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八章 拦路打劫(下)

玄雨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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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队长的亲卫看到主官被杀,立刻咬牙切齿的冲上来拼杀。不过他们显然忘记自己此刻才不到十人,不说康斯他们这些军官,就是康斯的亲卫也能一个干掉两个,所以一瞬间的工夫,几名联队长亲卫立刻去追随他们的上司了。

    后边那上千人的联队长亲卫,全都愤怒的一声大吼,策马狂奔过来。

    他们认为自己这一千人,一个冲锋就能把康斯这些违背道义的家伙灭掉!

    一些野心十足的亲卫军官甚至开始幻想拿到康斯的脑袋,用来证明自己是大帅基业的正统继承人。

    康斯身后的上千骑兵又是好相与的?他们当中不但有康斯和奥柯尔的亲卫,更有精通马技和箭术的老兵。

    早在康斯抽刀的时候,跟随康斯多年的亲卫就下令策马奔驰,到了弓箭射程范围,一声:「射!」千余支箭就扑向了那些正埋头狠冲的联队长亲卫!

    这一箭雨攻击立刻击倒了近百人。等再射了一箭后,骑兵已经开始面对面的肉搏了。

    在康斯等人的带领下,砍杀这些虽训练多年却没有见过血的士兵,虽然不是特别轻松,但也难不到什么地方去,也就是一刀不死砍两刀,两刀不死自然有兄弟过来一起围攻的区别罢了。

    而康斯那三千步兵看到战斗爆发,立刻把两千战马留在原地,端着铁枪,排着整齐的伫列呼啦啦的冲了上来。

    不过等他们接近康斯后,骑兵队战已经结束,第四联队长亲卫尽没,康斯这边也就倒下百来人而已。

    看到骑兵在休养马力,步兵们立刻欢喜的快速通过战友,饿虎扑食般的扑向了那些被军官驱使着冲过来的第四联队兵丁。

    凶神恶煞,杀气冲天的康斯士兵,怒瞪着眼,咬牙切齿的死盯着眼前敌人的胸口,随着进入攻击位置,军官一声大喝:「杀!」所有士兵不管不顾猛地挺起****一步,三千士兵动作统一突刺,立刻让前排敌军一阵的惨叫。

    接着康斯军无论有没有把枪刃刺进敌人的肉体,都在一声令下:「抽!」就抽出,然后一边享受着血雨喷洒在脸上的感觉,一边瞄准下一个目标,等待命令进行下一次突刺。

    康斯军的突刺,可谓王牌杀招,是亲卫军官用皮鞭抽出来的。

    一声令下,管你前面有没有人是什么东西,都得挺枪猛进。

    再一声令下,管你前面是否摆有大量的金币和脱光衣服的妩媚美女,都得收枪退回。

    士兵以满身鞭痕的代价让这些动作成为了条件反射,已经条件反射到就算他心中不愿意这么做,但身体却照样听令行事的地步。

    第四联队的五万人,稍微有点经验的老兵都在亲卫队。亲卫队被斩绝后,除了军官就全都是新丁了。

    这些拿起武器还不到十天的新丁,在看到康斯如杀小鸡一样的杀掉自己的顶头上司,已经胆战心惊了。

    不过对军官的畏惧还是让他们保持队形的逼上来,他们还能够有这分胆量,主要是他们知道自己有五万人,而对方才数千人,十倍的兵力对比就是支撑他们没有逃走的支柱。

    可是这样的支柱在面对凶残的步兵突刺后,立刻崩溃。

    人都会恐惧怕死,看到对方一个人没损失,就灭了自己这边数千人,而且那些有着满脸鲜血都遮盖不住、散发着骇人寒光的眼神,以及露出那白得让人鸡皮疙瘩直冒的牙齿的家伙,端着沾满血迹散发寒光的枪刃,就这么的朝自己这边冲来,立刻让面对康斯兵的士兵肝胆俱裂。

    五万人又如何?就算能灭掉这数千敌军又如何?那时自己早被长枪刺死了!而且自己顶头上司挂了,自己就是逃走,那些军官又能怎么处罚自己?

    想到这些,胆子较小的,正面和康斯步兵作战的兵丁立刻四散而逃,本来军官还用斩杀逃兵的方法来预防队伍的崩溃,但都说狗急了会跳墙,更别说人急了。

    在这些逃兵眼中,那些端着长枪保持伫列一步步迈进的敌军,比军官恐怖多了,于是立刻把制止他们逃散的军官斩杀。

    一见军官被自己人斩杀,那些胆子比较大,或者顾忌军官处罚,依然还原地支撑的士兵,二话不说立刻掉头就跑。不用说,和军官顾忌的一样,这些士兵疯狂的逃窜立刻让阵型混乱起来。

    从天上看去,康斯的三千步兵缓步前进,但凡他们通过的地方,敌军如退潮一样的退离四散而去。

    康斯看到这个好机会,立刻一声大喝:「全军突击!」那些本来用弓箭掩护在步兵四周的骑兵,马上策马冲刺起来。

    此刻康斯很庆幸对方不堪一击,如果打成混战,伫列乱了的本队肯定会战死很多手下,不是说战斗力不够,而是大家穿同样的帝国军服,很容易搞混的。

    千余骑兵的冲刺,对这些新丁来说,那简直就是恐怖到极点的景象,那些因没有遭到步兵攻击而队形依然维持着的队伍,马上乱了。就是军官也被骑兵吓破了胆,自己都跑得屁滚尿流,哪里还会约束部队啊。

    步兵看到便宜来了,在军官的指挥下,分成百人队,成一列阵型的追击这些丧胆绵羊。

    兵败如山倒,骑兵成了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五万新兵被康斯军像赶羊一样的赶往锦城。

    其实就是不赶,他们也会跑向锦城。人在危险的时候会下意识寻找安全的地方,锦城这个城池就是他们认为的安全地带,认为只有跑进城内才能安全,才不会被敌人杀害。

    看到大势已定,康斯让人把在后方休息的战马带来,让所有骑兵更换马匹后继续逼迫敌军冲向锦城。

    骑兵们现在每冲上一阵就换匹马,会这么麻烦是为了保持马力,因为等下还要趁机冲入城门呢,所以步兵是羡慕不来的。

    知道现在的战斗,自己不用参与,奥柯尔喘口气,收起佩刀,看到康斯依旧气定神和,根本不像拚杀过的人,不由摇摇头,和这变态没得比。

    擦把汗后,奥柯尔靠前来搭话:「大哥,没经过训练、没见过血的新丁实在是不堪一击,我们四千人就击溃了五万人,说出去还真没人相信呢。」

    「确实如此,新丁和老兵的差距天壤之别。想想就知道,一万只刚出生的小狗,如何是一百头野狼的对手呢?」康斯点点头说道。

    「小狗?野狼?嘿,很贴切的比喻。是了,大哥,你的威名很快就会随这战而传遍天下,不过相信到时候再也没有谁会来个阵前喊话了。因为既然开打了那还喊什么话啊,难道喊上几句话就能不打吗?」奥柯尔巴结道。

    康斯望着奥柯尔笑道:「你是觉得我阵前斩杀第四联队长不妥吗?」

    「没,没有不妥。」

    奥柯尔觉得自己背后冷汗直冒,这家伙怎么这么敏感啊!

    康斯把目光转向前面战斗的场面,嘴角抖了下说道:「对我来说,战争的目的就是为了胜利,如果暗杀能够获得胜利,我也会去做的。」

    奥柯尔觉得自己额头冒汗了,他有点心虚的说道:「是,小弟明白,为了战争能够胜利,无所不用其极也无所谓。」

    康斯摇摇头笑道:「不,我还做不到这点,起码我不会用敌军主官并未参战的家眷来威胁他,我针对的只是敌人自身。」

    奥柯尔愣了愣,嘴角带起一丝笑容,但立刻变成一脸敬佩的神情:「大哥有担当。」

    不知道为什么,康斯叹口气说道:「这并不是什么担当,只是一个军人的本分而已。」

    发觉自己冷汗全消的奥柯尔一边恭维康斯,一边暗自嘲笑:「我的傻大哥,战争本来就是无所不用其极的,哪有你这么多顾虑?不过这性格好啊,这岂不是说只要把他家人抓住了就能逼迫他了呢?」

    锦城这个锦郡府城,在整个海滨省是除了省府外最大的城池,长宽各十里,城墙高八米,厚五米,城内人口五万余户,人丁近三十万,大小豪族上百家。

    而且由于地处交通要道,生意繁华,单单每日的进城费都足以让城卫队逍遥过活。

    不过这天城卫队全都愁眉苦脸的,全都摸摸乾瘪的腰包,对着紧闭的城门暗自吐口口水。

    「唉,去打劫个商队而已,用得着五万人全体出动,而且还紧闭四门吗?」

    一个城门兵唉声叹气的说道。

    「是啊,实在是太过小心了,这附近有谁能够拥有五万兵丁啊!要我说的话,直接攻打附近的郡府,何必去做拦路抢劫这样没有格调的事情呢?」一个士兵应道。

    「闭嘴,上面的事是你们能乱说的吗?」

    城门官严肃的说到这,突然压低声音说道:「是了,我听说这次上面的目标可是同旅团的第五联队呢,是不是真的?」

    「是啊,我有个兄弟就在府衙当值,这次目标就是第五联队。」一个士兵接话道。

    「第五联队?不是说全军覆没得只剩下两个参谋了吗?我可不相信打劫两个人要出动五万人的!」一个士兵满脸不信的说。

    一个士兵一脸傲色的说:「哼,消息不灵通就不要在这里卖弄!告诉你,第五联队是全军覆没,但那个叫康斯的参谋却带着一万一千名兵丁跑回来了,据说这一万来人是那康斯参谋担任长官的城卫队!」

    「靠!一万来人的城卫队?他驻守的城池有百万人啊?就是省城的人丁也没这么多啊!」士兵们都惊呼起来。

    「鬼知道怎么会有这么多,不过我看这次打劫很玄乎,虽然是五比一,但我们么这边大多是没怎么训练的新兵啊。」

    「新兵又怎么样?能拿刀就能杀人,我就不信他一个人能砍赢我们五个人!」

    「我才不管他们打生打死谁会胜,我在意的是这城门什么时候开啊!」一个士兵懒洋洋的说。

    「说什么呢?当然是我们这边胜利了!」城门官立刻喝斥道。

    「长官啊,不是我不支援我们这边,而是咱们弟兄今天可难过了啊,您想想,以前哪天不是能弄到几枚银币去潇洒一番啊?

    「可今天四门紧闭,一个进城的都没有,连枚铜板都没搞到,等下班了让我们怎么过啊,可怜我的小桃红今晚不知道要躺在谁的怀抱了。」

    那个城门兵一脸可怜样的对上司说道,他的话立刻引起四周兵丁的应和,叫苦声立刻响彻一片。

    「闭嘴!枉我整天点醒你们要留点积蓄,不要每天都把钱花光了!看看,好了吧?连顿晚饭的钱都没有了!」城门官大吼道。

    「长官,咱们可不像您已经成家立业了,咱们都是被赶出家门的单身汉,一人吃饱全家不饿。

    「而且以前养成的习惯,当然是有多少花多少了,哪有可能存钱啊,要不,您借属下几文钱把晚上这餐糊弄过去?」这话一出,士兵们忙跟着乞求起来。

    锦城的城卫队,在联队长没有成为军阀以前是披着羊皮的狼,现在则是披着狼皮的羊,因为他们大多是外表凶狠内里草包的地痞流氓。

    这些地痞流氓可都是豪族子弟出身的,可惜不自爱被家族赶出家门,于是就呼朋唤友的在城内厮混。

    联队长嫌他们碍事,先是把他们集体抓进部队,可发现不但改造不了他们反而会带坏了新兵,又把他们扫出部队。

    可没事干的他们又会扰乱城内治安,同时考虑到这帮豪族弃子怎么都是豪族的血脉,不能把他们一了百了的都杀了,最后只好让他们加入城卫队,算是有个工作,能够对那些豪族交代了。

    城门官无奈的苦笑道:「你们这帮兔崽子!记得要算利息的!」说着就扔出几枚金币。

    士兵们立刻欢呼,并且商讨下班后去哪里玩了,不过大家发现喧闹声好像越来越响,自己这些人不可能发出如此热闹的声音啊,而且这声音好像是城外传来的。

    大家探头一看,全都傻了。

    只见密密麻麻的帝国军,丢盔弃甲,呼爹喊娘,满脸慌张恐惧的朝向城池这边涌来。

    城门官吞吞口水说了句傻话:「没有得到通知今天会有友军抵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