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闯进野狼群

断欲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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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毛娘被问得哑口无言无话可说,只好拍拍屁股走了。

    她恨得咬牙切齿。

    从此以后,我跟二毛的仇恨又加深了一层,他在炕上躺了半个月都没好。

    吃过早饭,刚要到田里帮着爹浇地,忽然街门响了,一个苗条的身影闪进了院子里。

    还是茂源叔的闺女红霞。

    红霞说:“初九哥,俺有件事要你帮忙,你答应不?”

    我问:“啥事儿?”

    她说:“俺今天要返回学校去,路上害怕,你送送人家呗。”

    红霞要返回学校去了,参加高考,这是她人生的转折点,也是最重要的时刻。

    想要从仙台山返回县城,至少四十多里,都是山路。

    路上不但难走,还会碰上野狼,熊瞎子跟土豹子,一个姑娘家真的很危险。

    茂源叔年纪大了,红霞又是独生女,我不帮她,就没人帮了。

    犹豫了一下,立刻说:“好!啥时候出发?”

    红霞说:“现在,俺都准备好了。”

    “没问题,我换一下衣服,立刻跟你走。”

    回到屋子里,换上了一件衣服,想了想,抓起一把匕首别进了腰里,口袋里装了一把弹弓,临走的时候抗了一把铁叉。

    这把铁叉可是最好的武器,提防遇到野兽。

    拉着红霞走出村子的时候,是早上八点。太阳升起了一竿子高。

    正是春暖花开的时节,风儿很和谐,两个人蹦蹦跳跳。

    走出村子,踏上山道,两边到处是郁郁葱葱的庄家。

    一路上,红霞的脸蛋都很红,说道:“这是俺答应你的第三个条件,这次进城,咱就一起去找舅舅,帮你弄贷款。”

    我乐坏了,赶紧问:“真的?”

    “当然是真的,那个骗你不成?俺说话算话。”

    心理一阵激动,恨不得立刻抱上红霞,再亲一口……可还是忍住了。

    一个女孩子,她让你亲,你才能亲,她不主动提出来,最好不要自作多情。

    要不然迎接你的,可能是无情的巴掌。

    这下有指望了,只要搞到贷款,先去找老孟,把那台抽水机买下来。

    这样抽水机就是我的了,租赁下去忒贵了。

    然后让他帮我弄台推土机,把那五十亩地推平整,这样的话,五月割麦以后,就可以种大白菜。

    大白菜的产量高,没有什么技术含量,年底就可以挣到人生的第一笔钱。

    红霞的身影特别欢快,跟蝴蝶一样翩翩起舞。

    这不由让我想起了上次送香菱出山的情景。

    那一次比较幸运,虽说是半夜,可没有遭遇任何野兽的攻击。

    希望这次也吉人天相。

    正在匆匆忙忙赶路的时候,忽然,一股莫名的味道钻进了鼻孔。

    那是一股腥风,腐烂血液的味道弥漫在空中,是从野兽的牙齿上散发出来的。

    腥风中还伴随着一股骚气,隐隐约约弥漫出杀戮的味道。

    这种味道特别熟悉,是仙台山野狼群的身上散发出来的。

    每年的冬天,哥哥,还有爹,都会拉着我到山上去打猎,这是仙台山野狼群独有的味道。

    不由机灵灵打个冷战,浑身一凛。

    第一个感觉,是一下子按住红霞的小脑袋,将女孩按在了山坡上。

    红霞迷惑不解,问道:“初九哥,咋了?”

    我如临大敌,将食指放在嘴巴上嘘了一声,示意她不要说话。

    “到底咋了啊?神秘兮兮的?”

    我抬手一指,红霞顺着手指的方向看去,女孩子的嘴巴里立刻发出一声惊叫:“啊!狼啊!”

    立刻上去堵住了她的嘴巴,担心她惊动那些狼。

    眼前的山坡下,果然有一大群狼,那是仙台山独有的狼种……浑身发黄,长长的黄毛,牙齿狰狞,一个个都是血盆大口。将前面的山路堵死了。

    那是一个二三十只狼的群体,它们好像在开会,一个个身材高大,毛驴子一样。

    最大的一条狼,鼻子是白的,身材十分高大,好像一只牛犊子。

    眼睛好像灯笼,耳朵好比蒲扇,牙齿好像一根根尖利的锥子,嘴巴张开,跟簸箕差不多。十分的威武。

    我见过它,那是仙台山里的狼王,十分的凶狠。

    它还晃了晃脖子,脖子上雄伟的狼毛一个劲地乱抖。

    我感到红霞颤抖起来,女孩子的心跳停止了,血液的流动也停止了,脸色煞白。

    红霞问:“初九哥,咋办?”

    我也吓得不轻,狼群堵住的山道,可是走出大山唯一的道路。

    山里人很少出山,山外的人也很少进来,山里几乎没有路,就是一条被人踩踏出来的畸形山道。

    想要闯过去,只有将狼群轰开。可王八蛋才有那胆子呢。

    我浑身发抖,不知道咋办,可是又不敢跑。

    我跑了,红霞咋办?女孩子还不吓死?狼群一定会攻击她,将她撕成碎片。

    咋办?咋办?

    爹说过,遇到狼群,千万不要试图逃走。因为人一旦逃走,狼群就会拼命追击。

    人是跑不过狼的,一定会被追上,从后面咬断你的脖子。

    唯一的办法是不要动,跟它们僵持。以静制动。

    狼群在环境不明,没有彻底弄清楚敌人的目的以前,同样不敢贸然而动。

    当仙台山狼王钢锥一样的目光跟我怯弱的目光骤然相撞的时候,哥们吓得差点尿湿裤子。

    孙子才不害怕呢?一股死亡的气息笼罩在四周,生命可是命悬一线。

    此刻,脑子里跟发动机一样快速飞转,考虑着怎么逃走。

    可想逃走也晚了,因为狼群也发现了我们。

    二十多双钢锥一样的目光同时向着山坡上盯过来,盯得我不寒而栗。

    红霞差点吓晕过去,一脑袋就扎我怀里去了,抱上了本帅哥的脖子。

    “啊!狼啊,初九哥救命!”

    “别怕,别怕!我在呢!”

    庆幸的是,那些狼没有立刻冲过来,只是盯着我们看了几眼。

    它们发现了人类,同样一起打个冷战,全都警觉起来。

    我跟红霞在上风口,人肉的味道跟红霞女孩的体香一起随风飘荡,正好飘进狼群的鼻子里。

    狼王的鼻子一纵,发出一声沉闷的怒吼:“呜呜……呜,嗷呜——!”

    这一声嚎叫震慑山岗,惊天动地,整个仙台山颤抖了三下。

    四周树上的枯枝烂叶纷纷掉落,地动山摇。

    嗖地一声,满脑袋冷汗顺着脖子急淌而下,红霞也再次打个冷战。

    狼王没有命令它的狼族卫队立刻进攻,因为根本摸不清敌情,也摸不准我们的来意。

    它们是大山里的王者,可同样害怕猎人,担心猎人的围捕。

    所以,狼王扬起高傲的脑袋,眼神犀利无比,开始观察四周的动静。

    因为常年跟着哥哥和爹打猎,所以有点经验,状态比红霞好了很多。

    俗话说,马怕鞭子牛怕刀,狗怕砖头狼怕烧。也就是说,狼的天敌应该是火。

    只要弄一把火,狼群一定会四散奔逃。

    可是荒山野岭,上哪儿去弄火呢。

    好在哥们没有被吓晕,脑瓜子比较灵光,眼珠一转,计上心来。

    趁着狼王观察四周环境的时刻,悄悄将弹弓从怀里拉了出来。

    然后摸向了红霞的口袋,从女孩的口袋里拉出了她的手绢。

    慢慢将手绢绑在一根树枝上,从怀里拿出一盒火柴。

    火柴一划,冒出一团火星,将手绢点着了。

    然后,我将绑了手绢的树枝搭在弹弓上,当做利箭那样嗖地射了过去。

    仙台山漫山遍野都是干草,去年的干草经过一个冬天的烈日暴晒,见火就着。

    手绢划过长空,飞出去五十多米,啪嗒掉在了狼群的正中间。

    立刻将地上的干草点着了,风助火势,火借风威,噼噼啪啪开始燃烧。

    眨眼的时间,大火熊熊而起,向着四周蔓延。

    这一下可把狼群吓坏了,一个个吱吱乱叫,慌不择路,落荒而逃。

    狼是怕火的,根本不敢恋战,眨眼的时间嗖嗖嗖,跑得没影了。

    唯一没有逃走的,是那只白鼻子狼王。

    那家伙精得很,因为个子高,所以视野好。

    它早就瞅准四周没有别人,就是一男一女两个孩子。

    两个孩子,它岂能放在眼里?

    好一顿美餐,今天狼爷爷要打牙祭。

    没有明白怎么回事,白鼻子狼王四蹄腾空,飞身而起。半空中划过一条流线。

    只一跃,它就轻巧地跃过火团,好比一条魅影,直奔山坡仰攻上来。

    没到跟前,嘴巴就张开了,白森森的牙齿特别慎人。血红的舌头也发出一股难闻的气味。

    特别是两只狼眼,绿油油的,仿佛来自地狱的鬼魅。

    “啊——!”红霞发出一声竭嘶底里的惨叫。

    人在极度惶恐,极度恐惧的时候,往往就不再害怕,转而升起的是愤怒。

    知道跑也跑不掉了,还不如跟它拼命。

    我也不知道哪儿来的力气,抓起粪叉,直奔狼王就迎了上去。

    就在狼王嘴巴距离我的肚子只有不到半尺的时候,手里的粪叉也刺向了它。

    粪叉是山民最应手的工具,这东西的作用就是锄粪,撒粪,前面有四根齿牙,每一根齿牙差不多半尺长,又尖又利。

    这东西不但是最好的劳动工具,也是最好的打斗工具。

    噗嗤一声,粪叉准确无误,首先刺中的是野狼的右腿。

    因为扑击的速度太快,狼王没有收住脚,叽里咕噜在地上打了一个滚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