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强盗与守军

水煮江山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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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雨时节,骤雨来得猛去得快。

    一轮彩虹挂在半山腰。

    守城将姚晋站在要塞的箭塔上,穿着灰色的铁甲,披着灰色的大氅,整个人就像剑袋上的剑一样暗沉。彩虹就在那石巨人的戟端上方,这个庞然大物两只脚踩着石头要塞的两端,左脚高而右脚低,雪峰要塞与别的要塞不同,它的瓮城并不在主城的前方,而是与主城南北相望,是以雪峰要塞其实是两所关塞,互成倚角之势。

    五百里横山走廊仿若一条绵长弯曲的河流,只是它却不能归入大海,它在这里止步,被一道危耸入天的山峦拦截,然而,它的去路并没有被封死,雪峰山的底部有一条黑暗而潮湿的蛹道,前后不过两里,穿过那蛹道即是雪峰一线天,经由一线天而入余国。雪峰要塞便建在那条蛹道的上方,它凭据天险扼守着横山走廊,将战火烽烟阻止在雪峰之外。

    包裹着铁皮的沉重木门悬挂在箭塔下方,粗如人腿的绞索上爬满了青苔,像是一条条巨蛇正咬着木门上的吊栓,八个身强体壮的力士常年累月守侯着箭塔上的绞盘,不过,他们却很少会动用力气拉开那些绳索,因为这里人烟稀少。但是,若要从横山走廊往东走,雪峰要塞是必经之路,方圆三十里没有村庄,要塞便是村庄,而姚晋则是这里的领主。

    他放眼看去,横山走廊一直锦延到天边,此刻,那狭窄的走廊中来了一条长龙,龙首是一辆精美的马车,由雪白的骏马拉着,围着马车的骑士们英姿矫健,龙颈也是一辆马车,十几名冠带飘飘的年轻士子正像群蚂蚁一样拱卫着它。在此之后,便是那条长龙的腰身与尾巴,它弯来绕去,前后拖曳两里。龙首已经向雪峰要塞爬来,尾巴却还在那一片密林里。

    虞烈骑在马上,眼前所见令人叹为观止,只见那高达二十丈的石巨人依山而建,它的上半身披着铠甲,下半身却裸露着,两腿粗壮有力,可以看见块垒分明的肌肉,这石巨人头上戴着尖盔,左手拿着一面巨盾,右手擒着长戟,腰身则微微弯曲,手臂上扬,仿佛正要将手中的长戟掷出,刺穿那刚刚破出乌云的夕阳。这样的大手笔在中州并不多见,可想而知,余国的第一代国君的确终生都在修建要塞。

    夕阳落在盘山道上,冗长而沧凉的号角声遥遥传来。

    不论是蔡宣还是那老者,或者是虞烈,他们都选择了入塞修整,因为天色即将黑了,在黑暗中通行蛹道并无不妥,但若想穿过蛹道后面那条一线天,那是想也不敢想的事。再说,佐近并无比要塞更适合的栖息地,他们别无选择。

    蔡宣的骑士首领霍成引着马奔向左边的主塞,待到塞门前,高高勒起马首,夹着马腹大声道:“我等乃是蔡国人,经由此地入大雍,还请打开城门。”

    “轰隆隆,轰隆隆……”

    霍成的话还没落脚,八名绞盘手便已绞开了要塞的城门而非蛹道的巨木门。蔡宣的马车没有丝毫停顿,钻入了那石头铸就的堡垒里。接下来是那个老者,他的一名弟子持着一面通关牒文骄傲的扬了扬,随后便领着马车从那些全副武装,神情戒备的甲士群中钻了进去。

    虞烈注意到那面通关牒文很是特别,并不是简单的木牌,似金非玉,样式独特,夕阳落在上面还泛着微弱的莹光。儒家玉牒,乃是朝歌城景泰王赐于孔老夫子的,凭借此物可以在中州大地上的任何地方自由来去,但是那老者却非孔老夫子,在燕京学宫的儒家讲堂里挂着孔老夫子的画像,与这老者长得孑然不同,再则,孔老夫子已然仙逝五年,人死不能复生,这是很浅显的道理。

    现下,轮到虞烈了。

    奴隶贩子骑着马朝那群甲士走去,子车舆与刑洛骑马走在他的身后。

    夕阳从石巨人的戟端飘下来,叠在那些甲士的戟尖上,泛着令人难以逼视的冷寒,箭塔上的弓箭手们看见虞烈走过来,呼吸也仿佛沉重了一些,纷纷将箭头对准了悠哉悠哉的奴隶领主。对此,虞烈视而未见,他朝着那穿着灰色铠甲,明显是主将的人出示了通关牒文。那人有一张让人过目不忘的脸,眉目很平常,鼻子却极大,几乎占据了整张脸的一半。看见这张脸,奴隶贩子的眼睛骤然一缩,下意识的便向腰上的剑袋按去。

    那人手里拿着牒文,眼角的余光却在瞥着虞烈,见虞烈的手向剑袋按去,他那硕大的鼻子颤了一颤,目光冷得发寒。

    就在此际,虞烈的手落在了腰上,而非是剑袋上,他从腰上取下了一个小布囊。

    “湿雾寒重,请将士们喝酒。”虞烈把手中的布囊递过去。

    长着硕大鼻子的姚晋接过布囊,用手掂了一掂,皮笑肉不笑:“燕商客气了,塞中早已备下了热水与热粥。”说着,转身喝斥身后那一群紧张的甲士们:“一辈子没打过仗,见过血么?都是些没用的东西,还不收起你们的武器,去把我昨日猎到的雪狼给宰了,记得,把狼腿留给贵客!”扭过头来,抖着大鼻子,似笑非笑:“让贵客笑话了,不过,雪峰上的狼肉劲道很是不错。”

    “但愿如此,最好再有一坛酒。”奴隶贩子笑得人畜无害,就连眼睛里都闪烁着商人所独有的精明与狡猾。

    ……

    雪峰上的月亮格外幽凉,它清清冷冷的挂在头顶上,仿佛伸手即可捕捉。水白的月光洒入要塞,留下一片半明半暗的光影,一群群甲士在里面穿梭,他们手持着明亮的火把,沉重的脚步踩在坚硬的石地上发出“噗噗”的声音。虞烈跪坐在案前,面前是一整条烤得香喷喷的狼腿,一碟熏肉,一碟腌蕨菜,一坛子老酒。子车舆与刑洛坐在对面。三人面对着整整一案吃食,却无人动手。倒是那蹲在墙角的大火鸟正在撕着一匹雪狼,它那锋利的爪子直接掏进了狼肚子,扯出了一条条血淋淋的肠子。

    对此,子车舆是司空见贯,刑洛却看得脸色苍白。

    要塞很简陋,塞中的平民很少,且大多面色灰沉,与他们的领主倒有些相似。这是一处贫瘠的领地,领地上的武士与平民以及领主都有着饥饿的目光。

    室中没有青铜灯,未经丝毫打磨的石柱上挂着一束火把。那火光微微摇晃,映着对面子车舆的鼻子,他的鼻子没有此地领主那么大,却也不小。此刻,子车舆见虞烈凝视自己的鼻子,不禁抬手揉了揉那酒糟鼻,沉声说道:“我已暗中下令,夜里枕剑待旦,马厩外面也有咱们的人。”

    一听这话,刑洛的脸色更白一分,目光闪了一下,低声道:“这里是余国的军塞,我们若是在此地动手,那,那可就前功尽弃了。”

    “他们不敢。”

    火光摇着虞烈阴晴不定的脸,他抓过木盘中的羊腿,从右腰上拔出短剑,把那羊腿切了三大块,用剑插着肉放入子车舆和刑洛的盘子中,自己嚼着另一块:

    “别担心,此时此刻他们越是嚣张,越是说明他们没那个胆,毕竟这里是军塞而不是盗匪窝,他们也不会看不出来我们并非案板上的肉,任人宰割,他们若是想要从我们身上挖走一块肉,那得掂量掂量自己的本事。况且,我已经命络鹰领着侦骑在外驻营,但凡要塞内稍有风吹草动必然瞒不过他,我们是燕国的商人,区区一个要塞是抵挡不住燕国的铁骑与怒火的,将士们赶了一个月的路,明日还将远行,今夜,就让他们好好的睡上一觉。”

    “怪不得他们把脚步踩得那么重,原来是那个大鼻子在故意示弱。这厮鸟的鼻子长得与偷袭你的那人一模一样,却没那人的狠气!”子车舆抓起盘中的狼肉,大快朵颐起来,吃相极为难看。

    刑洛盯着盘子里的狼肉,又看看正吃得欢的虞烈与子车舆,他提起狼肉来,却不知道该怎么下嘴。子车舆伸出满是油污的手拍了拍他的肩膀,笑道:“下嘴啃,别担心。真正行凶之人,是不会将自己的凶器暴露在敌人尚未警觉之前的,这姚晋如此作为,那是在向我们暗示,各自揣着明白装糊涂。”

    “各自暗示?那岂不是说他已经知道了我们的身份?”刑洛突然道。

    这话一出,虞烈和子车舆都是一怔,奴隶贩子的眉头皱起来,他放下肉,想了一会,笑道:“不会。我看这要塞孤悬于外,这里既是军塞又是领地,领主的贫穷犹甚于我,而这要塞的绞索满是青苔,那巨木门也腐朽了一半,显然很久没有人经过此地了,所以,他们才会连周游列国的士子也不放过。否则,若是他知道我们的身份,岂会让人白白去送死?”

    “咕咕。”这时,大火鸟吃完了雪狼的内脏,转动着一双眼睛向虞烈瞅来。

    虞烈把手在衣襟上漫不经心的擦了擦,眼神却是突地一凝,扭头向大火鸟看去。与此同时,子车舆与刑洛也仿佛心有灵犀一般,不约而同的停止了撕肉与嚼肉,纷纷看向那大火鸟,睁大的眼睛里倒映着跳动的火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