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大土豪(加更)

夜雨初花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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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极短的时间内,众人根本没看清楚凌云的动作,只见三只箭矢不是一条直线飞出!

    石头鱼叹了口气:“完了,云临兄弟手抖了!”,众人一听,心里一凉。

    这时凌云从树下跳下来,看也不看身后的蛮牛怪,“石头鱼,上去顶住左边两只蛮牛,松口气去顶住右边那只,元素法师记得不要用火属性魔法,牧师记得用驱散!”凌云紧张却不慌乱地下着命令。

    这时众人才看到,原来凌云不是手抖,三只箭矢飞向不同的方向,前面两只把其他怪引向了其他地方,而最后一只则是把这三只蛮牛吸引了过来。

    这是神技啊!在那么短的时间内做出那么复杂的动作,众人看向凌云的眼神都是羡慕,自己什么时候能有这样的技术啊!

    石头鱼等人连忙冲上去,顶住蛮牛怪,后面的法师和近战不停地输出,凌云拿出紫雷剑也在旁边不停地刺着,一个个-87,-95的伤害从蛮牛身上飘起,众人惊了一下,这是什么伤害!怎么比法师还要高。

    要知道,伤害最高的南笙,也不过只能打掉四五十的血,实在是大师级副本,这些蛮牛防御太高了,而凌云作为一个剑客,剑客一般是以技能和速度著称的,怎么会有这么高的攻击力啊,太可怕了!

    慢慢地,蛮牛血量到了20%左右,蛮牛原本暗黑的躯体开始要变红了,众人脸色大变,不应该是10%开始狂暴吗?怎么20%就开始了?

    凌云镇定自若:“大家不要慌,这是大师级难度,狂暴会提前,待会儿那个会驱散的牧师记得听我指挥,我说放,你马上放驱散,慢一秒就可能团灭!”

    那个会驱散的牧师是个年纪不大的小萝莉,叫做菲菲,一听凌云这么说,她顿时有些紧张,小脸涨得有点红。

    凌云一看她:“你不用紧张,待会儿我会告诉你什么时候放,你到时候放就好了。”

    菲菲目带感激地朝凌云点了点头。

    蛮牛似乎被凌云等人打出怒火了,身上浮现出一片虚影,应该就是那附身的英灵,看到英灵出现,凌云大喊:“所有近战单位后退,法师停止攻击,喝回蓝药剂,盾战士稳住身体,不要乱动!”

    只见那英灵放出一阵迷雾,石头鱼松口气顿时被迷惑了视线,凌云喊道:“菲菲,驱散!”

    菲菲一个驱散出手,石头鱼松口气恢复了视野,看到蛮牛怪要攻击后面的法师,一个嘲讽又把仇恨吸引了回来。

    “赶紧攻击,其他人被迷惑视野的,自己去旁边恢复。”凌云喊道,看到有的法师要用火属性技能,凌云赶紧制止:“别用火流星!火属性攻击会造成蛮牛暴走,它会直接冲过来的!”

    那个法师赶紧中断了技能,要是蛮牛冲到了他们这后排,那估计一扫一大片,等法师牧师都死了之后,那些近战单位也就没了。

    而凌云之所以知道这么多,全是因为他之前和县令有过协议,县令那里有特别多的,关于青阳县各个地方野怪的资料。

    凌云也不知道这算不算是系统BUG,可能,也没人想到这样来获取攻略吧。

    蛮牛血量稳定下降,5%,3%,每当蛮牛想要释放迷雾的时候,凌云都会让菲菲恰到好处地释放驱散。

    只剩下1%血量的蛮牛,被众人几次斩杀失败之后,终于在凌云的一个斩杀下,血量耗尽,“轰”的一声倒在地上。

    其他的两只也相继被斩杀,众人一阵欢呼,凌云伸手去摸野怪爆出来的东西,拿出来一看,很惊讶,三只蛮牛竟然出了一把白银下级长剑,一双战士的靴子,青铜下级。

    凌云朝众人扬了扬手里的东西,说道:“这长剑我拿了,战士靴子你们拿去吧!”

    众人一阵艳羡,那可是白银级的呀,整个团队里面都没有一件,不过也没有人说什么,毕竟凌云早就说过,有剑客用的东西,他优先选择,而且,要是没有凌云,这三只蛮牛他们也对付不了。

    那双战士的靴子,是盾战士,刀客,剑客都可以用的,不过凌云看不上,因为他脚上就是青铜中级的靴子,而且,里面有更好的,那才是凌云这次的目标。

    其他人感激的看着凌云,毕竟凌云要是拿走了这双战士靴子,他们也说不得什么,反正他也能用。

    青铜级战士靴子最后被松口气以十个银币的价格买走了,按惯例,凌云拿装备是不用花钱的,而其他人拿则是需要给每个人分成,毕竟是大家一起打下来的。

    梦想之地的装备爆率非常低,所以一件青铜装备也能卖到很高价格,按这样算,凌云最后肯定会分到四五十个铜币,不过他已经算是大土豪了,不在乎这点钱。

    看了看手里的剑,用了一下洞察。

    英灵之剑(白银下级):等级需求(10)

    属性:攻击75-83,攻击命中+3,力量+56

    攻击速度:1.5

    限定:人类剑客或者骑士可用。

    是把不错的剑,虽然和魔云裂相比要差了点,但是魔云裂不能经常拿出来用,在弄到更好的装备之前,这把英灵之剑也可以凑合着用。

    其他人要是听到凌云心里这么想,估计要吐血,白银级的武器还只能凑合?要知道,武器和防御装不同,爆率起码低了一百倍。

    因为防御装备包括头盔,手套,铠甲,靴子四件,多的人可能还会有什么护臂,披风之类的,而武器就只有一把剑或者一把刀,学了双武器的人可能还有一把匕首或者短剑,但是也还是很少呀。

    这团队里大多数人用的都是白板中级的武器,白板上级和青铜级的寥寥无几,就凌云这把英灵之剑,如果拿出去卖,至少得三个金币,就算卖到五个金币也有人买。

    凌云换上英灵之剑,整个攻击又加了不少,南笙看着凌云:“云临,你换下来的那把剑能卖给我们吗?”

    他们整个队伍都没有一把青铜中级的剑,凌云想了想,自己也用不上,随意道:“这把剑拿到拍卖行,至少得五十个银币,我们是朋友,你给四十个银币就行了!”

    其实凌云自己买的时候就用了五十个银币,之所以亏本卖给南笙,也是觉得南笙人挺好的,他自己没什么朋友,所以就能帮一点就一点。

    南笙面露难色:“我们团队的活动资金也才三十个银币,你看,能不能先欠着?”

    凌云没想到他们这么穷,连忙摆了摆手“算了,算了,你们想什么时候还就什么时候还吧!”,南笙等人一阵尴尬,没想到整个团队还没凌云一个人有钱。

    看到凌云连四十个银币也不在乎,众人纷纷猜测凌云到底什么来头,而且看着他对南笙挺好的样子,众人心里不是滋味。

    南笙的美貌毋庸置疑,这里的男生只要单身,基本上都有些想法,不过他们不会像离火表现的那么明显,惹人讨厌。

    但是,看了看凌云,身材修长,俊逸的脸庞,而且出手大方,青铜中级的剑说给了就给了,众人心里一阵哀嚎,完全不是竞争对手啊,估计都没资格竞争!

    凌云不知道他们在想什么,他只是对南笙有些好感,倒不至于说要追求南笙,毕竟,他有那个让他魂牵梦绕的人,那个人才是他的目标,虽然南笙也很漂亮,但是游戏终归是游戏,游戏里的关系在他认为,是不如现实的。

    南笙似乎也感觉到了众人的目光,脸颊微微泛红偷偷地看了看凌云,发现凌云的目光根本没有停留在自己身上,南笙摸了摸自己的脸,第一次对自己的容貌没了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