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一章:颠倒国(2)

都较瘦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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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呃!天哪!我来到一个怎样的世界啊?”我拍了拍额头,简直不敢相信自己耳朵听到的。

    我看了看少女,还有她身后的那群野人,他们都穿着树叶和兽皮,就问:“你们身上的衣服虽然粗糙,但那也是衣服啊,难道说你们都是下等人?”

    少女黯然的回答:“是的,我们都是最低等的人,请神使怜悯,解救我们吧!”

    “我真不是神使,哪有能力拯救你们?”我摊了摊手说。

    对于这个是非黑白完全颠倒的地方,我一刻也不想多呆,就说:“麻烦您!请问,附近有没有一座山,名字叫做涂山?”

    女子一听到“涂山”二字,眼睛顿时亮了,她小心翼翼的问:“你知道涂山?”

    我耸了耸肩道:“当然,我就是从那里来的,但是我现在找不到回去的路了,你能告诉我怎么回去吗?”

    女子没有回答我,而是兴奋跳了起来,她转过身对对后面的野人们大喊:“果真是神使!他是从涂山来的,神派使者来拯救我们了!”

    野人们听见女子的喊话,顿时嗷嗷叫着,冲了过来,我急忙解释说:“等等……等等……我不是神使,我是从涂山上的一个山洞中掉下来的,我自己都解救不了自己,更无能力拯救你们……”

    可是野人们根本就不听我解释,他们直接冲到我跟前,将我抬了起来,向森林深处走去,边走边齐声高歌:

    “硕鼠硕鼠,无食我黍!三岁贯女,莫我肯顾。逝将去女,适彼乐土。乐土乐土,爰得我所。

    硕鼠硕鼠,无食我麦!三岁贯女,莫我肯德。逝将去女,适彼乐国。乐国乐国,爰得我直?

    硕鼠硕鼠,无食我苗!三岁贯女,莫我肯劳。逝将去女,适彼乐郊。乐郊乐郊,谁之永号?”

    这是《诗经》中的一首民歌,意思是:大老鼠,不要吃我的黍麦,我们一直养着你,可是你从来不顾我们死活,我们发誓要逃离你,去那没有剥削和压迫的乐土,那里才是我们的欢乐之国啊。

    不一会儿,野人们就将我抬到了一座大树之下,这棵树实在是太大了,大到需要百人才能合抱。

    野人们恭恭敬敬的将我放了下来,我举目四顾,越看越觉得不可思议,这里的房子都是搭建在树枝上的,让人惊奇的是,房屋居然都是头向下,倒吊在树枝上的。

    这是何等奇妙的风俗啊?地球上没有类似的建筑吧?建筑学原理和地球引力原理,在此处似乎都不适用了。

    穿豹纹群的女子走到我跟前,弯腰鞠躬,做了个请坐的手势,同时说:“神使请上座!”

    我瞥了一眼,发现大树下有一条看上去像是椅子一样的东西,还算正常,四条腿向下的,我就走过去坐下了。

    然后我对女子说:“你们真的搞错了,我不是神使,请你告诉我怎么回涂山,然后我带录像机来,把你们的情况都如实录下来,传到网上去,我想会引起社会广泛重视的,那样你就能得到援助了。”

    豹纹女子微微一笑说:“神使不必考验我们了,我们受够了,不想再世代做奴隶了,是真心想要反抗的,请神使带领我们一起诛杀邪神吧?”

    “又来了!怎么还弄出一个邪神来了?五通我还没搞定呢,怎么又出来一个?”我心中实在无力解释了,思索了一会儿,决定还是先问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吧。

    “呃……那个!你叫啥名字?这里是啥地方,你总要跟我说一下吧!”我无奈的问。

    “哦!天哪,居然忘了这一茬了。”女子拍了一下脑门子,有些歉意的说,“我叫翩翩!这里叫做颠倒国,顾名思义,这里的一切都是颠倒的……”

    接着,翩翩就开始详细的解释此处的情况了。

    颠倒国,原名百花国,是一个繁荣富庶,礼仪昌明的国度,他们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据说可以追溯到几万年,甚至十几万年以前。

    百花国的人民勤劳善良,世世代代以礼仪服章传世,一直过着与世无争的生活。

    直到三百年前,两个邪神带着它们的鹰犬找到了百花国,它们要求百花国臣服,献上百花国最醇的酒浆,最美的女子,最精致的食物。

    百花国自然不愿意了,于是无情的杀戮开始了。

    百花国派出万千勇士应战,但那两个邪神体型大如泰山,它们只稍稍一张嘴,就全部都吞没了。

    双方的实力根本就不在一个层次上,战争就是单方面的杀戮,百花国为了不亡族灭种,只得忍辱臣服。

    好在邪神的目的只是奴役,杀戮只是它们对付反抗者的手段,见百花国愿意投降了,它们也就停手了。

    为了达到长期统治的目的,邪神将百花国圈禁在一个封闭的环境中,不让他们与外界有任何联系,又任命一群鼠人为官吏,对百花国进行层层管理和剥削。

    邪神废除了百花国的文字,毁掉了他们的世代相传的文化,禁止他们的传统礼仪,对他们进行了全面的洗脑教育。

    邪神的神谕在百花国高于一切,所有人必须遵守,否则轻则打入监狱,重则斩首灭族。

    经过近三百年的洗脑,百花国的后代们,大部分人已经基本忘记了祖先是谁了,更是忘记百花国曾经拥有光辉灿烂的文明,更有甚者,居然以身具百花国血统而感到羞耻。

    大多数的百花国后代,彻底拜倒在邪神的神像之下。

    这次他们是真心的,不再像他们的祖先那样是被迫的。

    对于这些归附的人,邪神也予以了重赏,它们要向百花国那些心中仍有反意的人展示,只要归顺于我,你就可以享受荣华富贵,就可以剥削那些不愿意归顺的人。

    一些归顺邪神的百花国叛徒,为了表示忠心,他们直接脱掉了身上的衣服,彻底丢弃了他们的礼仪。

    要知道百花国是以“服章之美和礼仪之盛”立国的,叛徒们这么做,就等于向自己的祖先宣战了。

    对于这些忠心耿耿的叛徒,邪神毫不吝惜的大加封赏,叛徒们得到封赏之后,就更加的忠心了,他们对待同族比邪神还狠。

    因为自己丢弃了祖先留下的一切,为了掩饰自己的无耻,他们就要求所有族人都丢弃,违者灭族。

    就这样,邪神花了三百年都没能彻底毁掉的百花国文明,被百花国人自己轻轻松松就灭掉了。

    因为邪神不会制作衣服,所以它们总是赤(和)身裸(和)体,叛徒们为了表达忠诚,也脱光了衣服,整日里光着身子。

    然后叛徒们又命令族人通通不许穿衣服,不许讲礼仪,渐渐的百花国的遗民们以穿衣为耻,以不穿衣服为荣了,也就是说越是无耻的人,地位就越高。

    从此百花国就成了颠倒国。

    但是总有一些百花国人以自己的血统为骄傲,他们不愿意放弃祖先留下的传统,他们想要恢复曾经的荣耀。

    翩翩就是其中的代表,她带来一群反抗者,躲进了深山老林之中,这里天高皇帝远,邪神的爪牙们管的稍微松懈一些。

    虽然仍然不允许他们穿传统的华美服饰,但是可以用树叶和兽皮遮羞。

    鼠人们的地位比百花国的叛徒们要高很多,它们可以肆无忌惮的抢掠百姓的财物,可以巧立名目,收取各种赋税。

    为了防止百姓的反抗,鼠人们大兴文字狱的同时,加强对外通道的封锁,所以外界的信息很难传进来。

    鼠人们跟百姓说:外界是危险的,那里的人们都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你们才是最幸福的,邪神养育了你们,你们应该知道感恩,而不是肆意的质疑唯一的真神。

    “我懂得一些玄术,我曾经虔诚的祈求神灵的帮助,结果得到了一句神谕。”翩翩说着在大树上轻轻的拍了一掌。

    一块树皮飘然而落,她伸手接住,然后递到了我的面前。

    我抬眼一看,只见上面写着:墙倒之日,自由之时。

    “我们这里被高墙包围着,您既然已经进来了,就说明墙已经倒了,否则您是进不来的,不是吗?”翩翩满脸期待的看着我。

    “呃!其实我是因为掉进了一个陷阱里,然后就莫明奇妙的来到了这里。”我有些尴尬的解释道。

    说实在的,我不忍心让她失望,但是我也不能说假话呀,然后我就接着问,“你能告诉我怎么回涂山吗?”

    翩翩听了我的话确实有点失望,不过当她听到涂山两个字的时候,她似乎又来精神了。

    “百花国原来就在涂山,后来被邪神强行圈禁于此的,此处倒是有一条通往涂山的通道,只是邪神的宫殿就建造在通道之中,因此想要回去,就必须要杀了邪神才行。”翩翩满脸跃跃欲试的表情。

    她的话让我有些不明白,百花国原来在涂山之上,这怎么可能?涂山才多大一点的地方,怎么可能建国?再说了,若真有这样一个国家,即使被灭亡了,民间肯定也会留有关于他们的传说的,为何我从来就没听过呢?

    看来这个百花国有点玄乎呀!

    “好吧!既然你想屠神,那请先告诉我邪神到底是啥玩意?我总要先了解一下吧?”如果必须杀掉邪神才能找到回去的路,我也只有跟他们合作了。

    说到邪神,翩翩的脸色暗淡了下来,她有些颓废的说:“共有两个邪神,一个身躯大如泰山,口如城门,目如灯笼,左右手各持一把金蛟剪,尾巴犹如擎天柱,巨钩如虹;另一只身体修长,头顶红冠,一眼望不到其尾,巨口獠牙,舌如钢叉。”

    “呃!”我一听这话,顿时不敢再多说话了,就这体型,还怎么打?我转念一想,不对,地球上哪有这么大的妖物?侏罗纪时期也没有啊!

    于是我略带怀疑的问:“你有没有夸张?真有那么大?”

    翩翩满脸忧郁的点了点头说:“确实如此,一点都没有夸张,虽然我并没有见过邪神,但是祖祖辈辈流传下来的话语,是不会有误的,否则我们百花国怎么可能被轻易打败呢?不过我们是不会屈服的,哪怕我们死光了,我们也要为自由而战。”

    虽然翩翩说的认真,但我还是有点怀疑,体如泰山?这么大的家伙,它躲藏在哪的?为何一直没被人发现?它依靠吃啥维持生命的?它一顿要吃多少食物?

    最关键的是这是他们祖辈流传下来的传说,她并没有亲眼见过邪神,因此我怀疑更深了。

    “神使!您从涂山来,请带领我们回涂山吧!”翩翩热切的望着我,眼中充满祈求。

    我心中实在不忍拒绝了,另外我对这两个邪神真的非常好奇,那么大的家伙,不去看看怎么能安心?

    于是,我点了点头说:“行!我们一起屠神,回涂山!”

    “好!好!”翩翩高兴的跳了起来,对她的族人大喊,“神使已经答应带领我们战斗了。”

    “嗡嗡嗡……”野人们发出一阵阵的大叫,以此来表达此刻兴奋的心情。

    “更衣!”翩翩玉手一挥,她的族人们纷纷散去了,她自己也走进一间小屋内。

    几分钟后,翩翩就出来了。

    此刻,她身着一套翠绿色的长衫,头戴金色的皇冠,手持权杖,颇有几分女王风范。

    呜呜的号角声响了起来,翩翩站在高高的土堆上面,那是临时搭建的点将台。

    台下列着数以千万计的士兵,各个都身穿金黄色的铠甲,手持长矛或弓箭。半个小时前,他们都是身穿树叶和兽皮的猎人,此刻却变成了杀气森森的军人。

    短短几十分钟,军队就集结完毕了。

    光从速度和军容来看,就知道这是一支能战之师。

    虽然对于带兵打仗之类的,我是一窍不通,但是也知道兵战凶危一说,如此仓促的出兵,能打赢吗?

    于是,我就对翩翩说:“是否要从长计议,最起码也要制定战略战术啥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