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阵战之法

衣山尽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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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快,贼军就逃到五百步之外,停下来,乱七八糟地挤在一起,又是叫又是喊,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他们人实在太多,即便撤退,看起来还是黑压压一片,给人很大的压力。

    这个时候,倒在距离王慎等人五十步的尸体才汩汩地流起血来。

    越来越多,逐渐汇集在一起,顺着地势朝库房这边淌来。

    转眼,王慎就被那些黑红色的液体就打湿了鞋子。如果没有数错,刚才这一轮齐射,至少杀死了上百贼军。也就是说,每两发神臂弓就是收割一条人命,如此高的效率,简直就是人肉收割机。

    感觉到脚下滑腻粘稠的人血,一向胆大的王慎身上的寒毛都竖了起来。他穿越到宋朝之后,为了生存,先后杀了八人,原本以为自己心志已硬如铁石。可和眼前这片残酷的生死场比起来,易杰那头畜生的几级头颅又算得了什么?

    这不过刚开始,库房里还有两万支羽箭,这一整天下来,也不知道还有多少人要死在神臂弓这种大杀器箭下。

    在场的两百多辎重营士兵和民夫中也只有谷烈等区区数人经历过真正的战争,刚开始和敌人接触的时候,固然吓得魂不附体。可一旦打开了,人人面上都浮现出诡异的潮红,精神上处于绝对的亢奋。

    大约是大量分泌的肾上腺激素透支了身上的力气,等到贼军退下,所有人定定地看着前方,良久也没有人说话。

    王慎看了一眼身边那个半大孩子:“士兵,你叫什么名字?”

    “回……回指挥使,我……我我我,我叫汪大年。”

    “如何?”王慎问。

    “指挥使,我我我……”

    王慎:“汪大年,这打仗是不是很简单呀!你只需要听命行事,甚至连眼睛都不用睁开。方才我看得清楚,你亲手射杀了一个贼人。”

    汪大年一呆:“我真的杀了一人?”

    王慎哈哈大笑,扫视众人:“大家都看清楚了,这贼人虽多,可也没什么了不起。老子就算闭着眼睛,也能赢。不信,等下你等也学汪大年把眼睛都蒙上。”

    众人大惊,齐声惊呼:“可不敢!”

    “试试也无妨。”

    “王将军,可使不得……哈哈,哈哈!”两百多条汉子同时大笑起来。

    笑声中充满了对王慎的崇敬和对获取这场胜的自信。

    大家都知道,今天若不是王慎王指挥使,躺在前面的尸体只怕已经是自己了。这人不但勇猛,打仗也非常厉害。刚才这一波攻击,杀杀上百个贼人,咱们这里却没有一人死伤,神了,真是神了!

    跟着这样的官长,咱们都能活下去。

    一刹间,这支乌合之众人人身上都焕发出强大的气势,就好象是久经沙场的百战精锐。

    王慎暗自点头:是的,没有天生的士兵,任何人第一次上战场都怕。可只要见了血,眼睛就红了,精锐不就是这么练出来的吗?尤其是古人都敦厚淳朴,乃是合格的兵源。他们的胆气上来了,可我呢……

    看着阵前倒伏的尸体,看着满眼的红色,王慎有种想呕吐的感觉,战争并不如以前所想象的那么浪漫啊!

    还好老子是穿越者,知道对面的李昱贼军究竟是什么货色。如果应对得法,又仗着神臂弓的威力,守上一天并不算是什么难事。

    是的,在真实的历史上,南宋初年,各地的流寇山贼的战斗力都非常弱。

    就这些流寇的战斗力来说,分为三个档次。

    第一挡是李成、曹成和孔彦舟,他们以前都是河北大豪。河北来是宋朝和辽国反复拉锯的战区,打了上百年,各地的土豪都筑坞堡自保,手下的家丁都非常能战。靖康国变之后,二人投入东京留守司宗泽麾下,得了流落到河南的西军残兵的补充,又以宋军军法训练之后,战斗力非常强悍。

    第二挡则是张用、王善,他们手下大多是各地流民。不过,在宗泽那里训练之后,也算是正规部队。

    可即便是这两个档次的贼军,在开封南熏门之战的时候,碰到岳飞的两百骑兵,也被打得灰头土脸全线崩溃。

    至于李昱的部队,则类似于东汉末年的黄巾军,丝毫兵法不懂,就跟蝗虫一样走一路吃一路,不断裹胁各地百姓,如同滚雪球一般越滚越大。

    这样的军队根本就不值一提,不过,说来也怪,当年在淮北的时候,刘光世竟然在他手下吃了败仗,还差一点做了人家的俘虏。

    后来,还是淮西军第一猛将王德奋勇杀敌,这才击溃贼军,救出刘光世,取得一场空前大胜。

    当时,李昱有众三万,而王德只有几百精锐。

    流民和正规军的差距就是这么大。

    现在王慎手下两百来人有铁甲在身,人手一把神臂弓,有适合的战术,他不觉得守平原镇府库是什么难事。岳飞、王德能够做到的事情自己也可以。

    刚才这一仗也证明了这点:李昱军就是一群垃圾。

    王慎赌了一把,事实证明这次下赌说不定能赢。

    ……

    乌云四合,没有了风。身上穿着厚实的铠甲,就如同置身于蒸笼里,汗水一阵接一阵地出。

    王慎下令让人将先前已经熬好的盐茶水送过来给士兵解渴,把第一队的指挥权交给一个什长,走到阵后,从桶里舀了一瓢水大口大口地喝着。

    一个人走过来,朝他一拱手:“王兄弟带得好兵,这两百杂兵在你手头使来,跟咱们老西军没个两样,佩服!这一阵,赢得痛快。”

    来的正是谷烈,这个老兵油子脚上沾满了和了人血的湿泥,正不住将脚底板在库房门口的台阶上刮着。

    王慎:“赢这一战谈何容易,敌人可有上万,根本不可能都杀光。咱们也有个短板,如果有骑兵就好了。只需一阵乱射,射乱贼军阵脚,一个冲锋,就能把敌人击溃。”

    “有骑兵还说个球。”谷烈笑道:“王兄弟,看你刚才的战法正是咱们西军的路数,以前在哪路队伍干过,说不定咱们还可以攀个乡亲。”

    王慎:“谷都头,你听我口音像是秦人吗?”

    谷烈一拍额头:“我到是忘记了,王兄弟你口音听起来像是燕人,说不好你是契丹,契丹和咱们西军打仗的法子差不多。一定是的,你是辽国的汉人?”说到这里,谷烈一脸的怀疑。

    王慎:“懒得同你多讲。”

    “什么契丹?”陆灿和安娘走过来,深深一揖,激动地说:“道思,方才一战,我六神无主,多亏得你才敌住贼人。我没想到你的兵法如此高明,看来,我将部队交与你是做对了。过得今日,守住府库,我必禀告刘平叔你的功绩,将这支部队交给你带。如今国事已然如此,最缺的就是你这种知兵能战的骁将。”

    王慎一把将他扶起:“子馀,这一日还长,咱们先活下去再说。你和安娘先回库房里去,给大家弄些吃食。士卒腹中乏食,身上无力如何能战?”

    “好的,这里就拜托你了。”陆灿刚才叫了半天,却没有射出一箭,反弄得自己浑身酸软,顿时经受不住。他也想明白了,自己就算武艺不错,可确实不是打仗的料。与其在这里添乱,还不如搞些后勤工作。

    正说着话,那边的贼军大队响起了一片激烈的鼓声。

    陆灿一惊:“贼子又要进攻了。”

    王慎:“放心好了。”

    他走到队伍中间去,大声喝道:“好了,大家也休息得差不多了。我知道刚才一战大家脑子里都是蒙的,也没打过瘾。现在,我再让你们看看什么叫阵而后战,什么叫砍瓜切菜。”

    众人都大吼:“愿惟王将军马首是瞻!”

    身边,谷烈用手捅了捅王慎:“王兄弟真英雄也,倒是陆虞侯乱了,一遇到事只会瞎指挥。也是哈,人家陆虞侯什么人,刘光世亲笔信请来的,能不能打倒是不要紧。至于咱们这些小卒,死了也是死了,没人在意。”

    王慎:“谁也不是天生就会打仗,你小看陆子馀了。”

    “嘿嘿,反正俺如果上战场可不希望搭上这么个上司。如果可以选,我倒是愿意跟着王兄弟你,至少死不了……不过,你可不是什么指挥使。”谷烈似笑非笑:“咦,那边搞什么鬼?”

    声音中充满了惊奇,王慎顺着他的手指看过去,却见,远处的李昱贼军又开始骚动起来。

    距离敌人上次退却已经过去了大约二十分钟,漫天尘土已经落定,可以清晰地看到贼军阵中的情形。

    只见挤得满满当当的贼群突然朝两边分开,从中间走出来大约百余衣服华丽的汉子。这些人穿得甚是古怪,都赤着胳膊,身披绿色麻布,头裹红巾,背上背着环首大刀。环上系着一匹长长的红绸缎,蔫搭搭地垂在肩上。

    所有绿衫赤膊汉子手上都捧着一口瓦罐,罐子里点着线香,有青烟袅袅升起。

    “这是做什么?”王慎疑惑地问。

    “或许是敢死士吧?”谷烈也不敢肯定,正要说,却被一声高亢的喇叭声打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