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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史宾第三次出海了。每一次出海,都带给他越来越多的新鲜感。茫茫无际的旷阔海域上,伴着船行驶的鱼群,自海面下潜上来,一跃而起,带出点点水花,日头好的时候,这些水花就在阳光的照耀下成了无数的斑斓彩虹。只一瞬,随后消失无踪。
史宾站在甲板上,一手扶着栏杆,一手伸长了去抓仿佛触手可及的飞跃鱼群——自然抓了个空。
抱着几个小箱子的陈恕从旁经过,不禁笑道:“公子的玩性可真重。”他脸上有几分骄傲,“我早就不玩这个了。”
恢复了女装的林凤儿,不,现在该叫她林海萍才是。林海萍穿着一身红色的戎装,好似火球,瞧着就仿佛同这无边的海域不对付,偏又衬得她娇美又英气,叫人转过不过眼。
林海萍是到了漳州之后,接了朱翊钧旨意的第二天,就将史宾早就备下的红装给换上身的。
“当初在海上为寇,那是没法子。现在你有官职在身,谁敢小瞧了你?”史宾轻笑,“何况方永丰还替你打着前锋,你怕的什么。”
上等的红色细棉麻布,自有一股子韧劲,料子的颜色极正,冲眼看去,好似一团火要往眼睛里烧来。锃亮的铁质盔甲算不得上等,却也非粗铁所制。都说硬铁如冰,可林海萍总觉得摸上去好像是有些温度的,并不是那般冷。她是知道快要被冻死是什么感觉的,在海上飘着,到了深夜时分,离天亮还早,既无厚衣暖身,又缺水少粮。放眼望去,白日里热得快要晒死人的大海,此时随着夜幕而翻了脸。
对林海萍而言,史宾相赠的这副盔甲,就好像是暗夜之中,将被冻僵溺死的她突然披上了一件暖入心的厚袍,瞬间就活了过来。她毫不犹豫地,就在第二天整顿军务的时候,穿着这一身出现在昔日的好弟兄面前。
“我滴个乖乖哟。大当家……是个女的?!”几个看直了眼的男子直接跌在了地上。他们怎么都想不到这么多年吃住都在一起的老大,竟然是个女子。
方永丰打有记忆来,头一次见林海萍穿女装,脸蹭地一下就红了,再不敢正眼去看。
陈恕跟在史宾身边,一脸地鄙视这些人大惊小怪。可实际上,早先林海萍穿着女装去见史宾的时候,他就给惊着了,好半天才回过神来。他私下同史宾道:“海上行走的规矩多,头一个就是女人上不得船,说是会出事。可大当家一直都是女子,可从来没见出什么事。可见有些规矩,就是人云亦云,作不得准。”
自家里出事后,陈恕发现许多的事都在挑战自己过去的认知。当时深信不疑的,现在却证明全都是错的不能再错。
史宾那书敲了敲他的脑袋,“怎么还叫大当家?陛下都下了旨意,以后啊,得唤人家林镇抚才是。”
林海萍不仅换回了女儿身,还将原本的名字也给换了回来。“林凤儿,不过是我心中的不甘。我一直在想,如果阿娘将我生作男子,当年阿爹远走的时候,会不会将我也一并带走。”她一直不喜欢自己的本名。海萍,海上飘着的浮萍,无根无家。
“非海,你我又怎能萍水相逢?”史宾却对她的那点自卑不以为意,“海之大,谁人都想不到。能在海上相遇,非是缘分,又是什么?”
也是。林海萍抛却了一直压在心底的多年芥蒂,高高兴兴地换作了本名。不过这一亮相,却是惊掉了不少人的眼睛。
林海萍全不管他们心中如何想,依旧我行我素,只是受了镇抚的官职后,多了几分正规军的味道。不过原有的习惯却还是没变,每日何时起,何时训练,何时登船熟悉船上的一应事务,都按既有的习惯去做。几日下来,他们的训练量之大,让旁的水师瞧得惊叹不已。
对那些千户、百户的套近乎,林海萍嗤之以鼻,“我哪里有藏什么私,不都摆在那里让你们来看了?有心想学,瞧上半日功夫也就学得了。说白了,还是不够钱,吃不饱,练的又少。等真对上了敌,还不是送命的份。”
林海萍也觉得人手有点少,于漳州当地另招募了些愿意出海行军,护着从月港领了船引出发的大明海商。所募之兵虽然觉得再林海萍手下辛苦,但每餐的油水饭食却是足够撑破了肚皮的,军费不够买米粮的,他们就自己下海去抓鱼,一人抓个几条,也够大家伙儿吃的。到手的饷银也比其他军队来得高,苦归苦,也算是有回报。
再有史宾这个财神爷在后头顶着。林海萍一点都不担心。
史宾早就往京里送了密报,希望从每次出海的海利当中拨出那么一点来,用作漳州一带水师的军费。他信上是说得委婉,但意思大家都明白,这笔军费就是特地给林海萍求的。史宾所求的不多,况且林海萍是真心实意归顺大明,若日后壮大,确能震慑周围海域的佛郎机人和倭寇。朝鲜之战大明朝的水师不比朝鲜,已经让朱翊钧很恼火了,这次见史宾有意,当下就准了。
有钱好办事,林海萍也不是眼皮子浅的人,看不上底下那些饷银。她小时候,亲爹林凤还在,那时候还是过过好日子的。林海萍这模样,看在底下的兵士眼中,就成了大义。区区女子,心胸却比其他水师千户们更大,民望之高,漳州远近闻名。只要她一开口招募,有意入伍谋生的人,就没有不来的。
因招来的人一下多了不少,林海萍跑不开,所以史宾第二次出海,她就没去。令方永丰领着原来的五十人亲自护送史宾一路回来。
等史宾第三次出海,训练的人也差不多了,林海萍将新来的募兵与旧部们打乱,留下方永丰继续操练,亲自领着两个总旗的人上了船,跟着史宾一路出去。
上船前,林海萍还没觉得有什么不对,等船一开,前前后后跟着不少商船,她就糊涂起来了。
途径一个无人小岛,商船们停泊歇脚时,林海萍跑去找了史宾,“公子先前叫我多带些人,就是因为这次有商船跟着一道走?”
史宾点头,笑道:“是不是头一次看到月港有这么多商船一同出海?”
林海萍慢慢摇着头,又飞快地点头。她记得,原先为了逃税,大明的私船异常猖獗,从月港出海的根本就没几个。这次出海的量,大约是平日里几个月加起来的。
陈恕老神在在地道:“大当家,这你就不知道了。”林海萍看都不看他,一巴掌拍在他后脑勺,“叫镇抚!”
眼泪汪汪的陈恕揉着泛疼的后脑勺,一副可怜样儿。“上回出海,二当家……”叫林海萍一眼瞪过来,赶紧改口,“方百户同公子离开倭国之后,在去马六甲的路上遇见了伪倭寇打劫旁的大明商船。他们就上去帮了忙。人倒是被打跑了,不过公子却同那些被救下来的海商说要收好处费。”
话说一半,陈恕吃吃地笑起来。林海萍点头,“这很合理啊。天上哪里会掉白面馍馍?公子救他们一命,他们事后花些钱当买命钱,再公道不过了。”她还有话没说呢,换做了自己,就在救人前将价码给定下来。那些人为了能活,比天还高的价都敢点头应,大不了就拿一船的货抵了,总好过没命。
“公子就坑在这儿。”陈恕捂着肚子,脸红扑扑的,看起来倒有几分像年画上的贺喜童子,“公子问那些人,有没有月港出海的船引?有船引的海商,大手一挥,分毫不取,让人离开。拿不出船引的,依照律法,该上缴多少税,公子就拿走了他们多少货物。此外还狠狠敲了他们一笔好处,说是水师出兵也要钱的。”
陈恕偷偷看着周围都在忙活着烧火煮饭的商人,小声道:“这么一折腾,谁还猜不透公子是什么意思?头次出海,公子因着咱们的事儿,暴露了身份,再做不得普通海商了。现在不少商贾巴不得同公子一路,就是领船引都快一些,又有水师一路护着,少了多少烦心事。”
听着陈恕绘声绘色的讲述,林海萍的脸在火光的照耀下遮去了赧色。“公子总是有鬼点子。”她犟着嘴道,一朵极小的花儿却从心底“嘭”地一下开出来。
陈恕不乐意,“这是公子主意多,够机灵。”他不通男女事,没看出来林海萍的那点小心思。不过常跟在史宾身边,他早就调转了方向,成了史公公的第一号狗腿子。
史宾早在陈恕讲起当日之事时就离开了,他走到林海萍的军船下,抬头去看桅杆上飘着的林字旗。鲜红的旗帜,与旁的黄色旗不同,混在一处也特别打眼。在夜幕火光下,反倒更显得张扬。海风吹拂,偌大的林字一下一下地飘动。
林海萍坐在火堆旁,听着陈恕絮叨着公子长,公子短,眼睛一眨不眨地望着抬头看林字旗的史宾。她下巴搁在屈起的腿上,双手圈住膝盖,想着史宾一直以来的夙愿。
所以,自己是不是应该把那个秘密告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