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文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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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华一边驾着马车,一边回头看着身后的车帘,低声却难掩好奇和怀疑:“娘,他们是谁啊?”

    “是一些我旧日的好朋友。”方帝姬在漆黑的车厢里偷偷摸摸的调整了一下火浣布,让那长长的宽布带不仅能包裹住伤及丹田的伤口,也能裹住一道最新的刺伤。方帝姬自认为对于抹黑处理自己身上的伤口非常熟练,至于是否干净卫生或合乎规矩,她认为自己既然还活着,那么过去这种用了无数次的包扎方法就没问题。

    章华嗯了一声,过了片刻又忍不住开口:“旧日是什么时候?土匪时期?绿林时期?边关时期?”

    “是朝堂时期。”方帝姬被自己颤抖的手弄的很疼,疼的猛劲翻白眼,但从她的声音里可没听出什么来。因为她这辈子愿意表现出弱势的三个男人,,,现在这名单上只有两个,去掉方落之后的皇帝和方牛都不在,叫章华听见自己身上的伤口很疼除了让他心慌意乱失去底气以外没被的好处。

    “哎?娘,您有过朝堂时期么?您不是从绿林直接冲到边关保护,然后直接回家生孩子么?”

    章华暗道,从你长女出生的日期来算,您可是怀孕四个月才发现,回京五个月之后就喜得一女,调养身体不到三个月就交给翟娘就又跑到边关去找他。娘哎,您这也就是仗着武功好不会被人发现,军中喧淫是立斩不赦的大罪啊!第二个孩子出生的时候您更过分,怀孕五个月才回京,回京三个月之后孩子就出生了。您只养了一个月……

    “我和皇帝认识很多年了,在我弟弟还没选定是效忠皇帝、亲近太子还是投靠这位皇后嫡子的时候……”方帝姬的声音变得充满骄傲:“我固然看错了一个人,可我最看重的主公可没让我失望。”

    “娘,您从来没讲过您和皇帝的事,给儿子讲讲,好么?”

    “我发过誓,有生之年绝不和任何人透露机密。”方帝姬带有几分调侃:“如果再见到金五,我就什么都说。”

    “娘!”章华颇为不满的叫了一声,然后他不再说话。在月色下能看到远方隐隐约约有房屋的轮廓,就在路旁,或许是客栈。他一遍驾车过去,回过头低声说:“娘,前面有间房子。”

    “那就过去看看,买些肉吃。不过一切都小心点,咱们只有一颗定神珠。”

    “我会的,娘。”章华在距离客栈不远的地方停下马车,拎着沉甸甸的一吊钱走过去。这是一间非常普通的、寻常的、看起来正常到混杂在一百间客栈里也不会因为有什么异常而被人认出来的客栈。章华轻盈的跳上房顶,使了个珍珠倒卷帘,看到厨房里挂着的骨头并不是人的骷髅,而是猪头、羊头、狗头。于是他跳下来,去敲门。

    一个睡眼朦胧的伙计打开门,连珠箭似的低声唠叨道:“大晚上的这还让不让人好睡觉了你晓不晓得现在是什么时辰再过一个时辰掌柜的就要把我们都攉拢起来去赶驴磨豆子,客官您要点什么?”

    章华把一吊钱和酒囊都丢给伙计,压低声音:“一吊钱。用肉汤灌满酒囊,剩下的买肉。”

    伙计睡眼惺忪的走进厨房里,掀开灶上的大锅盖,拿起一个乌漆墨黑的漏斗插进酒囊里,用大勺子盛了撇去作料的肉汤灌进酒囊里:“客官我跟您说啊肉汤放在酒囊里喝着虽然方便但过后特别不好洗酒囊会变臭的”

    章华并没有答话,伙计快手快脚的灌完肉汤,又拿了两大块牛肉,细细的切了一阵子,包了两大荷叶。他一直都没有认出章华来,直到提着灯送章华出去的时候,伙计突然呀了一声。

    章华猛的回头,轻轻道:“咋啦?”

    伙计脸上阴晴不定,慢慢往屋里褪去,赔笑道:“没事,没事,大爷您慢走,慢走。”

    章华带笑道:“你认识我是谁么?”

    伙计立刻道:“不认识。”

    “真的么?你不觉得我很眼熟么??”章华笑着像个老朋友似的楼上他的肩膀,轻轻一拧,轻轻吹灭了灯。

    拖着伙计的尸体回到马车旁,章华把酒囊递进去道:“娘,喝两口吧。”

    “闻起来真挺香的,给你自己买肉没?”方帝姬高高兴兴的掀开帘子,坐在马车里拔出酒囊的塞子,把嘴里头的定神珠挪到腮帮子里牙齿外,看着死掉的伙计,喝了口肉汤:“味儿也不错,他是怎么回事?”

    “这儿的伙计,认出我了。这儿的掌柜的待人非常苛刻,如果有个伙计偷偷逃跑了不算意外。”

    “这种店里一般只有一个伙计。”方帝姬坐在奔驰的马车上,扭头看了一眼渐渐消失的小客栈,道:“你为什么不换上这个伙计的衣裳?说实话,你这张脸要想不被人认出来可难了,太漂亮太丑都不容易被忘记。”

    章华脸上红了红,道:“娘,你进去,我要换衣服了。”

    方帝姬咯咯笑着进去了,放下帘子:“如果有花生和酒就更好了。”

    章华一边扒掉小伙计的外衣,一边让新换的马匹降低一些速度,沿着路往前跑:“如果您没受伤就更好了。”

    “别这样啊十娘子,过去我受伤的时候可没人指责过我。受伤是不太好,但不算什么大事。”方帝姬解开腰间的火浣布,看着因为毒药太强烈而始终没有愈合的伤口,恍惚的想明白了自己需要的是什么。

    “如果穿好衣服了,就把这块布在火把上烧一下。”方帝姬把火浣布递了出去,露着从两肋到盆骨的所有肌肤:“我认识远处的那座山,奶头山,呵。到这里就距离我们要去的地方不远了。”

    章华把自己身上有些尘土和污血的公子袍脱了下来,塞进马车车厢的一角,穿着白绫子夹袄,外面罩上伙计那身靛蓝色蜡染土布。举着布条,在插在车辙铜桶的火把上烧所有沾有血液的地方。

    “火浣之布、浣之必投于火、布则火色、垢则布色,出火而振之、皓然凝乎雪。”章华道:“娘,我一直都不懂,为什么皇帝会把这样珍贵的东西送给您。诚然,您有盖世功勋,但火浣布是传说中的宝物啊。”

    “因为皇帝知道什么东西比火浣布更重要。”方帝姬得意洋洋,为自己做过的某件事得到这样的奖赏而非常满意,火浣布可是传说中只有周穆王得到过的珍宝。

    “心爱的女人?”章华脱口而出。

    “呀呸!”方帝姬仔细包扎伤口,理直气壮的嚷道:“难道男人和女人之间就没有干干净净的互惠互利么?他是皇帝,是个明君,我是他重臣的妻子和另一位重臣的姐姐,我也没你想的那么漂亮。别像御史们那样猥琐。”

    说这话,前方不远处出现了一座城池。这两天两夜马不停蹄的赶路,已经让他们走过了三分之二的路程,就要到达边关了。在天色破晓的时候,靠近了一座小城。

    守城的士卒检查了章华的官凭路引。百姓远离所居地二百里之外,都需由当地衙门发给一种类似通行证之类的公文,叫"路引",若无"路引"或与之不符者,是要依律治罪的。"路引"实际上就是离乡和出门的合理证明。

    在丞相府里用各地印信盖出来的官凭路引当然是真的,真的不能再真了,比金子还真。

    方帝姬不仅抹了自己一脸猪油拍了一脸的香灰,还有两天没洗脸没刷牙没刮头,还有一身前天淋漓的菜汤,穿着一件她从十五岁学会易容成和尚后再也没洗过换过的僧袍,这衣服脏的看不出本色,不同颜色的补丁和补丁之间都快变成镂空的,上面有宋锦、丝绢、粗麻、棉布各种布料,像是天南海北的布料大汇集,或许这件衣服称为百衲衣更恰当些,方帝姬那时候很狂热的到处寻摸破布碎布头补这件衣服。

    这件僧袍一直装在樟木箱子里,放在丞相府的库房里备用,章华幼年时酷爱在库房里寻宝,打开过箱子一次,被呛的连续做了三天噩梦。

    和尚现在的摸样和气味可想而知。守城的士卒检查了和尚的戒牒,又看了看车里堆的满满的药材,就放行了。

    马车在城中慢慢移动,方帝姬倚在车厢里通过窗子四处打量,忽然叫道:“停车。去跟那个架着鸽子的老讼棍说,说姓愣还不够楞的一个人找他讨债。”

    章华毫不疑惑的过去了。然后带着滚刀肉样的讼棍走了过来,方帝姬低声道:“一块木头四四方方立在地上?”

    章华立刻就明白了这句暗语:木头四‘四’‘方’方‘立’在地上,就是个愣字。

    讼棍目光狐疑的打量着和尚身上的衣裳:“这木头缺几面?”

    “这木头死了一面。”方帝姬伸手摸了摸他的鸽子,夸奖:“以贫僧看来,这鸟好肥,下酒不错。”

    讼棍往地下啐了一口,一把抓住她领子,又好像怕脏似的立刻松开手,连连摆手:“快滚快滚。”

    方帝姬拦住章华,低声道:“走。”她放下车帘子,从胸口里掏出纸条,只看了一眼,咬牙往后一仰,昏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