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我要一根大象牙

圣莱因哈特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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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对于野外生存还远远算不上精通,但郑军毕竟是可以选择回归的,所以对自己能不能在野外生存倒并不在意,最多也就是睡一觉的事儿。

    倒是遇到大角那样自己想帮忙却无能为力的情况让郑军很受刺激,现在锻炼了一年,对于类似情况,倒也很有点自信。耐着性子练了一年,好不容易达到自己定下的目标,郑军也是迫不及待的了

    穿越的的准备已经断断续续地做了一年,一件一件的添置家伙什。现在郑军的房间全部被各种工具和简易加工台填满。利用这些不仅能简单地加工制作木质的物品,甚至能够制作一些简单的金属物品。郑军自己练手的时候就试着制作了一把斧头,还颇为好用。

    做了这么多准备,郑军是打算着至少要呆上一个月,尽量找些有价值的东西带回来,要能赚上一笔,也就不用辛苦上班了。他是就这样憧憬着睡了过去的。

    等再睁开眼,郑军发现自己已经身处一片森林之中,这森林是由一些并不算太高的树木组成,这些树枝叶茂盛,只透过一点点微光下来。郑军的房间就正好落在几棵树中间,四周只听到一些虫鸣,黑漆漆的也看不出到底是白天还是黑夜。

    周围温度不高,感觉起来湿度也挺大。不过因着穿越前正好是冬天的缘故,所以郑军穿着冬衣,倒也并不觉得太冷。

    找了棵树,利索地几下就窜了上去,一路爬上去,靠着交织在一起的树枝支撑,郑军竟然从森林顶上冒出头来。

    就这样撑着环顾一圈,郑军发现现在虽然已经是白天,不过看不到太阳,看起来阴阴的,天上还下着小雪。因为这森林实在茂密,这些雪都堆在树顶没能落下去。

    周围的森林一望无际,就像整个世界都被覆盖的样子,只在西边有一片山脉。郑军怎么看都觉得眼熟。好像就是穿越到侏罗纪时看到那片山脉似的,难道穿越的地点没有变化吗?

    不过山看起来都差不多,郑军也不太敢确认。从树上爬下来,向西边走去,森林里低矮灌木很多,郑军不敢也没办法走太快。一边用着砍刀把挡路的灌木劈开,一边故意发出声音来,这样可以把一些蛇和昆虫赶开。没走多远就听到了流水的声音,最后就在离营地百来米的地方发现了一条河。

    这条河直接从森林中穿过,竟然有近二十米宽的样子,水里一眼看不见底,也不知有多深。

    郑军怎么也没办法把这条大河和以前的小溪联系起来,结果对于自己穿越的地点的猜测反倒更加不确定起来。

    郑军看到河对岸有几只鹿在喝水,这鹿长得颇为奇怪,虽然长着一般常见的两个大鹿角,却还在鼻子上方长着另一个长角。

    这一年来,郑军可不仅是锻炼身体,对地球各个时期的物种都看了个大概,回忆了一会儿,觉得这应该是奇角鹿,是一种已经灭绝的鹿种,大概生活在100万到1万年前。

    大概确定了自己所处的时间,郑军脑子闪过的第一个念头就是猛犸象,这种象和角鹿是同时期的生物,长着长长的象牙,而这样的象牙拿回现代肯定值钱!

    可惜现在身处森林,也不知道去哪儿能找到猛犸象。不过有了目标就好,总比到处没头苍蝇似的乱撞强。

    森林里面肯定是没办法骑摩托车了,只能步行。而步行时迷路的后果就更加严重。

    现在距离现代少说也有一万年左右,所有依赖现代科技的导航手段都没法用。加上森林里视线狭窄,也没办法像之前在侏罗纪那样定位。

    特别是要想回现代除非自杀,不然就非得回到营地不可。而自杀,即使对于现在的郑军来说也是完全不会考虑的。毕竟现在他对穿越能力的了解还少,谁也不敢保证自杀就一定能回归,要是自杀就直接真的死掉怎么办。

    也是幸好营地离着这河不远,只要顺着河走应该就不用担心迷路的问题了。

    沿河另外还有一个好处,这个时间点,人类已经诞生,如果有聚居点的话,多半也会选在河边。郑军沿着河走说不定就能碰上。

    回营地收拾了一下,带上了一些必要的装备。郑军打算沿着河一直走,要么走出森林找到猛犸象,要么找到聚居点。至少半个月后再考虑返回。

    为了应对森林里的定位郑军也想出了办法,他直接就在河边找了棵大树,把正面的树皮剥下一大片,又刻上郑军到此一游的字样。这样就非常确定自己返回时绝对不错过了。

    沿着河走不用担心灌木挡路的问题,可惜这河流崎岖,河边的地形也不是所有都适合步行的,所以经常郑军不得不绕路而行。

    每天下午三点的样子郑军就会开始寻找宿营的地方,有时候找到的地点离河很远,第二天一大早起来还不得不重新找回河才能再次前进。

    一路上都郑军都埋头赶路,只吃携带的干粮,没打算在出森林前打猎的打算,毕竟每天赶路都要花费大量体力,去捕猎只会让自己速度更慢人更累而已。只是在第五天碰巧当头遇到一只鹿才打了个牙祭。

    当时郑军正好转过一个河湾,抬头就看见这鹿在他前面不远的地方喝水。这傻鹿听见脚步还抬起头来看了看,也许它觉得它们俩之间的距离已经很安全。但郑军的弓箭可不是这样认为的,等那箭从鹿脖子上射入的时候,几乎还没来得及下坠呢。

    奇角鹿也是鹿,除了多了个角以外和现代的鹿没什么不同,保存好连着三天郑军都不需要再啃干粮。鹿茸也值不少钱,但郑军好歹知道猴子搬玉米的故事,要是最后猎到猛犸还是得把鹿茸丢掉的话,那现在就给自己增加负重就是纯粹犯傻了。

    用了整整12天,郑军终于走出了森林进入一片草原之中。说是出森林却也并没有那么清晰的界限,三天前他就发现树木在逐渐稀疏,也是那时候才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雪已经停了,虽然仍然阴阴的看不清太阳,但地面上也没见到积雪,天气也算不上太冷。

    这草原长着差不多半人高的杂草,虽然温度算不算上高,却也经常能看到动物活动的迹象,可惜郑军一直也没找到猛犸象的踪迹。倒是又碰到了大群的奇角鹿在河边饮水。连着几天吃干粮也是吃得郑军想吐,有这样改善伙食的机会他是肯定不会放过的。

    这些鹿恐怕从来没有见识过什么生物可以隔着几十米就发起攻击,所以郑军缓缓靠近时它们都毫不在意,只顾埋头吃草,等箭矢临身的时候想在意也来不及了。

    郑军做了一餐烤全鹿慰劳自己,可惜没有香料,火候掌握得也不太好,不过总是比干粮强,他倒也吃得相当愉快。

    这份愉快一直持续到晚上郑军被一阵声响惊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