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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易咧嘴一笑,“我放走那女贼的原因有三,第一她根本就不是杀人凶手;第二她只是来给前面那个自以为是愚蠢之极的真凶擦屁股而已,所以她手下留情只是把罗医生打晕塞进冷藏柜而已。相信我,即便我没有误打误撞遇见她,她要走之前也会把罗医生拉出来弄醒的。”
“第三,也就是最后一点,她临走的时候以为我是个笨蛋,可等她逃到安全的地方就会立刻发现其实她才是个笨蛋。她这么出色这么专业这么骄傲的女人,一定受不了自己丢了标本却没发觉这种耻辱的。所以以她的性格一定会主动找上门的,找上我的,而那时候才是我顺藤摸瓜揭开真相的机会。”
夏真听的很认真,本来她是打算挑刺的,她就觉得这人渣就是看人家长得漂亮身材好,想泡人家所以故意放走的。
可没想到唐易的分析却如此丝丝入扣合情合理,而且唐易这三点原因还有个她不得不承认的善良前提。
那就是唐易想自己孤身犯险抓住真正的罪犯,而不想让那女贼以及女贼身后的人伤及警察的性命。
“你没必要这么做的,很危险的,你又不是警察,也没有枪。”因此她得态度明显好了不少,眼里也写满担忧。
“要不等那女贼找上你,你有了新的线索之后,你别轻举妄动,你通知我,我带人在外面配合你,里应外合,这样好不好?”不过紧接着她就想出一个新鲜的法子。
唐易却轻轻摇头,“这件事再说吧,有一点你放心,我是个奉公守法的好公民,我不会自己动手杀人也不会犯法,我这么做只是因为周傲而已。”
夏真一怔,“你少来,我才不相信你对周傲有真感情。”
唐易这次没有否定,“我对她没有真感情不代表我不关心她得安危生死,你说对么?小奶牛?”
夏真真要被这家伙折磨得神经衰弱了,夏真长这么大也没被人一天之内叫过这么多外号。
“反正你也别得意,我还会继续追查,你也必须配合我破案。还有,我会时刻都盯着你,你休想打周傲什么鬼主意。我今天早晨已经让周傲把冷叔带在身边了,冷叔可曾经是以色国金壁虎特种部队的总教官,你小心点。”
“冷叔?你说冷子兵退役给周傲当保镖了?”唐易知道夏真是想压一压他的嚣张气焰,可是实际上他根本一点都不奇怪,似乎这事也在他预料之中。
“你,你也知道冷叔?”夏真反而自己奇怪起来。
“只是听过而已,以色金壁虎特种部队从未公开过任何信息,不过有一个代号冷刺的教官却很厉害,一个人在亚马逊丛林单挑其余七国教官组成的联合攻击小队,全部生擒,自己却一点伤都没受,而且听说他做特种兵还是半路出家。只是我没想到竟然会在海城遇到他。”唐易很随意的聊着这种军中机密,就好像路边大妈随便扯几句股市波动,黄金涨价,那么轻松自然。
“哼,你果真不是卖煎饼果子的,你以前肯定是秘密国际特工一类的。不过你不说我就不问,反正你这样的人我不信真能保守什么秘密。”夏真又开始犯职业病,又开始脑补唐易过去的画面了。
……
夜色朦胧,跟夏真分开以后唐易没有打车直接回家,而是沿着马路漫无目的的溜达。难得的清净,难得身边没了女魔头也没了大奶牛。
他只想作为一个普通人在人群中在大街上随便走走,走着走着前面一家门脸不大,霓虹闪烁,名字叫做夜魅的小酒吧吸引了他的注意。
多酒没喝酒了?
好久了吧?
刚才吃肉也真的只是吃肉,夏真喝苹果汁他喝柠檬水,两个人压根谁也没提到喝酒的事。
就是夏真不告诉他周傲身边有冷子兵保护他也毫不担心她得安危,因为周大斌至少得安排五个以上的凤凰卫照顾自己的女儿吧?
不说周大斌,那个几十年如一日呆在船上的老驼子真有那么狠心?真有那么绝情?真的会完全不管自己孙女的死活?
反正他不信。
想到这他直接迈步走了进去,酒吧果真不大,进去之后就是一个狭长的空间,酒吧不大可是吧台却很长,红蓝色搭配的颜色,搭配红蓝色的灯光,显得还稍微有那么一点格调。
他随便选了个吧椅坐下,他面前的是一个带着红色领结穿着白色衬衣的年轻酒保,“先生第一次来吧,请问喝点什么?我最拿手的是调制最新型的龙舌兰。”
“龙舌兰真的需要调制么?”唐易笑呵呵反问,手指有节奏的敲打着吧台。
“先生你还是个内行,真正懂酒的人都只喝最简单最单纯的原酒,龙舌兰一杯,您请慢用。”年轻酒保应答十分得体,不卑不亢。
唐易没有再多说话,一边喝酒一边侧过身观察酒吧内的情况。
酒吧里人并不是很多,以年轻人为主,当然像他这种孤魂野鬼一个人来喝酒的很少,大多数都是三五好友或者是带马子来装掰的时尚小青年。
“你也太没耐心了吧?来的好快,呵呵”他没有回头,但是话却对着身后悄悄走过来的黑衣女郎说的。
“嗯,你挺不错,大笨蛋。请我喝杯酒吧,好不好?”黑衣女郎边说边紧挨着他坐下,然后对着年轻酒保伸伸手。
“跟这位先生一样。”
唐易还是没有转身,而是有些低沉,“本来以为是个好玩的游戏,可是你太容易上钩就突然变得没意思了,你说是吧?”tqR1
黑衣女郎并不尴尬,抬手喝了口龙舌兰,“知道你为什么会得手么?不是你的手法多高明,而是你胸前那块我从没见过的千年血玉吸引了我。”
唐易心中一动,笑呵呵转身直面淡淡烟熏妆性感妩媚的黑衣女贼。
“那不是什么好货色,路边摊淘来的玩意而已。”
他张嘴说瞎话的本事绝对已经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这东西他都不用学,任何人跟着谭瘸子只要超过3个月,说瞎话就会变成一种本能。
“咯咯,刚才你还说我没劲,我看你才是最没劲的那个,大笨蛋。你这种话骗骗鬼还行,你觉得骗得了我?一般的血玉也不算稀奇,就是千年血玉我家里也有几块,可是那些却都是从死人身上拿下来的玩意,我不喜欢。而你身上戴着的这块则不是,他不但是千年血玉,而且还是活灵白玉,绝不是死人身上的玩意。”
黑衣女郎随随便便就说出一个唐易根本不知道的惊人真相。他本来以为和尚嘴里那个血魔骇人的来历,实说这块血玉是从一个很可怕的死人身上拔下来的。
原来不是,难道这就叫无心插柳柳成荫?
“是什么根本都不重要,就是一个小玩意而已,你何必眼睛都绿了?要不然你陪我一晚我送你?”唐易好久不装掰,没想到这一装起来依然驾轻就熟,浑然天成,天衣无缝。
“切,你送我我也戴不了,这玩意你戴着不但可以增加内力强健体魄而且还可以招来无数桃花。我戴?怕是只有无穷无尽的血光之灾。”
“你好,正式认识一下,我叫薛玉,你呢?”
黑衣女郎大大方方的伸出洁白润滑的小手,唐易却十分没风度的没理会,自顾自的喝自己的龙舌兰。
“不用知道名字也行吧?你要愿意,直接叫我坏人就行,因为一会到了床上你肯定会忍不住一直喊我坏人。”
装掰的最高境界是什么?
就是天底下老子最坏,你来啊?
泡妞最高的境界是什么?
就是简单粗暴,毫无手段,毫无方法,直捣黄龙,完事提上裤子转身就走,绝不再回头多看一眼床上的娇媚佳人。
“咯咯,看起来你对自己还真有信心。国外刚回来的吧?因为混我们这界的,整个东方不知道玉王薛家,不知道玉女薛玉的人还真没几个。”薛玉非但对他张嘴耍流氓不反感,反而还对他产生了更加浓厚的兴趣。
他们现在就是在玩明的,人家薛玉虽然闯入市局打晕法医给老七做了解刨,但市局的人却没有任何证据。
而且如果眼前这个家伙当做证人指证了她,那现在两人也就不可能坐在这好好的喝酒了。
“你故意等我出现,肯定有事求我,对吧?”薛玉开始在外围试探。
“没有,我就是孤魂野鬼的出来猎艳而已,你想多了。”唐易要装掰从来都是装到底,一往无前,装死都不回头。
否则他早留在蒙特卡洛,坐拥地中海边几个亿的古堡,数着几袋子的南非红宝石,搂着欧洲百年来最美的待嫁公主,过起高大上的巅峰生活了。
“好啊,你想猎艳,我刚好也看上你了,只是要成为我薛玉的男人必须过我爸爸那一关,你要愿意我现在就带你回家,回京城的薛家大院,怎么样?”薛玉也有至少几十种法子对付他这种装掰贩子。
“我想你误会了,我就是看你脸蛋漂亮身材火辣想跟你玩一晚上而已,我这说的够直白了吧?所以,根本用不着见家长,那太没劲了。”唐易会怕她?
不就是玩么,来啊,看谁把谁玩死。
对垒之间,薛玉拿起杯子喝酒的时候,左臂小臂上突然露出一个黑色蝴蝶的纹身,那纹身十分小巧,十分精致,薛玉左手起落之间,夜色之中,五彩灯光之下,就好像真的有一只黑色蝴蝶忽上忽下,翩翩起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