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渔小乖乖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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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祁明诚和阿灯在衙门外面就直接分开了,祝一帆风顺,从此有缘再见。

    当祁明诚独自回到客栈时,除了阿灯以外的另外五个人挤在一张桌子边坐着,似乎在等着他。祁明诚猜他们也想赎身,便说:“阿灯赎身走了……如果你们中还有谁想要离开的,我并不会拦着。”

    之所以他会说得这么干脆,不是因为他很圣母,不是因为他的同情心太多了,只是因为他在现代接受过的那些教育使得他永远不会像这个时代的人一样看待问题。卖身契在这些人看来就是将自己的命都卖给了主人,但在祁明诚看来,不过是一种雇佣合同而已,他出钱,这些人出力。而如果这些人要走,其实也就是终止合同而已,只要不影响到祁明诚这边的工作,他可以赋予他们“走”的权利。

    祁明诚其实很清楚双方在这种认知上的差异,并且他并不想改变自己的想法。

    既然他是对的,这个时代的错的,那么他为什么要改呢?

    作为一个成年人,他不会把这种思想差异大大咧咧挂在嘴巴上,只要他知道自己的坚持就好了。

    “该死的……他要走怎么不和我们说一声!”耳朵上有豁口的那人忍不住拍了一下桌子。

    其实他们五人都知道阿灯最终是要走的,却没想到阿灯会走得这么悄无声息。原以为阿灯不过是像前两天那样继续陪着主子出门这里逛逛那里走走,却不想他们回屋时竟然发现阿灯的骨灰坛子不见了,这才意识到他有可能是走了。真是太过分了,大家同甘共苦了这么久,有他这样说走就走的吗?

    剩下的五人中,最终决定要离开的就只有一个,叫谷高,他的家人都死在了阴兰族人手上,所以一心要去参军,立志要在战场上为家人报仇。选择留下的四个分别叫阿顺、王根、王石头和包春生。

    阿顺年龄最小,在祁明诚看来还没有成年,他懂一点草药的知识。

    王根的耳朵上有个豁口,性格比较直爽,在亲近人面前总是有什么说什么。

    王石头和包春生就胜在年长,又过惯了颠沛流离的日子,为人比较谨慎。

    谷高不像阿灯,他身上真的是一文钱都没有了,仅有的两套衣服还都是祁明诚帮他买的。好在主动报名参军的人都能预支三个月的饷银,于是他就有了三两银子。在盂铜城当兵的风险很高,因此底层士兵的待遇不能说是差的,当然也不能算有多好吧,总之是包吃包住每个月还有一两银子可以拿。

    谷高就把三两银子全部给了祁明诚。

    祁明诚不缺这点钱,但还是收了银子。毕竟,如果他免费让谷高赎了身,那另外四个人怎么办?不患寡而患不均,即使阿顺四个人未必会多心,但祁明诚只想把可能会出现的问题从源头上掐灭掉。

    祁明诚当初买谷高时花了五两银子,即使他不多收他的钱,那还差着二两呢。

    不过,看着祁明诚明显是不想要在这件事情上多做纠结了的样子,谷高自己觉得特别歉疚。但是,他是真的太想要去参军了,于是他打算等年底的时候,手里有了饷银,再托人给祁明诚带过去。

    祁明诚笑着应了。趁着谷高不注意,他又偷偷把三两银子放回了他的包袱里,还附带一封信。

    男人在外头岂能一点银子都没有?再说,谷高是要上战场的,以他上战场的初衷,估计他肯定是主动要往先锋队伍中挤的……祁明诚有些敬佩这样的人,他帮不了太多,不过是没有收他的赎身钱。

    谷高离开以后,祁明诚也打算把手里的货换做银子再换做货,然后回家去了。

    虽说盂铜城中常年遭遇战火,但这座城市一点都不显得萧条。从商业交流的角度来说,这里有马贩子,有人参贩子,有皮毛贩子,有玉石贩子……就是祁明诚从南面带过来的茶叶和胭脂水粉也能在这里卖出高价。先说胭脂水粉,他所有的存货都被某个将军的家眷包了,据说那是某个将军的小妾。

    这位将军姓韩。因为现任皇帝某个纸上谈兵的决议,将军们并不在一个地方长期驻守,而是会在几个地方轮来轮去。这位韩将军一年中大概只会在盂铜城中待上四个月,就这四个月还养了个小妾?这小妾还一掷千金十分有钱?不管民间对于这位将军的看法是怎样的,祁明诚对他的观感就先差了。

    当然,他不会和生意过不去,痛痛快快地出了手里的货,高高兴兴地宰了那位小妾一笔。

    祁明诚这一次的货物中最值钱的就是那两包珍珠了。珍珠能在某个游牧民族的手上被卖出高价。盂铜城虽然全城戒严,在这里几乎很少能够看到异族人,但当地有些人会和异族商人存在着交流。

    祁明诚静等多日,珍珠也被他卖出了高价。

    货物全部出手后,祁明诚拉着吴顺关起门来算起了账。

    他这一次带的货并不多,但是扣掉进价,再除掉这一路上杂七杂八的各种开销,他竟然还净赚了一百一十三两又六钱银子。当然,这里面的大头都是在两包珍珠上赚到的,其实茶叶和胭脂水粉上赚到的钱只能算是一般。可是,能净赚一百多两银子已经很惊人了!毕竟他们只出来不到半年的时间!

    “所以货量一定要大。南面值十两银子的货运到了北边就有可能值个十五两银子,但如果我只有十两银子的本钱,就只毛赚了五两银子,其实走一趟下来就不值了,毕竟我们在路上吃吃喝喝还要花钱,而且要搭上半年的功夫。但如果是一百两银子的货最后毛赚五十两,这里面其实就有赚头了。”

    说白了,舍得下本钱,才能赚到大钱。

    祁明诚很大手笔地买了不少皮毛和玉石,这些都是打算运回南面卖的。除此以外,他还寻了当地可靠的人买了一根老人参。这人参就不是用来卖的了,祁明诚买了是打算放在家里留给自家人用的。

    虽然祁明诚有灵水,但是谁知道他走走停停的生活会持续多久呢?因为他常常在外地,如果家里人发生了什么,他并不能第一时间给他们喂灵水,因此能够吊命的老参还是要在家里备上一支的。

    祁明诚原本打算雇佣几位伤残士兵,结果事情却没有他想象中那么容易达成。

    首先,此时的医疗状况并不好,如果是在战场上被砍掉了胳膊腿脚的,他们就算被自己人救了下来,大部分也撑不过大量失血和感染,因此会直接死掉;其次,就算他们有幸活了下来,这个时代还没有假肢技术,如果是那些腿脚受伤的,自然就不能跟着他上路了,真正能被祁明诚雇佣的人其实很少;第三,故土难离啊,这些伤残士兵心理上觉得自己已经不行了,因此大都已经早早回家乡去了。

    虽说祁明诚并没有放弃这个主意,不过他一时间确实不容易雇到人。

    于是,回家的路上,祁明诚老老实实跟了一支大商队。

    这支队伍是卖粮食的,走的是大宗的买卖,反正是现在的祁明诚所比不上的。

    回来的一路上,祁明诚每到一座城就会卖出去一些东西,然后又买进来一些东西。他玩得很溜。因为他之前功课做得很足,做这些事情时就显得特别自然轻松,根本花不了他什么额外的时间。

    于是,祁明诚的闲暇时间就多了起来,与其在车上发呆,不如找些有意义的事情做?

    祁明诚打算把心里那个隐隐约约的计划实现了,他想要把自己一路上的见闻写下来:“也不拘于是写什么,可以写景色,也可以写人。比如说,我可以写阿顺如何机智地帮助大家从突丹族人手里逃了出来,也可以写谷高义薄云天选择参军去了。”他们都是小人物,然而小人物的故事都足够真实。

    “真的吗?可以把我写进书里面去吗?”阿顺开心地问。

    “当然了,我想想……书的名字就叫《祁迹》好了。祁是我的姓,迹是足迹的意思,连起来就是我走过的路,然后‘祁迹’这个音听起来又很像是奇迹……我竟然想出了一个这么好的名字!”祁明诚都快要被自己感动了。不是取名废的人是理解不了他这种感动的,有一瞬间他觉得自己真是天才!

    吴顺挪了挪位置,坐得离祁明诚远了一点。好丢人啊,他都不想承认自己认识他。

    面对着阿顺那种有点期待又有点不敢置信的眼神,祁明诚故意用一种很夸张的语气说:“等我有钱了,我就把《祁迹》刊印出来,把它推广到全国人都知道,让所有人都知道有个阿顺这么厉害!”

    阿顺立时就被打趣得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了。

    全国人还不一定都知道皇帝老爷是谁,哪里能知道他!

    祁明诚在此时玩笑似的定下的《祁迹》,在四五百年以后将会是那时高中生的必读课外书,其中的某些选段还出现在了初高中的语文课本上,一句“朗诵并背诵全文”折腾了不知道多少的学生啊!

    当然,这些都是现在的祁明诚根本没有料到的未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