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鸟人!

容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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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对对,罚酒,罚酒!”一说到喝酒,郭美丽最兴奋,一字排开三个酒杯,“喝不完,不许走!”

    年轻的声音在身边起着哄,隔着泛着泡沫的啤酒杯,叶姿笑眯眯地看着陆凯飞,可是脑海里却忽然蹦出一个毫不相干的念头。

    那家伙受了伤,以后就不能喝酒了吧?

    叶姿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她好不容易逃离魔爪,怎么会还惦记着元野?

    一定是酒精上头了!

    叶姿揉了揉太阳穴,努力摆脱自己的幻想,拿起筷子准备吃菜。

    可是看着一桌子菜,她却不由自主地想,到吃饭时间了,她不在,那家伙要怎么吃?他又在吃什么?

    一边想着,她一边自嘲地笑了笑,自己可真是杞人忧天,元野有权有势,身边有保镖,又有明星女朋友,要什么没有?她这是操哪门子的心?

    小叶子,善良也得有个底线吧?那变态男这么虐你,你还记挂着他?

    她略有些烦躁地拎起酒瓶,咕咚咚给自己的杯子倒满,完全没有注意到桌对面那望过来的眼神。

    看着她闷闷不乐的样子,陆凯飞浓密而好看的眉头微微皱了皱,刚要说什么,却被郭美丽突然打断。

    “阿飞,听说你纹身了?”

    陆凯飞一怔,随即笑了:“是啊。”

    “快,让我们看看!”郭美丽兴奋不已,摩拳擦掌好像恨不能上去撕光陆凯飞的衣服。

    陆凯飞毫不介意,把黑色的衬衫扯开,露出紧实的胸膛。

    “哇!”郭美丽惊讶不已,连连拽着身边的叶姿,“你看到了没?阿飞真的纹身了!”

    叶姿回过神来,视线落在陆凯飞身上,只见他左胸心脏的位置上,果然多了一个暗蓝色的纹身,是个层次清晰的椭圆,靠上的地方有一处引申出来的弯弧,形状简洁,线条流畅,看上去很漂亮,却认不出那是什么图案。

    叶姿的注意力被吸引了过来:“这是什么?好像没见过?”

    陆凯飞系上扣子,似乎不太在意:“叫什么图腾,我也忘了。觉得好看就纹了。”

    何欢忽然说:“咦,你们看那个纹身像不像一只鸟?”

    小胖立刻反对:“什么鸟啊?又没翅膀又没腿,就算是鸟,也是个烤鸡!”

    众人大笑,叶姿也被逗乐了:“阿飞,你要是真纹个鸟在身上,以后你就成了‘鸟人’了!”

    “不行了不行了!”郭美丽笑得喘不过气,差点儿趴在叶姿身上,“我以为我就够刀子嘴了,你一开口,把我就完爆了!”

    充满朝气的笑声,驱散了叶姿心头的淡淡雾霾,这才是她的朋友,她的生活,这么真实而简单。

    大家闹到深夜才各自散去,郭美丽与何欢一路,被何欢的未婚夫文浩接走了。陆凯飞有摩托,自告奋勇送叶姿回家。

    坐在摩托车后座上,清凉的夜风吹得她酒都醒了几分,她抬起头,望着漫天的繁星。

    脑海中想起幼年时,有人给她唱过一首歌:“黑黑的天空低垂,亮亮的繁星相随。虫儿飞,虫儿飞,你在思念谁……”

    “你还记得这首歌?”

    陆凯飞忽然开口,叶姿才发觉不知什么时候,她在轻声哼唱。

    “嗯……是啊。”叶姿蹙了蹙眉心,酡红的脸庞露出一丝迷茫,“这首歌是谁唱的?你还记得吗?”

    陆凯飞停下摩托,回头看着她。

    “是你。”他黑漆漆的眼睛在星空下闪闪发亮,“你刚到孤儿院的时候,大概四岁吧,或许更小一点,那时候你就会唱这首歌。”

    想起幼年的生活,叶姿的眼神有些黯淡:“是吗?我不记得了。”

    “没什么,”陆凯飞抬起手,将她被吹乱的头发掖到耳后,“那时我们都很小,没人会记得——”

    他的话戛然而止,眼神也不再闪亮,他转过头,看向远处。

    “没人会记得自己的家人。”叶姿声音很轻,把他的话说完。

    她顺着他的视线望了过去,那里是遥远的漆黑的海面,风平浪静,偶尔有白亮的光芒闪过,那是月光下翻腾的小小浪花。

    “阿飞,你会抱怨吗?抱怨自己的命运?如果我们都没有离开父母,或许一切都会不一样。”

    “没什么如果。”陆凯飞的声音在黑暗中传来,她看不清楚他的表情,“如果我不是在孤儿院长大,就不会认识这么多的好朋友。小胖,美丽,还有何欢,还有……你。”

    “是啊。”提起死党,叶姿的声音振奋多了,“我们现在也有家,也有亲人朋友,跟别人没什么不一样啊。你看美丽,天天都是没心没肺似的那么高兴,欢欢订婚了,很快会结婚,会有小宝宝!我呢,马上就要毕业,就有钱赚啦!”

    叶姿越想越开心,她踩上路边的石墩,借着酒意冲着远远的大海喊:“我是打不死的小叶子!他是鸟人阿飞!我们都会很幸福、很幸福的!”

    陆凯飞失笑,把她从高处拉了下来:“行了,快下来,别撒酒疯了。”

    “谁撒酒疯了?”

    叶姿嗵地蹦下来,动作过猛有点晕,她顺势坐下,大笑着指着陆凯飞:“你说你纹个什么不好,偏偏要纹个鸟?鸟人,货真价实的鸟人!”

    面对她赤果果的挑衅,陆凯飞出乎意料地沉默。

    好一会儿,他才沉沉地开了口:“其实,这不是一只鸟——”

    “主人,来电话了……”寂静的街道上,叶姿的手机铃声显得格外突兀,打断了陆凯飞的话。

    叶姿手忙脚乱地翻出手机,一看见来电显示,不禁愣住了。

    按下接听键,她带着难以置信的表情,把手机放在耳边:“……导员?”

    “唉,叶姿同学,总算是打通你的电话了。”深夜里,李导员的声音显得很疲惫,“找了你好几天也找不到,给你妈妈打电话也不知道你在哪儿,真是急人。”

    “导员,真对不起啊,给您添麻烦了。”午夜接到李导员的电话,叶姿的酒彻底醒了,“您找我有什么事吗?”

    “我是要通知你——”李导员停顿了片刻,听筒里传来哗啦啦的声音,好像在翻找什么东西。

    “……实习调配通知下来了,你的单位是市公安局,明天早上八点前去报到。”

    “什么?”叶姿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我?市公安局!?”

    虽然她早就知道现在是实习分配时期,可是她真的难以相信,像她这种一没背景二没钱财的学生,竟然能得到市公安局实习的资格?她还以为最多能给她安排个郊区派出所呢!

    “是的,”李导员清了清嗓子,语重心长地嘱咐,“你一定要好好珍惜这个机会,学校能教你的只有这么多,如何将理论和实践融会贯通,可就要靠自己了。”

    叶姿激动得语无伦次:“导员您放心,我一定会尽心尽力,好好表现的!”

    挂断电话,叶姿抬头看着陆凯飞,双眼在夜色中散发着兴奋的光芒。

    “阿飞,你听到了没?”她高兴地好像恨不能原地蹦几下,“我可以去市局工作啦!”

    感染到她快乐的情绪,陆凯飞也笑了:“这是意料之中的啊,警校里的全优生,不去市局还能去哪儿?”

    叶姿得意地一笑,麻利地坐上了摩托后座:“快送我回家,我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季阿姨!”

    ……

    破旧的筒子楼,叶姿走上了楼梯。

    声控灯早就坏了,没人管也没人修,叶姿只能凭感觉摸索着上楼,生怕一个不小心,踢翻了走廊里的坛坛罐罐或者其他什么破烂。

    好不容易走到了扶手尽头,那就是她生活了多年的家。

    叶姿翻出钥匙,尽量不发出声音,悄悄打开了房门。

    这么晚了,季阿姨应该休息了吧?

    叶姿刚刚关上门,冷不丁被一束白亮亮的光打在了脸上。

    “谁?”

    叶姿赶紧开口:“季阿姨,是我,我回来了。”

    “哦。”冷冷的回答,手电筒关了。

    叶姿松了口气,拨开了电灯开关。

    狭小的客厅里,季兰穿着睡衣,正襟危坐在沙发上,这一幕把叶姿吓了一跳。

    “您……您还没睡啊?”叶姿忐忑地问。

    “睡了,又被电话吵醒了。”

    想起之前李导员说曾经打电话给家里,叶姿心里涌起一阵愧疚。

    “季阿姨,对不起啊,都是我不好。”

    季兰转过头,面无表情地看着她:“你们导员找你干什么?是不是你又闯祸了?”

    “没有没有!”叶姿赶紧摇头否认,“是……是好消息。”

    季兰冷哼:“你能有什么好消息?养了你这么多年,你不给我添堵就谢天谢地了!”

    一边说着,她控制不住脾气,拿起手中的东西就朝叶姿丢了过去:“你还回来干什么?快滚,我看见你那张脸就生气!”

    叶姿动作熟练地接住了手电筒,却没有听话地滚蛋,而是不怕死地又往前走了几步。

    “季阿姨,您别生气了,您身体不好——”

    “我这高血压,就是让你气出来的!”季兰呼吸急促,伸手按住了太阳穴。

    叶姿赶紧上前扶住她:“你怎么样,要不要吃降压药?”

    季兰喘着气,虚弱地摆了摆手,叶姿小心地扶她躺在沙发上,又倒了杯水,慢慢喂给她喝下。

    季兰的气息慢慢平稳,睁开眼睛看了看她:“到底是什么事?”

    见她问,叶姿不由自主地笑了。季阿姨虽然对她很凶,可是心里还是关心她的。

    “导员通知我,让我去市局实习,明天就去报到呢。”

    季兰一怔,脸色划过一抹复杂的表情:“市公安局?”

    “是啊,”叶姿掩不住脸上的笑容,“您不是一直希望我成为一名警察吗?现在我真的做到了!”

    季兰没有露出叶姿期待的喜悦表情,却反常地沉默了,仿佛在思索着什么。

    许久,她才说:“嗯,我知道了。”

    叶姿不知道季兰为什么又不高兴了,不过十几年的相处,她早已习惯了季兰的喜怒无常。

    “季阿姨,您早点儿休息吧,明天还要早起呢。”

    叶姿扶着季兰走到她的卧室门前,季兰挣脱了她的搀扶,看都没看她一眼,在她面前关上了房门。

    叶姿想了想,终于还是把已经到嘴边的话咽了下去,转身回了自己房间。

    草草收拾了一番,她躺在硬邦邦的单人床上,想要入睡,却怎么也无法平息兴奋的心情。

    她要成为一名警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