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回忆

三天两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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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枪匠装模作样地举起骨枪吹了口气,“反正你迟早是死,千刀万剐不如一枪以毙之。”

    他并非是个拘泥于道德操守的迂腐之人,遇事往往都是率性而为,因此,当暗水表露身份后,枪匠唯一的念头就是想杀了他。为约翰报仇倒是其次,只是枪匠隐隐感到让这样一个生物存在于世是非常危险的。

    他收起骨枪,将那散发着青色微光的“永恒核心”握在手心,闭上双眼,开始用炼金术去感受这物体的结构和性质。

    仅过了数秒,浩瀚的星空浮现在其脑海,宇宙中那些无形的作用力,都被染上了色彩,变得肉眼可见,却又倏忽万状,聚散无常。

    枪匠的意识被另一种庞大而未知的精神力量吞没,他已无法感受到自身的存在,仿佛肉体已成瀣粉尘埃;时间如同虚无之幻想;有形即无形,抽象即具体;所有身为人类时学习到的物理知识都变得毫无意义,那些玩意儿就好比是低维度生物不断提出荒谬的理论却又不断用新的理论去自圆其说的一系列衍生品。

    …………

    2084年,乌拉尔山脉以东,一片被风雪覆盖的山林中。

    两个穿着军装大衣的男子正站在一幢小木屋的门前,其中一个敲响了房门。不多时,屋内的人打开了门,那是一个老者,他的右眼应该是瞎了,脸上还留着狰狞的疤痕。

    老罗尔见到这两个陌生的男人时感到颇为惊讶,同时,高大的老人越过眼前二人的肩膀,还看到了一队人马。人数大概是七八个,他们全都骑着造型与鸵鸟类似的双足代步机甲,身背先进的枪械。其中有一人显得颇为扎眼,他并未穿制式军装,且腰间佩剑,这说明他至少是贵族,而那珠光宝气、华而不实的剑柄还说明了这是位非常富有且地位较高的贵族。

    “有什么事吗,长官。”老罗尔问道。

    门口的士兵回道:“伯爵老爷今天来山里打猎,你也看到了,现在天气变得有点儿糟糕,我们需要征用你的屋子休息一下。”

    老罗尔又瞥了他们身后一眼,心中颇为不屑,因为到了这个点,真正的猎人们已该满载而归了,但这位伯爵和随从的士兵们皆是两手空空,大队人马貌似还没开张的样子。

    “哦,那位伯爵先生想进屋来躲避一下风雪……”老罗尔道:“好吧,我想可以腾出点儿地方……”

    可对方的回答却是:“不,我说过了,这不是请求,是征用。还有,伯爵不喜欢和平民待在一个屋子里,你得待在外面,直到伯爵离开。”

    “什么?”老罗尔又惊又怒,不过对方有人有枪,他不好发作:“可这里是我的家!”

    “所以你应该感到荣幸。”那士兵说到此处忽然压低了声音道:“老头,别再啰嗦了,快穿上件衣服出来,我们也都得站在屋子外面的……”

    他身旁的男人用更加细微的声音,几乎如同腹语般道:“伯爵现在的心情很不好,你要是再磨磨蹭蹭,天知道他会干出什么来,别连累我们了!”

    老罗尔也看出了他们的难处,他叹息一声,罢了,只能希望这位伯爵别在壁炉旁休息到三更半夜才走。谁知他刚刚回过身去,竟忽然响起一声枪响。

    子弹穿过了一名士兵的肩膀,击中了老罗尔的后背,小木屋的门前瞬间绽开朵朵血花。

    那士兵痛苦地叫喊着,捂住肩跪在地上,他身旁的同伴将他扶住,表情惊慌却不敢作声。而老罗尔,他没能再说一句话,半分钟不到,就停止了呼吸。

    “看吧,我早就跟你们说了,本爵是神枪手,隔着障碍我也能命中目标,之前那只鹿会跑掉只是因为我眨了下眼而已。”伯爵对这次谋杀表现得若无其事,用十分得意的语气炫耀着,仿佛他用精良的枪械命中了一个十米开外毫无防备的老头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

    士兵们并未显露出多少同情和悲伤,他们很了解这位爵爷的脾气,沉默和顺从才能保证自己的安全,并在这位贵族的手中拿到一份额外的报酬。

    但在远处,一个少年却被眼前的情景惊呆了,他手中的猎物掉落在了地上,稚嫩的脸上布满骇然之色,他根本不明白,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他的爷爷,世上唯一的亲人,就在刚才,被一个自己根本不认识的人杀死了。小查尔斯正巧看到了枪响的那一瞬间,甚至都来不及做任何反应。

    他是谁?难道是父亲的仇家?他们是怎么找到这深山中来的?

    十一岁的枪匠像一只受惊的小动物,他匍匐到地上,隐藏好自己,喉中发出哽咽之声,视线也有些模糊起来,但他很快抹掉那些眼泪,泪水要是顺着脸颊流到一半就会结冰,扯掉时会非常疼。

    枪匠穿的皮袄是白色的,能够在雪地中很好地隐藏自己,他逐渐靠近小木屋,视线死死盯着那群人,伯爵很快独自进了屋子,其余七人则仍然留在外面。两名士兵把老罗尔的尸体拖进了附近的林子里,随手浅埋,那种深度不出一天就会被食腐动物刨出来吃掉,另外几人聚在一起,貌似这样能暖和些。肩膀受伤的士兵很快得到了治疗,帝国的医疗技术是非常优秀的,伯爵外出打猎,自然也准备了万全的外伤处理措施。

    枪匠在雪地上缓缓移动前进,他自小耳聪目明,大约来到百余米距离时,他已依稀可以听到那些士兵们的谈话了。

    “滥杀无辜的猪,呃……该死,万一贯透了骨头,我可就残了。”受伤的士兵捂着肩膀,他的血已经止住了,但对刚才那瞬间的恐惧,仍是心有余悸。

    “别抱怨了,你要是再往左边站一步,他会毫不犹豫地打穿你的脖子。”一个年长些的老兵抽着烟道:“以前有几个家伙就是被伯爵本人打死的,到时我还得打份报告,编个谎话,说是走火什么的,伯爵再赔一笔钱,一条人命就这么没了。”

    另一个士兵道:“那这个老头的报告怎么写?他头上插了两根树枝,伯爵还以为他是头鹿?”

    “哼……怎么写?”老兵回道:“根本不用写,这老头住在这种深山里,就算帝国有他的资料,也是多年没有更新的那种,只要我们不说,谁会知道这人的死活?所以,你该庆幸,这个月的奖金会比平时更多一些,就是那头猪给你的封口费。要是你不识抬举乱说话,相信我,不需要太久我就会为你写一份死亡原因报告了,我可不希望发生这种事。”

    “哎,要不是为了养家糊口,这护卫工作我他娘的早就不干了,我当兵可不是为了给什么伯爵做奴才的。”

    “全是放屁,就算不给他当奴才,也是给别人当,要想不当奴才,你就得往上爬,等有钱有权了,你就能当主子,就能像那头猪一样到处开枪乱杀人,到处抢人家媳妇儿,也没人能抓你。”

    正当这帮人在抽烟闲侃时,枪匠已经悄然溜到了距离他们三十米不到的地方……

    伯爵在屋里的壁炉旁烤着火,惬意地抽着高级的雪茄,一整天没弄到任何猎物的坏情绪稍稍得以缓解。不过他的休憩时间很短,才十分钟左右,小木屋的门就被人打开了。

    伯爵回头便破口大骂:“混蛋,谁允许你们进来的?”话刚一出口,他就愣在当场。

    眼前,一个少年站在门口,身高只有一米三四十的样子,他身着白色的皮袄,手持一支猎枪,此时此刻,其浑身上下似是洗了一场血浴,那些温热的血液还未干涸结冰,说明这是刚刚才溅上去的。

    伯爵的第一反应是伸手去拿枪,但他的这个意图在刚刚抬手的瞬间就被一颗子弹扼杀了。

    “啊!!!啊!!!”伯爵疯狂地惨叫着,这叫声远比刚才那个被他击中的士兵还凄厉得多,因为他的右手手掌被打出了一个血洞,

    枪匠看着他的反应,却面无表情。

    “小杂种!你以为你在干什么!你知道我是谁吗?!”伯爵咆哮着,但他不敢轻举妄动,因为那个小杂种的手上可拿着枪呢。

    “知道,你是杀死我爷爷的凶手。”枪匠回道。

    这话无疑在告诉伯爵,名号和地位在一个孩子看来都是没有意义的,但伯爵依然道:“你这杂种!贱民!你竟敢伤害高贵的吉尔森家族成员,这是犯上的死罪,我要杀光你的全家!把你的心脏挖出来煮了!”

    残忍和愚蠢都是非常危险的品质,而很显然这位吉尔森伯爵同时兼具了两者,他的反应简直等同于给自己敲响了丧钟。

    “杀死外面的七个人,我没有用枪。”枪匠从身后拿出一把鲜血淋漓的匕首:“因为我不想让你听到声音,从而有机会逃走。”

    伯爵顿感毛骨悚然,心中惊道:这个瘦弱的小孩儿竟然无声无息地干掉了七个持枪的帝国士兵?

    “我一直知道自己有些与众不同,即使很少能遇见爷爷以外的人,我也清楚,我和正常的人不一样。”枪匠关上了门,拿着匕首朝伯爵逼近:“我可以用这把匕首杀死一只六百公斤的棕熊,并且在几分钟内就将其肢解,我想成年人也不会比我更快。”他顿了一下:“我以前没有杀过人,但刚才杀了一些,原来这也没什么难的。”

    吉尔森伯爵显然是害怕了,他无法用自己的身份去威吓到这个孩子,论武力估计也不占上风,所以这时,他唯有一个办法了:“这……这只是个意外……我的枪走火了,对,是的,我不是有意的,听着,只要你肯放我离开,我可以给你一大笔钱,你可以搬到城里去,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不必在这深山里打猎为生……”

    “这就是你的遗言吗?一个谎言?”小查尔斯那稚气未脱的面孔,浸沐在鲜血中的身影和手上的凶器,在火光的映衬下,显得恐怖而诡异。

    伯爵狂怒地吼了一声,一脚踹向枪匠的脸,但迎接他的是尖锐的匕首。血芒闪过,他的一只脚飞了出去,小腿之下,连骨头都被切割得很平整。

    经常能听到有人形容,所谓“叫的像杀猪一样”,其实这句不确切,此刻吉尔森伯爵的惨叫声,应该算是“叫的像被杀的猪一样”。

    “啊!!!你这小杂种!!啊啊……啊!!狗娘养的贱民!我要杀了你!把你的皮剥下来!我告诉你!那个老杂种死了也是活该!!老子杀你们是看得起你!!!你这……”他不断叫骂,伤口却是血流如注。臃肿的伯爵在地上疼得到处打滚,脸色憋得通红,狂怒使其五官都扭曲起来。

    枪匠已经举起枪,瞄准了仇人的头,但他没有扣下扳机,几秒后,他竟又把枪放下了。

    伯爵看到了这一幕,他还以为对方改变了想法,立即道:“怎么?你想通了是不是,小子,这就对了!把枪放下!你放我走!我许诺的钱依然算数!”他的表情由扭曲中,又平添了几许兴奋之色,仿佛在绝境中看到了希望。

    枪匠的回答却是:“你不配。”

    “什么?”伯爵又愣住了。

    “你不配死在枪下,你的血会亵渎子弹的神圣。”他走上前去,单手按在了伯爵的额头上,伯爵的眼睛忽然失去了神采,他的身体逐渐化为了黑色,当枪匠收回手时,一堆黑色的渣滓粉碎,散落在了地板上。

    几乎在同时,枪匠也晕死过去,那是他第一次对有意识的活物使用炼金术,也是目前为止唯一的一次。

    …………

    手中的灼痛让枪匠从往事中清醒过来,他像是拿着个刚出炉的烘山芋一样,两只手将永恒核心来回抛弄了几下,那青色碎片忽然就恢复了常温。

    使劲儿摇了摇头,他不但没能搞明白永恒核心的情况,自己的精神还险些崩溃,看来这是个非常危险的事情,而且得费不少时间,还是从长计议比较妥当。

    枪匠把永恒核心放进了口袋,决定先想办法离开这个遗迹再说,第一步自然是寻找这个房间里还有没有什么机关,但他刚用余光一扫,就看到了暗水的尸体已然发生了剧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