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快刀

血沃天涯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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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呼……嗤……”

    若有若无的刀刃破风声混入衣袂拂飞声中几不可闻。

    灯火摇曳。

    雷哲身形旋转如风,丝丝刀光似银弧闪烁,在他自身变幻不定的影子里纵横穿梭,凌厉如电。

    倏地雷哲身形止住,手掌轻抚光洁如镜的刀身,眸光闪闪,啧啧赞道:“好极!好极……今后便唤你‘捕风’吧!”

    “待我再总结创立出配套的身法,就唤作‘捉影’!”

    “刀法——捕风捉影!”

    清风无相,焉能捕?

    光影无常,如何捉?

    唯有同样无相,无常,无迹可寻,无微不至的刀法,身法,方能捕风捉影!

    雷哲脑中灵感泉涌,诸般身姿、刀招的形象一幕幕闪现,有族中千锤百炼的基础招数,有自羽鹄、山甲、雷髯等高手身上惊鸿一瞥的精妙招数,亦有大自然的鸟飞鱼游,飞絮落叶……

    当然,想象毕竟只是想象,连理论雏形都算不上,究竟是否可以实际运用,尚需一点一滴细细甄别,取舍,有机结合,实战验证……那是繁琐无比的水磨工夫!

    “你准备转修刀术?”旁观良久的落英眨了眨漂亮的大眼睛,拿手绢替他擦了擦额头的细汗,“你不是一向惯用剑术么?”

    “呼……”

    雷哲轻吁口气,“我的剑术、刀术、枪术进度一直相差仿佛,之前用剑只是一时随意罢了!”

    “如今我的优势在于感察灵锐,反应敏捷,运气迅疾,意到手随,劲随招发……若想与真力胜过我的强手争锋,我必须得将自身诸般优势发挥到极致!”

    “简而言之,即是一个字——快!”

    “快……?”落英回忆着白日里雷哲三场战斗的风格,顿时若有所思。

    “正是一个‘快’字,此乃以弱胜强的不二法门!”雷哲眸光炯炯,娓娓道来:“天下武功,无坚不摧,唯快不破……力量不足,速度来补!

    纵然我的内劲不如对手,但要我比对手反应快,出手快,回气快,亦可凭借滔滔不绝、狂风暴雨般的攻势令对手疲于应付……”

    “其实,我早就觉得,吾等学武之初,不适合自剑术下手,与其苦苦练剑事倍功半,不如将这份精力分摊到刀术和枪术上。”

    “剑器虽利于刺击,往往可一击伤人脏腑,致人死命,反之,刀子经常砍中人数下、十数下也止于皮肉伤……”

    “然则剑器这一刺,难学更难精,若想练到对任何敌手都能后发先至,一击必中,至乎十步之内,人尽敌国……其难度实在太大,纵然天资横溢、悟性超绝之辈,亦非得十数年、数十年苦功不可!”

    “反倒是刀术,固然对敌时常伤而不死,可却易上手,易速成,更适于自由发挥……”

    “况且我自身的‘快’,非是爆发性、压倒性的‘快’,而是绵绵持久、积少成多的‘快’,以此用剑或许优势不明显,可若能专攻快刀,定可立竿见影。”

    虽然从拿到这柄特制快刀,触发灵感,至此不到半个晚上,但雷哲显然已经深思熟虑得很透彻了。

    毕竟他再世为人,洗尽铅华之后,愈来愈实用主义者。

    哪种兵刃最适合现在的自己,他便毫不犹豫地选择这种兵刃,同样,今后若这种兵刃不再适合他,他也会毅然决然舍弃这种兵刃,另择良配。

    平心而论,他觉得若非神仙般的高手,一剑之出神奇莫测,令人防不胜防,将剑器的刺击优势发挥到极致,否则用剑还不如用长枪、长矛,至少一寸长一寸强。

    尽管他自己也颇有剑道情怀……

    落英努了努嘴,握紧了自己腰间的宝剑,“不管你用刀还是用剑,反正我就爱用剑……”

    雷哲笑了笑,看向门口,岩伯和雷髯的身影自夜色里显现,疾步行近。

    “公子,雷冗所部百人队的甲胄、弓弩、长枪、铁盾已尽数收缴入库,纵然他们有心闹事,危害亦可降至最低……”

    雷髯全身甲胄,威武不凡,言行举止一丝不苟。

    好一派精干强将风范!

    雷哲心中暗赞,雷髯能够从全族精锐里脱颖而出,甚至达到与族长、雷冗分庭抗礼的地步,其人无论武功还是才干均无需置疑,同样,想要真正收服他,难度也不是一般的小。

    “髯叔辛苦了!”

    “不过,劳烦髯叔再辛苦一趟……之前庄坷失言提及伯父的死,显是知情人之一,我又故意在雷冗父子面前要求庄氏一族解释伯父遇害之事,他们父子为防袭杀伯父之事过早暴露,很可能在明日庄坷等人离开后予以截杀。”

    “还请髯叔率人暗中随行,一旦雷冗父子的人动手,你便适时救下庄坷,带他回来,最好擒杀几个雷冗的心部属,让他再无法狡辩……”

    雷髯没有立刻应命,皱眉思忖一下,反问道:“如今形势不妙,雷冗父子非是鲁莽之人,未必会贸然截杀庄坷……”

    雷哲直勾勾盯着他,一字一顿:“雷冗父子一定会派人截杀庄坷,你也一定能带回那些人的尸体……髯叔,我知道你不会让我失望!”

    雷髯浑体剧震,瞳孔一凝,没有过多犹豫,他缓慢而沉重的点了点头,一言不发躬身退下。

    岩伯只觉满心冰寒,看向雷哲的眼神亦变得复杂无比,如此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牺牲一个眼线毒杀庄氏父子不说,现下又把毒手伸向雷氏族人,一言而决数人、数十人的生死,他们身后,可是一个个家庭……如此越演越烈,是他所不能接受的,更不是他想象中的仁爱族人的族长!

    雷哲凛然与之对视,“雷冗父子的心腹部属不可能效忠于我,即使投效于我,我也信不过他们……换言之,他们于我族再无价值,死不足惜,我这也算废物利用!”

    “同时有此一着,雷髯便有把柄握于我手,由不得他不俯首听命,如此我大势已成,执掌族权再无疑问……”

    “岩伯,慈不掌权!”

    “只要我继位族长后励精图治,鼓励生育,此时牺牲的人口不难补充回来,而且必将远超以往,繁荣昌盛……”

    岩伯沉重地叹了口气,“老奴明白……大丈夫不拘小节。”

    雷哲拍了拍他的肩膀,转开的眼睛闪过一丝无奈,若非他自身目前尚且弱小,不得不严重依赖岩伯,岂会如此多费唇舌?

    上位者都希望属下是忠臣孝子、仁人君子,永不背叛,但忠臣孝子、仁人君子做事往往自有其道义、操守和底线,不会无条件执行上位者的所有命令,犹其是某些见不得光之事。

    在这方面,奸佞小人就好使多了,却又容易滋生背叛,以下犯上。

    有一得必有一失!

    事分两面,人无完人,全看上位者如何驾驭,因势利导也好,人尽其用也罢,实是一门永无止境的艺术。

    “由此观之,雷髯绝非表面这般以精明强干所能形容,他的心机城府,或许比我想象的要深得多……”

    雷哲捏着下巴,眸光闪烁。

    落英静静看着他的侧脸,尽管对他与岩伯的话半懂不懂,但如今这个变得越来越陌生的雷哲,一举一动隐隐然流露出引她瞩目的独特魅力。

    那是任何同龄人所不具备的,甚至她父亲、祖父也不具备,只有在族长、雷冗、雷髯等寥寥几人身上才能见到的非凡气质。

    ……

    山坡坟地。

    雷哲满脸悲戚抹去最后一把泪,扶着哭成泪人的伯母和堂姐在众人的簇拥下转身离去。

    身后漫天纸钱飘摇洒落。

    冬日惨淡,寒风习习。

    两块石碑及其后的土堆,代表了雷氏一族旧时代的彻底谢幕。

    “新时代,将在我手中冉冉升起……”

    雷哲淡淡想着,让侍从送伯母和堂姐回家,而自己则率人鱼贯步入祖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