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逃难遇到旧仇人

月神镰刀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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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鹤越飞越低,显然是体力己达极限。

    方百花心疼的轻抚着的它的羽笔,很是爱怜。这两只鹤她养了很多年,感情极是深厚,如今已经死了一只,这只,恐怕也……

    “飞!快点飞!”方百花一狠心,强迫那鹤又飞出一里地,这才落地。

    那鹤神情委顿,连吐七口鲜血,对着它的主人哀鸣一声,就此倒下。

    这里是一片稀稀落落的牧场,追兵似乎暂时被甩开了。

    方百花默默无言,一边流泪,一边用随身佩剑挖坑,武松亦拨刀帮着挖,二人以最快的速度将鹤葬了,方百花冷静的观望一下四周,道:“赶紧抢牧民的衣服,然后脱了夜行衣烧掉。”

    武松不语,只是点了点头。

    他当然知道这两只灵鹤之死,对方百花来说,是一件多么伤心的事。然而他更知道,为了他,这位奇女子什么事都愿意做,包括牺牲自己的性命!

    二人在一起经历了这么多事,此时再说什么感激之类的话,反而显得格外苍白。

    二人借着夜色的掩护,潜入一个离群索居,并且非常偏远的帐篷。金人是非常警觉的,帐篷里的人听到动静,立即大喝:“谁!”

    武松一刀下去,那人哼也没哼,倒了下去。

    这帐篷里住的是兄弟二人,武松杀的是哥哥,弟弟听到声音,暗中摸出马刀,躲在角落里准备偷袭。岂料方百花看见刀光,顺手便疾刺一剑,将弟弟了帐。

    那哥哥是个大胡子,弟弟胡子也不少,武松割下他们的胡子,去灶台处寻了点面汤粘上。

    二人扒下他们的衣服,靴帽,迅速烧了夜行衣,将火灰埋掉。二人又把那对金人兄弟俩也草草挖坑埋掉了。

    武松也不管合不合身,直接换了金人的衣服,方百花则因为脚太小,于是没脱自己的鞋,把金人的靴子直接套在脚上。

    当然,金人兄弟所有的钱和方便带走的腊肉,盛满清水的葫芦,也全被武松很礼貌的顺走了(学名叫偷)。

    武松拉起方百花的手:“妹子,此地不宜久留,走,牵了马,去那边的山上歇脚。”

    “恩。”方百花任由他牵着自己的手,也不挣脱。

    “妹子,你怎么老蒙着面纱啊,以前总想问你,但是不好意思问。”

    “我长的丑,满脸麻子,没法见人。”

    “瞎说,长的丑,眼睛却这么漂亮?”

    方百花笑道:“除了眼睛好看点,其它哪都不好看。”

    “手也挺好看的!又白又美!”

    “这都什么时候了,没个正经!”方百花瞪了他一眼,眼中却毫无愠色。

    二人牵了金人的马,从帐篷里割了些厚帖布把马蹄严密裹紧,不让马在奔跑时发出太大的声响。

    二人骑着马,不敢快跑,悄悄朝着北边的山脊奔去。

    那是一座驴迹罕至的荒山,二人躲在这里歇脚,武松执意要方百花先睡,自己护卫。方百花却要武松先睡,由自己来保护他。

    不知是为什么,每次和方百花在一起的时候,武松都会觉得特别舒坦。那是一种说不出来的奇妙感觉。

    对其它几位美貌夫人,武松更多的是疼惜,因为那几位柔弱,娇美的夫人全靠他来保护。

    而方百花,每次都能帮他大忙,似乎也不怎么需要他来保护。

    所以无论身处何等险地,只要有方百花在,他心里就会觉得非常踏实。

    他们继续争论谁先睡,谁留下护卫的问题。

    “妹子,你怕我偷着亲你是不是?”武松竟然还有闲心开她的玩笑!

    方百花也笑了:“我长的丑,你也想亲?唉,你这人啊,见了姑娘就喜欢,也不论丑俊,真是服了你了。”

    方百花的声音特别好听,莺声燕语,不啻天籁之音。

    “冷。”山风一吹,冻了个激灵,武松一把搂过方百花,在她耳边轻声说:“我得搂着你才能睡着。”

    “那你搂吧。”这四个字,比蚊子叫声还低。黑夜中,方百花感觉自己脸红到了脖子根。

    二人起初不敢睡,怕被追兵捉住,后来困意上涌,相互依偎着睡着了。

    此时天寒地冻,睡不安稳,次日天刚蒙蒙亮,方百花就醒了,她快速背对着武松吃了几口食物,然后蒙上面纱,叫醒武松,起来赶路。

    武松的帽子是个大斗笠,足以遮住大半张脸,方百花的是顶软帽,不但遮住头发,还能遮住脖子和口鼻,刚好盖住她的面纱。

    二人装扮成猎户模样,专挑密林群山处避难。他们正自行路,身边路过一个又一个的传令兵:“大宋刺客行刺粘没喝大元帅,现己逃入大金!着各家各户留意可疑人员,一旦发现刺客,立即捉拿!有敢窝囊者,灭族!”

    传令兵把二人当成了普通猎户,没空留意他们,他们心里虽然紧张,却不敢表露出来,继续向远方的山峰行进。

    “哥,看来咱们是绝对不可能从宋金前线安然返回了!”方百花为了不泄露梁王身份,连平时说话也不带“梁王”字样:“咱们先逃到蒙古,再想办法回到宋境吧!”

    “也只有这样了。”

    到了那山脚下,食物和水早就用光了,二人打野兔,野獐,烤了吃掉。

    香喷喷的野味,吃的肚子里暖洋洋的。

    晚上寻个山洞,铺上柴草当被,聊解寒意。

    “当惯了大王,吃惯了锦衣玉食,睡惯了雕金大床,现在这苦日子还能过惯吗?”方百花调侃道。

    武松一缓紧张情绪,故作神秘的笑道:“只要和好妹子在一起,多苦的日子都不算苦。只要一闻妹子身上的香气呀……”

    方百花拿起柴草,打了一下他的脑袋,笑嘻嘻的拿起葫芦灌泉水去了。

    二人在此地躲了两天,发现此处仍不安全,山下总过兵,显然是奉了粘没喝之令,前来缉拿刺客的地方兵力。

    金国遍地皆兵,万一身陷包围,一百个梁王也得死翘翘,二人为求万全,只得继续动身。武松指着远处那座大山:“妹子,咱们去那躲,那里更偏!”

    “那走吧。”

    二人不敢走大道,专挑偏僻小路走,赶了半日的路,总算来到那座山脚下,发现这里有个非常气派的大庄院。

    二人此时又饿又渴,想要前去那大庄院求些吃喝,又不敢贸然前往,生怕泄露身份。

    于是二人打定决心,还是晚上趁人不备,来这“顺”点吧,反正金人与宋人结下了大仇,杀他们抢他们也不必内疚。

    “走,先去山上,看看能不能打到点猎物。”方百花纵辔前行,武松与他并肩而行。

    “乖儿子,娘教你的事,记住了吗?你都四岁了,也该懂事了,不能总想着玩儿。”

    这时大庄院的门口走出来三个人,说这话的人,是个女人。

    武松张眼一望,当即惊住。

    这个女人不是别人,正是梁山的死对头,旧日的猿臂寨头领陈希真之女陈丽卿。

    而她旁边那人,正是陈希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