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七章 痛揍言官

贼眉鼠眼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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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绿的草原,广阔辽远,青草蓝天成一线,一直延伸到天尽头。

    成群的牛羊在温暖的阳光下,悠闲的吃着青草,牧民骑着马儿,不时扬起手中的鞭子,在半空甩一个响亮的鞭花,然后吹几声口哨儿。

    牛皮缝制的毡房外,年迈的老者唱起了苍凉的牧歌,歌声蕴涵着淡淡的忧伤和苦难,在粗犷苍茫的草原上,却显得那么的细腻绵长。

    帐篷连着帐篷,远远望去,一大片白色的帐篷聚集在一起,就像绿色的绒地撒上了一把晶莹剔透的珍珠,远处的草原隐隐传来如雷声般低沉的马蹄声和吆喝声,给祥和的草原平添几分杀伐之气。大片的帐篷中间,隐隐可见一顶高耸的金色王帐,被周围的帐篷如众星拱月般,镶嵌在正中间。

    草原的尽头出现一些黑点,然后慢慢近了,却是一行人骑着马向王帐奔来。

    策马驰在最前面的,是一名高大魁梧的汉子,他头戴着羊皮毡帽,身穿羊皮长袍,奔驰中,清风拂起毡帽一角,露出他狂野的面庞和他那一双狠厉如鹰的眸子,此人竟是当初作为谈判使者,代表默啜可汗进京与方铮谈判的达塔塔。

    达塔塔身旁的快骑上,赫然坐着两个人,其中一个乃华朝人打扮,穿着一身破损不堪的盔甲,他身后却还有个人紧紧抱着他,身后那人眼睛蒙着一块白布,穿着突厥人常穿的长袍,他的眉目已被白布遮掩,可紧板的俊脸却露出刻骨铭心的仇恨,此人却是兵败扬州伏牛山,后来辗转进入突厥草原的泰王。

    此刻的泰王神情很灰败,形貌也颇有些狼狈,他的身后跟着数千人马,在达塔塔的带领下,众人骑马向王庭大帐飞快奔去。

    到了王庭外围,众人勒马抛镫,然后泰王摸索着向众人打了个手势,众人于是纷纷席地而坐,静待泰王命令,泰王则在身旁亲兵的搀扶下,慢慢向王帐走去。

    一旁的达塔塔冷眼盯着泰王,双手环臂,目光中露出轻蔑的神色,泰王走过他身边时,达塔塔有意无意的轻哼了一声。

    泰王听到了,身形顿了顿,随即脸上露出淡然的笑容,继续向王帐走去。

    刚走到王帐门口,却听得里面传来“哈哈”一声豪迈的笑声,随即羊皮缝制的门帘掀开,从里面走出一位中等身材的大汉,穿着代表突厥汗王尊贵的金色皮袍,头上半秃,脑后梳着几根长短不一的小辫儿,他长着一副粗犷的毛脸,脸上的落腮胡子毛茸茸的从嘴上延伸到鬓边,略有些肥胖,面相却是和善憨厚得紧,可眼中不时闪过的如鹰隼般阴沉的目光,显示出此人并不像表面上看去那么憨厚。

    “泰王殿下,欢迎你来我辽阔的草原,我们的相逢,是真神在冥冥中的安排,你便是真神赐给我们的礼物,愿我们的友情如这草原一般辽阔无边。”

    此人竟能说出一口流利的华语。

    泰王面带笑容,双手抚胸,微微向他一躬身,笑道:“谢谢默啜可汗陛下的款待,本王……在下初来贵地,愿投可汗帐下,做您忠实的属下和仆人,以此来感谢可汗您对在下的收容。”

    默啜可汗仰天大笑道:“好,好……”

    连说了几个“好”字,随即他脸色微沉,盯着泰王道:“泰王眼睛蒙着白布,可是受了伤?”

    泰王脸上不由抽搐了两下,咬着牙道:“正是受了伤,那方铮阴险卑鄙,决斗之时竟向我洒石灰,在下不察,着了他的道,这双眼睛……算是废了!”

    原来那日在伏牛山下,方铮情急之时向泰王洒了一把石灰,石灰入眼,泰王当时目不能视,又有追兵杀至,慌乱之中便随便在路边的小溪中掬水清洗了一下眼睛,可是石灰遇水产生了化学反应,高热之下,生生灼瞎了泰王的双眼。

    默啜可汗闻言哈哈一笑道:“你的敌人,就是我的敌人,我们突厥人向来将敌人和朋友分得很清楚,遇到你,我们有甘甜芳醇的马奶酒,遇到方铮,我们有战无不胜的勇士,和削铁如泥的钢刀!”

    泰王喜道:“多谢可汗为在下报仇,在下愿为可汗鞍前马后效劳,为您消灭您最大的敌人骨禄咄,他的牛羊,牧场和子民,全都属于您,您才是草原上唯一的,伟大的天之骄子,真神保佑您。”

    默啜摸了摸胡子,然后放声大笑,眉目间掩饰不住的喜悦之情,他单手抓着泰王的手腕,兴冲冲的向王帐走去,口中道:“泰王年轻老成,乃华朝有名的多智之士,本汗能得你相助,如同雄鹰多长了一双坚硬的翅膀,如同苍狼多生了一对锋锐的利爪,哈哈,本汗很是高兴!感谢真神的赐予!”

    “方铮此人狡猾奸诈,本汗两年前派遣使者去华朝京城谈判结盟,结果在他手下吃了很大亏,这人就像一只贪婪奸诈的豺狼,本汗和骨禄咄的使者都没占到便宜,反而让他敲去不少财物,那次谈判,得益最大的却是华朝,此事本汗一直纠结于心,方铮是我们突厥人的敌人!哼,待本汗消灭骨禄咄,然后挥师南下之时,定要将他碎尸万段,将他的皮肉剁下来喂鹰!”

    泰王高兴的抚胸弯腰道:“多谢可汗,在下愿听可汗调遣。”

    默啜看似和善的小眼睛忽然精光一闪,道:“本汗与骨禄咄之战,已渐占上风,如今有了你的加入,必然如虎添翼,势如破竹,消灭骨禄咄之后,本汗打算南下攻打华朝,泰王你……”

    泰王急忙躬身道:“可汗若攻华朝,在下虽不能上阵厮杀,可在下愿为可汗竭尽全力谋划出策。”

    默啜笑道:“如此甚好,本汗所图中原者,无非为华朝的金银珠宝和美女,本汗劫掠之后,还是要退回草原的,草原才是我们突厥人的天堂。泰王乃华朝皇室贵胄,理应继承皇位,代我突厥统治华朝百姓,呵呵……”

    泰王顿了顿,飞快的接道:“……多谢可汗厚爱,在下若继华朝皇位,必尊可汗为父,在下当自称儿皇帝,年年向可汗进贡称臣,以示对可汗的尊敬。”

    默啜见泰王如此识趣,不由高兴得仰天大笑,用力拍了拍泰王的肩膀,道:“好,好。泰王有此心意,本汗很满意,来来来,给你介绍一位熟人,也是你们华朝人,如今已是本汗帐下一员骁将,你们华朝有句话叫‘他乡遇故知’,本汗相信你们的相处一定很愉快。”

    说完默啜拍了拍手,厚厚的大帐门帘掀开,一名身材高大,棱角分明的大汉昂然走进。

    “泰王殿下,久违了。”进来之人语带笑意,目光复杂的盯着泰王。

    泰王一楞,双手伸出,摸索着道:“你是……”

    大汉哈哈一笑,道:“本将柴梦山!泰王殿下,可识本将否?”

    泰王吃了一惊:“柴梦山?昔年幽州守将柴梦山?你……你已入了默啜可汗帐下?”

    “如今柴梦山已非幽州守将,站在你面前的,是默啜可汗最忠实的仆人和鹰犬。”

    泰王面孔抽搐了几下,随即笑道:“昔日我与柴将军各有阵营,往事不必再提,今日我与你同为可汗麾下,还望柴将军多多照顾。”

    柴梦山也笑了:“那是自然,我们的主人默啜可汗是草原上最伟大的汗王,能在可汗帐下效命,是我们的福份,我等自当团结一心,为可汗打下一份震古烁今的功业。”

    泰王似乎对“主人”二字很不习惯,神色窒了一下,然后笑道:“柴将军所言甚是……”

    默啜在旁哈哈大笑,神色显得很是欣喜,大手一挥,便命帐外勇士点上篝火,烤上全羊,欢迎泰王归顺。

    天色已黑,草原上篝火点点,如同遍撒在天际的繁星。泛着红光的羊羔在火架上烤得滋滋冒油,无数的突厥战士们围着篝火,大口喝着马奶酒,啃着肥嫩的羊腿,人群中不时爆出震天的轰笑声,一个个身材窈窕健美的突厥姑娘们穿着艳丽的衣裳,在篝火旁翩翩起舞,引得战士们开怀大笑。

    默啜可汗端起酒碗,与泰王和柴梦山共饮了几杯,然后笑眯眯的看着泰王,道:“本汗与骨禄咄不同,骨禄咄很不喜欢你们华朝人,所以他屡次犯你们华朝疆界,攻陷你们华朝的城池,抢掠之后便放火烧城屠城,本汗对他的做法很不以为然,天下有才之士,但能为本汗所用者,不论其种族国属,只要肯真心归顺,本汗自待他如兄弟手足,哈哈,说来你也许不信,本汗其实对华朝人还是很有好感的,连本汗的妃子,也是来自你们华朝,只可惜啊!这位美人对本汗无意,死活不肯委身于本汗,否则她便以死抗之,本汗欲杀她,却又舍不得她那如天仙般的美貌……”

    默啜说着神色郁卒起来,他放下酒碗,拍了拍手,朝旁边侍侯的突厥侍女大喝道:“去,把严美人给本汗请出来,让她给本汗的贵客敬上一杯香醇的马奶酒!”

    侍女慌忙去了,不多时,一名身着突厥贵妇皮袍,头上戴满了各种金玉珠宝的妇人款款走了出来,她大约三十来岁年纪,可面貌却如豆蔻少女般稚嫩,眉如弱柳,目如皎月,丰姿绰约,行走间尽显成熟妇人的雍容之态,只是眉目间隐隐带着几分愁意,看起来令人格外怜惜。

    柴梦山在默啜帐下效命,自是早就见过此妇人,饶是如此,每次见到她仍被她那成熟妩媚的美貌所吸引,他吞了吞口水,贪婪的目光在她姣好的身躯上下打量,心中暗叹:“难怪她不肯委身,默啜还舍不得杀她,我若是他,也下不了手……”

    妇人走到默啜身前,淡淡的向他点了点头,随即接过侍女递上来的马奶酒,用一种冷若冰霜的语气对泰王道;“欢迎远来的贵客,未亡人严杨氏敬您一杯酒。”

    “未亡人?”泰王闻言呆住了,神色掠过几分惊讶,接着马上恢复如常。

    默啜尴尬的笑了笑,看似不以为意,小小的眼中却闪过一道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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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铮回京的第五日,天色刚亮,京城西门被守城的军士缓缓打开,军士们抱着长矛,懒洋洋的打了个呵欠,却听到城外传来一阵马蹄声,军士凝目望去,却见一辆双马并辕的马车向城门处奔来,马车装饰很是豪华奢贵,一看便知不是寻常人家的马车,而且马车的两旁还有近百名身着禁军侍卫服饰的娘子军,她们也都骑在马上,神情冷峻的紧紧护卫在马车两侧,半步不离。

    马车入了城门,丝毫未见减速,随侍的娘子军们看也不看守城的军士,径自往南门大街驶去,如雷的马蹄声过后,军士们抱着长矛互视一眼。

    “这是哪家权贵的马车呀?真他娘的嚣张!”一名军士恨恨朝地上吐了口唾沫。

    “小声点儿!不要命了?这群姑奶奶咱们可惹不起……”另一名军士急忙道。

    “她们是什么人?”

    “她们你都不认识?这可是长平公主殿下身边的侍卫呀!这群姑奶奶可是在京城横着走的主儿,你敢在背后议论她们,胆子长绿毛了你?”

    军士闻言吓得脖子缩了缩,赶紧闭上了嘴。

    娘子军们护侍着马车,马车一直驶到南门大街的方府门前停下。

    方府门前人头攒动,几乎所有的下人们都排好了队,静静的站在门前的广场上。长平领着小绿和嫣然站在最前面,见马车停下,长平俏脸掠过几分复杂的意味。

    早有见机得快的丫鬟迎上前去,主动掀开了马车的珠玉车帘,搀扶着一位小腹微微隆起的妇人下了车,妇人刚一露面,便引来方府下人的齐声惊叹。

    她真漂亮!

    几乎所有的人在心底暗暗赞叹了一声。

    只见她穿着一身大红色的比襟坎肩,镶着绿色花边的红色罗裙随着微风轻轻摆动,长眉连娟,微睇绵藐,灿如春华,皎如秋月,好一位绝色的美貌女子!

    女子体态略微有些丰腴,下车之后俏目先扫了一圈,最后目光锁定在离她数丈之遥的长平身上。

    女子楞了一下,然后款款走上前,朝长平笑了笑,然后行了个福礼,娇声道:“妹妹月娘,见过姐姐。”

    原来此女竟是青龙山上的女匪首罗月娘。

    啸傲山林,性情粗犷的女土匪,此时见了长平也不由有些忐忑,完全收敛了平日的火爆脾气,主动向长平施礼。

    长平是方家大妇,是方铮的正室,今日长平站在方府的大门口迎接她,算是给足了她面子,罗月娘也知不可再像平日般肆意妄为,以后言行必须谨慎。

    长平见罗月娘竟主动向自己行礼,她满意的笑了笑,然后目光不由自主的瞟向罗月娘的小腹,见她小腹和自己一样微微隆起,心中又泛起了几分酸意。

    长平小鼻子娇俏的皱了皱,颇不甘愿的道:“哼,来了就在府里住下吧,这里以后就是你的夫家啦,你既怀了夫君的骨肉,自是不能再让你住在山上,我方家的骨血,岂有让他生在外面的道理?那成何体统?”

    罗月娘一笑,悄声道:“多谢姐姐派侍卫将妹妹接进京,妹妹感激不尽……”

    这声“姐姐”叫得长平心头一暖,酸溜溜的表情立马消逝,换上一副如花的笑脸,娇声道:“还不是那死鬼,回了京便在我面前唉声叹气,哼!我知道他在想什么,还不就是想把你接进方府,得啦,这回让他如意了……哎,你,你的肚子,几个月啦?”

    “算算日子,应有四个月了。”

    “四个月……跟我差不多,这个花心的混蛋,竟然那么早就瞒着我,跟你……哼!”长平又开始气得牙痒痒。

    罗月娘闻言羞得俏脸通红,小心的看了一眼长平,见她面色除了有些薄怒之外,倒也没有别的表情,罗月娘不由轻轻松了口气。

    若论跟方铮的第一次,那……简直能让她羞得无地自容,若被长平知道其实是自己主动推倒的方铮,那长平的反应……

    罗月娘摇摇头,不敢再想下去,抬起羞红的俏脸,左右看了看。

    长平似是知道她在找什么,于是笑道:“你别看啦,他去上早朝了,午时才能回来呢,你进京的事儿他还不知道,待会儿给他个惊喜……走吧,回家,我带你去拜见公公婆婆。”

    “家”,多么温暖的字眼,罗月娘鬓首微抬,望着方府门楣上高高挂着的黑底金字牌匾,上面写着“忠国公府”四个大字,看着看着,罗月娘的眼圈开始泛红,这里,从此以后就是我的家了么?多少年不知“家”是什么滋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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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皇宫钟楼的钟声敲响,百官身着各色品级的官袍,踱着方步上殿。

    方铮和魏承德走在百官中间,他没大没小的勾着魏承德的肩膀,正在低声与魏老头儿说着风月。

    “哎,你就说说嘛,你到底跟暗香阁的凤仙姑娘有没有一腿?咱俩关系谁跟谁呀,告诉我我又不会到处乱说,真小气!”方铮不满的道。

    魏老头气得胡子直翘,猛翻着白眼,道:“没有!老夫年迈,哪有精力流连风月之所?方大人你可不能乱说,坏老夫的清白。”

    “你有个屁的清白!”方铮不屑的嗤笑道:“满朝上下谁不知道你魏大人年虽老迈,可却是风流阵里的急先锋,朝廷发给你的俸禄,一多半都扔进青楼了,弄得家里跟遭了灾似的,你若清白,那我岂不是处男了?”

    “你……你……”魏老头气得胡子抖了几下,然后一拂袍袖,恼羞成怒道:“……我懒得跟你说!”

    说完魏承德一扭肩膀,便窜到朝臣队伍的最前头去了。

    “哎,你不说没关系,我今儿晚上就去暗香阁,当面去问问凤仙姑娘……”方铮跟在后面笑道。

    “你……你敢!你简直就是个无赖!”

    皇上未到,朝臣们三三两两聚集在金銮殿里低声谈笑聊天,方铮眼睛一瞟,看见靠近门口的那根金龙柱子,眼中不由浮上几分温热之意,多么熟悉的位置呀,好久没站在这根柱子旁边打瞌睡了……

    方铮面带微笑,手中倒提着象牙芴板,一撩官袍便向柱子走去。

    这时一名小黄门轻步走了过来,朝方铮笑了笑,低声道:“国公爷,皇上有旨,您以后上朝站班,位置可不在这儿啦……”

    方铮一楞,“在哪儿?”

    小黄门指了指金殿上朝臣站班的最前列,一个最靠近皇帝龙椅的位置,笑道:“皇恩浩荡,皇上说了,如今您已贵为国公,官至二品,可不能再像以前那样站在这个不打眼的地方啦,那儿才是您的位置……”

    方铮举目望去,见那个位置正是朝臣站班时文官所站的首位,一般只有朝中德高望重的三公或大学士才有资格站在那里的,胖子倒是看重他,将文官里最好的位置留给了他,其中用意不言而喻,由此看来,今儿上朝,胖子必会升他的官儿,也许真是吏部尚书……

    方铮楞了楞,然后飞快摇头道:“不去,我不站那儿,那个位置我不喜欢,我就喜欢站这里……”

    说着方铮指了指他以前站班时的老位置。

    站得越前,死得越快,自己二十来岁的年纪便站在文官首位,回头还不得被那些言官们的唾沫星子给淹死?老子马上要告老还乡的人了,犯得着给自己找不痛快吗?

    小黄门神情一呆,怪异的望着方铮。

    见过不识抬举的,没见过这么不识抬举的。金殿上文官首位,这是多大的恩宠啊,这位国公爷怎的连眼睛都不眨就拒绝了?谱儿也太大了吧,连皇上的话都不听,这……这算不算抗旨?

    小黄门还没反应过来,方铮已朝那根熟悉的大柱子走去。

    刚走到柱子面前,方铮身形忽然一顿,鸠占鹊巢,那熟悉的老位置上,已有别人站在那儿了。

    方铮皱了皱眉,上下打量了那位官员一眼,见他穿着六品红色官袍,年约三十多岁,仔细看去,竟是御史台的言官梁成。

    走过去拍了拍梁成的肩,方铮笑道:“梁大人,麻烦让让,这个位置是我的,谢谢。”

    梁成愕然抬头,见是方铮,于是疑惑道:“……不对吧方大人,这位置明明是下官的呀,您的位置早就不在这儿了……”

    方铮眼睛一瞪:“我喜欢站这儿,管得着吗你?凡事有个先来后到,这个规矩都不懂?”

    梁成气得浑身一抖,怒道:“什么先来后到?朝臣站班都是按品阶排的,这才是规矩,你以为是市井泼皮抢地盘呢?”

    言官的品级虽低,可他们胆子都很大,对朝臣甚至是皇帝都有参奏的权力,所以自古言官都是属于清流一类,自是不惧权贵,哪怕权势极大的方铮,梁成也毫不含糊。皇帝我都不怕,还怕你这国公吗?

    方铮却怒了:“哎,你这人怎么不讲道理?这位置本就是我的,我下江南才几天呐,就被你占了,现在我回来了,你也该还给我了吧?好说歹说你怎么就不听呢?”

    方铮本也没打算一定要抢这个位置,可一来他确实不想站到那么显眼的文官首位,二来朝堂上的言官三番两次参劾他,他对言官都没什么好印象,本来只是一件小事,他却咽不下这口气。三天两头被你们参也就罢了,老子的位置都被你们抢了,还讲不讲理?当老子是软柿子么?

    梁成气得差点一口气没喘上来:“我不讲道理?我不讲道理?大臣站班的位置是吏部排定的,你怎么不找他们去?你以为我乐意站这儿么?”

    二人的争吵很快便引来了朝臣们的注意,纷纷踮起脚尖看热闹。

    魏承德暗暗摇了摇头,这个方铮,到哪儿都能成为焦点,太会惹事儿了。

    魏老头叹了口气,举步便待上前劝架。

    方铮见大臣们都围过来看热闹,他的脸上也有些挂不住,伸手搂过梁成的肩膀,在他耳边轻声道:“哎,你老老实实给我把位置让出来啊,少跟我废话,信不信我扁你?”

    梁成见这位国公大人跟市井泼皮一般威胁他,不由勃然大怒,大声道:“你……你这无赖!只知拍马逢迎做上高官的佞臣,我要向皇上参你……”

    话音未落,方铮抓起手中的象牙芴板,不轻不重的敲了一下梁成的脑袋,怒道:“参你个头啊!你们这帮言官每天吃饱了饭没事做,就知道参人,今儿告这个金殿上擦鼻涕,明儿告那个御驾前挠痒痒,都他妈有病怎么着?占了老子的位置还向皇上参我,你当朝廷是你家开的啊?”

    梁成被敲得脑袋一阵发晕,随即醒过神来,大怒道:“你……你……本官跟你拼了!”

    说着梁成将官帽往地上一掼,撸起袖子便与方铮扭打起来。

    方铮虽是文官,可好歹也是上过战场,见过功夫的,自是比梁成的身手强上许多,二人打来打去,身上的官袍都被撕得零零碎碎,形貌很是狼狈,没过一会儿,方铮竟已占了上风,见梁成体力渐渐不支,方铮提膝在他胯下不轻不重的撞了一下,撞得梁成当场变了脸色,身子一弓,痛苦的弯下腰来。

    这下方铮来劲了,一个扫堂腿将梁成撂倒在地,然后不顾群臣的劝架,方铮上前骑在梁成身上,左一拳右一拳的痛扁起来,嘴里还以一种异常悲愤的口气大声道:“叫你抢我位置!叫你没事参我!叫你骂我佞臣!老子招你惹你了?你们言官咋就这么看我不顺眼?还讲不讲理了?”

    群臣劝架之余纷纷满头黑线,你把人家揍得满地找牙,还说人家不讲理,这世上有你这么不讲理的人么?

    不过也有不少吃过言官参劾苦头的大臣表面上劝架,心中却快意万分,该打!方大人打得好!这帮没事闲磕牙的言官早就该揍了。

    痛揍了几拳出气以后,方铮这才站起身,环视着表情各异的众大臣,然后表情异常委屈悲愤的道:“……我是一个讲道理的人,讨厌暴力!非常讨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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