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鬼丑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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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六章

    马不停蹄,向前奔了一个时辰。

    一行人自中午起,就没喝过一口水,没吃过一粒米,这会儿都口干舌燥,盼望能找个地方休息。

    然而这里距离下一个客栈,还有半天的路程。

    就在众人以为要连夜赶路时,忽听有人喊:“哥哥们看,前面有人扎营。”

    千晴抬眼,果然看见前方有几十个帐篷形状的东西。

    有人驱马到临子初身边,问:“少庄主,我等去跟对方讨些水喝,可行吗?”

    声音毕恭毕敬,准备着服从临子初的命令。

    临子初筑基修士,夜能视物,看着众人嘴唇干裂,于是点点头。

    那人大喜,驾马到一顶帐篷前,翻身下马,道:“我家主人路过贵地,想讨些水喝,不知能不能行个方便?”

    众人静静等了一会儿,不多时,另外一顶帐篷中,有个个子不高的中年男子掀开门帘走出,他上下打量临家庄各位,忽然轻声道:

    “各位修士老爷们,为何不直接走过,偏要停在我们商队这里。罢了,也是我们倒霉。”

    男子又稍微提高声调,说:“懒家伙们,马不裹脚的修士老爷停在我们家门前,倒了大霉了,快快起身,收拾东西逃命吧!”

    声音不大,可话音刚落,所有帐篷里都开始传来起床收拾的声音。

    张人致怒道:“和你讨碗水喝,怎么是倒了大霉呢?”

    中年男子没有说话,转身回了帐篷。

    一时间空地里只留下临家庄的人,风声呼啸,鬼气森森。

    众人一天之内连遇两件怪事,想着刚刚的老婆子,没敢追进帐篷里。

    幸而那中年男子很快就出来了。他怀里抱着十几个水袋,迎上前,分别递给众人。

    千晴问:“大叔,为什么我们来了,你们就要逃命去?”

    那中年男子听千晴喊他大叔,原本紧绷的神情和缓了,他道:“小公子,你不知道,这附近有许多妖魔,牙尖爪利,专门攻击落单的修士和商队。妖魔有人类的智慧,狡猾无匹,能跟着你们马儿的足迹找到我家商队的落脚点。若不逃命,恐怕第二日金家商队就被血洗一空了。”

    千晴说:“原来如此,你喊我们是马不裹脚的修士,就是在说我们落下了马蹄印。”

    “正是。”那中年男子道:“妖魔可怕的紧,小公子若是遇到了,可要小心。大叔我脸颈这些疤痕,便是妖魔留下的。”

    千晴凝神去看。

    金家商队十分小心,扎寨处甚至没有点燃篝火,千晴方才没注意到男子的脸,这会儿才看见,中年男子的脸、颈有几道陈旧的伤疤,尽管现已愈合,也能看出当时的凶险。

    “你们要去哪里逃命?”

    “唉,惭愧,惭愧。小人虽然惜命,可也太过爱财。明知远离擎天之柱山底就不会再遇到妖魔,但还是得去往那边,卖点小玩意,养家糊口。”

    言下之意,就是要去往擎天之柱了。

    帐篷里窸窸窣窣的收拾声很快停了,有二三十人从里走出,手脚利落的将帐篷收起,动作干练,显然已经收过千百次。

    临子初看了张人致一眼,张人致立刻明白,他道:“我们也要继续赶路,你们想逃命的话,不如求求我家主人,带上你们一起。”

    那男子大喜,道:“妖魔畜生最是欺软怕硬,修士一多,就不敢过来吃人。能跟着众位老爷,真乃幸事。”

    说完,男子与他商队的其他人牵马,跟在临家庄队伍后头。

    只有领头的中年男子,骑马走在前面,陪千晴说话。

    千晴随意一扫,就见金家商队的人,身下的马匹各个瘦得露出骨头,走路有气无力,马蹄上还裹着厚厚的棉布,以免走路发出声音。

    他觉得有趣,问那中年男子:“大叔,你叫什么名儿?”

    男子道:“我叫金奇贵,不过他们都喊我疤脸老四。”

    “嗯,看来四叔,你的命很金贵了。”

    金奇贵咧开大嘴,说:“称不上,不过家里老母给我起名,确实是这个意思。想来什么东西,都没她家儿子的命金贵。”

    千晴看他身上背着的行囊不算大,也没有其他商队那种浩浩荡荡行李装好多马车,好奇地问:“你去擎天之柱,卖些什么?”

    “都是些小玩意。前往擎天之柱这条路千难万难,我们商队多是凡人,运太大太重的东西,容易折在半路上。”

    “那些小玩意,卖给修士吗?”

    “正是,比如一些我们家乡盛产的低阶灵草,可以让炼气女修气色红润,或者身材苗条。再比如护养低阶灵剑的露水,能让剑锋一尘不染。在我们家乡,都是些随处可见的东西,只是擎天之柱的修士平时忙于修炼,没时间采集,就让我金家商队捡了便宜。”

    千晴看着金奇贵后面的行囊,不知为何,莫名觉得他后面的东西令自己有种熟悉的感觉。那感觉十分微妙,细如丝线。

    千晴问:“那你身后背着的,是什么?”

    金奇贵顿了顿,不着痕迹地看了眼临子初,他见临子初神情平淡,眼神没有波澜,便伸手在行囊中摸索一阵,抽出一根禽类的羽毛,说:

    “这东西可不常见,是金家商队这次交易最贵重的东西,是以由我背负。”

    向千晴摊开手掌。

    就见这羽毛通体纯黑,散发出一种极为神秘的色泽。羽毛周围的空气,仿佛能被它吸走一般,波动着扭曲。

    千晴一见之下,就觉得被什么吸引了。他蓦地倾身,眼睛直勾勾看着此物,问:“这是什么?”

    金奇贵说:“这是不落凶鸢的翅羽。小公子,你可知道不落凶鸢?”

    “嗯。擎天三险之一,沼泽蚊王,潜匪修士,不落凶鸢。”

    “正是。不落凶鸢乃是一种永远盘旋在擎天之柱山体周围的黑色巨鸟,它们相貌丑陋,性格凶狠,可因寻常不会侵入擎天之柱,不会主动攻击修士,所以三险中排行最末。”

    金奇贵身为商人,嘴皮功夫自然厉害,此刻侃侃而谈,道:

    “而不落凶鸢的翅羽,有扭转空间的神奇功效。东昆仙主之妻,行逆天地大能,将全身血肉溶于仙主遗脉体中,道消身陨之前,将亲生骨肉放于不落凶鸢的身上,自此,仙主遗脉再无踪迹,就是因为无人可知,不落凶鸢翅羽扭转空间,究竟能将人转移到何处。”

    千晴问:“碰到就会被送到不知名的地方吗?那你此时手中拿着,为什么还留在此地?”

    金奇贵摇头道:“并非碰到就会被挪移,而是需要满足重重要求。一是磅礴到难以想象的仙力,二是施法者内心强大的渴望。小公子,你要知道,擎天之柱山势陡峭,多少人爬山时掉到悬崖,被不落凶鸢分尸食肉。若非如此,不落凶鸢在擎天之柱山体周围盘旋,有人掉下去,碰到它的翅膀就能挪移,那也没有什么人会被这种臭鸟吃掉了。”

    千晴听得连连点头,看着那根漆黑的羽毛,不知为何,心底涌出一种强烈的冲动,想伸手去摸摸。

    金奇贵见他眼神认真,舌绽莲花,把这不落凶鸢的翅羽夸得天花乱坠:“不落凶鸢为三险之一,乃是凶禽排行第三的绝凶猛兽。且上古史书就有记载,翅羽有挪移空间的神奇效果,世间罕见。小公子,你想不想买一根?这个不贵,只要两块下品灵石。”

    千晴笑道:“这样神奇的东西,为何只卖两颗下品灵石?”

    临子初凑到千晴耳边,边咳边轻声说:“自然是此物使用条件严苛,阿晴,这东西不碰为妙。”

    千晴本来也没有灵石,听了临子初这话,点了点头。

    金奇贵大为遗憾,将翅羽收回行囊中,自我安慰道:“无妨,此物本来便是捡到的东西。卖出去一根,就算是赚回了本钱。”

    千晴问:“四叔,不落凶鸢这样厉害,你怎么能捡到它这么多的羽毛呢?”

    金奇贵道:“还不是凤昭明仙君苦苦追寻仙主遗子不得,到后来竟然想出自己落于不落凶鸢身上施展仙术,挪移空间这种大海捞针的法子。擎天之柱周围盘旋太多这种怪鸟,可不是每个都愿意让仙君坐在翅羽上的,是以凤昭明仙君毙落凶鸢无数,有一次,被我撞见一只落地的死鸢,我就……”

    哪有不大拔毛特拔毛的道理?