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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 这一世的幸福
那疼小媳妇的劲,让在桌的好几位,都忍不住撇嘴。
不过大年三十,数落的话,就不用说了。
苗凤菊虽看不过去眼,但被自家老头子一直使眼色,她只好忍住没发作:“来,吃年夜饭了,来年更加火火红红。”
“是啊,不仅要红火,还要团圆,就算你们兄妹在B市,可这过年该回家的还是回家来。”宁守德道。
人老了,不图儿女什么,就希望一家人团圆,子孙满堂。
宁志坚道:“只要部队放假,我们就会回来的。”
苗凤菊夹了一口菜:“那也是两年回一次了,下次回来,可要给我带个孙女。还有老二,多多都两岁了,你们啥时候再要个?”
宁有志喝了一口酒,这还是沾上三弟的光,才能喝一口好酒,这喝着喝着就有点贪杯,脸上也醉醺醺道:“生什么生,一个都养不活了。”
这话一出,瞬间就冷场了。
“志坚啊,你从小就在部队打滚,有志也是当过几年兵的,你看看,有没有法子,给你二哥谋条出路。”宁守德面有难色道。
老三一家子如今发家致富了,也该带带家里人。
苗凤菊听老头子一提起,瞬间就唠叨个不停:“是啊,志坚,你们可是亲兄弟啊,有些人不帮衬,你这个当弟弟的可不能不管。”
苗凤菊说这话,还特意瞥了林敏柔一眼,怨恨着呢?
“爸,妈,二哥还年轻,二嫂也年轻,这工作只要认真找,也不是没有。比如去工厂上班,两口子一个月也能挣个几十块,比在家种地强。多多两岁多,也好带了,妈在家里顺带照看一下也挺好。”
宁志坚还说:“就在咱们县城,不是有厂子们,这离得近,看孩子也方便。”
这三弟都说了,无非就是让他们去自谋生路,见他说的这么直白,也没在说什么了。
他们总想着林敏柔的厂子,或者文具店,能分他们一杯羹,看来没戏。
一家人吃了年夜饭,长辈的给晚辈发了红包,晚辈的给小辈发了红包。
拿了长辈的红包,就宁小蝶一个人,毕竟年纪小,还没成家。
林敏柔给多多包了一个大红包,里面有一百块钱,郑桂玲回屋看了这大手笔,脸上多了几分笑意。
这林敏柔就是有钱,若是能分他们一杯羹就好了,偏偏油盐不进。
宁有志洗了热水,回到屋里,就看着她坐在炕上,对那个红纸包反复看了好几眼,不由的出声道:
“三弟说得对,等过了初五,咱们就去县城找厂子去,多多就让妈带着,只要咱们手脚勤快,这日子总能过下去的。”
郑桂玲撇了撇嘴,将手中的红包收起:“这老三一家子可真不是个人,爸妈都那样说了,也不帮衬咱们一把,还让咱们自力更生。”
“行了,行了,别唠叨了,我算是看出来了,别看志坚在训练场上威风凛凛的,这进了屋里就是怕媳妇的主。”宁有志撇嘴,自家兄弟那么多年,他还能不了解。
还不是林敏柔教唆的。
这边的一家三口在说悄悄话,那边的房间则是另一幅光景。
宁志坚打了半盆子的热水,兑了一点冷水,用手试了试温度,这才端进房间。
林敏柔刚把小旭旭喂饱,哄他睡着,这就看见一个大男人端着洗脚水过来,这画面不要太美。
由于他也刚洗完脸,脸上光滑泛着水润,一头的短发有些湿,他面容刚毅,五官立体,鼻梁挺直,那两片薄唇轻抿的弧度,看起来有些严肃。
屋里昏黄的灯光照耀过来,他突然一笑,犹如太阳一样散发光芒。
他穿着一件旧衣,那些旧衣都是之前压箱底的,舍不得丢,就被他当睡衣来穿。
但却依然但挡不住他的气质,林敏柔突然想起刚开始见他的场景。
相亲时的简单一瞥,火车上的暴怒冷硬,还有新婚夜里的刻板,和不苟言笑的严肃脸。
在外头他还是那个对小兵训练严厉的营长,在家里头,则是宠她,爱她的温暖男人。
在炕上要她时,他就像一头饿狼,吃不饱,要不够。
平日里,虽说对她是事业漠不关心的样子,但是关键时刻,给对方致命一击,胜过无数的计谋。
这一刻的宁志坚就跟一个居家男人一样,将手里的洗脚水放在凳子上,移过来,让她坐在炕上别动。
“我,我洗了脚就能睡了。”林敏柔道,总感觉这是在为什么事情而铺垫?
“我知道洗完脚就睡觉。”宁志坚将最后两个字咬的很轻,经过他磁性低沉的嗓音一渲染,让人不自觉的酥麻。
真是的,说这话太撩人了,林敏柔都有些脸红。
却见他一本正经的脱了林敏柔的鞋子和袜子,将她的脚放在盆子里。
“我,我自己来。”林敏柔蹬着小脚,想脱离他的手掌心。
虽说平时,宁志坚帮她经常端洗脚水,但这么帮她洗脚还是头一遭。
此刻他长有茧子的大手,在细细揉搓她的脚背,脚心。
还用那种神情望着他,似乎不觉得给媳妇洗脚是件丢人的事,反而是在做一件伟大的事。
“这里又没外人,怕什么?”
“志坚,你是营长,这些不是你做的,你这可是指挥士兵的双手啊。”
“在家里,我就只有一个身份,那就是,爱你的男人。”宁志坚帮她洗完脚,出去倒了水后,就迫不及待的回来了。
林敏柔看着他忙进忙出的,心里格外温暖,她这一世的命真好,可以拥有这么好的男人。
除了穷了点,他哪一样拿出来都是优点。
她这一世的事业没有上一世那么成功,但是一个女人事业再成功又如何?
不是说每一个成功的女人背后,都有一个让她伤心欲绝的男人?
上辈子的她,确实是伤心欲绝,追悔莫及。
哪个女人天生是坚强的?若是能被自己心爱的男人,宠着爱着,林敏柔觉得这比事业更重要。
林敏柔想着这辈子的幸福,就见宁志坚关好门,走过来目光灼灼的看着她。
小旭旭躺在摇篮里睡的香甜,这个摇篮是用竹子做的,有些破旧。
听婆婆说,是宁小蝶小时候睡过的,不过能用就将就着用。
“媳妇,不早了,睡觉。”他声音暗哑,动作利落的上了炕。
大手钳住她的腰肢,还是一如既往的细,只不过胸口处的汹涌,却是厚实的睡衣都遮挡不住。
心里的火被勾起来,宁志坚盯着林敏柔看了几眼,在她欲语还休中,快速的堵住了她的唇,品尝着她香甜的味道。
唔……
两人在炕上演火热,宁志坚在她胸前游走,“媳妇,你真美。”
“别闹,待会把孩子弄醒了。”一脸迷茫的林敏柔,望了一眼摇篮边睡得香甜的儿子,半推半就道。
“不行,自从有了孩子后,这方面比从前少了,今晚你要补偿我。”
宁志坚堵着她的嘴,喘息道:“放心吧,孩子一时半刻醒不了的。”
他的吻带有魔力似的,让林敏柔如踩在棉花上,脚软绵绵的,只能搂着他,任由着他爱。
动人的音符从她嘴里零碎溢出,两人陷入了柔情蜜意中,很久很久…
很快这个年就过去了,大年初二有宁家的亲戚陆陆续续来访。
村里一些和宁家走的比较近的村民,也过来拜年。
如今宁家可是村里炙手可热的人物,这讨好巴结的人自然就多了。
宁家的一家子人都在院子里晒太阳,水泥地上搁了一张大圆桌,上面摆满了水果,点心,瓜子花生,糖果等等。
偶尔有路过的村民牵着小孩的,苗凤菊都会抓一把糖果塞给那些小孩。
小的时候,家里的几个孩子,最欢喜的就是过年了,可以去村子里转转,兜一些零食回来。
如今,家里头除了老二外,三个孩子都特别争气,苗凤菊脸上特别有光,见谁都是笑眯眯的,还格外大方的给塞零嘴。
正所谓吃人嘴短,拿人手软,这些村民也光说着好话:
“宁家的,你真有福气啊,大女儿嫁的那么好,住上大房子,还在肉干厂有份额,这老三又是在部队里当营长,这小女儿又是学习顶呱呱,你太有福气了。”
“是啊,这十里八乡,谁能比的了,嫂子你的福气。”
“唉,瞧瞧你这家里,这么敞亮,还是二层的楼房,咱们村里就你一家二层楼呢?”
这些村民左一句有一句的吹捧,让苗凤菊得意的不行。
她也不谦虚,扯起嘴角就道:“那可不是?可能是宁家祖上积德,庇护这些后代啊。”
“是啊,你这福气别人羡慕不来的,你还有两个孙子,真好。不过你们三个孩子都成家了,就差小蝶了。”
见村民一提到自己闺女,苗凤菊掩饰不住眼底的慈爱,看不出半分刻薄,笑道:“小蝶还小,大学毕业也还有两年,不急不急的。”
“唉,大学生啊,可了不得,到时候肯定也找个大学生对象,可不要嫁到城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