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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缘分就是那么奇妙,那些命中注定,这辈子都会绑在一起的人,总是会在各种各样不可思议的时间和地点出现。
比如说,当初在会所碰到方一鸣,现在在东郊又碰到了刺猬头。
刺猬头,苏薇薇,张哲宁三人紧紧拥抱在一起,相互拍打着对方肩膀。
旁边的众乞丐看得目瞪口呆,方一鸣和刺猬头与苏薇薇没什么交情,所以只是站在一边微笑着。
大概一分多钟后,张哲宁突然发出嗷的一声惨叫。
“刺猬,你大爷,你他妈掐我腰干嘛!”
张哲宁捂着腰上一处,疼得龇牙咧嘴的,不知道刺猬头这小子又发什么疯,竟然莫名其妙的在自己腰上狠狠掐一把,这可比挨上一拳疼多了。
苏薇薇也很是不解的看着刺猬头。
刺猬头则一脸愤愤,一把将苏薇薇搂了过去,冲张哲宁道,“张哲宁你大爷的,刚才你拥抱就拥抱,干嘛吃我家微微的豆腐?”
张哲宁直接就无语了,龇牙咧嘴道,“我啥时候吃她豆腐了?”
刺猬头不满道,“刚才拥抱的时候,我想摸我家微微的屁股来着,谁知道我的手刚滑下去,发现你小子的手早就在那里了,你说,这事儿怎么办吧!”
张哲宁直接无语了,心想大半年不见,这家伙怎么还是这个屌样啊!
这种时候,还不忘腾出手来去吃自己女朋友豆腐,而且自己刚才的手明明就是搂在苏薇薇腰上的,啥时候摸人屁股了?
当天晚上,刺猬头在东郊一家大排档里给张哲宁接风,除了他和苏薇薇以外,还来了他几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哥们儿。
听了张哲宁这段时间发生的事后,刺猬头咬牙切齿的,说有朝一日,肯定要把那个狗娘养的海哥,还有那个傻逼老板,还有那家会所一起给踏平了。
张哲宁听了之后笑道,“不错,有进步,懂得说‘有朝一日’了。”
刺猬头的确长进不少,做事再没那么冲动了,要换做之前,肯定会当场就要抄家伙去报仇,现在他明显稳重了不少。
刺猬头双手端起一杯酒,冲方一鸣道,“方哥,我刺猬打心眼儿服你,以前听过你,只以为你是哪种靠着自家老子飞扬跋扈的傻逼,但是我现在服了,心服口服,谢谢你张哥的照顾,以后你的事就是我的事!”
方一鸣也端起酒杯,不卑不亢道,“你是哲宁的结拜兄弟,以后也是我方一鸣的兄弟,都是自己人,不用那么客气。”
然后又介绍苏薇薇,“这是我女朋友,也是拜过把子的!”
“方哥你好,我敬你一杯!”苏薇薇还是当初那样美丽,虽然现在穿着打扮朴素了些,但是任然属于那种和明星站到一起都不逊色的美艳。
“别那么客气,叫我一鸣就行。”方一鸣虽然落魄了,但气度依旧浑然天成,举手投足之间带着一股子贵族气息,但又给人十分亲切。
期间,刺猬头还跟张哲宁介绍了他的几个朋友。
“张哥,这几个是我兄弟,从小一块儿玩到大的。”
刺猬头一一给张哲宁介绍了他的几个兄弟。
体态魁梧的樊胜军,文质彬彬的路南,皮肤黝黑,身形瘦弱,总是一副睡不醒大烟鬼模样的阿三,还有个头矮小,活像一根豆芽似的安小天,还有面貌白皙,绝对算得上是个帅哥的林萧。
他们都不是蜀都人,但是在老家那边犯了事儿,把一个人活生生打成了植物人,然后在几年前跑路在这边的。
这几个人聚在一起,风格迥异,那真是太有意思了。
酒过三巡,大家都有些微醉了,这个时候,安小天提议大家合个影,然后不用手机,还专门跑去附近的照相馆专门喊摄影师过来。
咔擦!
随着闪光灯晃动,一张特别有意思的照片出现了。
当时几个人都喝得有些醉,也没把这个放在心上,只是觉得好玩儿。
但是那个时候的他们,压根儿就没想到,这张照片上,聚集着在不久的将来,在蜀都这座城市赫赫有名的几个江湖大哥。
之后的每一年,他们都会来这间又破又脏的饭馆里喝酒,并照一张合影。
只不过,之后每一年的合影,都会有变化,偶尔少两个人,偶尔多几个站在身后的小弟。
照片里空缺的某些位置,那些人或许正在跑路,又或者是,他们再也不可能出现了。
张哲宁和方一鸣坐在最中间,左手边的搂着苏薇薇的刺猬头,再往左,就是体态魁梧肌肉结实的樊胜军。
右边第一个,是面貌白皙的大帅哥林萧,可是他却一点帅哥的风度都没,故意扮了个鬼脸,冲着尽头比着中指,露出一口结拜的牙齿。
右边第二个,是瘦得跟豆芽似的安小天,高昂着下巴,生怕个字太矮把他照没了。
右边最后一个,是耸拉着眼皮,一副睡眼惺忪大烟鬼似的阿三,他面无表情,像是快要睡着一般。
这八个人,在不久的将来,将会是当地危害最大,名头最大,影响最持久的社会团伙,他们之间,没有谁是大哥,大家都以兄弟相称。
他们也各有各的事业,并不是在一个团伙中,但是只要其中一个人有事,另外几个人就会拼尽全力相助。
这八个人,就是一辆满载着战斗机的航空母舰,他们的夹板,叫做兄弟情!
那天晚上给张哲宁印象最深的是林萧,这个家伙长着一双桃花眼,说话吊儿郎当的,总拿豆芽开涮,就像个活宝似的,把众人逗得咯咯直笑。
一群朋友中,只要有林萧这种人,总是少不了笑声和欢乐。
只不过,张哲宁做梦也没想到,在两年以后,他们再次来到这间饭馆合影的时候,照片里林萧的位置是空着的,而且,这个人将永远不会再在这个世界上出现。
江湖人大块吃肉,大碗喝酒,吃喝玩乐,挥金如土。
不是他们不愿意攒钱,而是,他们明白,一旦踏入江湖,每一天都会充满未知,谁也不敢保证明天会发生什么,或是横尸街头,或者是跪在刑场上被一颗子弹打碎脑袋。
这是江湖人的痛苦,也是江湖人的无奈,更是江湖人的悲哀。
没有人会喜欢江湖,也没有人想踏进江湖,当时照这张照片的时候,没有人把自己和江湖联系在一起。
只不过,有时候,人的命运早已注定。
这几个人虽然平日里爱玩儿了点,但当时的他们,也并没有干什么出格的事。
他们各自都有着各自的“事业”。
樊胜军做着一份泥瓦匠的工作,每日一身水泥在工地上干活。
安小天和林萧开了一家录像厅,五毛钱一张票,也算能够勉强糊口。
路南有点文化,在一家打字复印店里帮忙打下手,所得的收入也只能勉强糊口。
阿三收破烂,每日骑着一辆三轮车在大街小巷游走,他收破烂有个特色,那就是从来不吆喝。
别的收破烂的,很早就吆喝开了:收废书废报,破铜烂铁拿来还钱喽!
可是阿三总是很沉默,耸拉着眼皮,慢吞吞的骑着三轮车,一副你爱卖不卖的架势。
碰到有人讨价还价的,他总是会说一句,“随便吧,别墨迹。”
刺猬头和苏薇薇则在街上摆了一个卖一副的小摊,两人早就同居了,天天腻在一起。
听安小天说,刺猬头就跟中邪了似的,对苏薇薇好的不得了,天天早上起床帮苏薇薇挤好牙膏,准备好热水和热毛巾,然后去做早饭。
他从来不让苏薇薇干活儿,就连苏薇薇的内衣内裤都是他帮着洗的,每个月苏薇薇不方便的那几天,刺猬头更是倍加呵护,就跟照顾病人一样宠着苏薇薇。
他们所在的区域是东郊,城乡结合部,非常穷的一个地方。
几兄弟凭着一股子狠劲儿和团结,在这片倒是没人敢招惹他们,而且他们也很够意思,这片要是谁被欺负了,他们肯定会站出来出头。
苏薇薇这种倾国倾城的祸水每日在街上摆摊卖一副,但楞是没人敢正眼看她一眼,因为一个不对劲儿,醋坛子刺猬头的拳头就砸上来了。
刺猬头给张哲宁和方一鸣租了一间两室的屋子,刚开始的那几个星期,张哲宁和方一鸣每日呆在那个又脏又破且光线阴暗的房间里。
他们不知道自己能干点什么,只是偶尔出去帮刺猬头和苏薇薇卖衣服,但是效果并不好,他们就连衣服也不会卖。
这段时间吃的喝的住的,全都是刺猬头和苏薇薇顶着,张哲宁和方一鸣都很有自尊心,觉得内疚不已,但又没什么办法。
有时候,他俩会呆在安小天和林萧开的录像厅里,在那个充满异味和阴暗的录像厅里,有时候一呆就是一天,也没看录像,就这么裹着军大衣睡在最后一排。
这一切刺猬头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他知道再这么下去,这两人非得废了不可。
然后几兄弟一合计,一起筹钱开了个租书店,名义上是请两人帮忙看着,但实际上却是把租书店都送给两人了,每天的收入也从来没找他俩要过。
时间就这样又过了三个多月,张哲宁和方一鸣每天总是浑浑噩噩的,在书店里无聊度日。
但是这三个月,张哲宁发现一个很奇怪的现象,那就是每个月月初的那几天,刺猬头等人就会离开郊区,消失一整天,晚上回来的时候,突然就变得有钱,然后几兄弟大吃大喝一顿。
张哲宁几次询问刺猬头都闭口不言,终于有一天张哲宁不耐烦了,“你他妈说不说,再不说我现在就走!”
刺猬头只好叹息一口,嘿嘿一笑,道,“张哥,不是我故意瞒你,就咱们几个这点收入吧,也只能勉强吃饱肚子交给房租什么的,每个月想喝那么几顿酒,就不得已出去打羊,只是我觉得这事儿太下作,怕你瞧不上我们,所以就没敢告诉你。”
“打羊?”张哲宁一愣,第一次接触这个新鲜词汇,“什么是打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