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我真的很喜欢,你

八月长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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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闹腾了一天。

    小学到现在参加过那么多的联欢会,最最开心的并不是正在进行中,而是布置会场的时候。就像旅行中看到的最好的风光永远在奔赴目的地的路上。

    我低头扫着一地狼藉,不用做值日的同学们已经陆陆续续离开了。张平忽然进门,把本来人数就不多的值日生叫走大半去帮忙打扫运动场,我回过神来的时候,教室里面竟然只剩下了我和余淮。

    他在擦黑板。宣传委员往上面涂了过多的油彩,擦起来很费劲。我拄着扫帚傻站在那里,夕阳余晖像温柔的手,从窗子外伸进来,轻轻抚摸着少年宽厚的背,涂抹上灿烂却不刺眼的色泽,均匀的,一层又一层。

    恰到好处的温度,微醺的风,我站在乱七八糟的垃圾堆里,右脚轻轻踩着可乐罐,轻轻地,不敢弄出声音,歪着头,看他。

    他转过头,眼睛圆睁,好像没料到我这样直直地看他,一瞬间脸红了。

    不过也许只是落日开的玩笑。

    “魂儿丢啦?”

    我笑:“差不多。你的背影太好看,看傻了。”

    他也很开心,每次我夸他他都不会反驳,反而转过去,很夸张地扭了扭屁股、抖了抖肩膀。

    像笨拙的新疆大叔在跳舞。

    “喂,余淮!”

    他停下来:“做什么?”

    我摇头,眼睛有点儿酸。热闹过后的寂寥搭配着夕阳的煽情功力,有种湿漉漉的感情悄悄爬上我的后背,让我觉得很沉重。

    他耸耸肩,转回头继续擦黑板。

    “余淮?”

    “你到底干吗啊?”

    没什么,我只是想抓住点儿什么。只是在我回家进门的瞬间再也不能放肆地大叫之后,在我不能在饭桌上面对另外两个陌生家庭成员肆意谈起学校里的一切之后,在我想起期中考试就会涌起一股深深的无力感却又不能任性地放弃之后,我想抓住点儿什么。也许只是你的袖子,真的没什么。

    真的。

    我微笑:“你知道吗,我真的很喜欢……”他抬起眼睛,安静地看着我。

    No.88

    “……很喜欢和你坐一桌。”

    他张口,我立刻伸出食指大叫:“不许说你知道自己人见人爱!”

    被我阻断了经典台词的余淮气急败坏:“那我说什么,说我知道你爱我?”

    你知道,时间停住,是什么感觉吗?

    我知道。因为我的心跳也停住了。

    然后始作俑者,那个惹祸的少年跳起来,满脸通红地用语无伦次的解释修正了这个错误,指针拨动,我重新听见时间和心跳的声音。

    我低下头,慢慢扫地,嘴角上扬,眼角酸涩,大声说:“用不着解释,谁爱你,瞎了眼啊?”

    “什么瞎了眼,小爷我人见人爱!”终于把台词说出来了,他很得意。

    我歪头:“我可不是一般人。”

    你是凡人,所以你喜欢凌翔茜。我不是,所以,我不喜欢你。

    一点儿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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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放下手里的扫帚抹布,并肩坐在讲台桌子上,腿在半空中晃来晃去,右手边是窗外润泽如水墨画的夕阳,边缘暧昧,虚虚实实,美得很假。

    后来我无数次想起当年这个场景。我一直怀疑是不是我的记忆出现了什么差错。

    那个联欢会结束的黄昏,那么长,又那么短,那么安静,又那么喧闹。

    那么长,仿若一辈子的好回忆都被耗尽。

    却又那么短,短得好像游乐场的旋转木马之于玩不够的孩子。

    那么安静,让我不敢置信,所有人好像都退出了舞台,给我让位。却又那么喧闹,我的视野里都是他精力充沛的笑容。

    他给我讲他们初中操场边的那棵核桃树,很高,有着特别的树叶纹理。

    “后来我才知道,竟然是我爸种的——我爸也是师大附中的学生,当年操场还是土路,他和他同桌在植树节很能折腾地跑到外面去种树了。其实只是闹着玩儿,不知道从哪儿搞到的一个小苗子,就栽进去了……”

    谁知道,竟然长大了。

    自己的儿子逃课的时候,会坐在树荫下喝着冰镇果汁躲避夏天毒辣的日头。谁会想得到。

    我却在想另一件事情。

    “你爸爸的同桌呢?”

    “什么?”

    “我是说,她……”我也不知道对方是男是女,还好念出来都一样,“她现在在哪儿?”

    余淮耸肩:“你的问题还真怪。谁知道啊,肯定也当孩儿他娘了吧。”

    “不过还好,他们还有一棵树,”我揉揉眼睛,“有机会,我们也去种一棵树吧?”

    他答应得很轻易:“好啊,有机会的吧。”

    我说真的,余淮。

    然后侧开脸,没有坚持。

    No.90

    “余淮,你以后想要做什么?考北大、清华吗?”我随口问。他显然也是随口答:“切,我考得上吗?”

    我诧异:“他们说,振华前五十名,只要稳定发挥,都没有问题。”

    余淮还是包裹着那层谦虚的面皮:“得了吧,我……”

    “余淮!”我板起脸,我不喜欢他这样,“你能不能……真诚一点儿?”

    这些好学生,默默地朝着上面爬,却又担心得意摔下来,所以总是用那样戏谑大度的表情掩盖真正的欲望。

    我能理解。可是我不希望,我不希望余淮面对我时也是这样的。

    他沉默了一会儿,点点头:“好吧,是我不对。我……呵呵,谁不想啊。”

    是啊,谁不想。

    “谁都想,可并不是谁都有可能,”我认真地看着他,“比如我,就没有可能。而你可以。”

    他没有用廉价的话来鼓励我。

    所以,我能坐在你身边的时间很短,运气好的话,打满全场,三年。

    我们肩并肩地沉默。

    我的脚不小心踢到他,刚刚要道歉,他就以牙还牙踢了回来。

    我气急,直接以佛山无影脚还击。

    鞋子相撞的时候发出扑扑的声音,像没心没肺的欢乐节奏。他跳下桌子,拿粉笔头砸我的脸。我当然不会示弱,抓过一截粉笔就甩手扔了出去。

    然后直接砸到了适时出现在门口的张平脑门上。正中红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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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灰溜溜地继续扫地,余淮灰溜溜地继续擦黑板。

    太阳不知道什么时候沉入了远方的楼群中。天幕一片宁静的蓝紫色,让人的心空落落的。

    我又抬起头,看了一眼还在擦黑板的余淮——他仍站在那个地方,用力地涂抹着“欢”字的最后一捺,而我脚边还是那个空空的可乐罐。

    好像时间变了个魔术,刚才的一切根本就是个梦,我们没有移动分毫,然而时间,就这样被偷走了。

    悄悄地,毫无痕迹。

    只是我自己,刚刚在打闹的时候,的确偷偷拽住了他的袖子。

    一瞬间,就被忙着逃离的他抽走了。

    我轻轻捻着拇指食指,指间还有一点点棉质衬衫柔软的质感,有点儿温暖,应该也不过是错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