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九狗一豹

百媚千娇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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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里九扭头逗弄停驻在肩头的鹰,闻言眸子里闪过一抹诧色。

    “你认识它?”

    “千钩击石,电闪雷鸣,最是神勇海东青,十万只雄鹰里出一只海东青,九爷竟然可以驯服它!”诺雅难以置信地道。

    百里九面有得色:“不过是上次出征的时候顺手捉了来玩的,没想到竟然还是个厉害的玩意儿,回头带它去打猎,肯定羡慕死那帮王八蛋。”

    带着神鹰去打猎?

    诺雅彻底为那只海东青的命运感到忧伤,遇人不淑,可能就是它此刻心里最无奈的最佳写照吧?

    她望着海东青的眼光里难掩欣赏,可是她知道,海东青不比其他玩物,一向孤傲凌人,自己若是上前抚摸,自讨没趣不说,没准被毫不客气地啄下一块肉来。

    百里九看在眼里:“你若是也喜欢这些凶猛的东西,里面还有几只金雕,可以送你一只玩。”

    “金雕?几只?玩?”诺雅再也无法保持淡定了。

    谁说这主架鹰遛狗是不学无术,这不要脸的厮识货的很!外面林子里的那些鸟雀恐怕只是他借以掩饰的假象!

    林诺雅这时候有充足的理由相信,百里九这少将军的职位,绝对不是靠老子的名头糊弄来的。

    诺雅顿时来了兴头,跃跃欲试,今天自己还在发愁身单力薄,打架没个帮手,在百里府里,好比徂上鱼肉,只能任人宰割。若是能饲养一只猛禽,乖乖地听自己指挥,谁还敢欺负?

    “君子一言!你说的可算数?”

    “那是自然!”

    诺雅一时得意,有些忘形,近乎手舞足蹈。百里九肩头的海东青立即凶狠地瞪着她,脖颈里的羽毛直立如铁伞。

    林诺雅缩缩脖子:“那金雕可好驯服?”

    百里九挑眉一笑,志得意满:“我一手驯出来的雕,绝对对我言听计从,比人都听话。”

    诺雅有点犹豫,这雕若是已经被驯服,哪里还会听自己的话?若是哪天自己跟百里九势不两立,闹将起来,金雕难免不会倒戈相向,自己不是养虎为患嘛!

    不过聊胜于无,对付那些没事找事的女人还是有用。

    “金雕在哪里?”诺雅问:“我挑了你可别心疼反悔。”

    百里九潇洒地一扬手,海东青立刻腾空而去,那姿势意气风发,用诺雅的话来说,骚包极了。

    “随你喜欢。”

    诺雅颠颠儿地跟随着百里九一路向里,耳边隐约听到犬吠,知道林子里散养了犬类,加了三分小心。

    百里九一声呼哨,未见金雕,却有人应声而至,恭敬地称呼“九爷”。

    “那几只狗如今怎样了?”百里九问。

    “其他八只狗已经都被咬死了,只剩一只最小的,正想请示九爷是否可以喂食了?”

    百里九沉吟片刻:“母狗呢?”

    “还在。”

    “那就再等两天,什么时候它潜在的凶劲儿全都激发出来再说。”

    那人有点不忍:“那么一点的个头,已经饿得几乎奄奄一息,恐怕不是母狗的对手,会被咬死的,岂不前功尽弃?”

    百里九满不在乎地道:“那就废了,没有什么可惜的。爷要的就是狗中之豹!”

    “你说,你在培养九狗一豹?”诺雅终于忍不住插嘴问道。

    百里九点点头,对诺雅重新刮目相看:“不错,我这里最凶猛的一只金毛獒生了九只幼崽。”

    “你把它们关在一起,不喂食,让它们自相残杀?”

    “狭路相逢勇者胜,我相信最后剩下的,才是最凶猛的獒。”

    诺雅忍不住浑身打了一个激灵,心生不忍:“你还要让它食掉自己的母亲,也太残忍了!”

    百里九敛了笑脸,一本正经:“适者生存劣者汰,天下间弱肉强食的事情多了去了,没有什么残忍不残忍。”

    诺雅似乎听到耳旁有凄厉的嚎叫,一声一声敲击在她的心弦上。

    她转头对百里九恳求道:“九爷,你刚才说可以让我挑一只玩物,此话可还算数?”

    百里九一怔,猜到了诺雅的心意:“你想要它?”

    诺雅坚定地点头:“现在就要。”

    “可是你要清楚,现在带走它,它可就不能达到巅峰的狠厉。”

    诺雅莞尔一笑:“我只不过是养只小狗来玩罢了,要那么凶做什么?若是它果真凶残到饥食自己的母亲,难保有一天不会攻击主人。”

    俗话说“英雄难过美人关”,诺雅这展颜一笑,犹如春花初绽,暖阳过隙,笑得百里九骨酥肉麻,不自觉地弃械投降,乖乖点头。

    “爷在美人跟前,就是大慈大悲的观世音菩萨,有求必应。更何况是我的诺儿张口呢。”

    诺雅对于他的调戏置之不理:“那我现在可以去给他喂食了吗?”

    “我陪你,毕竟那样血腥的场面不太适合你们女人。”

    灵犬认主,诺雅知道,它若是已经有了灵性的话,一定会忠心于喂食自己的第一个人。因此诺雅想也不想就拒绝了百里九的“好意”。

    “谢谢九爷,诺雅自己就可以担此大任。”

    “你确定你是女人?”百里九夸张地讥笑诺雅:“你就不怕看到狼藉遍地的血腥场景,吓得魂飞魄散?”

    林诺雅依旧笑得云淡风轻,却带着寒意:“九爷您以为在一群饥饿的肉食动物里面,会留下什么狼藉?血肉横飞还是肢体遍地?什么都留不下,一丁点骨头渣子都没有,就连流在地上的血也被舔个干干净净。”

    如此血腥恐怖的事情,从林诺雅的嘴里说出来,就像是再稀松平常的事情。百里九都忍不住有些反胃了。

    林诺雅说完,转身就走,依旧赢弱得不堪一击的背影笔挺,百里九从她的身影里看到了落寞,萧瑟还有一种倔强的刚强。

    百里九不像以往那样嗤之以鼻,却依旧是悠闲地抱了双肩,一副等着看好戏的样子。

    因为他知道,驯服这只犬并不是喂一块肉那样轻而易举的事情。喂食它的人必须要狠厉,身上有一种霸气,能够超越驾驭它,让它心甘情愿地臣服在你的脚下,一辈子忠心。

    就凭借她这副风吹杨柳一样的娇弱?百里九一声冷笑,静静地等待林诺雅哭爹喊娘地从犬舍逃出来,向着他哀哀乞怜。他已经做好了英雄救美的准备。

    百里九站累了,靠着一株大树坐下。犬舍的方向依旧没有什么动静,偶尔听到一两声低低的呜咽。

    他忍不住有些担心起来,虽然自己暗里叮嘱了侍卫见好就收,保护好她的安危,但是万一这女人不自量力,可别被凶犬们拖进屋里吃了。那细皮嫩肉的,想必咬一口水水嫩嫩,口感不错。

    百里九终于坐不住,站起身来,向着犬舍的方向走,越走越心焦。

    还未走近,就见林诺雅大摇大摆地从里面出来,一只毛色枯黄的幼犬颠儿颠儿地跟在她的身后,有点一瘸一拐。

    百里九立即被那只犬吸引了目光,再也离不开眼。

    那犬虽然瘦骨嶙峋,毛色暗淡无光,甚至可以说遍体鳞伤,有些地方的皮毛都脱落了,丑陋不堪,却四肢粗直,前胸突出,双目如电,一种威压自然而然地从身上散发出来。

    就是它了!百里九不用问就可以确定,因为它身上还仍旧带着一股死亡的腐朽气息,那是没有从死人堆里打过滚的人感知不到的。

    那只犬看到百里九在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立刻俯下前身,弓起后腿,露出几颗白森森的犬牙,跃跃欲试,却不像其他犬一样,低声呜咽。

    “泡泡!”林诺雅出声制止。

    百里九忍不住目瞪口呆:“你叫它什么?”

    “泡泡。”诺雅得意地复述:“刚刚给它起的名字,威风吧?”

    百里九颇有点无语,并且忍不住开始怀疑人生:“只要这位犬兄没有意见,我自然不方便替他抗议。”

    泡泡蹲下身子,眼皮懒洋洋地撩了一下,似乎是在响应百里九的话。

    “你没事吧?”百里九上下打量诺雅两眼,她的袖子看起来有些湿哒哒的,浑身倒并没有一点搏斗过的痕迹。

    “能有什么事?”

    “看你去了这么久,以为你跟它一块用餐呢。”百里九语不气人不罢休。

    “用餐倒没有,我只不过是用温水给它洗了一个澡,然后带着它顺道围绕着你的犬舍溜了一圈,让你的爱犬们拜见一下它们的王。”

    “就这么简单?”

    “不然还要怎样?”

    百里九知道,自己可能错过了一场很精彩的较量,至于过程如何,只能自己向侍卫详细打听了。

    他看着跟前那只犬,心里暗暗惋惜,这样凶猛的一只獒,落到这女人手里,成为一院子女人的玩物,前途可以预见。果然,女怕嫁错郎,狗更怕跟错郎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