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杀鸡取血

江画湖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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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山洞,妮娜已经打扫出一片稍微干净的地方出来,连给罗秀的专属小座都准备好了。

    罗秀用眼神给了她点一个大大的赞,妮娜欢快得跑去别处忙会了。

    都坐了稍等一会后,多诺万拎着两只野鸡就回来了。鸡身上都有两个大大的血窟窿,想必都是被多诺万那弩矢射中毙命的吧。

    “这种地方还能这么快找到野味,厉害啊,多诺万大叔。”罗秀由衷得有些佩服多诺万的速度了。

    “赏金猎人也是猎人嘛,找这些东西不是多难的事情。”多诺万轻松得说道,在洞外找了一处地方做清理工作。

    多诺万动作很娴熟,放血拔毛取内脏靠他那把菜刀没多少功夫就完成了。

    “大叔,我对自己的厨艺还是有点信心的,不嫌弃的话,清理完就交给我来烤吧。”罗秀笑盈盈得迎上了刚结束清理的多诺万说道。

    多诺万愣愣得看着罗秀,出手阔绰又颇具智慧的大家公子居然还会下厨?这实在让他难以相信,这种粗活可没个贵族会去学的!

    妮娜走到两人身边,对多诺万说道:“大人做饭很好吃的,大叔就放心交给他吧。”

    连这个小姑娘都这么说了,就没跑了。把两只鸡交给了罗秀,找块石头坐下呆呆得看着罗秀动手。

    火堆已经搭好了,妮娜帮罗秀打下手搭了架子,罗秀把两只已经穿好并涂上一些调料的鸡放在上面火烤着。

    两只手都转着圈没有一点不协调的地方,白嫩的野鸡渐渐烤红再变成金黄色,油脂不断得从鸡身上滴下溅出一个个小火苗。

    浓厚的香气勾着洞里每个人的鼻子,连艾泽西都被那香气吸引坐到了火堆另一边,盯着野鸡吞着口水。

    在熟的差不多了,罗秀又拿出几个小瓶子在鸡身上撒着棕黄色的粉末。

    洞中的香味又更甚了几分,每个人眼里都冒着小星星,这种等待太挠人了。

    “好了,大叔,艾泽西,你们分下这只鸡。另一个我和妮娜分了。”罗秀的声音这时候犹如天籁。

    多诺万接过整鸡麻利的一刀切成两半,给了艾泽西那一半,自己大口得吃了起来。

    艾泽西把半只鸡拿到手身影一闪,人已经坐到了角落里背对着众人享用起来。

    罗秀畅然一笑,也和妮娜分了开吃。

    这半只鸡吃得四人心神舒畅,多诺万竖起大拇指打着嗝赞道:“从未吃过这么有味道的烤鸡。”

    “真不知道你什么身份,身价不菲,会的东西还不少。”艾泽西闭着眼睛还在回味刚才美不可言的味道。一路上他对罗秀的意见都颇大,难得真正口头上服了他一次。

    罗秀笑笑不解释,亚爵这种两边都不讨好的身份他才不说呢。

    饭饱之后,离睡觉还有些时间,都各自干着自己的事情。罗秀跑到多诺万那边拉着他和自己唠嗑。

    虽然多诺万平时大大咧咧的十足一个霸气的大叔,但罗秀能感觉到从见到他的那天,他就很压抑。和莱丝莉被绑走一定有莫大的关系。

    罗秀讲着自己编的故事来套多诺万和莱丝莉的故事。

    真性情的多诺万久压之下也忍不住向人吐露他心底的一方净土。

    多诺万的叙述中基本没有他的身影,全是莱丝莉的各种琐事,与同龄的小姑娘在草原嘻嘻,为受伤归来的勇士包扎伤口,街角遇到的小偷被沃夫抓住,从闹市区到城郊的两人漫步,商行勤奋学习认真工作。

    点点滴滴,他看在眼里的点点滴滴和莱丝莉笑颜唇启下的点点滴滴。

    还真的是难为这个大老爷们儿了,听完后罗秀暗叹了声。这也算两人间的小秘密了,罗秀对谁都不会去说。

    夜深后,再添了些柴火,众人都打着哈欠盖上被子和衣而睡,这种地方不得不提高警惕。

    罗秀睡得很深,早上是被妮娜给推醒的,可见只有他没心没肺的没被环境影响。

    一起来迷糊得睁开眼,罗秀想着今天的计划对多诺万喊道:“大叔,麻烦你去打猎下,随便什么都行。”

    啃着面包的多诺万听到罗秀的话竟没怎么反应过来:“打猎?现在?”

    艾泽西神色不善得走了过去,冷哼道:“你厨艺是不错,很感谢你昨天的美食。但是现在白天可没什么时间给你浪费,吃了干粮赶紧上路!”对于罗秀懒散得还想着吃,昨天美食带来的仅有的那么一点好感都烟消云散了。

    眼睛终于完全睁开的罗秀,看着眼前莫名火气很大的艾泽西一时摸不着头脑,冷风一吹把他吹醒了些,才明白他误会自己了。

    “我不是要吃野味,是需要大量的血为我的计划做准备。”罗秀解释道。

    昨天才看了地形,罗秀花了一晚上的时间好好权衡了自己计划的利弊到很晚才睡着。所以今天早上才准备说出自己的计划,也没注意到自己的话有疑义。

    艾泽西面罩一股:“拜托你以后说话说全了。”

    多诺万明白了怎么回事也没再多说什么,出去狩猎了。

    妮娜拿来毛巾沾了点水给罗秀擦了擦脸,罗秀这才完全清醒整好衣服坐直了。

    翻出自己做的馒头,丢了两个给艾泽西,自己也啃了起来:“这个也是我做的,不嫌弃就尝尝吧。”

    昨天吃了罗秀烤的鸡后,艾泽西对这俩馒头也充满了期待,好奇得打量下后就谢过撇头去品尝起来。

    一口下去没有想象中的特别美味,细嚼后又甜甜得带着清香,味道平淡却感觉还不错,很是奇妙。艾泽西不由对罗秀多看了几眼。

    待三人都吃完了馒头,过了一会,多诺万回来了,又是两只野鸡。

    “其实也不用太多,我就是需要血涂一下我们的武器,吓人用的。”罗秀更加好奇的是怎么多诺万还能搞来两只鸡,要不是这边没有村落,他都要怀疑是从哪偷来的呢。

    “吓人?吓谁?”三人都很疑惑。

    “吓那个来取赎金的人啊。如果我推断的不错的话,这次负责取钱的人一定是绑匪自己人,但并不由他运到河边或者他们团伙所在地,而是去往河岸的途中由另一组人骑快马假装截获他身上的赎金,然后带回聚集地。”

    “这样,那个伪装成普通人的取钱人也可以确保安全,没人会去怀疑他。”绑匪喜欢误导,罗秀便照着这思路理出这种最有可能的情况。

    三人不明白罗秀怎么能想到这么多,但又很合情合理,很狡猾很符合这伙团伙的风格。

    “而我们很难知道骑马的那组人在什么地方,去往河滩的路上任何一个地方都有可能,排查起来很麻烦。所以我们只能直接从取钱的人身上下手。”罗秀继续说着。

    “怎么下手,贸然抓他们,肯定矢口否认和绑匪有关系的,我们也没证据定他们的罪。”艾泽西担忧的说道。

    罗秀亮了亮刚接了一整盆的鸡血,往自己的一把弯刀上涂着,再往地上挥一挥,尽量做得逼真些:“这就需要刚杀人越货的响马去教育教育他们了。”纱布把面一遮,带血的剑往腰上一别,披风敞开,一个凶恶响马诞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