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人若犯我,我必杀之

老兵不死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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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齐靳轩,原来是他啊,不认识……认识……识……”林风说出了一句直接能让齐天语放弃生命的话。

    “你有本事就弄死我,要不然,我会变成你的梦魇,让你睡觉都做噩梦,要怪只能怪你惹了不该惹的人,让你死很容易,但我非要折磨你,让你求生不能,求死不得······”齐天语还在发狠,不过他也不是吹牛,凭他齐家的人力物力财力,弄死一百个林风都绰绰有余。

    “你还是先管好你自己吧,你现在可在我手上······”林风威胁道。

    “我并不担心我的安全,因为这是在皇冠酒店,安书鸿的地盘,也是萧慕凌的生日聚会,你不敢弄死我的,哈哈哈······”齐天语肆无忌惮的笑着。

    不过,也确实是这样,林风也只能教训他们一顿,顾及到安然和萧慕凌,林风是不能杀他的,而且就算安家萧家把此事摆平,他们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自己一个人是斗不过齐家的。

    林风脸色也越发的狠厉,看着那有靠山的齐天语,咬牙切齿的说道:“你怎么追求萧慕凌我管不着,但是你不要来惹我,我不是个好脾气的人,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杀之!!!”

    “请记住,别惹我,人若犯我,我必杀之!!!”

    林风说完后,狠狠的把齐天语向地上一摔,直痛的他龇牙咧嘴,哭爹喊娘的,林风拍了拍身上的灰尘,自顾自潇洒的向大厅走去。

    此时,大厅里人也已经走的差不多了,只剩下了些萧家的亲信还留在这里,萧慕凌也累了,坐在椅子上闭目养神,剩下的宾客们全交给助理薛晴去招呼了,正当萧慕凌睁开眼的时候,却发现了正向大厅徐徐走来的林风,这本身没有什么好奇怪的,关键是林风那新西装里面的范思哲衬衫上有血,虽然林风有意无意的用西装遮挡着,但还是被眼尖的萧慕凌瞧了出来。

    萧慕凌也很是担心,直接上去把林风拉到角落里,脸色阴沉的责问道:“你干什么了,怎么浑身是血?是不是惹事了?净给我添乱······”虽然萧慕凌是严厉的责问,但是她眼神里还是有隐藏不住的担忧。

    “没什么······”林风面无表情的说道。

    “到底发生了什么?你快告诉我。”萧慕凌似乎也有了火气的问道。

    “我说过了,没什么。”林风也被问的不耐烦了,冲萧慕凌吼道。

    萧慕凌也是吓了一跳,还正想说什么,林风已经转身向大厅门口走去,留下萧慕凌一个人呆呆的站在那里,萧慕凌心里也是很生气,林风刚刚为自己解了围,心里还是很感激的,这才刚有了点好感,他竟然又去与别人打架,还是在如此重要的场合中,这戏到底还能不能继续演下去了······

    林风也不管自己的离去会给萧慕凌什么样的尴尬,但自己本身就是一个雷厉风行的人,虽然缺乏点沉稳,但也是男人真性情,他也不喜欢那种遮遮掩掩的,不开心就是不开心,没必要伪装成一副笑面虎老好人的模样,自己是来打工赚钱的,不是来给人低三下四的!

    林风一个人漫无目的的走在大街上,已经快8点了,还是有点凉风阵阵,林风下意识的缩了缩身子,紧了紧西装,夜晚,还是有点冷的,林风看着头顶的月亮,不由得叹了一口气,小楼昨夜又东风,往事不堪回首月明中,如果当初没有冲动失手杀人的话,自己的父亲也不会死,自己也不会来到天海给人打工,但是正如林俊杰所唱可惜没有如果啊,人生如梦啊,一樽还酹江月······

    林风也不知道自己走了有多久,不知不觉中,自己好像又回到自己以前擦鞋住的房子,林风抬眼望去,王兰兰家的灯竟然还亮着,林风也就加快了脚步,才一进门,王兰兰就发现了林风,王兰兰也很是惊讶,但随即就变成了惊喜,面露笑容的问道:“林大哥,这么晚了,你怎么来了?”

    “怎么,还不欢迎我来啊,我来看看我妹妹。”林风逗着王兰兰说道。

    王兰兰本来惊喜的脸瞬间闪过一丝失望,小声的嘀咕道:“只是妹妹吗?”

    “啊······你说什么?”林风也没有听清楚。

    王兰兰很快又笑了起来,“没什么,怎么会不欢迎林大哥呢,只是有些惊讶而已。”

    说老实话,王兰兰笑起来那两个酒窝很是漂亮,也许梨涡浅笑就是形容她的吧,这样的女孩谁不喜欢呢,但林风总是为他人着想着,顾虑太多,这样干净漂亮的女孩,自己又怎么忍心去亵渎呢。

    王兰兰看着胡思乱想的林风,也发现了他身上的血渍,满脸担忧的问道:“林大哥,你身上怎么会有血?你又打架了吧,你没受伤吧?”

    林风看着那满脸着急的王兰兰,突然“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左手下意识的摸了摸王兰兰的头,笑着说道:“傻瓜,我怎么会受伤呢,你也不看看你林大哥是谁,这血全是别人的。”说完还打了打他那自创的林氏拳法,其实林风这样说这样做只是不想让王兰兰担心。

    “那就好,没事就好,不过以后再也不可以打架了······”王兰兰还是有些后怕的告诫林风道。

    林风也没有去反驳,就这样坐在那里与王兰兰聊些家里的事,两人都是穷苦孩子出生,所以还是有共同话题的,也许是考虑到王兰兰明天还要早起上班,聊了半个小时后,林风便主动提出要回家了,王兰兰也不多留,毕竟一男一女在一个房子里过夜的话,第二天那些吃瓜群众肯定又要说闲话。

    王兰兰就这样站在门口看着林风远去,直到完全没了踪影,王兰兰才带着疲惫进了屋子。从小就穷苦的王兰兰也上过高中,那年已经考上了大学,但那巨额开学费用让王兰兰望而却步了,为了供自己的弟弟读书,一个人从天京来到天海打工,每天省吃俭用的,除了春节,王兰兰几乎不回家,只为省那一点车费。

    也就是在这里,王兰兰遇到了老乡林风,她喜欢他的朴实善良,她喜欢他把一切事情扛在自己头上的担当,她同样喜欢他那放荡不羁的潇洒,有时候,王兰兰多么想林风能给自己一个依靠,让自己生活得不再这么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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