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野鸡

依丽萍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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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株植物在现代十分的普通,而且这株植物的果实,营养丰富,而且还有繁殖,拥有很强的饱腹感。

    安易昨天去逛城镇的时候,并没有看到过这种错误,他还以为,世界上就没有了,却没有想到,在这个深山老林里,还能看到这株植物。

    这株植物不是别的,正是家家户户都非常常见的土豆,土豆非常的好,既可以当主食,也可以当蔬菜食用。

    看着手中的眼睛,再看看这株植物,安易的口水都要掉了下来,今天晚上,就做个土豆炒野**!

    安易小心翼翼的把那株植物挖了起来,里面大约有七八个果实,每一个果实,最大的有安易拳头那么大,最小的,差不多有安文的手掌那么大。

    把东西放到背篓之后,安易采摘了一些野菜,高高兴兴的回到家里面,尤其是安婆子,看到安逸满载而归,十分开心。

    “娘,晚上我就把这野鸡杀了,给你炖汤喝,到时候让你好好补补身体!”安易扬了扬手中的野鸡,十分开心的说道。

    安婆子一张褶子脸,顿时笑得跟朵花似的,不过她还是挥了挥手说道:“还是算了吧,这野鸡明天拿到城镇里去,至少也能值个几十文钱,到时候买点玉米面,咱们又能撑过一段时间了!”

    安易听到这话,看着三个有些跃跃欲试的孩子,又看了看安母,说道:“母亲,上次刘大夫可说了,您就是因为没有吃好的,所以身体才会这么的差,您放心,家里面还有我呢,你看这只小兔子,长得十分的漂亮,到时候把它卖了,怎么说也能自己先银子,至于野鸡什么的,还是便宜自家人吧!”

    “兔兔……”安馨这种安易手中的小兔兔,口齿不清地说道。

    安易把小兔子放到安馨的怀里,摸了摸她的头,说道:“你先抱着小兔兔,去给他找一些野菜吃,对了,千万不要让兔子沾染到水,不然的话,兔子会死的!”

    孩子终归是孩子,抱到兔子之后,安馨笑得十分的开心,两个男孩子的眼睛里闪过一丝羡慕,也赶忙跟着安馨,一起去寻找野菜了。

    安婆子看着三个孩子去玩,刚想张嘴说什么,可是突然又想到了什么,脸色一变,闭上了嘴,然后看着安易,关心的问道:“儿子山上危险,你以后去玩玩就可以了,千万不要到深山里面去,还有,这野鸡野兔虽然不危险,可是他们非常的灵敏。

    咱们家虽然现在困难点,但是请你放心,等娘身体好了,就去刺绣,每天给你买肉吃!”

    听到安母这么说,安易心中闪过一丝惆怅,摇了摇头,十分坚定的说道:“母亲,这些野鸡野兔十分的容易,我就在山边下,下了几个套子,是这些小动物笨,自己自投罗网。

    所以这些活计啊,都是无本的生意,你看,才过去,短短一天,我们家就收获了一只野鸡野兔,东西虽然小,可是怎么说也算是钱,这一年加下来,也算是一笔不菲的收入了!”

    听到自己儿子算了这笔经济账,安母看了看四周,眼睛垂了下来,小声的说道:“再挣上一笔好的发财买卖,你可千万不要说出去,不然的话被别人知道就不好了,咱们家现在穷,只能靠着这个了!”

    安易坚定的点了点头,“那当然我又不是傻子,能把这么好的买卖,告诉别人吗?”

    安婆子听到这话,一挺胸脯,十分高兴地说道:“我儿子就是聪明,以后一定是当大官的命……”

    安易:“…………”能不能不要老是说当什么大官不大官的,算命的,说话能有几个准呢?

    不过安易还是没有反驳安母的话,他把野鸡拿到了河边,去处理了一下血污和污渍,又在河边采摘了一些野葱,就在回去的时候,一道亮光突然闪了一下他的眼睛。

    安易把那个发光的东西捡了起来,却发现,原来是田螺啊,太阳照在田螺壳上,光滑的表面,折射出太阳光,所以闪到安易的眼睛。

    手里拿着田螺,安易突然有了一个想法,又在河边仔细寻找了一番,最后笑了笑,高高兴兴的回到家里面。

    看着自己儿子十分高兴,安母好奇的问了起来,“怎么了,这么高兴?”

    “我又找到一个赚钱的生意!”安易把野鸡剁成小块,用开水稍微烫了烫,把血污除去。

    “什么生意?”安母的眼睛亮了起来。

    “保密!”安易带着一丝小傲娇的说道,最后眼睛转了转,“墨镜,你就等着吧,毕竟这件事情,也不知道能不能成功……”

    “我儿子这么厉害,一定会成功的!”安母对着安易有一种盲目的自信,就像现代的小粉丝一样,那可真真是一个真爱粉!

    安母在旁边打着下手,也没有说什么,大火把铁锅烧热,放入热油,最后放入切好的葱姜蒜以及辣椒煸香,最后再放入野鸡块,待野鸡煎的两面焦黄之后,加上一些酱油提味,最后再放入土豆,还有一碗温水,然后盖上盖子,用小火慢炖。

    家里面可没有大米这样的主食,上次安易去杂货铺问了问,大米可真是贵呀,一斤大米,这里的一斤大约十六两,比现代的重多了。

    大米十分的昂贵,大约十二文钱一斤,普通人家根本吃不起,至于安逸买的玉米面,好一点的大约五文钱,至于那差一点的,就是一文钱一斤了!

    玉米在这个朝代十分的受欢迎,首先是他们容易繁殖,而且产量比较大,再说吃玉米容易果腹,是非常好的粮食作物。

    至于安母,在做饭的时候,就注意到那黄黄的东西,看着自己儿子把东西和野鸡一起炖,所以问道:“儿子,刚刚那锅里的是什么东西啊?”

    安易抬起头,首先疑惑了一下,然后咋了咋眼睛,这才回过神来,说道:“哦,就是……那是土豆,特别的好吃,不光好吃,而且特别容易种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