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九章 憨厚背后

浴血孤狼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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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一十九章憨厚背后

    擂台上随着戈尔达的一笑,夜天刑的抱拳行礼,气氛看起来倒是和谐了许多,并不紧张。

    “云菲姐,这个戈尔达看起来很和善啊,光是看他的体形感觉他应该是个很野蛮的家伙,但看他的笑好像很真诚呢。”蓝凤凰望着擂台上的两人,对着身旁的郑云菲轻声说道。

    “是啊,他这样的人在擂台上就算输了,估计也是能保住性命。”郑云菲对着一旁的蓝凤凰淡淡一笑,有些赞同的说道。

    “结论不要下的太早了,这是生死擂台,所谓知人知面不知心,不要光看这个戈尔达的表面,这家伙的对手可没有一个是完好的走下擂台的。”陈正旺不知何时坐了过来,他也是恰巧听到了郑云菲和蓝凤凰的谈话,插嘴说道。

    蓝凤凰和郑云菲看了看陈正旺后眉头一皱,而后有些疑惑的看向擂台上戈尔达,这个看似憨厚的蒙古汉子看来并不像外表那般善良的人,对于戈尔达来说,二人还是更相信陈正旺的话。

    擂台已经宣布比赛开始,夜天刑和戈尔达也是一起向后退了几步,两人都是退到了擂台边缘才停了下来。

    蒙古摔跤在蒙古语中称为“博克”,蒙古族的传统体育活动,摔跤手为博克.巴依勒德呼,早在十三世纪时已经盛行于北方草原,摔跤在蒙古即是体育活动,也是一种娱乐活动,在祭敖包和那达慕大会时进行。

    戈尔达今天上擂台并未穿的很正式,而是只穿着一个类似皮短裤的裤子和一双长皮靴,上身赤着,他为何这么穿夜天刑却并不明白,或许是他了解过夜天刑的功夫,知道夜天刑擅长擒拿,赤着上身对自己更为有利吧。

    正常来说,参加摔跤的选手需要身穿铜钉牛皮坎肩“昭达格”,头缠红、黄、蓝三色头巾,脚蹬蒙古花皮靴,腰扎花皮带,下身穿着套裤,脖子上挂着五彩飘带,出场时双方摔跤手挥舞双臂,然后互相搏斗。

    “这个戈尔达看来并不是一个循规蹈矩的人,他是新时代的摔跤手,有着自己的风格,不如绝对不会选择以这样的穿着就上了擂台。”普通的摔跤手都是很尊重这项运动,在这种场合中也是会完全按照摔跤的规矩来,而戈尔达却有自己的想法,这样有想法的人反而更加难对付。、

    夜天刑开始对戈尔达还算有好感,虽然不能说好感有多少,至少不讨厌,但他却不会放松警惕,在这样的擂台上,一点点的失误都可能导致自己失败,而失败的代价将很可能是自己的生命。

    “嘿嘿嘿……”

    戈尔达双臂挥舞,人也是在擂台上跳动起来,口中也是发出嘿嘿嘿的声音,他口中没发出一次声音,身体每跳动一次,他便向前靠近一些,眼睛始终也是盯着眼前的夜天刑。

    看着眼前的戈尔达,夜天刑眼睛微微一眯,左脚在前,右脚在后摆出弓箭步,同时右手前伸,左手背在身后,随时也是准备出手。

    “哈!”

    当戈尔达距离夜天刑还有五米的时候,夜天刑眼神也是一变,对于高手来说,这样的距离已经非常的近了,这样的距离内,若是面对普通人,夜天刑有不下二三十种的方法一招将人杀死。

    戈尔达也是感觉到了夜天刑的变化,口中大叫一声,跳动的身体一顿,脚掌一蹬擂台,双手也是向夜天刑抓了过去。

    木瓜摔跤的技巧有许多,可以分为捉、拉、扯、推、压等十三个基本动作,但在这十三个基本动作的基础上却演变出一百多个动作,抓衣服、腰带、裤带,在正常的摔跤比赛中是不允许抱腿,不准打脸,不准突然从后背匠人拉倒,不能触及眼睛和耳朵,不许拉头发和踢肚子和膝部等位置的,但是在现在的擂台上,夜天刑可不会傻到认为戈尔达会遵循这些规矩,若是他真的遵循这些估计,戈尔达绝对也是走不到现在这一步。

    而现在的戈尔达也是表明了这一点,戈尔达这一抓之下,双手以上一下,左手在上抓向夜天刑的面部,这在正常的蒙古摔跤中肯定是不允许的,右手在下抓向夜天刑的腰间,他的体形虽然壮硕,但速度却很快,戈尔达的体形加上他的速度,看起就像是一头长了翅膀的公牛冲向了夜天刑,在视觉上给人很大的震撼。

    扭腰错步,眼见戈尔达就要抓到自己的时候,夜天刑做出了这样的选择,他这一动之下,戈尔达抓向夜天刑头发的左手也是落了空,但戈尔达的右手却是快速变幻,反手向上抓向夜天刑的后背衣衫。

    戈尔达的快速变招果然有效,他这一下也是稳稳的抓住了夜天刑的衣服,但是戈尔达却连高兴的机会都没有,只见他用力一扯,向将夜天刑拉向自己,夜天刑却是身体一晃,来了一招金蝉脱壳,戈尔达感觉手上一轻,夜天刑的衣服竟是到了戈尔达的手中,而夜天刑不在衣服内。

    “啪!”

    戈尔达感觉胸前一痛,火辣辣的感觉也是从胸口传来,原来夜天刑在金蝉脱壳下将衣服被戈尔达抓走的同时,他的人也是跟了上去,右手呈掌打在戈尔达的胸口。

    “呃……”

    “腾腾腾……”

    夜天刑一掌将戈尔达打的连连向后退了几步,脚掌用力一蹬地面,身体方才站稳,虽然这一下将戈尔达打的后退,但看起来却并未受什么伤的样子。

    看着站定的戈尔达,夜天刑眉头一皱,低头看下自己的手掌,他的手心此时有种油腻腻的感觉,手心占了一层油脂,这层油脂散发着一股膻味。

    “羊油?牛油?戈尔达的身上摸了羊油,难怪我刚才看他就感觉他的肤色有些不正常,身上味道有些不对。”其实刚刚上擂台的时候,夜天刑便是闻到了戈尔达身上的味道,但他却没有太在意,戈尔达常年生活在草原,平日也是与牛羊打交道,所以身手的膻味重些也是正常,但现在看来可不是那么简单了。

    身上摸了羊油或是牛油后,他的的身体表面便是会变的很滑,这样的皮肤很难抓取,而且有着一定减少伤害的作用。

    “这憨厚的汉子不能小看啊。”夜天刑心中警惕更甚,戈尔达此时看夜天刑的眼神也是变了,不再是先前那般憨厚友好,而是变的凝重。

    戈尔达身体站定,胸口也是一起一伏,在他的眼中,夜天刑就像是一匹草原上的狼,一头凶猛的恶狼。

    在草原上,像戈尔达这样的勇士,也是曾经徒手搏杀过狼,他用自己的一双大手将一头孤狼的脑袋从脖子上拽了下来。

    正如陈正旺先前说的那般,这戈尔达并不是表面上看的那般简单,他敦实中透着几分憨厚的样子也是他的一层保护色,这是他的伪装,每当与人交手的时候,他总是会对着对手微微一笑,憨厚的脸配上微笑,往往会让人对他放松警惕,而后他便是借助这层伪装击倒对手,这次的比赛场上,他也是用这种方法击倒了无数拳师走到了今天这一步。

    戈尔达原本已经很重视夜天刑了,但夜天刑的功夫还是超出了他的意料,夜天刑的反应速度太快了,而且能够在他抓住对方衣服的情况下,对方竟然能够瞬间挣脱衣服,这实在是让戈尔达始料不及。

    戈尔达交手过的人也是有很多,多到他自己都数不清了,夜天刑绝对是他碰到最难对付的一个。

    “呼……”

    现在戈尔达已经不能将夜天刑当成是人看待了,而是要把对方当成是草原上的一匹狼,而且是绝对的狼王,最强悍的狼王,他现在要做的是为了守护自己的羊群,把眼前的狼王杀掉。

    夜天刑感觉到戈尔达的眼神变了,对方的眼中充满了杀意,他动力杀机了。

    随着戈尔达的一口长气从口中吐出,戈尔达的身体开始移动了,他不再是莽撞的冲向夜天刑,而是一遍舞动双臂,一边以夜天刑为中心绕着对方动了起来。

    戈尔达在寻找夜天刑的破绽,夜天刑的反应速度不允许他直接正面冲向对方,但让他感到烦躁的是,夜天刑全身都是破绽,他好像怎么抓都是能够捉到对方,可是根据戈尔达的实战经验来看,越是这样,他反而越无法捉到对方。

    全身都是破绽,比起全身都防御的一丝不漏更加的难以让戈尔达下手。

    望着围着自己转了一圈又一圈的戈尔达,夜天刑脸上的笑意也是越来越浓,这个戈尔达并不笨,他没有因为自己全身都是漏洞而攻击自己,看来还是一个心思细腻的人。

    以夜天刑现在的实力,对面的戈尔达根本不是他的对手,他根本不需要将自己完全保护起来,因为戈尔达对他没有威胁,夜天刑对自己有足够的信心,他可以在戈尔达攻击自己的时候随时做出反应,在戈尔达碰到自己前,先将对方击败。

    戈尔达的耐心很好,但是当他围着夜天刑转了十圈以后,他的耐心也是到了尽头,戈尔达依仗的是自己的力量,他的速度不如夜天刑,但是这十圈转下来,心里和身体都是感觉到了疲惫,这疲惫主要还是来自心里,他知道自己不能再这样转下去了,不然他自己都很可能被自己搞的疯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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