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0章 特训?适应?

祈祷君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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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胡夏人进宫那也得是第二天的事情了,否则大半夜召别国公主进宫,怎么看也是暧昧的紧。

    除此之外,第一件事是找了解的情况的人问问情况。

    皇帝就这一点不好,什么都要通过别人的转述,不能出去看看,也无怪乎景帝曾嗟叹过“天子不过一囚夫尔!”的话。

    当日就在那里的,当仁不让的是魏坤。

    魏坤被召进宫的时候,天色已经完全黑了,而他看起来的情况也不是很好——外袍已经不知道了踪影,身上到处都是水渍和灰尘,这还是已经“整理”过仪容以免御前失仪的结果,如果就从礼宾院直接过来,以后也不要进宫了。

    刘凌在东宫时和大哥二哥并几个伴读朝夕相处,戴良耿直,庄扬波单纯,而这位魏坤,刘凌其实一直找不到什么词来形容他。

    说他出色吧,他不显山不露水,平时也沉默寡言,跟在本来就不爱掐尖要强的大哥身边,就跟隐身人似的,不出差错,也不会出手做什么出格的事。

    可你若说他就是个庸人,可凡是和他接触过的人,没有一个不说他好的。无论是父皇还是宫人,甚至就连最挑剔的二哥,都说过魏坤留在大哥身边可惜了。

    以当年东宫祭酒的话来说,魏坤是个有“大器量”的人。

    只是这样的人,配上那样的性格,往往不知道能把他放在什么位置。

    刘凌知道他的父皇其实是个很自私的人,自私到也许知道这个人是个人才,放在其他位置更好,可为了能为自己所用,或是为自己在意的人所用,他的父皇是不在乎这个人才能不能物尽其用的。

    他也许觉得在大哥身边放上魏坤这样的人会让他更放心,又或者觉得魏坤是目前能找到最好的选择,所以即便当时大哥几乎和活死人没有区别,父皇还是一纸诏书,让他做了长史,开府肃州。

    也因为他去了肃州,刘凌并没有更多的机会去接触这位“同学”,只知道肃州最艰难的时候,是靠他撑起了肃王府的外务,使得肃王府在贫瘠荒蛮的肃州能够成为说得上话的一方势力。

    归根结底其实还是大哥的血脉起了作用,可如果没有魏坤不畏“功高盖主”的流言自愿当那把可能被人卸磨杀驴的枪,也不见得会在这么快的时间内站稳脚步,至少没那么容易。

    他父亲的选择没错,魏坤是个值得托付,也不用担心忠心和后路的,但刘凌没想到他还有帅才。

    是的,帅才。

    能够在礼宾馆一出事时就发现敌强我弱,并且力劝流风公主作为诱饵引君入瓮,能一眼看破那江湖高手所用毒术的弱点,立刻针对其弱点做出布置,刘凌觉得即使是自己就在当场,也不见得能做的比他更好。

    有时候要的不是决断,也不是聪慧,而是如何让别人都听的,尤其是在你身份不高、也没有什么特别让人信服的地方的时候。

    就算他的哥哥是鸿胪寺的“自己人”,能在最快的时间说服礼宾馆的所有仆役去收集水枪水龙、让金甲卫那些生性高傲的侍卫乖乖爬上墙头,甚至能让那位不那么简单的公主听他的话当那种随时可能玉石俱焚的诱饵,都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情。

    更何况他还不居功。

    刘凌登基这么多年,别的本事没有,看人却已经很是犀利了,一个人是故意不争功想要赢得名声和尊敬还是真的就没把这件事当做功劳,他自然是一眼就能看的出来的。

    等听完他毫无特殊修饰和夸大其词的叙述完整件事中他知道的部分,刘凌陷入了深思。

    魏坤真的就是个平庸无能的方国公次子吗?这样的性格,放在大哥的身边做一个管家,会不会太过浪费?

    如果他将他放在合适的位置磨练,假以时日……

    大哥会不会生气?

    刘凌思考的时间有些长,但好在人人都以为皇帝在思考礼宾馆发生的事情,也没人敢打断他的思考,大概过了一会儿,刘凌的手指在龙案上敲了敲,开口询问:“你是说,出事的时候,安归并不在流风公主身边,而是带走了大批好手搜查什么翻墙的公子哥?”

    魏坤似乎也和刘凌曾经想到过一样的问题,只是不愿意搬弄是非,听到皇帝问起,立刻很自然地就接了上去:“其实臣去礼宾馆时也是处理这件事情,很多翻墙跨院的不乏京中显要子弟,礼宾院也不敢擅自做主就把人押送到京兆府去,臣少时一直住在京中,和各家子弟又多有交情,所以……”

    才适合出面做这得罪人的事。

    他其实何尝不知道鸿胪寺和胡夏人都是把他当做冤大头,都是仗着他和皇帝有同窗的关系,又不会在京城中久留才让请他“出山”,他也确实无所谓,因为他比其他人更明白刘凌是个什么样的人。

    如果这位陛下还是先帝,他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接下这个“参赞”的。

    “让臣感到疑惑的是,礼宾馆虽然并非什么重要的关防衙门,可事关外交,守卫也算森严,而且那些胡夏武士更是骁勇善战,说句不好听的话,京中那些‘公子’臣识得大半,自己能上墙的都少,更别说顺利地翻入馆中去添乱了,这几日臣越是处理这种事情,越是觉得怪异……”

    他肃了肃容,尽量言简意赅。

    “不像是拦着不给进,倒像是故意放进去的。”

    “这样就说得通了。”刘凌叹了口气,手指微动,“看来胡夏人之间也不是一块铁板,安归带走好手,只留那些没办法控制的阉人武士,又放些孟浪之徒进来,也不见得是安的什么好心。只是他也没想到,进来的不光是色胆包天的纨绔子弟,还夹着这么一个危险的人物。”

    “夏国的主使和副使都对这位公主恭谨有加,又是军权派的代表,今天这事一出,他们可以直接调用的人手损失了大半,流风公主身边的人也都已经所剩无几,这使团,还不是安归说了算?瑶……有人跟朕说在胡夏国里,宦官也能独当一面手握大权,朕原本还将信将疑,现在看看,有这样的成算,又怎么愿意做个普通下人?”

    他对着魏坤点了点头。

    “你做的很好,流风公主无事,那歹人也被立毙当场,至少对胡夏还有个交代。只是这件事恐怕会给胡夏追究的借口,朕思来想去,既然魏爱卿这段时间在使馆里很是熟悉,接下来交接和安置的事情便着你协助鸿胪寺一起去办。”

    魏坤“啊”了一下,没想到刘凌居然直接掀了担子给他,他定了定神,想起家中父母兄弟日日犯愁他婚事恨不得拉着他到处去相看的样子,觉得和那个比起来,好像和胡夏人打交道反倒更容易一点,居然心甘情愿起来。

    “臣愿意为陛下分忧。”

    魏坤答应的顺当,刘凌反倒突然不好意思起来,因为他想到了自己之前做了什么,似是不经意地询问:

    “你身体好些了吗?办差要不要紧?”

    魏坤下意识地回答:“是,已经……呃?”

    他吸了口气,不敢置信地抬起头看向皇帝。

    刘凌摸了摸鼻子,和他对视了一眼,点了点头。

    魏坤只觉得今天一天实在是太过荒谬,已经超越了他的理解范围,可无论是她还是他都是他不能置喙的人物,也只能缓缓呼出一口气,沉声说:“臣谢陛下提醒之恩。”

    “咳咳。”

    刘凌干咳了几声,才命令宫人将他送离了宣政殿。

    这一夜自然是兵荒马乱,宫里要安置一位异国的公主、用什么仪制、什么规格,安置在哪儿,都不是简简单单的事情。

    薛太妃不在,几位太妃共同理事,效率却不见得比薛太妃在的时候快,最后还是刘凌抽空去了趟昭庆宫,才算安排下。

    当夜,刘凌安排好一切,终于回到寝殿时,竟有些莫名不敢迈进去。

    “陛下?”

    “哦,朕今日不必沐浴了,天气有点燥热,你去把朕的被子换薄一点的。”

    瑶姬如今睡床边,他能不燥热难当吗?

    “可是……”

    现在根本不……

    “……是,陛下。”

    王宁立刻给两个内侍使了眼色,示意他们去安排。

    刘凌回了自己的寝殿,见姚霁没有再一身黑色暴露衣衫加奇怪黑网的打扮,总算是松了口气,虽说这袍子看起来奇怪的很,交领之下只是在腰间系了一根大腰带,但至少什么都遮着,只有一截洁白的颈项露在外面。

    可是当姚霁从跪坐的姿势变为站立而起时前来迎接他时,刘凌才知道自己是在是太嫩了。

    那古怪的衣袍下面,似乎是什么都没穿的!

    当她一迈开腿的时候,从那宽大的衣袍之中便露出一截修长的*,刘凌羞得满脸,眼神只从那雪白的小腿上划过就不敢再往上了,只能把视线往下挪走。

    可这往下挪去却更让他迈不动步子了,因为瑶姬又没有穿鞋,只赤着双足,踏在紫宸殿的地毯上。

    刘凌从未见过女人□□着的脚,如今见那足踝纤纤秀美,能够看见的一双脚儿如玉般柔润,十个脚趾犹如透明的粉嫩花瓣,只觉得是升平从未见过的可爱景色,霎时间,竟让他想起景帝来。

    这位祖先,当年似乎有个古怪的癖好,便是喜欢漂亮的女人玉足,以至于景帝时期即便是三九寒冬,宫中的妃嫔也喜欢穿着造型各异的木屐,将自己一双纤纤玉足露在身外,一时间,这种爱好传至宫外,各种女人穿着的木屐也被称作“玄公屐”,概因景帝刘玄当太子时被称为“玄郎”。

    直至今日,女子是否算得上美貌都还有个评判标准,那便是一双玉足必须生的好看,太瘦不行,太胖也不行,必须秾纤合度,而且对尺寸、大小脚趾甲的形状、色泽都有评价的标准。

    这些美人轶事甚至被许多文人墨客吟成诗作了赋,也有许多杂谈中提到过,而刘凌在赵太妃那里知道这个典故的时候,心里甚至还嫌恶了半天,完全不明白穿在鞋里踩在地上的一双臭脚丫子有什么好喜欢的。

    美?不嫌有味吗?

    可现在再看到瑶姬这一双雪白赤足,刘凌似乎能够理解刘玄为什么偏爱美人足了,因为如果是眼前这一双脚,刘凌觉得自己也能把玩一整天。

    姚霁看到刘凌不敢看他腿,却把她的脚看了又看的时候,就知道史书上的记载都是真的。

    一个朝代一种对美的爱好,“昔日楚王爱细腰,可怜宫中多饿殍”便是如此,“细尺裁量约四分,纤纤玉笋裹轻云”也是一种,不止一本书里对代人喜欢美足做重重描写,甚至还有诗词将女人一双脚分作三六九等。

    姚霁的脚原本就非常好看,再加上她为了追求完美,符合代人的审美要求,特意将脚趾甲的形状和颜色修成了第一等玉足的模样,就越发晶莹可爱。

    她原想着刘凌接触女人少,又没有多少男性长辈“熏陶”他,应当是对这些并无所知的,却没想到这时代的价值观也许真是有惊人的一致性,自己从浴袍里露出的腿没有引起他的注意,让他先注意的倒是脚。

    姚霁踩着轻快的步子踏到刘凌的身边,很高兴自己又发现了代昭帝的一项“爱好”,只眯着眼笑着。

    “明天流风公主就要进宫了,你得表现的自然点,她那双眼睛太魔性,万一看出你就是那个伺候他去的宦官,还以为你早就看上她了,岂不是更不好?”

    她咳嗽了下。

    “为了让你明天能够发挥超常,我决定今天牺牲下自己,再换一次装束。”

    刘凌知道今天她这样多半是开玩笑,可他眼睛确实老是不由自主地往她脚上瞄,于是自己看脚也不是,看人也不是,看天也不是,看地也不是,居然被逼得抬起头皱着眉,像是个烦恼的老人家那样“哎”了一声,引得姚霁笑的前俯后仰。

    玩笑过了,姚霁也没多逗弄她,等到刘凌洗漱结束上了床,便和他并肩在龙床上坐好,明面上看起来似是刘凌在翻一本生僻的书籍,其实是姚霁在看,每看完一页,姚霁食指便晃晃,刘凌再翻一页。

    一开始刘凌找的都是两人都没看过的书,这样便能一起看,可后来刘凌发现自己一目十行过目不忘,可姚霁看着这些字似是非常疲累,偶尔还嘀咕什么“繁体看死人”之类的话,便去找一些自己看过的,或在之前便看过一遍,能够一边和她看书,一边向她解释一些其中的内容。

    最近姚霁对胡夏起了注意,刘凌便找了一些关于胡夏的书,只是关于胡夏的书籍实在太少,而且似乎书上有的和书上没有的姚霁比他还要更清楚,所以反倒是姚霁说的更多些。

    “国都苏利城,城方十里,户十余万,土地平正,出产金、银、黄铜、珊瑚、琥珀……俗事火神、天神,……百姓女年十岁以上有姿貌者,王收养之,有功勋人以分赐……有知丧葬之事的人,号为‘不净人’,若入城市,摇铃自别。每年以六月为岁首,尤重七月七日、十二月月首,每逢此日,互请作乐……”

    等过了大半时候,刘凌才明白过来。

    “你是因为明天流风公主要入宫觐见,所以在帮我临时补一补胡夏的风土人情并各类习俗?”

    刘凌心中一暖,偏头望去,见瑶姬眉眼间肃穆无比,毫无之前逗弄他时的媚态和捉弄之意,到有着对待知识和书籍无比的虔诚之意,心中对她又敬又爱,不知该如何表达才好。

    “你天赋异禀,博闻强记,多听多记一点,总没坏处。”姚霁想了想,又问他:“我看白天那青年,似乎是当年东宫里跟在大皇子身后的伴读?”

    刘凌点头。

    “是,如今是肃王府的长史。”

    姚霁见白天那青年似乎很是能干,可是她使劲想也想不出代昭帝时期有哪位名臣良将是叫魏坤的,他那哥哥魏乾倒似乎是些印象,应当是出名的使臣一类。

    但凡能干却没有记载于史书的,不是一生不得重用,便是英年早逝没有来得及大放异彩,看刘凌的样子不像是不会重用有才有德之士的,那便有可能是后面一种。

    她原本有心提醒刘凌几句,可现在历史的脉络已经是乱七八糟,连原本该在后宫里荣养一生的薛太妃都出了宫,胡夏出使也根本不是这个时间段该发生的事情,她也开始不确定这个魏坤到底会是什么情况。

    万一弄巧成拙,岂不是更糟?

    “看起来是个能吏。”

    最终,姚霁只吐出这么几个字,她决定再观察观察。

    “睡吧。”

    ***

    到了第二日,流风公主果然力排众议,入宫觐见,听说安归当天是气的甩了马鞭,他大概觉得以这件事为由可以逼迫代国给出个交代,也许能让流风公主入宫也不一定,却没想到流风公主并不准备追究代国的责任,反倒想要入宫去致歉,为了那些枉死在礼宾馆的无辜官吏。

    因为她的名声在外,又有昨日一场动乱,宫中内外对她褒贬不一,所以可以说是顶着胡夏和代国双重的压力来求见这位代国年少的皇帝的。

    流风公主为了担心胡夏的爱慕者节外生枝,当初是是秘密出国的,来到代国之后也没有和使臣们一起入宫参与朝见,此时是第一次入宫,当看见那座巍峨连绵、似乎无穷无极地蔓延开来的庞大宫殿群时,惊讶的睁大了眼睛。

    夏国的王宫叫做“金花冠”,因为从远处看去,灿烂的金顶和美丽的宫楼看起来像是美丽的金色花冠一般。她一直认为那是她见过最宏伟、最美丽的建筑,即使出使过周边几个国家,也再也没有见到可以和其媲美的宫殿。

    而今她站在这里,看着那广阔的几乎到骇人的庞然大物,霎时间就理解了代国人为何不让她在内城居住,也总是劝她不要登高望远。

    不是为了安全,不是为了她的出行方便,而是他们担心她一旦看见了这座美丽又宏伟的宫殿,会生出想要成为它的女主人的心思,赖在这里这里真的不走了。

    如果是以前的她,也许会,但现在嘛……

    跟着像是宫中接引的使者身后,流风公主亦步亦趋地迈向这个国家权力的最中枢之处,经过层层检查、严明身份,流风公主终于被带到了刘凌面前。

    这位历史上被称作“胡夏最神秘美女”和“代国美男子之典范”的两位之见面,是紧张无比的。

    刘凌担心自己会中招,手里还扣着一根针,身侧站着随时准备出声喊醒他的“无影仙人”姚霁。

    流风公主担心自己的来意不够诚恳,不能打动这位皇帝的心,让他提供帮助送她回国去。

    在刘凌恩准她抬头见她时,这位刻意修饰过自己的绝美丽人缓缓地抬起头来,两个人打了个照面,心中都是一松。

    流风公主原本有些担心这位代国皇帝,是去皇观那日的那位奇怪宦官,可抬头一看,这位年轻帝王也不知比那个宦官俊朗了多少,而且气度更为坦然放松,浑然不似那天一被她逗弄就惊慌失措像是只兔子般落荒而逃的样子,一颗心也就放了下去。

    而刘凌再见流风公主,觉得她美则美矣,艳则艳矣,可那种让他心惊肉跳的古怪感觉却是没了,见着她,再看看身侧的姚霁,刘凌心头只升上一个字。

    淡。

    那种让人面红耳赤的奇怪吸引力,就这么淡了。

    可他看看身侧的姚霁,耳朵还是有些发热。

    姚霁感觉到刘凌在看他,也对他含蓄地笑了笑,表情有些自得。

    她的特训,看起来还是有些成果的嘛!

    看刘凌,都能对流风公主泰然自若地说着“公主远道而来,实在是招待不周”之类的套话了,哪里是之前那个嫩头鸡的样子!

    已经放弃下意识就对男人施展媚术的流风公主却不知道刘凌和姚霁之间的暗潮涌动,当下双手抚胸,屈身下拜,对着刘凌施了个大礼,盈盈道:

    “尊贵的代国皇帝陛下,我愿献上我所拥有的城池里所有的财富,换取您的帮助,助我返回夏国。”

    “我愿成为代国永远的朋友,帮助代国的商人和使者自由来往于夏国境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