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卖唱

断墨线01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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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上只有家最好,没家的孩子像根草,到处流浪乞讨,幸福哪里找……”

    一阵阵歌声在街头上飘荡开来,稚嫩的童声,唱起来饱含感情,好多人都被这动听的歌声吸引住了,不由得放慢了脚步,用目光寻找唱歌的人,等终于看清楚是一个小女孩在唱歌,连忙围了过去。

    只见一个衣着简朴的小女孩站在街头上,她仿佛没有看到周围的人,只是沉浸在自己的歌声当中,也许是唱歌的时候过于沉迷,不由自主地把她自己的感情也融进歌声里了,唱着唱着忽然就流下了两行眼泪。而她的旁边站着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虽然衣服破旧,但看上去十分干净清爽,他的脚下放着一个小纸箱,上面写着"卖唱"两个字,纸箱里面装着一些零零散散的零钱。

    虽然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但是谁也不忍心大声说话打断这天籁一般的歌声。等到小女孩唱完一首歌的间隙,人们这才你一言我一语地议论起来:

    “这到底是谁家的孩子啊,这么小就要自己出来卖唱赚钱了,他的父母呢?”

    “谁说不是呢,这俩孩子实在是太可怜了。”

    “是啊,听到她唱的歌,我真的忍不住流下了眼泪,唉,世上只有家最好啊!可是他们的家在哪里呢,他们的家人呢?”

    “你们说他们是不是孤儿,或者是被父母抛弃的流浪儿?”

    “我看肯定是了,不然的话,这么可爱的女孩子,这么懂事的男孩,家人哪舍得让他们这么小就在街上卖唱赚钱……”

    ……

    对于周围的议论,小女孩置若罔闻,她喝了一口水,和身旁的少年低语几句,清了清嗓子,微微一笑,弯腰对着众人鞠了个躬,说:“各位爷爷奶奶、叔叔阿姨、哥哥姐姐你们好!,我们兄妹俩相依为命,只能卖唱赚钱。如果你们真的喜欢听我唱歌,就随便意思意思,就当是给我们点茶水钱润润喉吧!”

    听到小女孩这么说,围观的好多人都开始摸口袋,陆陆续续有些零钱扔进纸箱里。

    小女孩看着纸箱中的钱渐渐多了起来,只觉得心中充满了感慨,眼里闪烁着点点泪光。

    记得上一世,虽然一直在歌坛默默无名,但是也不至于落魄到街头卖唱赚钱的地步!

    对,这个街头卖唱的小女孩就是金玉,不,现在是沈梦了。而现在站在她身旁的就是之前救了她的那个男孩,他叫沈浩,因为同病相怜,他们就结拜为兄妹了。

    从她被王喜钱和金琳卖掉的那一刻,她就恨不得这辈子都不再跟他们有任何的关联,所以跟沈浩结拜为兄妹之后,她就知道以后就是属于她的全新生活了,她不想再叫以前的名字,但是她根本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也不知道他们姓什么,只好跟着沈浩一样姓沈,取了一个全新的、属于自己的名字:沈梦,寓意着以后要开始新的生活,就当前世发生的种种只是做了一场梦。

    她跟着沈浩离开了海城,来到了现在这个小城市——边城。

    记得刚来到边城的时候,他们只是两个身无分文的流浪儿,幸好这里民风朴素,这里的人大多心地善良,看到他们年纪不大就流浪在街头,风餐露宿,就时常给点食物和衣物他们,让他们不至于饿死在街头。

    而在他们来到边城的第二个星期,就被一个好心人介绍去了一个小小的杂技团,那个团长好心收留了他们,让他们跟着学杂技。

    现在是他们来到边城的第二个月,在杂技团连皮毛还没有学到,幸好那个团长人不错,看他们好像对杂技不太感兴趣,也没有勉强让他们跟着那些耍杂技的人一起进行艰苦的训练,更没有要求他俩跟着杂技团出去表演,而是叫他们在杂技团里打打杂,帮忙洗菜、煮饭、烧水、洗衣服等,让他们帮忙干活,团里包他们的吃住。只要他们干完自己的活,就可以出来做自己想做的事,自由得很。

    这可不,现在他们趁着还没到煮饭的点,连忙出来街上卖唱赚钱。

    他们早就打听好了,这是个流动的杂技团,每半年就会换一个地方,全国各地的跑,靠表演杂技和卖药赚钱。而现在这个杂技团在边城已经有三个月了,再过几个月他们就会离开这里,到别的地方去。

    而沈梦并不想跟着他们全国各地的跑,现在她只想留在这里,安个小家,暂时安安稳稳的过日子,等到生活安定以后,再慢慢计划进入歌坛唱歌的事。

    她是重生而来的,而且重生回到了二十五年前,洞悉未来二十五年歌坛的发展方向,没有人比她更清楚了解未来二十五年歌坛的流行元素,只要她好好把握,找到机会,不愁没有出名的时候。

    不过,现在还不是时候,目前她才五岁,而结拜的哥哥沈浩也才十二岁,目前他们最大的难题就是往后该如何生存下去。

    因此,她就试着跟沈浩商量出来卖唱赚钱的事,沈浩本来不同意的,一来是因为她太小了才五岁呢,二来他并不知道她是重生的,更不知道她会唱歌。直到她在他面前唱了几首歌,他被深深地震撼到了,他当时就说长这么大还没听过这么好听的歌,于是就答应了。

    虽然那些人给的都是零钱,但是他们每天上午、下午和晚上都各跑一趟,赚到的所有零钱加起来也算不少了。照这样算下来,就算三个月后,杂技团走了,他们也可以凭着这段时间赚到的钱租一间小小的房子,之后捡废品卖也好,到饭店帮人洗碗也好,总之慢慢努力赚钱,生活总归会好起来的。

    现在想想,她跟沈浩真算得上是相依为命了。也许因为都有过悲惨的遭遇,相处的这两个月以来,他们之间的感情已经好得不能再好了,简直比亲兄妹还要亲。刚开始沈梦叫沈浩为哥哥还常常感到不适应——毕竟她现在五岁的身体里可住着三十岁的灵魂呢,叫一个十二岁的少年为哥哥确实有点为难,不过,现在她已经渐渐适应了,每天哥哥长哥哥短的叫得可欢了,而且还常常对着他撒娇卖萌。

    反正重活一世,就当一切都重新开始好了,好好享受一下前世没有的兄妹之情吧!

    正当沈梦和沈浩收拾东西准备回去的时候,忽然有个虎背熊腰的彪形大汉拨开人群走了进来,伸手一捞就把装钱的纸箱拿在手中,从里面抓了一把零钱,笑嘻嘻地说:"哟,我说你们这两个小孩子,还挺会赚钱的嘛!张张嘴,就赚到了这么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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