军,十八岁上战场,立下大小战功六十三回。

    当过马夫,旗手,先锋兵,伙夫。

    当过什长,长水,副蔚,校尉,直到副将军衔。

    他一生戎马镇守西垂二十六年,直到庚庆十七年秋末才因战功赫赫,特被调回长安担任禁军副统,从二品,直到三年前才退了下来。

    他的一生几乎如圣贤般,没有过错,也无缺点。

    可这些都是文书上记载的关于他的内容。

    李行歌从不相信这世间有至善至美之人,圣人也不例外,何况刘满洲。

    饱满思**,或许是日子太过安逸的原由,刘满洲卸甲这几年,时常沉迷女色,流连烟花巷柳。

    嫣红阁便是他常去的地方,那里有位姑娘叫常思晨,是刘满洲沉迷之人。

    刘满洲的生活很有规律,规律到毫无规律可言,行踪不定,出行路线不定,身边随从不定,几乎无一天是重复的。

    可以看出他是个谨慎之人,若没做什么事,何至于如此谨慎呢。

    可再谨慎的人也有疏忽,也会露出破绽。

    刘满洲的破绽就在嫣红阁里的常思晨身上,每隔一天必会去见见这个常思晨。

    一月光顾常思晨十五次,虽然来去时间不定毫无规律,这却也是百密中的一疏,而这种疏忽足以致命。

    李行歌决定去会会这个常思晨。

    当然在见常思晨前,他还要去查一件事。

    ……

    ……

    常思晨生了一张狐狸精的脸,身形丰腴,笑抿如花,一抿一笑间透着无尽的风情,而且还弹得一首好曲。

    他们说,这天下没人能抵挡住常思晨的风情,就像没有书生能抵挡住金榜题名时的诱惑。

    李行歌端坐在圆桌前,听着前方飘来幽幽的琴声,琴音瑟瑟,略有悲凉之意。

    珠帘后常思晨轻抚长琴,那双如狐狸般的眼睛死死盯在李行歌身上,仿佛要勾去他的魂魄般。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

    半曲琴罢,常思晨开始吟唱,吟唱出的第一句就把李行歌吓了一跳,这厥词不正是自己闲来无事抄给秦昭昭卖的嘛。

    “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曲毕!

    琴声歇!

    常思晨款步走出珠帘,行至李行歌跟前,伸出纤手替他斟了壶茶,茶香味飘散在房间,她缓缓替李行歌倒了一杯,而后静坐桌前,盯着李行歌饮茶。

    李行歌端起小杯学着文人雅士的模样轻饮了一口,低沉着脑袋并未说话。他并不爱喝茶,前世身为北方人的他,更习惯大口喝酒的那种感觉。

    “公子可还习惯。”

    常思晨莞尔轻笑,这句公子可还习惯,不知是指习惯茶水的味道,还是习惯这曲小调的意境。

    李行歌缓缓回道:“曲是好曲,调也是好调,茶更是好茶,可我却一点都不习惯。”

    常思晨微微愣住,轻蹙酥眉,好奇道:“公子不习惯什么?”

    “气氛。”李行歌摊手回道:“我来嫣红阁是取乐的,你却给我弹了一曲不应时也不应景的曲调,我如何能习惯。”

    “是奴家的错。”

    常思晨爽快地承认了错误,而后抬头又看了李行歌一眼,她发现李行歌身上有着某种与别的男人不同的地方,正当她想解开这个不同时,李行歌却又公然承认自己就是来寻乐的,不想听什么忧郁的调子。

    整个长安谁人不知这厥‘水调歌头’乃诗仙李太白所著,更是长安才子们公认的近年来最好的一厥词,寻常公子哥都是慕名而来想听常思晨唱上一曲水调歌头,偏生还有人嫌弃这首曲过于幽暗。

    “奴家换个曲子。”

    常思晨起身准备走向琴旁,却被李行歌一把拉住,李行歌顺势一用力,常思晨整个身子一倒,栽倒在他怀里。

    四目相对,这次距离更近。

    李行歌伸手在她腰间捏了一把,坏笑道:“我就喜欢这种气氛。”

    常思晨挣扎了几下,发现无法挣脱这个男人的怀抱,顿时吓得有些惊慌失措,脸色发白,颤声道:“公子请尊重,奴家只卖艺不卖……”

    李行歌快速从兜里掏出一叠银票砸在桌上,冷笑道:“不就是嫌钱少嘛,钱我有的是。”

    “公子认为钱是万能的!”常思晨别过脸去,避开了这道炙热中带着嘲讽的目光。

    李行歌反问:“你认为不是?”

    不等常思晨回答,他又接着道:“若钱不是万能的,那么你为何会愿意屈身都能做你爷爷的刘满洲。贪权,刘满洲三年前便以卸甲,显然你并非贪他的权。”

    “你既不贪财,也不贪钱,你图的是什么?”

    常思晨神色一暗,用力挣扎了几下,愤怒不已,“你放开我。”

    “你先回答我的问题。”

    “无可奉告!”

    李行歌缓缓松开压在常思晨身上的手,常思晨急忙挣脱了他的控制,快速朝房门跑去,轻轻拉开房门就要跑出去,却听到身后传来一句让她震惊的话,她犹豫着停下了脚步,缓缓关上房门愣在当场。

    “我是来杀刘满洲的。”

    常思晨缓缓转过身来,双目再次盯在李行歌身上,这一次的目光与前两次不同,没有惊讶,没有好奇,只有冷淡。

    “就凭你!”

    这句话李行歌在来长安的路上便听过,是珠帘后那位贵人听说他要参加科考时发出的嘲讽。

    李行歌端起桌上的茶杯一饮而尽,沉声道:“还有你。”

    “我……”常思晨眉头紧锁,缓步走了回来,冷笑道:“你认为我会帮你?刘满洲可是我的首客,我为何要帮你杀他,难道你就不怕我把这事告诉刘满洲?”

    李行歌自信回道:“怕,当然怕,可我相信你不会告诉他的。”

    常思晨不解:“为何?”

    “原因很简单,一个妙龄女子愿意屈身一个老头,既不贪财,也非恋权,那么只有两种解释。第一,这个女的脑子有病,第二,她是身不由你。你说你是脑子有病呢,还是身不由己呢。”

    常思晨脸色微变,缓缓坐了下来,缄默良久后,缓缓开口道:“三年前江南生了一场瘟疫,奴家父母都在那场瘟疫中病逝,只留下奴家与年幼的弟弟流落街头,一路来到长安。”

    “为了生计奴家只能出卖自己最终沦落嫣红阁,在嫣红阁呆了一年,积攒了些名气,也赚了不少银子,原本我打算用这些银子替自己赎身,然后带着弟弟回到江南。可……”

    常思晨声音中有些哽咽,李行歌识趣地从兜里取出一块手帕递了上去。

    常思晨哭了一会,用手帕轻轻抹干眼泪,接着道:“两年前刘满洲找到我,要求我今后只能侍奉他一人,虽说我是个风月女子,却并非那种堕落到甘心跟随一个比自己大了几个年轮的刘满洲。没想到我拒绝后,他却命人抓了我的弟弟,以此来要挟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