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重生的目标

天蓝宝蓝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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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生就像一场戏,可等戏快散场时,才发现自己演技平平,没有一点值得回忆的精彩之处。洛语眯着眼睛看远处背着书包向她跑来的胖孙子,觉得自己这辈子真的是白活了。连胖孙子都有作文大赛的得奖,为童年添了浓浓的色彩。而她呢,回忆年轻时的往事,发现竟然没什么可怀念的精彩。

    尤其是跟小区里的老姐们闲聊,她们最喜欢的说的事情,就是感怀当年的精彩人生。而洛语在脑回忆录里扒拉了一圈,发现她是真的没有什么值得说项的事迹。洛语还很小很小的时候,每当准备哭闹时,父母哥哥就开始哄她,说乖巧的女孩更加惹人疼。于是洛语整个童年都是一个乖乖女乖乖妹。

    邻居家爱哭爱闹腾的小伙伴,整天爸爸妈妈哄着,就算爸妈下地干活时,也有哥哥姐姐轮番背着玩。为此,小时候的洛语,没少心里偷偷的羡慕。等洛语理解会哭的孩子有糖吃这句话时,她已经过了那个可以躲在爹妈怀里撒娇的年龄了

    而上学后,老师常说听话的学生才是好学生,洛语是个听话的好学生,老师让双手背后腰挺直,洛语从来都没放开手弓腰趴桌子上的。以至于不知道什么时候,养成了喜欢挺胸收腹的习惯,大学后没少被说故意显摆胸口的两坨肉。可做好学生的结果就是,她的校园生活,一直都是学习学习还是学习,同学却是肆意的逃课打架享受燃烧的青春。

    十多年的学习生涯,好容易熬出头考上不错的大学,又听父母的话要好好学习专业知识,为将来就业做准备。闲暇时去做做家教,补贴一下生活费给家里减轻点负担。可同寝室的小姐妹们,唱歌蹦迪谈恋爱,肆意的挥霍着宝贵的青春,不给自己留遗憾。而她的大学生活,简直单调的比新世纪的小学生还无聊。现在回想起来,都觉得无趣的要命。

    苍天为鉴,毕竟一切都是为了毕业后的工作,可专业知识学的好,也没见她工作找的有多好。努力加班,对男同事也不假颜色,毕竟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洛语还是非常保守的妹子。可把全部精力都投注在工作上,业绩也没有公司里谣传被上司潜规则的女同事厉害,人家三年升组长,自己确实三年被下岗。

    结婚这环节跳过,父母怕自己找外地男友,在老家相亲的一个小公务员。然后两人都没意见后,顺理成章结婚生子,孩子操持大了自己也退休了,然后还要带孙子。这寡淡的人生,洛语都不屑对自己的鄙视了。回家伺候好孙子睡着,洛语对着镜子看自己那张皱巴巴的老脸。

    从一颗水灵灵的嫩白菜,变成一颗老白菜帮子,可除了脸上的皱纹,她就没什么可值得炫耀的。这样是不对的,人生说长不长,可是说短也不短啊,越想越觉得亏,真真是白活了。可后悔又能有什么办法,这个世上没有后悔药,期待重生这玩意和后悔药的几率,她还是洗洗睡吧,说不定在梦里还能精彩一回。

    不过,要是能重生,洛语坚决不做做乖乖女,不要做乖学生,更加不要做个安守本分的老实娃。她要变坏,要叛逆,要无法无天,要可着劲的折腾,不要听父母和哥哥的话,不听老师和学校的话,要活一个精彩灿烂的人生。好坏都无所谓,至少在上了年纪后,会想到往事会会心一笑,愚蠢也是青春的一种,不会再老了以后,连追忆的往事都没有。

    所以在睁开眼睛,发现周围的环境天翻地覆时,洛语花了很长时间,都没搞明白她究竟是个什么状况。是起床的方式不对?还是她睁眼的方式不对?在这两个问题中纠结了半天。推门进屋的人洛语仔细辨认了好一会,才发现是年轻了六十岁的洛老爹。洛志国进来看了眼坐床上眼睛发直的闺女,爽朗的哈哈大笑。

    “丫头这是咋了?今天去学校报名,你不是最想去学校上学的吗?快起来,晚了可就报不上名了。”

    洛语小脸皱巴巴的回神,不解问年轻的老爹道:“现在是什么时候,我是不是还没睡醒?”

    洛老爸哈哈大笑,洛妈这时也进屋,利索的把洛语从床上给挖起来,穿上一件半旧的粉嫩碎花裙。这眼光和手艺,也就洛妈喜欢。直到脸上被凉凉的毛巾抹了一把才回神,伸手在自家年轻的亲妈脸上用力掐了一把。洛妈啊了一声,抬手就拍掉洛语的小手指,瞪着眼睛看洛语。

    “作死啊,好好的掐你妈干啥。”

    洛语不确定问道:“疼吗?”

    洛妈甩了个白眼,不满道:“你傻啊,想知道疼不疼掐自己不就知道了,快点起来吃饭,等会你哥把你的鸡蛋也给吃了。”

    疼的话就代表不是做梦,可问题又来了,她究竟是怎么从六十四岁回到六岁的呢?,周庄梦蝶?那么问题又来了,究竟哪边是梦,哪边是现实呢?再次纠结的洛语,被老妈穿上起推出屋子,看着在堂屋里吃饭的正太版老哥,摸了摸饿扁的小肚子,先填饱肚子要紧,其他事情等吃饱了再想吧。

    早餐两个特意煮的鸡蛋,米粥馒头一盘洛妈自制咸萝卜干。填饱肚子,洛语才想起自己不要在做听话的乖乖女。没等想好怎么开始呢,就被年轻版老爹伸手抱在怀里,望着跟在老爹身后的年幼版哥哥,洛语坚定不要再做乖乖女。不满的要求下来自己走路,被老爸嫌弃腿太短。

    洛语无语,她现在才六岁好不好,用周岁的算法,还没六周岁呢,怎么可能长条大长腿。就是在未来也没长出大长腿,可好歹也一米□□,这身高放在南方,怎么着也是俯视的角度啊。跑题了,要怎么提前自己的青春叛逆期,真的是一个有难度的问题,毕竟内里的芯也一把年龄,无厘头的耍无赖,真的很考验一个人的三观和羞耻心。

    想来想去,洛语觉得自己没兴趣从一年级从新念书,干脆跟老哥挤到一个班级得了,又可以颠覆以往的乖乖女形象。自我感觉良好的点头中,刘爸已经抱着她绕过村里c字型小沟到了学校大门口。在洛村小学念书的孩子,大多都是周围十里八村的人,带孩子报名的孩子家长,大多都彼此认识,洛爸进了校门口就一直不停打招呼。

    准备去一年级班级报名,洛语紧紧搂着老爹的脖子,就是不肯去一年级报名。被洛爸放到地上,洛语就半趴在哥哥洛俊身上,死活要跟哥哥一起去二年级。洛爸哄了几句未果,虎着脸瞪着双眼,对洛语吓唬道:

    “小妞妞乖乖听话才惹人喜欢,妞妞也不想当最惹人疼爱的小宝贝了吗。”

    洛语撇嘴,对小妞妞这个小名鄙视到家,对乖乖听话这个词,也非常的不感冒。歪着脑袋就是不肯听话,势要做个叛逆的孩子:

    “我以后都不要当乖乖听话的小孩,你们不疼我就让我当小白菜。反正,我就是不去一年级,我跟我哥学了,现在就要跟我哥一个班,你就是打我,我也不听。”

    洛俊只比洛语大了一岁,比起洛语的白嫩圆润,男孩的体型显然都偏瘦一些。洛俊就被洛语给压的憋红了脸,苦着脸扭头看洛语,哄到:

    “小妹快松手,勒死我了,你才六岁只能念一年级。爸,把妞妞拉走,我还得去班里呢,老师要查暑假作业。”

    洛爸也没了耐心,伸手就去硬拉洛语。洛语早就准备好怎么应对:“我就不去,要我上学就跟我哥一班,有人欺负我我哥会护着我。要么我就不上学,天天在家玩。不然不然。。不然我就天天哭天天闹,烦死你们。”

    洛爸被洛语气的笑出声,收回手臂笑眯眯干脆道:“成,跟你哥跑几天,熟悉了再回一年级。”

    洛爸同意的太干脆,洛语反而不相信了,斜着眼角看着洛爸,不确定问:“真的?我妈那里你负责?”

    洛爸弯腰捏了捏洛语的脸颊,好脾气的笑眯眯道:“没事,你本来就早上学了,不会咱在留级。”

    洛语瞪大了一双圆眼睛,时间隔了太久,她咋就忘记还有留级这事了。她之所以这么早上学,一方面是自己羡慕哥哥自己要求的,二方面老哥也是这个年纪上学,三方面就是家里没人管她,不如送学校得了。九十年代初的农村,没有幼儿园不说,还可以随意的选择留级,不需要为学籍的事情费钱费心。

    在洛语的记忆中,好像小时候念小学在一年级也留了一年。不过不论怎样,不用跟鼻子邋遢脏兮兮的小鬼头们一个班,更不用从aoe开始,她还是很满意。报完名,父子三人在学校里待了一个多小时,回到家洛俊就撅着嘴巴跟洛妈告状,多了一个小尾巴一起上学也就算啦,现在还要跟小尾巴一个班,想想就觉得烦。洛妈听后果然很不满,对着洛爸和洛语就一阵炮轰。

    “洛志国,你就可着劲的惯孩子吧,白瞎一年的学费不是钱啊。咱们家啥情况你心里没数,一年到头干点活地里刨,能剩多少钱,家里还要人情往礼的,你们爷俩就使劲的气我吧。”

    贫贱夫妻百事哀,洛爸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也算是有文化的人。不过农村里没有太多活,这年代出门打工的人也不多,基本除了在家里种地养家禽,旁的也没太多收入。被洛妈如此下面子,洛爸也拉下脸,不等洛爸吼回去,洛语鼓着脸颊,不在意接道:

    “妈,没钱也不是一天两天的,我跟我哥不也长这么大了。天天就会钱钱钱,钱能喊你妈吗。”

    洛语绷着小脸,把原本都在火头上的洛爸洛妈给逗得哭笑不得。洛爸看了眼气乐的洛妈,叹气道:

    “行了,你要是能让妞妞听话念一年级,跟老师说一声就成了,哪来那么多的事。大姐那边说工厂招工,你在家伺候家里的地,照看好孩子,晚上我去商店给大姐回个电话,过两天我就去看看。”

    洛妈闻言,欲言又止到底没在多说什么。倒是洛语,她大姑姑在n市工厂打工,一个月工资用现在的标准来说,三百块钱,不过除了吃喝住这些开销之外,辛苦却也比在家里种地累死累活的强上不少。前世洛爸好像没有去,在家里跟人一起合伙宰牛卖肉,结果亏了不少,爸妈为此没少吵架。

    去了也好,爸妈能少吵些架,这个年代家家过的都不算富裕。不过,九十年代的打工仔,还不如大城市车站门口卖茶叶蛋的小商贩,想了想,洛语还是建议道:

    “爸,我姑不是说她厂门口卖稀饭的生意很好吗,说不定比我姑工资还高呢,那么多的厂还有工人,都要吃饭,卖饭肯定比你进厂挣得多。”

    洛爸在洛语后脑勺轻轻拍了一巴掌,笑骂道:“小丫头片子,厂里都有食堂。你爸都已经去当工人了,还要干丢人的小商贩,再说稀饭有啥好吃的,去玩去吧,过两天就得好好去上学。”

    洛语也不在吭声,她现在只是一个六岁的小孩子,而且年代不同,现在的人对做尚不得台面的小商贩很排斥,都觉得是件丢人的事。要知道九十年代农村最先富起来的,就是最初抓住机会敢拼搏的小商贩,其次是各种技术工人。等大部分人回神时,机会已经消失了,只能跟在别人身后拾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