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无冕之王(暂)

黑鸟MS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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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次在毫无防备时被攻击,我竟然完全来不及躲开了。突然,左肩上的护肩发出一道光,出现了和恶魔领主战斗时一样的情景——火球被弹开了,打在了地面上。不过飞过的火星烫伤了我的手。

    那些小孩子立刻跑掉了,我立刻瞬了几步,抓住了那个使用火球的小男孩的手。

    “这火球是你放的吗?”

    起初,他还想挣开我的手逃走,不过,突然画风一转,这小男孩立刻倔强起来。

    “就是我。怎么了,你若是不服,咱们两个就决斗!”

    我哈哈大笑。“有点骨气,是个好男儿。”我蹲下来,跟他说,“咱们两个做个交易怎么样,你告诉我这火球是怎么变出来的,刚才的事我就当没发生过。”

    “就不!这是魔法师的秘密,我才不会告诉外人!”

    这小子倒是有点意思,我倒是更想问出个究竟了。

    “那真是可惜了,我也是魔法师,不是外人。问你火球的事是为了考验你对魔法的觉悟和实力。现在你告诉我,这火球是怎么变出来的。”我就骗他一下。

    “原来是这样啊。那我告诉你,火球术只要有水晶,想象着火球的样子,想象着火球术的魔法阵,就可以使用了。”

    “那我再考考你,这火球术的魔法阵是什么样的?”

    他捡起一个树枝,在地上画了一个魔法阵出来。我看过一眼就记住了,拿短刀上的水晶试了一下。倒真是按他说的,能放出火球术来。

    “行了,你去玩吧。不过以后可不能再像刚才一样随便地使用魔法了,魔法不是用来伤人的,是用来保护其他人的。”我摸了摸他的头,把他放走了。

    “啊,原来火球术这么简单啊,那我也会了。”一旁的小男孩说。

    “那可不行,魔法是用来保护人的,不是用来玩的。”那个小男孩说。

    看着他们走远的身影,我也就放心了。不过顺便套出了魔法的使用方法,这倒也值了我那一下烫伤。我再看烫伤的手,可发现烫伤的痕迹变小了。今天倒真是奇怪,所有的伤好得都非常快,我开始怀疑我这把刀了。

    时间静止了。

    “没想到这刀竟然还能治愈伤口。”

    “这不是刀的能力,而是魔法。”

    “哦?魔法?”

    “你不是已经会用魔法了吗,这都不懂吗。”

    时间又开始流转。

    原来是魔法。那要用魔法不外乎就是水晶和魔法阵。大概是国王在护肩里藏了魔法阵吧,真是细致。

    天色渐晚,人们逐渐都回家了,可刚才的那帮孩子还不见回来,我不禁替他们的父母担心起来。我决定沿着他们去的路去看看,若都回家了也就无事了。

    可事实大概跟我想的差不多,他们走去的路上没有人家,一直走下去是出村子的路。我立刻跑起来,沿着这条路开始找人。

    这条路顺着山,一路延伸,延伸到很远的地方。天太黑了,我根本就看不清前面的路,突然,一脚踩空,顺着陡坡划了下去。

    这坡还算蛮高的,想再爬上去也不大可能,我只能继续往前走了。拖着疲惫的身子,和饿了一天的肚子,心中不免有些辛酸的感觉。好想回去和爱丽丝共度良宵,可我却偏要在这黑灯瞎火的森林里过夜,或者干脆走出去。

    突然,远处一声惨叫把我惊醒,我立刻进入战斗状态。沿着声音,我不断摸索过去。前方又出现了火光,我觉得事情不妙,立刻瞬步过去。

    眼前是一片森林里的空地,空地上几个孩子正和又大又黑的怪兽在战斗。透过月光,隐约看清那个站在最前面的孩子,是教我火球术的那个男孩儿。只见他一发火球术打在那个怪物身上,怪物几乎没怎么受伤。那怪物后退了几步,突然冲向孩子们。我立刻使用火球术,打在怪物的脚上,怪物立刻侧倒在地上,顺着跑的方向滑了过去,刚好没伤到孩子们。

    我瞬步过去,用刀狠狠刺在怪物身上,但居然没有刺得很深,我感觉只刺进了他的皮。这家伙大概是皮糙肉厚,我不动用点真本事是伤不了它了。我将黑烟萦绕在短刀上,并结合水晶的力量,趁着它还没起身,一刀刺进了它的肉里。

    那怪物痛苦地嘶吼着。我觉得这刀是起效了,就拿刀沿着他的身体一划,它的身体上一下划出一个大口子,血液从口子里喷了出来。我不顾这家伙的挣扎,瞬步到它的颈部,又是狠狠地砍上一刀,血液又喷了一地。这怪物嚎了几声,终于没了声音。

    我擦了擦汗,顺手捡了一根木头,用火球点了火当作火把,照一照这个怪物。

    “你居然杀死了岩龙。你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大魔法师艾瑞克?”大约能认得出,这是刚才那个小男孩的声音。

    “我不是艾瑞克,我叫……我叫零,是个流浪汉。”

    “你好强啊,我可不可以跟你学魔法?”

    “这可不是魔法,这只是纯粹的格斗技巧。”这孩子只能再骗一次了。“如果你想学的话,就好好锻炼身体,长大了也就能像我一样强了。”

    旁边的几个孩子一下子哭了起来,闹着要回家。可这大晚上的,路也看不清,万一再出来一只我可受不了了。真是到哪都有龙啊,我真是受不了了。

    “别哭了,岩龙都死了。你们还没吃饭吧,咱们把这岩龙宰了,割些肉吃,今晚就睡在这吧。明天早上我送你们回家。”

    这些小孩儿渐渐也不哭了,被我使唤着去拾柴火了。

    我仔细打量了一番,这龙的身体上有一层像石头一样坚硬的东西,可能是它保护自己的东西吧。不过照老规矩,这龙鳞该找还是要找的。找了半天,总算是在它脖子上挖出来一点,也不是很多,不过这尾巴倒是挺结实,头壳也挺硬,切下来当个证物。剩下的就是剜肉了。这家伙的肉倒是瓷实,能切下来不少,肯定是够吃了,不过味道可想而知。

    用火球生了火,我们把肉烤了吃。这肉比起水龙肉,味道倒是正经了不少,不过肉倒是有点硬,嚼着费牙口。这群孩子们不知从哪找来了些浆果,配着吃总算是能咽下去了。

    吃过饭,孩子们围着火堆坐下,我就给他们讲故事。像我这种有传奇经历的人,讲到明天早晨也不是问题。

    “没想到你竟然还和两头差不多的怪兽打过架,太酷了!你一定要教我些本事!”

    “那恶魔最后竟然成了你的仆人,你能不能召唤出来让我们看看?”

    好奇的孩子们很快就累了,倒在火堆旁睡着了。当然,那恶魔领主是不能随便召唤的,教他些本事还是可以的。

    看着他们熟睡的样子,我也就睡下了。

    第二天早上,我很早就起来了。除了收拾一下这岩龙的尸体,把该带走的证物带走,还要准备一下孩子们早上要吃的东西。不过显然,除了抓只鹿,找点浆果,这森林实在是没什么可吃的。

    孩子们渐渐都醒了,我就继续烤起肉来。将就着吃完早饭,我带着这群孩子们回村子。路大致能够想象出来,加上有些孩子还认得路,我们也很快就找到回村的路了。

    一路上,孩子们还在跟我聊着那些有趣的见闻,我背着岩龙身上取下来的东西,跟他们有说有笑。我觉得孩子们都很可爱,想回去之后也可以要自己的孩子。

    不知不觉间,我们回到了村子。那些孩子的家长们都守在村子门口,孩子们见了大人,都跑了过去。一个年迈的老人走了过来,我估摸着他是村长。

    “谢谢你把孩子们都找回来了,我们不知道该怎么报答你才好。”

    “村长,他把岩龙也给杀了。”那个男孩插了一句。

    村民们顿时议论起来。我把岩龙的头壳和尾巴都扔在地上,给他们展示。龙鳞当然还是老样子,偷偷藏起来。

    “年轻人,我们真的无以为报。不如你在这里住上几日,让我们好好招待一番,以表我们的心意。”

    “好。”既然留我,那我就不客气了。我还有好多事情要问清楚,在这里住上几日也好搜集一些情报。

    “别忘了,还要教我格斗技巧。”那男孩又补了一句。

    “好好好。”

    这几天,我打听了有关艾瑞克的事。艾瑞克是发现火球术的人,不过他叛国投敌倒是有些让人意外,我倒觉得这是以讹传讹。不过听了那么多艾瑞克的传说,百闻不如一见,我想去多米尔市问个究竟。

    这男孩悟性还不错,这几天也学会了些东西,不过剩下的技巧就得靠他自己了。

    过了几日,我就决定离开了。临行前,老村长给了些盘缠,我就不客气地收下了,毕竟落到只有龙鳞的田地也不是什么好事,万一找不到黑店就不好办了。

    按着他们说的,一路沿着多米尔河走,走到最繁华的城市,就是多米尔市了。一路上路过不少村庄,也帮了不少忙,不过再没有遇上任何龙,这倒是挺让人省心的。

    不过一个月,我也算是到了多米尔市。这城市倒与想象的不同,竟然有许多废墟堆在城里的繁华区,这倒是让人万万没想到的。多米尔市流传的关于艾瑞克的故事与之前听到的有些不大一样,这里流传的多是艾瑞克的好话。

    这地方到处都是贵族的宅邸,许多建筑都十分华丽,若说阿克塞尔是肯定比不上的,毕竟也就王宫有这样的建筑水平。这里的平民生活也不算很难过,比起绿洲城,这里倒也算是天堂了,商人做正经买卖,贵族都十分收敛。

    我随便找了个酒馆,点了些吃的,要了些酒。

    “小伙子,看你不是一般人啊。”酒店老板跟我搭话。

    “哟,大叔,好眼力啊。我可是有故事的人。不过我的话题就到此为止吧,我想知道艾瑞克的事。”我掏了一片龙鳞给他。这龙鳞真心是硬通货,到哪都管用。他收了龙鳞,跟我聊了起来。

    “这艾瑞克算是奥瑟学院的高材生吧,懂得许多别人不懂的魔法。奥瑟的王子玛尔斯和阿美尼亚人战斗时失踪了,作为他的朋友,艾瑞克也敢往前线,结果也失踪了。不过国王却故意说是他叛变投敌了,这话在这里是没人信的,因为前不久艾瑞克帮全市的人重建了家园,所以这鬼话在这里行不通的。”

    “哦?这国王是怎么个意思?为什么故意丑化艾瑞克?”

    “那我就不知道了,你可以去地下竞技场亲自问问他。这国王频繁去地下竞技场,你可以假装是比赛的人,然后找机会接近他。”

    这倒是好消息,比武什么的我最擅长了,说不定还能当个赚钱的活儿。我吃过东西就立刻去了地下竞技场。

    地下竞技场是以打擂的形式进行的,就看谁能坚持到最后。我觉得这活儿有意思,毕竟赢的人可以拿到钱,还有可能跟贵族签约,成为他们的人,届时会得到更多的钱。虽然我在托列姆算个公子哥,但到这也就是个流浪汉,一无所有。

    今天打擂的人不少,不过看着都很弱,我看时候差不多了,就上去大干一场。就算是人海战术,上来几十个人,不过都是轮流上来的,我几下就都搞定了。不过,我倒是记住了几个人,就是一个叫卡洛琳的女孩子和一个叫鲁特的魔法师。他们都会很多魔法,其中,这个卡洛琳最强,除了格斗技巧很差之外,能用的魔法都是很强的。当然,那恶魔领主都被我打败了,区区几个魔法我还是不怕的。这个鲁特会一些不用水晶就能用的魔法,和盖尔大叔差不多,我觉得有点意思。

    最后还是我赢了,竞技场的人都呼喊着我的假名——零。凑巧的是,国王想和我签约,让我做他的人,以后赢了都算他的荣誉。这倒是没什么,荣誉什么的在换名字的时候就不重要了,我主要是想知道这国王是个什么货色。

    我跟着国王的人去了他的贵宾室。这里的看守看起来很有本事,其实也和打擂的人差不多,几下就撂倒了。国王看着我,竟然没有害怕,大概是像我这样的人见多了吧。

    国王摊开手,说:“你有没有什么想要的……”

    我一个瞬步到他身后,用刀架在他脖子上,轻声跟他说:“我是托列姆的将军,拉斐尔。我什么都不需要,只需要你实话实说,老老实实回答我的问题。”

    “好好好,我一定如实回答,你先把刀放下。”

    我没有放下刀,而是把刀贴得更紧了。“你为什么要诬蔑艾瑞克?”

    “说实话,我不希望更多人会魔法。因为这片大陆原本就是因为一个魔法师掌握了强大的魔法后,起了毁灭世界的念头,所以这片大陆被特别的封印阵控制着。而艾瑞克探究出了太多魔法,还告诉了所有人,这只会让情况更糟,所以我就想通过这种方式让魔法的传播就此为止。卡洛琳就是因为会了太多的魔法,被我管制起来了,可这艾瑞克在怀特家实在是很难搞他,所以才出此下策。”

    “那你还开办奥瑟学院,大肆开采水晶,这都是为了什么?”

    “哎,如今阿美尼亚会了点小魔法就企图攻打奥瑟,就为了些资源。可我们奥瑟也没那么富足,哪撑得起两片土地,只能先这么僵着,打一天是一天。”

    “那你有没有想过,打得越久,人们的生活越难过?”

    “那也总比被魔法毁灭世界要好啊。开采水晶也是为了管制起来,防止被拿来毁灭世界。”

    听他语气诚恳,我也就信了。不过,事到如今,也没有办法了,我打算在这里待上一阵。毕竟和那个不知道是谁的声音承诺过,要守护世界的和平,我就暂且在这里住上一段时日,看看这艾瑞克和国王到底哪边是对的。

    国王还告诉我关于神庙的事。这里的神庙竟然被王宫掩盖住了,这国王做事真是细致。我用水晶看到了碑文的所有内容,不过这上面写了两种剑,第一种是正义的圣剑,第二种是利用恶魔力量的终焉之剑。恶魔的力量作为我的秘密,自然是不会告诉他的,不过我告诉了他圣剑的用法,让他拿这圣剑护身。

    不过这神庙受国王的保护,阿美尼亚人八成是看不到的。或许他们会来做些什么,不过有我在,这两把剑,尤其是恶魔之剑,我是绝对不会让人看到的。

    一个月过去了。我逐渐也知道了奥瑟的王子出现并且兵变的事。不过国王倒是故作镇定,称他们一定会来地下竞技场,我也就信了,在地下竞技场等着他们到来。

    这天夜里,玛尔斯带着人闯入了地下竞技场。国王倒是演了出戏,我也就配合着来,正好比比看,哪一边更强。强的一方自然就要掌握大权,也就是对的人。

    卡洛琳一上来被玛尔斯几下搞定了,这也都在意料之内,毕竟她作战能力较低,需要有人配合才能发挥魔法的作用。鲁特遇上了一个同样会那种魔法的人,而且那个人很强,我觉得我打他不一定会占到便宜,乐观地讲,我跟他五五开。最后,是我对决艾瑞克。这艾瑞克听说也是个魔法师,我就没对他期望太大,玩一玩就能赢了。因为魔法师普遍格斗技巧不行,卡洛琳就是鲜活的例子。我用瞬步很快偷了他所有的道具,他真是一下子变得没有什么能力了。就在他快要不行的时候,我突然感觉到他能量的大爆发,这能量大概够炸毁一座绿洲城的。护肩的力量勉强约束了爆炸的威力,可我却没办法躲开这次爆炸,还是被伤到了。这力量很惊人,我不得不佩服。玛尔斯和艾瑞克一方确实比这国王靠谱,不仅强,而且从语言中也流露出他们对和平的向往。我觉得国王是失道寡助了,我也不想再帮他了,因为我觉得艾瑞克他们更能守护这个世界。于是,我就装作被打败的样子,偷偷盯着他们。

    国王倒是有些倔强,竟不服输,召唤圣剑要和自己儿子打架。可更没想到的是,这玛尔斯竟然掏出了恶魔力量的剑。我本想赶紧阻止的,可又一想,既然认为他们是对的,那就没必要不信任他们了。如果以后出了什么差错,再解决不就好了。毕竟他们一个个都强的没边,我还是回去和我的爱丽丝甜蜜比较好。

    国王最终还是败了,正义不在他那一边,圣剑也就不服从他了。我见玛尔斯他们走后,赶紧溜掉了。

    玛尔斯建立了新的奥瑟王国后,我觉得他们做得确实不错,人们安居乐业,商人们依旧做着正经买卖,贵族遵守本分,国家这么运转的话我是可以接受的。和玛尔斯打过招呼,我也就用跟他们学的空间魔法回了托列姆。走之前,我再三叮嘱玛尔斯,有恶魔的力量就不能乱来。

    一个多月没有回去了,我迫不及待地找到了爱丽丝,和她甜蜜了几天,顺便和她商量了孩子的事,然后才去找托列姆的国王复命。

    我想到一件很重要的事,要问国王。

    “国王,你到底叫什么名字?”

    “既然你已经知道这么多了,那我也不瞒你了。我叫杰拉尔德?米歇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